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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日之書》第26章 1路向北
  接下來的旅途是漫長而乏味的,他從劍堡一路南下,現在又繞了個大彎子,去北方的諾德領,來時一天一夜,去時卻足足要走幾天幾夜的時間。

  路過首都布蘭的時候,肖恩想起了迪莉婭,那個女人現在應該就在布蘭了吧,自從那銷魂的一夜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見過她了,心中多少有些遺憾,如果不是因為那段時間正好要費心思看病,他幾乎都要去布蘭尋找迪莉婭的下落了。

  他對迪莉婭的感情非常複雜——其實也沒那麽複雜,貪戀其美好的肉體,以及對其獨特性格的好奇和懷念。

  此時他隱隱有股衝動,想要下車去布蘭找那個女人,至於危險——或許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呢。

  然而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隨即就被他拋到了腦後,相較於情愛,還是力量更能讓一個男人不顧一切的去追尋。

  火車過了布蘭便一路向北,這條幾乎聯通了布萊頓王國的所有大型城市的鐵路線呈U字型,諾德便在那U字的最頂端。

  布萊頓地處北方,諾德領更是接近極地的寒帶氣候,隨著火車越來越接近目的地,氣候也隨之下降,田野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灰綠色的森林、枯黃的草原,以及渺無人煙的荒原,透過火車的車窗,常常可以看到蕭瑟的蒼茫景象。

  到了第五天的時候,火車便進入了諾德領,此時的畫面幾乎完全變成了原生態的自然環境。

  諾德人不善耕作,對行商放牧同樣沒有什麽興趣,古代的時候慣常的職業是劫掠,成群結隊的順河流或沿著海岸南下,搶劫南方諸國的財寶,到了最近幾百年,則逐漸成為了雇傭兵的發源地。

  除了打劫,諾德人也經營皮毛和木材生意,還有捕魚和礦石,一路沿途所經過的城鎮,幾乎或多或少都要和這幾種產業發生關系。

  肖恩很慶幸自己選擇毛皮商人作為掩護,像他這副打扮的人可真不少,一路上他見到了不少‘同行’,甚至還和其中幾個人攀談了幾句,從中獲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諾德人相比較於布萊頓人,要更加粗野一些,但也因此沒什麽心機,他很容易就掌握了一個皮毛商人應該掌握的基本信息。

  冬季是皮毛出貨的季節,寒冷的天氣讓皮毛的出貨量大增,因此每到秋季,就會有大量的皮毛商人北上收購貨源,趕在最寒冷的季節到達之前把它們製作成皮草製品。

  大部分皮毛商人都有自己的老主顧,皮毛都是從獵物身上獲取的,因此認識的獵人的多少,決定了一個皮毛商人的貨源數量,如果沒有認識的人脈,就很難收購到足夠的皮毛。

  諾德人喜歡跟熟人打交道,當然不熟也沒關系,只要能喝酒,放得開面子,就能在酒館裡和諾德人交上朋友。

  肖恩並不擅長喝酒,好在肖恩也不在乎這些,他只是需要這個身份作為掩護而已。

  到了第六天的時候,火車終於抵達了鐵路最北端的終點站——諾瑞姆。

  這裡是諾德領最大的一座城市,常駐人口超過十萬人,在地廣人稀的諾德,已經是非常繁華的所在了。

  有商館、有醫院、有書店,甚至還有一家大型劇院,每天上演本地特色劇目。

  肖恩在這裡待了一整天,稍微恢復了一下旅途帶來的疲憊,順便大吃了一頓,但他並沒有選擇留下,諾瑞姆雖然比不上劍堡、布蘭等大城市,但還是太過繁華了,這裡還不夠偏遠,還不足以讓他感到離群索居的安全感,火車能夠抵達的地方,王國的密探就能夠抵達,有著交通的便利,自然就有暴露身份的風險。

