2003年12月末,震華團在網絡上的活動,空前的大爆發,整個網絡文學界,都知道震華團的凶殘了!
他們不是一個人戰鬥,而是凶殘的團夥作案,他們所過路過的地方一片狼藉,比一萬個草泥馬軍團踐踏而過,還要凶殘!
他們甚至超過了網絡文學的局限性,越級挑戰。一些明星的粉絲團體,在網絡上與震華團進行嘴炮對抗,也會被碾壓成渣!
眾多被震華團語言暴力凌辱的可憐蛋,隻好找一個震華團看不到的地方,發帖控訴震華團的種種罪惡行徑……
“再也不愛了,偶僅僅是賣個萌、裝個B,沒有惡意的,真的!但是,就被他們糟蹋成這樣,以前的黑歷史都曝光了!我沒臉活了,我要注銷ID,在網絡上消失了……”
“太凶殘了!”
“尼瑪,郭小四的粉絲,也麽有他們凶殘!”
活躍的振華團,開始像蒲公英一般,四處的出現在互聯網各大角落。基本上,稍微有點名氣的網站、論壇,都有震華團成員路過的蹤跡。
而震華團在網絡上的活動,也進一步鞏固了陳非在互聯網上的影響力。事實上,03年的網絡文學在互聯網上影響力,既然比不上QQ有上億注冊用戶,也比不上網絡遊戲,網絡論壇的受眾。
一些像什麽芙蓉姐姐之類的網絡名人,也能夠一夜成名,在全國媒體上曝光。但是,網絡小說的讀者,僅是靜靜的看書,哪怕是談論小說,也僅是在一些QQ群或者是與小說相關的論壇、網站上談及。這種圈子化的低調,使得網絡小說盡管讀者很多,但是在不看網絡小說的人眼裡,卻是比較神秘。
但是,震華團高調出沒,無意將增加了網絡文學的曝光率。
一些媒體甚至開始報道“網絡寫手粉絲勢大,某明星粉絲不能與之抗衡”的新聞,介紹了網絡文學、陳非、震華團之類的事跡。
這令不少的作者既是震驚又是羨慕。同時不少網絡作者,也紛紛建立起各自的QQ粉絲群。當然,各大QQ粉絲團體的規模,與震華團是不能相比的。
現在的震華團,光是陳非加入其中的官方QQ群,就超過了50個。而其余的外圍粉絲團體,也是擁有數量更多的QQ群。
震華團人多勢眾,既可以理解為“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也可以理解為“人傑地靈,臥虎藏龍”。
比如,唱歌的妹紙,也有不少。
——“大王叫我來巡山,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大王教我來巡山哪,小心提防那個孫悟空……”
近期,一些音樂網站上開始出現不同妹紙演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這種旨在賣萌的歌曲,就是震華團的妹紙們獻唱。
在03年~04年,中國網絡音樂是非常熱門的投資,各大獲得風險投資的音樂網站,爭相簽約一些網絡歌手,音樂熱潮顯得非常令人矚目。
這主要是因為世紀初,美國開始盛行MP3音樂,一開始提供MP3下載的,都是網絡上的盜版音樂,嚴重損害音樂公司的利益,並且讓許多傳統唱片公司破產。在音樂行業陷入危機關頭,蘋果公司拋出橄欖枝與各大音樂公司合作,建立蘋果音樂商店,推出正版的MP3音樂下載,一首歌賣幾十美分,
或者幾美元,比傳統的唱片要廉價的多。歐美的蘋果粉們,也瘋狂支持這種新潮的音樂模式,並且購買蘋果公司的MP3播放器。 而受到海外互聯網上正版MP3音樂下載的市場火爆起來,國際上不少的風險投資,紛紛砸錢,上千萬美元的資本,向一些中國互聯網的音樂網站投資。但是他們沒有考慮到中國互聯網環境,海外的MP3出現了正版付費下載,政府飛快行動,很快讓盜版絕跡。而此時的中國,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歷史證明,投資中國網絡音樂是拿錢打水漂,大多數被投資的音樂網站,多是破產或者是在苟延殘喘、慘淡經營。十年後的互聯網音樂,也沒有找到盈利模式。
但是在此時,網絡歌曲是比網絡小說,更受歡迎的存在。在網上唱歌的妹紙,已經是非常多了。
