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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港島豪門》第一百五十三章【別墅預熱】
“我要做港島豪門 ()”

“只要首付5萬港幣,你就能擁有一幢正在建設的別墅!”

“每月只需4000港幣,你就能住總面積5000平尺的大別墅!”

“跑馬地瀾灣別墅,給你一個舒怡的家!”

“材料上等,設計新型,豪華別墅,長江實業出品!”

吳光耀選擇了簡單明了的宣傳語,並沒有太多虛假宣傳,省得被人詬病。

一幢別墅總價25萬港幣,首付5萬,然後每月還貸4000港幣,還滿5年結清。

利息不算高,年利率也不過7%,和後世的商業貸款差不多!

把這些廣告詞,交給了沈寶興,讓他每期刊登一下!

“沒建好的房子,也能賣?”沈寶興被驚的不行。

吳光耀在跑馬地建別墅,是上過《東方日報》新聞的,沈寶興自然知道這個事!

“為什麽不行?這叫分期付款買期房,大家的資金都輕松,難道不是兩全其美嗎?你買房了嗎?是不是因為支付不起一層的全額房款?”吳氏數問啟動,沈寶興啞口無言,欲哭無淚。

沈寶興不作問答,顯然回答不上來!

“最近安排人去跑馬地,再報道一下跑馬地瀾灣別墅的新聞,給我們預預熱!”

吳光耀留下一句話,就離開了報社,留下沈寶興還在想吳光耀賣期房的事情!

“是啊!如果此事成功了,就會一個開創先河,眾地產紛紛模仿!以後買層樓的門檻就降低了,像我們這種工資100港幣的,說不定也買得起一層樓!”沈寶興喃喃自語的說道,眼裡的充滿著希望。

這時一層唐樓的售價,大概在兩萬元上下,而租賃樓宇,要支付高昂的頂手費,一層唐樓的頂手費,動輒六七千元,所謂“七千頂手,月租兩百”,即頂手費一般要7000元,每月還要交200多元的租金。

雖然光頂手費就幾乎是樓價的一半,但大多數人還是買不起樓。

因此,現實情況是,一方面市場需求方殷,另一方面地產市道卻沉悶至極。

由於交投不活躍,看的多,買的少,那些帶客人看樓的推銷員,個個都成了全港九大名鼎鼎的“負氣佬”,他們每天帶客人往返於各樓宇之間,上下樓梯不計其數,重重複複介紹樓宇情況,唇焦舌敝,但到最後卻十之八九都是沒下文。賺人二分四,做到頭都痹,難免怨氣衝天,給臉色客人看,亦屬人之常情。這種陳舊古板的推銷手段,幾十年不變,反過來也阻礙了交易,形成惡性循環。

在1948年以前,港島的房屋買賣更是誇張,需要整幢買賣,因為港府隻承認一幢房子的產權。

是華人吳多泰靈機一動,想出一個“分層出售”的辦法,也即把每幢樓的樓宇契約分開,每層樓的業主都有自己的業權。

他和高露雲律師行的師爺商量後,認為這與現行法律並無衝突,只需向田土廳辦理呈稟手續即可。

果然,田土廳批準了他們的申請。吳多泰立即購入山林道46至48號,興建了兩幢五層樓,以分層出售方式推出,登報出售後,“頭一日有40余人來公司詢問,第二日便有百多人,其中有些落定購買,第三日就全部售清。”

所以,地產業就是先創者一步步探索出來的!

吳光耀這個先創者,注定也要被書寫到史冊裡!

至於“賣樓花”和“公共房契(公攤)”,吳光耀打算還是讓霍英棟去開創先河吧!

“賣期房”和‘賣樓花’差不多是一個道理,不過區別在於‘賣樓花’可以提前轉手交易,

在於一個“炒”,顧客買了‘樓花’過後,就可以轉手賣給別人,從中圖利。而自己開發的‘賣期房’不會特意去炒熱地產,因為自己賣的是別墅。

但是肯定會被人拿去模仿,降低了買賣門檻,所以算功德無量。

至於‘公共房契’,一開始是一個惠民的政策,只是最後被人學歪了而已,不信看下面。

霍英棟首創“公共契約”的形式,即每個業主買樓時,都要簽訂一份關於承擔共同責任和費用的公契,包括將來樓房倒塌時,每個單元折回若乾地皮,折成多份,可以按買樓時的價錢多少來攤分,都一一列明。

後來在港島普遍推行的業主立案法團,便是在公共契約上發展起來的,業主權益賴以保障。在港島社會,可以說,公共契約的出現,也是一件意義非凡的事情。

不過因為自己決定在1955年才開發高樓,肯定是落後霍英棟1954年開發四方街,所以這些首開先創,還是讓給他吧!

注:四方街是開發的100幢5層唐樓,每幢唐樓面積較小,市民比較容易接受每層的價格。

......

習慣看《東方日報》的市民,都在最新一期看到了兩條關於跑馬地瀾灣別墅的信息。

一條是新聞,詳細的報道了瀾灣別墅的詳細信息,別墅外貌和面積等都有記載,略帶誇張的形容了瀾灣別墅的舒適、高端。

一條是廣告,廣告內容一看就能提起人的欲望,勾起華夏人安居樂業的夢想!

“首付5萬港幣,分期付款五年,就能買一幢5000平尺的別墅!我頂你個肺啊,我們一家人租個1000平尺一層的唐樓,光頂手費就得2萬港幣,每月還得支付450港幣的房租。最重要的是,這還不是自己的房子,虧死我了!”一名剛來港島的內地商人仰天長歎。

華夏人都有‘居者有其屋’和‘安居樂業’的傳統思想,租賃的房子畢竟不是自己的,商人早有買棟唐樓的打算,只是最近港島的房子太貴,而且又需要一次性付清,以至於和商人想把錢做點生意的想法相衝突。

目前的一幢唐樓價格也要十多萬港幣,也不便宜,還得一次性付清。

商人越想越覺得這筆生意還算,分期付款房子,正好可以把資金拿去做生意!

“4月18日開售,恩,我一定要去看看!”

.....

“這吳光耀又在折騰什麽,你房子都沒有建好,聽說連地基都還沒建好,別人會買你的房子?”身為銅鑼灣扛把子的利家長子利澤銘說道。

利孝和自上次和吳光耀發生矛盾,自己還吃了虧,一直對吳光耀就不感冒,也附和道:“到時候可沒人當這個傻瓜,這吳光耀也會成為港島的笑話!”

“那倒未必!”

利孝和一聽哥哥說這個話,不滿的說道:“大哥居然也看好這個事情?”

“我的意思是吳光耀的親朋好友,可能會買個幾幢,哈哈!”

利孝和被大哥的玩笑也逗開心了,然後附和起來!

“哈哈,終於可以看到這小子的笑話了!想做地產,他還年輕了點!”

此時港島的地產商,要麽是英資、外資,要麽就是這些大家族的人。

畢竟這時候的房地產投入很大,可沒有提前回籠資金的說法,所以地產業門檻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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