  坐在旅館的床上,他對著地圖糾結了良久,繼續往北的話人類的城鎮村莊已經不多了,他當然不可能真的離群索居,所以必須在那些相隔極為遙遠的城鎮中挑選一個地方落腳。

  諾瑞姆往北兩百裡格有個叫諾格福森的城鎮,再往北是一個叫艾洛爾的小鎮子,再往北則是一片白茫茫的,在相隔極為遙遠的北海的岸邊,有一個叫艾斯的小漁村。

  肖恩不確定自己應該在哪裡停下來,糾結良久他決定先上路再說,或許到了地方答案自然就有了。

  不過接下來他就只能乘坐馬車了。

  此時時間已經進入深秋,北方的寒冷初露端倪,肖恩十分慶幸自己買了這件毛皮大衣,在霍頓港的時候還感覺頗為悶熱,但是現在卻成了救命禦寒的佳品。

  出發之前必然需要補給,肖恩在諾瑞姆的野味商店買了20磅的熏鹿肉,兩罐野豬油,一整條硬麵包,十幾個蘋果,兩罐蜂蜜酒和一瓶烈酒,一副海獺皮的帽子,一把獵刀,順便補充了大量的左輪手槍的定裝子彈,這玩意在這個時代屬於高科技產品,他不認為繼續往北還能買得到。

  然後便上了驛站馬車。

  趕車的是一個裹著熊皮襖的老頭,花白的胡子讓他看起來好像聖誕老人,皮襖的頂部連著半個熊臉,老人很有娛樂精神的將熊臉套在腦袋上,既能禦寒又帶著幾分狂野的裝飾效果。

  和肖恩同車的還有另外兩個皮毛商人,一個商棧的夥計,以及一個從諾瑞姆買完物資回家的本地獵人。

  每個人身上都穿著皮草,車廂裡彌漫著煙草和野獸皮毛的氣味。

  肖恩已經習慣了這種氣味,他把行李箱和裝著熏鹿肉的袋子塞在屁股下面,愉快的和幾個人聊著天。

  老獵人是個自來熟,他跟兩個皮毛商人打聽今年的收貨價格,也跟肖恩聊著皮毛的相關話題,尤其是在得知肖恩是第一次來的時候,更是主動為其提供建議。

  “你要想買皮毛的話,我建議你盡可能的收購兔子皮和狐狸皮,還有水獺皮,這些小型皮毛做圍脖和手套都是極好的,布蘭的貴婦願意花大價錢買一件,而且用不來太多本錢,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家裡就有大量的此類皮毛,我可以給你個批發價。”

  肖恩一眼就看出了這是老人推銷自家商品的拙劣伎倆,他微笑著點了點頭,“是嗎,那我可謝謝您了呢。”

  肖恩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他看向車窗外面,此時車子已經逐漸遠離諾瑞姆,行駛在一片茫茫的荒原上,這裡沒有農作物,沒有人煙,到處都是石楠從和灌木雜草,遠處則是成片的森林和群山,空氣冷的可以呼出白氣,他看到路旁的一個水窪,當車輪碾過的時候,他聽到冰碴破碎的咯吱聲。

  此時此刻,一切文明的跡象都逐漸遠離他的視線,肖恩說不上是歎氣還是松氣的長出了一口氣, 看著遠處逐漸消失在視野中的諾瑞姆,他既有遠離了危險的放松感,同時也有踏足陌生蠻荒領域的緊張感。

  這種十分新奇的感覺讓他興致迥然,連帶著談興都多了幾分。

  “那麽最值錢的皮毛是什麽呢?”

  老獵人想了想,“雪豹皮很值錢,冰原狼也很不錯,還有白鹿皮,但要說最值錢的,當然是白虎皮,古代的諾德人相信只有天命的勇士才能殺死白虎,因此每個身披白虎戰袍的人都能得到來自敵人的敬畏。

  不過自從獵槍開始普及,隨便哪個蠢貨都可以去嘗試去獵殺啦,那些純白的野獸也因此逐漸銷聲匿跡,現在已經很難看到這些動物的蹤跡啦,只有在更加往北的冰冷森林和雪原之中,那些森寒的可以凍掉卵蛋的寒冰地獄裡,才有這些白色動物的蹤跡。”

  老人說著,忽然壓低了聲音:“據說在北方的冰海的盡頭有一座島,島上有一片魔法籠罩的森林,其中遍布奇珍異獸,白色的動物到處都是,甚至有傳說中的白色靈獸,它如幽靈般生活在森林中,有時會踏海巡遊與天空之下,形如馬,卻生著鹿角,有一雙發光的眼睛,據說白色靈獸是古代神靈的使者,接引諾德勇士的靈魂前往無憂之地,逃避死亡後墮入幽冥之地的悲慘命運……”

  “無稽之談!”那個一直聆聽兩人對話的皮毛商人,忽然不屑的說道,“那不過是古代野蠻人無知愚昧的妄想和傳說,如果真的存在的話,為何從未有人用其皮毛製作成的大衣或外套,可見那些東西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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