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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上吊?不如重建大明!》第14章 李來亨
  李來亨的話音雄渾,宛若猛虎咆哮,直震得人耳膜嗡鳴。

  朱由檢瞳孔猛然縮了起來。

  竟然是他!

  從李自成的孩兒軍崛起,成為大陸上,最後一支抗清武裝領袖——

  李來亨!

  李來亨此人,後世聲名很小,遠不如同為農民軍的李定國大。

  若是給明末這段時間的大將排排位置,李來亨堪與李定國爭一個高低。

  隆武帝制定下“聯寇抗清”的國策之後,李定國成為了永歷帝的擎天柱,立下赫赫戰功,甚至一度“兩蹶名王”。

  而李來亨,卻被湖南明軍排擠,無法進入朝廷中樞,隻得在夔(kui)東地區堅持抗清。

  他不但得不到南明的幫助,甚至那群慣於內鬥的文臣,還處處卡他脖子。

  然而,李來亨展現了一個漢人的氣節,抗清護明的大旗,他扛起來了!

  這一扛,就是二十年!

  他扛起了最後一支飄揚在大陸上的大明旗幟。

  直到永歷被吳三桂用弓弦勒死、大明正統滅亡的三年後,已經陷入重圍的李來亨,依舊豪邁的拒絕了清軍的招降……

  湖北興山縣茅麓(lu)山山頂的一把大火,吞沒了李來亨,也譜寫了一出明末絕唱……

  大火照亮了夜空,三天三夜不息……

  這把火——該活在每一個漢人的心中啊。

  ……

  ?

  茅麓山李來亨抗清遺址

  朱由檢心臟劇烈的跳動著,眼前的少年雖然嫩稚,卻是一個活生生的傳奇啊!

  強行在腦海裡背了幾遍厚黑學,朱由檢才克制住了衝動,他深吸了一口氣,再次平複一下激動的心。

  “哦,原來是那一隻虎(李過的外號)的崽。”朱由檢嘴角勾起一抹笑容。

  他的手指在不受控制的顫抖,這是激動地!

  為了抑製激動的心情,朱由檢掐住了掌心。

  心跳到了嗓子眼,聲音卻依舊平穩:

  “朕聽過那李過,算是一個人物,至於你嘛……”

  朱由檢看著嫩稚的未來戰神,憋著壞道:“朕沒聽過。”

  這是戰神啊!

  還是攻守兼備,尤其擅長防守方面的智將。

  那被人鼓吹善於防守的袁某人,在李來亨面前就是個屁。

  袁勇士舉國之力,防守的後金由弱變強,防守的後金從快要餓死了到直撲京師!

  而李來亨呢?

  此人被後方的自己人卡脖子,面對的更是入關後整合了更多資源,如虎添翼的清軍,卻能守住一方淨土,維護大明漢家衣冠不失。

  明亡後,更是以區區一隅之地,足足抗衡全天下猛攻三年之久!

  殺得韃子在私人記述中,提及茅麓山頓時色變。

  兩人孰優孰劣,可見一斑。

  ……

  朱由檢一臉的淡然,就仿佛在面對一個無足緊要之人。

  然而,他藏在衣袖裡的手,指甲越陷越深。

  他這麽做,隻為——忽悠李來亨!

  ……

  常言道最大的蔑視是無視,若是你的對手用言語擠兌你,說明你是他的勁敵。

  可是當你做出了很多成績,你的對手始終無動於衷的時候,就證明在對手的心中,你宛若路人!

  朱由檢此時采用的就是這一招。

  他用沒聽過,來表達了對李來亨的不屑……

  ……

  李來亨快要氣炸了。

  想他李來亨,雖然年不及弱冠,卻已經征戰好幾年了,從一個懵懂孩童,到了而今在闖軍中有了赫赫威名。

  甚至,此次攻略京師,更是被委以重任,成為了前鋒左將軍。

  然而,千言萬語,卻抵不過皇帝的一句‘沒聽過你的名號’……

  李來亨想死的心都有了,甚至一度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太自恃清高了……

  李來亨的胸膛劇烈的起伏著,若不是面前太監手中的火槍正指著他,怕是下一刻就要暴起傷人,先殺了看不起他的皇帝再說。

  “兀那皇帝,休要欺人太甚,若不然,你派出一個大將與額比劃比劃,若是額皺了一下眉頭,便不是好漢!”

  李來亨氣鼓鼓的說道。

  他這一生氣,方言都出來了。(額:我的意思。)

  “哦!”朱由檢笑了。

  發自內心的笑。

  李來亨終究還太年輕啊!

  兀那小子哎,你上當了!

  朱由檢擺擺手,輕蔑的說道:“匹夫之勇不過是百人敵罷了,對於行軍打仗,卻絲毫用處都沒有,料敵於先,才是上將之道啊!”

  李來亨不服氣,梗著脖子道:“那你還一敗塗地,被額們殺入了京師!”

  皇帝老兒就會騙人,說的好聽,還不是被他們逼到了這個境地。

  “哈哈哈!”

  朱由檢哈哈一笑,將身上威嚴的大服脫下,指著中衣上一處處補丁道:“那李自成也該告訴過你,皇帝是好皇帝,隻怪當官的太貪!”

  “不說別的,朕登基十七年,啥時候置辦過新衣服?

  朕登基這麽多年,除了宴請群臣,啥時候舍得一頓超過三個菜了?

  朕的小公主,今年才六歲,前天還哭著要吃肉——她已經整整一年沒有吃過肉了啊!”

  朱由檢沉重的歎息一聲,做皇帝做到了崇禎這樣,真的是歷史罕見!

  良久之後,他語重心長的對李來亨道:“不怪朕太無能,都怪當官的太該死。 ”

  李來亨愣住了。

  當皇帝脫下了威嚴的龍袍,內裡的小衣竟然打著十幾個補丁。

  這些補丁有新有舊,顯然不是臨時起意補上去的。

  這說明——崇禎是真的一直都這麽節儉的啊!

  他不由得想起了小時候……

  那時候家裡窮,頓頓野菜,逢年過節才能吃一頓窩窩頭,有一回鎮上劉老爺納妾,他僥幸得到了半個雜面饅頭。

  那滋味,回味無窮啊!

  於是,年幼的他,心中無不在猜想:皇帝吃得是啥呢?興許一頓吃三個雜面饅頭,還要丟掉三個雜面饅頭吧!

  等到他跟隨闖王當流寇,與一個老兵這般說了之後,被那廝狠敲了幾個‘板栗’。

  李來亨至今還記得,那不知道早就死在了哪個旮旯裡的短命鬼說過的話:

  傻啦吧唧的,當皇帝吃什麽雜面饅頭,那是頓頓白面饅頭,還要吃一筐扔一筐。

  早已忘記了那廝的面容,語音卻仿佛就在耳畔,記憶裡,一個沙啞的聲音似乎在嘲笑自己——‘皇帝老兒鋤地都用的金鋤頭哩……’

  皇帝老兒一頓吃一筐白面饅頭,還要丟掉一筐白面饅頭嗎?

  皇帝老兒鋤地用的金鋤頭嗎?

  李來亨的心中似乎有了定義……

  死在他手中的官,沒有八十,也有一百。

  然而,他殺了那麽多當官的,不管是封疆大吏,還是不入流的衙役吏目,他們任何一人的身上,都沒有補丁衣服!

  反倒是鋤地都用金鋤頭的皇帝,穿著尋常地主老財都不穿的破衣爛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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