因為震華團中也有一些網絡歌姬,陳非就湊趣將後來網絡上風行的惡搞歌曲《大王叫我來巡山》的譜子,上傳在震華團群分享中,並且陳非做了示范,演唱了這些歌曲。
於是,各位妹子,也紛紛一展歌喉,在各大網絡音樂網站上,上傳了各自演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原本僅是覺得好玩,當做是震華團的團內活動。
誰想到《大王叫我來巡山》在163888音樂網上,紅的發紫。各大翻唱版的人氣,點播、下載紛紛超過了百萬級。
甚至,一名叫做“茵茵小可憐”的妹紙翻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人氣最高,吸引了飛樂唱片公司的經紀人在網絡上留言,希望與她簽訂藝人合約。
當然了,《大王叫我來巡山》的版權此時是歸屬陳非所有,因此飛樂唱片公司也有意去購買這首歌曲的版權。
“震大,我們飛樂唱片是誠意的,5萬元的價格購買這首歌曲的獨家版權,您應該不算吃虧吧。要知道,唱片公司僅需要花幾千元,都有大量的不得志音樂人,願意出售歌曲版權。”飛樂公司的李經紀人,加了陳非的QQ群中後,開始展開了說服性公司。
尼瑪?五萬?如果陳非不知道未來的一段歷史,恐怕會很滿意了。
但是,在2004年,楊成剛創作的《老鼠愛大米》的版權,被以500萬元人民幣的天價,賣給了飛樂唱片。
楊成剛《老鼠愛大米》紅遍網絡之前,一點也不值錢。一直到網絡歌手香香演唱這首歌曲,在互聯網上卷起人氣狂潮,之後開始在手機、唱片、電視節目等等渠道,一路暴紅。成為有史以來,最賺錢的網絡音樂!
“噱頭!您明白嗎?這麽和您說吧,飛樂唱片5萬元買我的《大王叫我來巡山》,噱頭不夠,也不會紅到逆天程度。但是,尼瑪,若是你們有種500萬元人民幣買下!噱頭足夠了,炒作起來也方便了。我再配合一下,做出網絡上第一流行歌曲的宣傳。靠著吃第一個螃蟹,兜售網絡最紅歌曲的概念,你認為唱片賣出多少份?二十萬?太保守,我認為兩百萬份也擋不住。不但唱片能紅,手機彩鈴下載也紅的發紫,彩鈴能與運營商分帳吧?2元一個彩鈴,電信運營商分多少給你們,我不知道,但是恐怕利潤不低。‘網絡第一神曲’的概念,以我估計此時國人的跟風性格,手機彩鈴的下載超過數千萬次,恐怕是擋不住的。還有,都轟動全國了,什麽中央電視台春節晚會,肯定會邀請的。你說,這得賺多少錢?賺了這一筆後,你們未來十年不賺錢,也能維持的下去了……”陳非跑火車一般的描述。
吹牛嘛?不是!
《老鼠愛大米》就是這麽策劃出來的,這首網路上率先紅起來的歌曲, 甚至,手機彩鈴最高日下載600萬次的紀錄,打破了世界紀錄級的!手機鈴聲當時是收費2元錢的,一天600萬次下載,1200萬元!一天的銷售額,有木有!
可想而知,《老鼠愛大米》有多賺錢!
《大王叫我來巡山》陳非雖然沒有底氣說,達到《老鼠愛大米》這種程度,但是按照A時空《老鼠愛大米》的方式去運營,獲得《老鼠愛大米》三四成的成績,應該是可以做到的。唯一的先天不足是《大王叫我來巡山》並不是老少皆能傳唱的好的,這一點,就是與《老鼠愛大米》的差距。
《老鼠愛大米》的成功,除了吃網絡流行歌曲的第一隻螃蟹外,歌曲本身朗朗上口,易於傳唱,也是其火爆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經紀人盡管覺得陳非是在忽悠,但是腦子中卻不斷猶豫,覺得真的按照陳非的計劃去做,飛樂唱片真的能夠大賺一筆,“陳先生,五百萬元買一首歌,我可做不了主。我個人能夠做主的上限是20萬元,這已是給國內頂級的詞曲作家的價錢了!”
“20萬就別談了,等你與公司有魄力能排版的領導商議吧!”
“……”
結束了這段網絡交流後,陳非有點後悔。二十萬啊,尼瑪真想要答應下來,也是不虧的。
一首破歌,也只有在這短短數年的網路音樂泡沫時間段,能賣出高價!等到網絡音樂泡沫破滅,風險投資不再做冤大頭燒錢了,一萬塊賣出,也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