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隨著鑒證科的實驗結果出來,證實了采集的樣本中深層和淺層的土壤成分與含水量有明顯差異,也就間接證明了那兩個盒子是在短時間內一前一後放進去的,錢白玉的案子並沒有出現其他的新轉機。七月底,法院開庭審理了錢白玉的案子。
開庭後,法官首先提問錢白玉:“你看一下,工作人員給你的信息表,確認好了,說一聲。”
錢白玉在法警的幫助下,看了看,說了一句:“沒有錯,是我。”
“之前先雲縣公安局對你做的筆錄,你已經簽字確認的,有沒有異議?”
“沒有。”
法官看了一眼公訴方:“現在,先由公訴方提起公訴。”
“好的。先雲縣公安局刑偵支隊二隊於5月30日晚對錢白玉搶劫先雲縣長林路錦玉珠寶店一案立案偵查,並經過多方努力,成功偵破了此案。案發現場,嫌疑人的作案衣物、鴨舌帽、口罩、手套、仿真手槍、錘子、挖坑埋贓物的樹枝,以及銷贓的金鋪等均由嫌疑人現場指認,且嫌疑人同意認罪,簽署了認罪認罰裁決書,證據充足,毫無爭議,應以搶劫罪對嫌疑人判處相應的刑罰。在贓物下,警方同時發現了藏在下面的一袋紅色藥丸,經過鑒定,這袋紅色藥丸是麻古,共計650粒,偵查過程中,警方全程打開執法記錄儀,並由先雲縣雙芯鎮西河村的村主任現場作證,錢白玉卻失口否認這一點,稱麻古與他無關,我方認為,該麻古剛好藏在西河村墓群旁的首飾下面,且警方的證據也證實了,這麻古與首飾是一前一後、相隔很短的時間內埋進去的,錢白玉在審訊中也說,埋葬首飾時,已是凌晨,並無他人看見,這袋麻古與錢白玉藏匿贓物的地點完全一致,警方是在首飾埋好的第二天就搜查到了贓物,因此可以認定是由錢白玉所藏,我方認為錢白玉還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綜上所述,我方認為嫌疑人搶劫罪與非法持有毒品罪同時成立,應當數罪並罰。
法官換了一張紙:“現在,由被告代理律師進行法庭辯論。”
尹雅婷正襟危坐:“好的。先說0530搶劫案,我的當事人錢白玉生於2000年,剛剛20歲,且之前沒有犯罪記錄,這是初犯。據我方了解,錢白玉是單親家庭,母親去世早,父親不負責任,導致他初中沒上完就輟學。他有一個疼他的外婆,年近七十,身體不好,在雙芯鎮養老院,有低保,警方提供的案卷調查裡也證實了這一點。他搶劫金店是因為經濟窘迫,且在案發時沒有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甚至是想法,所使用的仿真手槍做工粗糙,不具備傷害力,案發後,雖有一些反抗行為,但他很快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誠心向辦案民警道歉,之後也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配合警方的調查。因此,我方懇請法官考慮他成長環境惡劣,年少無知,又是初犯、認罪態度積極等因素,在量刑上面給予錢白玉一定的寬容,給這個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尹雅婷換了兩頁紙,接著說道,“而另一個非法持有毒品案,這兩個盒子,一個放有首飾,一個放有大量的麻古,雖然公安機關的鑒定結果證實了這兩個盒子是在短時間內一前一後地埋進墳地旁的土地裡,但是並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因為麻古被埋的地方離嘉芸集團前董事長錢東嘉的父母墳墓很近,相隔不到一米。2019年11月底的白骨案轟動一時,根據森江市公安部發布的公告,死者錢俊豪為犯罪嫌疑人錢東嘉和沈芸的獨子,
