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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城孤子》第29章飛花逐令事事休
  李沁說,十九歲的時候,我在酒店做服務員,那時新來了一個大堂部長,天天騷擾我。

  部長比我大七八歲,他想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從沒談過戀愛,一直躲著他,他緊追不舍,請我吃飯,請我看電影,接觸了幾次,感覺他人還不錯,我放下了戒備,答應做他女朋友。

  後來我知道,他以前做些灰色生意犯了事,被人告了詐騙,賠了很多錢,還坐了幾個月牢,現在剛出來。

  我不知道我的家人會不會接受一個坐過牢的人做他們的女婿,所以我一直沒有把他介紹給家人,直到我發現自己懷孕後,事已至此,才向家人說明此事。

  我們的老家是同一個地方,家人找人先了解了下他家裡的情況,結果有點讓家人失望。

  他家四口人,他爸在工地摔了一跤,一條腿落下殘疾,已做不了重活,他姐倒是嫁了一個鄉政府的會計。家裡就一間平房。

  家人極不願意,無奈我已有身孕,他們叫我打掉,我不肯,沒辦法才同意我們在一起。

  生完女兒後,我們離開了酒店,我覺得我們應該做點小生意,有孩子了,將來用錢的地方多著,而且我們連結婚的酒席都沒有辦。

  我父母是開水果店的,由於我們沒有本錢,我們先買了輛二手三輪電動車賣起了水果。

  他不情願,覺得很丟臉,我勸他當年我父母也是這樣走過來的,等有點錢我們自己也找個店面。

  水果賣了半年,我們把三輪電動車賣了,他總說很丟人,除了幫我進下貨,從不幫我去賣一下,有時候會很忙,我打電話叫他來幫我照看一下,他也不肯。

  我覺得很委屈,我向他發脾氣,家裡的電視手機被我摔壞了好幾次,我和他動手,咬的他手臂鮮血直流,他依然麻木。

  用他的話來說,他活的很壓抑,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而且他覺得我拖累了他,說我目光短淺,思維鄉農,而我只不過想要一個安穩的生活,難道我有錯嗎?

  我想不通,在又一次和他大吵一架,我把家裡的東西摔得稀巴爛之後,我離開了他,女兒一直是放在我父母家養,我叫他把女兒接回去,他把女兒接回去之後,我們就再沒聯系。

  短短一個月之後,我在朋友圈看到他曬和別的女人秀恩愛的照片,我想不通的是,照片中的女人無論從長相還是氣質都很出眾,怎麽會看上他?

  後來我知道他又開始重操舊業,從他朋友圈曬經常坐飛機去會那個女人來看,應該生意做的也不錯。

  一眨眼大半年過去了,我想我女兒了,那天我買了很多東西來到他農村的老家去看女兒,看著女兒的樣子我很心酸,他在外面瀟瀟灑灑,女兒穿的土裡土氣一身髒兮兮的,我跟他們父母說,如果他有悔改之意,為了孩子我可以原諒他,他父母說他們也做不了主,要我自己和他說。

  我打他電話他不接,後來我直接找到了他的住處,我說可以複合,他說沒必要,我知道他已經衝昏了頭腦,我提醒他人家那樣的女人怎麽可能會嫁給他,人家只是玩玩而已,還真的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他叫我走,不關我的事,我對他說這是我給他最後一次機會,想清楚了打電話給我。

  然而我一直沒有等到他的電話,等來的是他在朋友圈發的電子婚禮邀請函,看著別人對他們的祝福,我很困惑,我不能理解,難道之前的一切都是我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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