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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奇情》第1章靈山的傳說
    去靈山玩一次,是楚令令兩年來的願望,但一直未能成行。

  靈山在湘西北部,曾也是當地著名的旅遊景點。

  可現在很少有人去玩,因為傳說該山常有女妖出沒。

  特別是在天色將晚或日出之時頻繁出現。敢去爬山的人,十有八九一去不回。

  偶有個別僥幸回來的人,不是變傻了,就是失憶了。

  這是薛巴巴高訴他的。薛巴巴老家離靈山不到五公裡。

  薛巴巴是楚令令的上司,一個五十歲不到的胖子,戴高度近視眼鏡,人緣好,深得下屬的尊重和擁護。

  在前年公司舉辦十周年慶祝宴會上,坐在一桌喝多了酒的薛巴巴告訴下屬們這個傳說時,許多人居然相信了。

  只有楚令令付之一笑,又搖搖頭說:“傳說就是瞎說,我不信這世界上有什麽妖魔鬼怪。只相信人,只相信人會吃人。”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這就是自然界生存法則,不僅僅是動物,也包括人類。

  但楚令令也明白,無風不起浪,既然有了這種傳說,說明此山也真不一般,也許有人類未知的某種神秘現象的存在。

  但不管怎麽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他決定親自去一探究竟,就當一次旅行。

  於是,國慶節剛放假,楚令令就背著雙肩包出發了。

  為了不被人打擾,他沒有告訴任何人,把手機關了,在需要的時候再打開。

  靈山在湘西一個叫鼇江的縣城以北二十公裡處。

  他先從深圳坐火車到了懷化,再又轉公交站到了鼇江縣城。這時候天快黑下來了,他決定明天再去。

  鼇江縣城不大,不到一個小時,可從東頭走到西頭;不到半個小時,也可從南頭走到北頭。還沒有深圳一個鎮大。

  整個縣城呈長方形,房子高低不一,錯落有致。最繁華的是城西,那裡不僅有漂亮的大公園,還有一條足有三百米長的美食街道。

  在這裡可以吃到其他地方吃不到的特色小吃。如:烤羊耳、血粑鴨、土匪雞、米豆腐、酸湯菜、薑糖、狗肉水餃、碗兒糕、酸肉酸魚、桐葉粑粑、酥餅等幾十種。以酸、辣、香、鮮見長。

  讓楚令令印象最深的是小城裡的俊男美女多,其中有不少人穿著各種民族服裝,讓人眼花繚亂,有一種驚豔的感覺。

  楚令令心想,如果在這裡來個豔遇多好,也不枉此行。

  這麽想著的時候,他就忍不住朝那些美女多看了幾眼。

  那些美女似乎見多不怪,很少有人給他翻白眼,把他當壞人而起戒心的。

  甚至還有美女回頭報以嫵媚的微笑。讓楚令令更是心旌搖曳,幾乎欲擺不能。

  好在他克制力強,認識到自己是來到陌生地方的遊客,才沒做出荒唐之舉。

  實事上,他也沒這個膽。要不大學畢業,來深圳工作幾年了,還沒找到女朋友呢。

  其實,沒找到女朋友也不怪他,現在的女孩對未來的另一半的要求很高。

  他也談過幾個,但最終還是告吹了。

  不是人家嫌他沒錢沒房沒地位,就是嫌他身高不夠,面相雖不難看,但也不耐看。

  總之還是沒入她們的眼緣,離她們自願投懷送抱更遠,遠到看不到希望。

  因此,楚令令也考慮過,再過兩年,還沒在深圳找到對象,就去外省的山溝溝裡找。

  楚令令在一家叫金月的小旅社住下來。

  他特意跟店主打聽靈山女妖的事情時,沒想到得到的答覆讓他感到很意外。

  店主是個面如滿月、蘇眉鳳眼的老頭。一聽他提這事兒,便撇撇嘴不屑地說:“你肯定是遠道而來的吧?那都是謠言,那有什麽女妖。不過是一個不知從哪裡來的瘋女人,穿著奇怪的古裝,時不時地在山上活動而已。”

  聽到這裡,楚今令心想,也許這個店主的話才可信。至於她穿的古裝嗎,也很好解釋,這瘋女人曾不是唱戲的,也是少數民簇人。

  “當然,也許她就住在山上某個洞穴裡,無意中被人看見了,才有了這流傳甚廣的謠言。甚至也驚動了警方,懷疑是個殺人犯躲在山裡,特意去上山搜捕,一開始沒找到。

  在他們第七次去時找到了,結果卻發現她是一個操外地口音的瘋女。據說還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店主接著說。

  “哦,可惜了,她還麽年輕就瘋了。”楚令令不由驚訝地插了句。

  “是哦。如果沒瘋,正常人誰敢住在山上呢?除非她真是妖,可妖呀神呀都是人想像出來的。像畫上的人一樣,不能當真人。”店主點點頭說。

  “那後來呢?”楚令令又問。

  “當警察問她是哪裡人,她說自己是從兩千年前的贛國而來。因沒有找到能證明她身份的證件,又見她胡言亂語、行為瘋瘋癲癲,警方斷定她一定受過什麽刺激才至瘋的。

  為了她的安全,後來警方又強行把她送到市精神病院去治療,結果還沒過多久,就接到院長的電話,說這個瘋子跑掉了。

  而且她的病也沒法治療,因為經過診斷,她沒得精神病,身體狀況也良好。但言行舉止又跟瘋子一樣,打針吃藥對她也沒作用。

  一聽這話,警方也隻好放棄了。至於這個瘋女人後來是繼續去了靈山,還是其它地方,也任其自便,不再管了。

  但不久又傳來有人看見她依然在靈山,沒有離開。但也正因為她是個瘋子,許多人都不敢上山了,怕發生意外,被瘋子所傷,吃了啞巴虧。”店主說完,轉身走了。

  聽了店主這話,讓楚令令心裡有些失望,他沒想到自己千裡迢迢從深圳而來,竟是被一個謠言誘惑了。

  當然,他並不後悔,自己也是不信這些謠言,也是為了破謠才來的。

  但是,他還是決定親自去看看,管她是人是妖,見了就知道。總不能白來一趟。再說他也從不相信這世上有什麽妖怪,那都是小說裡瞎編的。當然人妖是有的,那是變性人,但也還是人,嚇不到人。

  第二天一大早,楚令令隨便吃了點早餐就出發了。

  他依然背著雙肩包,但是裡面多了幾樣東西:一把匕首、兩袋小麵包、半隻熟雞、兩瓶礦泉水,還有一瓶可樂。

  匕首是用來防身的,至於半隻雞和可樂,並不是為自己準備的,是給那瘋女,或者是女妖食用的。

  他覺得相對來說,女妖比男妖對男人更好,至少不會吃人,甚至喜歡男人。

  他相信不管她是人是妖,總是要吃東西。而山上能吃的也只有野果,或者鳥蟲什麽的,也只能生吃。如果她真是妖,也許能抓到一些兔子什麽的食用,但她若是一個瘋子,是辦不到的。

  於是,昨天晚上,在睡覺前,楚令令又去附近的超市買了這些。同時他也做好了一去不回的準備。

  他在手機裡寫下了遺言,在準備剩下最後一口氣時,發給家人。

  如果那女人真是妖怪,這匕首怕是也起不了防身的作用,更不可能殺掉妖怪。

  如果那女人是瘋子,也許還能嚇唬她,但他絕對不能傷害她,也會在她要傷害自己之前逃走。

  能不能逃走,只能聽天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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