生前有多年吸毒史,公安部的公告中也列出了死者錢俊豪生前的部分吸毒經歷,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死者錢俊豪想出了各種方法藏匿毒品,以供吸食。死者的父母,白骨案的犯罪嫌疑人錢東嘉夫婦也供述,為了企業形象和個人顏面,他們一直對外隱瞞兒子吸毒的情況,甚至多次帶兒子出國戒毒。這個金店搶劫案與白骨案的聯系絕非巧合,我認為,這袋麻古也有一定的可能是錢俊豪生前藏匿的,因為藏麻古的鐵箱生鏽嚴重,而藏首飾的盒子沒有生鏽的痕跡,所以,不排除錢東嘉夫婦為了隱瞞他們兒子吸毒的經歷,瞄準時機,栽贓嫁禍給我的當事人錢白玉,因此,我方認為公訴方認定的我方當事人錢白玉非法持有毒品罪不成立。我方表達完畢,法官先生。” “好。現在,由公訴方開始辯論。”
“警方在5月31號上午搜繳到嫌疑人作案的衣物和帽子,嫌疑人錢白玉當場予以否認,並對警方出言譏諷,而後,在先雲警方的大力偵破下,為金店店主挽回了全部的經濟損失,這個過程都是先雲警方的努力,錢白玉並沒有配合警方找到贓物,因此我方認為錢白玉的認罪態度差,不適用輕判。搶劫案中,嫌疑人是持槍搶劫,雖然槍支是假的,但是在金店營業員的認知裡,這槍就是真的,對他們能夠形成足夠的威脅,且嫌疑人搶劫案值大,高達六十余萬元,這兩條都符合從重處罰的條件。其次,嫌疑人在贓物被搜繳後雖配合警方審訊,卻拒絕承認藏在贓物下的麻古是他所為,並且沒有提供任何與該麻古有關的線索。白骨案立案於2019年11月底,死者錢俊豪死於五年前,是……2014年12月底,期間相隔五年,如果錢俊豪的父母要處理兒子藏匿的毒品,有大量的時間去做,不用等到現在。且根據森江市公安局提供的供詞,錢東嘉夫婦均否認對這袋麻古知情。目前,沒有證據證實錢東嘉夫婦在金店搶劫案後出現在藏匿首飾和毒品的地點,根據誰舉證誰證明的原則,我方認為對方的說法不成立。”
“被告方律師,針對公訴方的言辭,你有要說的嗎?”
“有。我方仍然堅持認為在這起搶劫案中,錢白玉適用輕判,理由有三,第一,錢白玉文化水平低,且是初犯;第二,錢白玉並非一直拒絕配合,而是在第二次審訊的時候就配合了警方的調查,簽署了認罪認罰裁決書,且之後誠懇地向辦案民警道歉;第三,錢白玉年輕,家庭成長環境惡劣,不懂首飾的實際價格,對搶劫金額沒有實質性的判斷,在搶劫過程中,雖然持槍,但沒有走到櫃台後傷害他人的行為。而另一起麻古案,藏匿首飾和麻古的盒子地點位於空曠的墳地旁,我的當事人錢白玉所在的西河村四通八達,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錢東嘉夫婦案發後出現在該地點,但是以錢東嘉夫婦的能力和人脈,也不能排除他們指使他人所為。另外一點,我的當事人錢白玉在藏匿首飾時經過了考慮,且我國對毒品打擊力度極大,宣傳力度也日益加大,錢白玉雖不知曉毒品罪的具體後果,卻有一個整體的概念,知道跟毒品相關的判刑重,在金店搶劫案後不久也如實交代了犯罪經過,如果他要藏匿毒品,不會把毒品藏在剛搶的首飾下面。還有很重要的一點,650粒的麻古,這麽大的量,毒品來源呢?錢白玉在進看守所之前,公安機關對他進行過尿檢,毒品檢測呈陰性,也就是說他沒有吸毒,而且也沒有跟販毒吸毒人員有過來往,公訴方的起訴文件裡也沒有提到與該毒品來源有關的任何證據,錢白玉初中還沒畢業,也沒有在化工廠之類的地方的工作經歷,他根本不懂怎麽製毒,難道毒品是憑空而來的嗎?所以我方認為,這個毒品並非來自我的當事人錢白玉,他跟這個麻古案毫無關系。我方表達完畢,法官先生。”
……
“錢白玉,你簡單陳述一下搶劫金店的過程。”
“就……5月30號的晚上,我拿著玩具槍和鐵錘搶了錦玉珠寶的92件首飾,然後賣了6件,另外的藏起來了。”
“這麽簡單?”
“呃……因為你說的簡單陳述……”
“哦……之前預謀過沒有?”
“去珠寶店前看過。”
“為什麽產生搶劫的想法?”
“因為沒有錢。我文化水平低,之前的工作掙得少,疫情,幾個月沒有工作,我連房子都租不起,住在朋友家。”
“有沒有人提示你或者慫恿你去搶劫?”
“沒有。”
“那你是怎麽計劃的?從哪裡知道搶劫的流程?”
“就……看電視。”
“什麽電視?”
“電影。”
“什麽電影?”
“就《黃金大劫案》之類的,還有一些搶劫的片子,記不得名字了。”
“後悔嗎?”
“非常後悔。”
“公安機關第一次給你拿認罪認罰裁決書的時候,為什麽不簽字?”
“那時候……頭腦發昏,我知道錯了。”
“藏在首飾下的箱子裡的麻古,是不是你的?”
“不是。”
“那你知不知道是誰的?”
“不知道,警察跟我說的時候,我也完全沒想到,法官……我……我不會藏毒,我知道販毒要槍斃……”
“不要急,稍後法庭陳述的時候會給你發言的。”
“好,對不起……”錢白玉緊張地盯著面前的法官和陪審員。
……
一番辯論下來,法官沒有當庭宣判,擇期再審。在公安局,潘隊長他們在辦公室觀看了法院的審理錄像,大家又開始了討論。
“這個尹律師還挺厲害。”
“那是,不厲害,23歲就碩士畢業了?”
“先別說這個,這個案子怎麽辦?”
“現在確實很難,錢白玉接觸的人我們已經查了有七八十個,根據這些人的描述,錢白玉案發前一直四處遊蕩,做了好多工作,都做不長,有錢了就去網吧打遊戲,睡在網吧裡,接觸的人裡面沒有跟毒品有關的。”
“一般,販毒分子都很狡猾,為了躲避打擊,無所不用其極。”
吳思想了想:“我覺得還是得從錢白玉身上著手,他的話至關重要,如果他能招認,我們就能順藤摸瓜,如果實在是不招,我們……還真不得不考慮那個尹律師提出的,有可能是錢東嘉夫婦栽贓嫁禍。”
“有什麽理由?”
“我之前在森江市公安局,白骨案立案的時候我就在現場,後來我也去調查過死者的父母,尤其是沈芸……”
“這個女的怎麽了?”
“我說不清楚,但我就是一種直覺,這個女的很不簡單。”
“怎麽說?”
“你們想想,錢東嘉夫婦02年創業,根據白骨案的供詞,他們於97年走上販毒之路,雖然後來洗白了,可是這麽多年,快二十年了,周圍的人毫無察覺,死者錢某也是吸毒歷史比較長,戒毒都去國外,在國內也是隱蔽性很強,沒人發現……他的社會關系複雜,可他能做到在別人眼裡保持進步青年的樣子……沈芸,我去調查她的時候,她表現得跟一個好母親沒有兩樣,甚至很柔軟,可是市裡的楊隊說,她在被傳喚後出奇地冷靜,思維也很清晰,證據擺在她面前後,她就精神失常了……所以,我們不能以尋常犯罪嫌疑人的眼光去看他們,他們偽裝的能力很突出。”
潘隊聽了吳思的話,沉思了一會兒:“這麽說的話,他們不是沒有嫌疑,而且,確實,對吧?這個藏匿的地點引出這麽多的巧合,有可能……不是偶然吧?”
黃宇看了看吳思,又看了看潘隊長:“潘隊,要不,我們還是先去提審錢白玉。我覺得他的軟肋還是他的外婆,我們請當地的養老院拍一些他外婆的影像發給我們,拿給他看,好好勸說他,看他怎麽說?”
“嗯……這倒是個辦法。黃宇,那,你和吳思去吧,機靈點兒,別激怒他,他這情緒喜怒無常的。”
“是。”
吳思和黃宇起身,正準備出門,潘隊長叫住吳思:“那個……竊聽器的鑒定結果出來了,何局長跟你說了嗎?”
“啊?怎麽樣?”
“那竊聽器是壞的。”
“壞的?”
“何局長親自拿去鑒定的,他沒跟你說嗎?”
“哦……沒有,最近他一直挺忙的,好像去省裡出差了。”
“哦,結果就是這樣,跟你說一下。”
“行……”
吳思聽完和黃宇一起出去,下樓梯時,黃宇問道:“什麽竊聽器?”
“就是……一個月前,我在我車上發現了一個竊聽器。”
“你車上?誰要竊聽你?”
“我不知道,所以拿去鑒定,我不知道這個鑒定結果要這麽長時間。”
“辦案嘛,肯定也分輕重緩急,鑒證科很忙的,犯罪花樣越來越多……你這也沒損失什麽,人也沒受傷,他們肯定擱置了。”
“我也是……覺得奇怪,有可能是前一個車主留下的。”
“那你要去找那個車主嗎?”
“壞的嘛,就不找了,找那人幹嘛?哎……對了,之前不是有一個偷怕設備的案子嗎?那個案子是誰在辦?”
“派出所……應該,沒聽說我們誰在辦,那個案子就是酒店裡面的偷拍設備,發現的量也不多,走訪就能查出來,一些不法分子在電子城那裡私下偷偷賣……變態!”
吳思也沒有再去想這個,下午,兩人開著警車來到了看守所。錢白玉被押過來,看到吳思和黃宇,他的臉上沒有戾氣,也沒有其他想要配合的表情。吳思與黃宇對視了一眼,黃宇把眼前的手提電腦換了一個方向,對準錢白玉的方向:“你看,這是養老院的工作人員發過來的,這是你外婆看京劇演出的照片,這張,是表演唱歌的,這張是志願者活動的照片,這張,是理發的,這張……”看完這些之後,黃宇又放了一個視頻,視頻上,老人正在活動中心休息,工作人員問道:“你家外孫還記得嗎?”
“記得……很乖,很懂事……”
“你想不想他?”
“想啊,他……忙……”
……
錢白玉的眼睛濕了,他忍住不讓眼淚流下來,仿佛流淚是不爭氣的表現。看完後,吳思對錢白玉說:“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申請你不穿囚服,拍一段視頻給你外婆看,跟她問候一下。”
錢白玉沒有說話,他低下頭,深深地低下去。
“錢白玉,我們遵守法律,不會強迫你認罪。但是你還是得耐著性子,配合我們才行。我們再問你一遍,你是不是真的不知道麻古的事情?”
“不知道。”
“那,你埋首飾的時候沒有發現下面已經埋了東西嗎?”
“沒有,當時天很黑,我心裡也慌,沒注意。”
“如果不是你埋的,那……你在搶完金店之後回到家裡的途中有沒有發現異樣?有沒有人跟蹤你?或者你在埋完首飾後,周圍有沒有什麽情況?”
“沒有……哦,好像……我回去的時候,有一輛車一直跟著我。”
“什麽車?”
“汽車。”
“什麽汽車?”
“我不知道,我騎摩托車回去的,騎得很快,天又黑,看不清。”
“那汽車一直跟著你嗎?”
“不是,跟到村口,好像就沒有跟了。”
“村口離你家有多遠?”
“一公裡左右吧。”
“你跟錢東嘉家裡有沒有親戚關系?”
“哪個錢東嘉?”
“就你們村裡出來的那個,嘉芸集團的董事長。”
“沒有。”
“平常也沒有見過他?”
“沒有,聽村裡人提起過,沒見過。”
“那錢俊豪呢?”
“見過,過年的時候見過兩次。”
“說過話嗎?”
“沒有。”
“你不了解錢俊豪?”
“不了解,我們兩家一個天,一個地。”
“那湯秀珍呢?”
“誰?”
“湯秀珍,錢東嘉的母親。”
“我……知道她,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
“你為什麽把首飾埋在他家的墳地旁,不埋在自己家呢?”
“我家的都是草,拔草就要半天,他家離得近,我也沒有帶東西挖,就找了一根樹枝,用樹枝還挖了半天。”
“他家墳地旁邊沒有野草?”
“沒有。”
吳思小聲問黃宇:“怎麽會沒有呢?五月份啊。”
“有錢人家,這點問題還是問題?”
吳思一想也是,他又突然回想起了什麽,問道:“你確實就是隻用了一根樹枝?沒有別的工具?”
“沒有。”
“你家離得那麽近,沒有找工具過去?”
“沒有,我家好長時間不種地,鋤頭都生鏽了,都壞了,扔了,家裡也一直沒人。”
……
從看守所出來,在回去的車上,吳思跟黃宇說:“你記不記得那天我們去搜查墳地的時候,扒開那些稻草,發現那塊翻新的土地?”
“嗯?怎麽了?”
“錢白玉說他就用了一根粗樹枝挖的坑,在現場我們也看到了那根樹枝,丟在一邊兒的,這個餅乾盒子體積要小得多,用樹枝挖坑也不用太長時間,但是如果要埋下那個大盒子,估計得挖好一會兒吧?我們幾個人,用工具挖,戴手套刨,還挖了挺長一段時間。”
“你想表達什麽?”
“我好像記得在挖之前,那塊被翻新的地面很平整。”
“然後呢?呃……他可能用腳踩過。”
“如果用腳踩過的話,會有腳印吧?而且也不會那麽平整。”
“平整嗎?”
吳思猶豫著,思考:“我也記不清了,等下回去,我們看看執法記錄儀存檔,應該拍到了。”
回到公安局,吳思和黃宇去翻查了執法記錄儀的存檔,果然,記錄儀拍到的,他們在動手挖之前,那地面很平整。兩人把這個發現匯報給了潘隊長,潘隊長一看:“是啊……這個地確實很平,像是被鐵鍬拍過了一樣。”
“錢白玉說他用的工具是一根樹枝,就是我們在現場發現的那根。而且,潘隊,錢白玉的父親錢水生生性懶惰,村主任反應他年輕的時候就不好好乾活兒,妻子死後,他就出去打工了,家裡的地也被承包給了別人。我剛翻看了我們在錢白玉家拍攝的記錄,他們家確實沒有發現鐵鍬類的農活工具。”
“會不會是用刀……菜刀?”
吳思指了指在廚房拍到的片段:“菜刀有,在廚房的灶台上,你看,明顯的,上面一層厚厚的灰。”
“有沒有可能是錢白玉用了其他工具,然後把工具扔了呢?”
“這個我也想到了,你看,潘隊,這是錢白玉搶劫金店後潛逃的路線,”吳思指著一張張的截圖,“這個,這個,還有這個,他一直背著一個後背背包,這個背包比較沉,因為他搶了90多件首飾,下面有墜壓的感覺,上面是空的,裡面應該是沒有我們說的那種工具。要麽,他就是到了村子後,找了別的工具藏了首飾,埋好後把工具藏了起來,或者扔到我們找不到的地方,要麽……”
“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他藏的麻古,這個埋的過程肯定用到了鐵鍬類的工具。”
“對。問題是……我們沒有發現這個工具,他也不認。”
“你們今天審訊的時候,他表現怎麽樣?”
黃宇回答道:“一開始有點兒抵觸, 我們給他放了他外婆的視頻和照片,他的態度就好了很多,問什麽答什麽。”黃宇看了看吳思,“其實……我跟吳思的看法差不多,也覺得這個錢白玉雖然品行不善,但並沒有多大的城府,作案、銷贓、逃離,不拖泥帶水……但……整體表現出來的反偵察能力並不強。”
“他藏的地方可是費了我們一番心思才發現的。還有,對了,電視機裡呢,用到了螺絲刀吧?”
吳思補充道:“螺絲刀在客廳櫃子上,記錄儀也拍到了。”
潘隊看著電腦上的視頻,眉頭緊鎖:“你們說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是錢白玉,那有可能就是栽贓陷害,錢東嘉夫婦被關在森江市看守所,這個案子就有了跨度了。”
“我跟著楊隊去審訊過錢東嘉,問過這個事情。”
“是嗎?什麽時候?”
“就前一段時間,6月份吧,錢東嘉說不知情,但是……”
“但是什麽?”
“但是他也不知道這個麻古是不是他兒子錢俊豪的,我現在覺得可疑的是,錢俊豪的母親,沈芸,她一直沒能接受審訊。”
“為什麽呢?”
“她在被逮捕後精神出現問題,醫生診斷,她的狀態不適合接受審訊。”
潘隊長長歎了一口氣:“這個就麻煩了。”
黃宇不解:“潘隊你說的什麽麻煩?”
“縣裡的緝毒隊也在調查錢東嘉夫婦,還有外省市,這夫妻倆涉及了好幾起大案,如果沈芸不開口,這個案子就難有轉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