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梁劍的幫助下,李阿五很快就割下了剩下十個馬匪的頭顱。
他在營地裡搜到兩個布袋子,一個袋子裝十個頭,然後捆好,提到馬背上,系好繩子。
做這些事的時候,並沒有過多言語,就像是一個孩子做家務,洗衣做飯一般。
其實,李阿五的心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尤其是當他把兩袋子人頭系好在馬兩側之後,一股眩暈感突然襲來。
其實,眩暈感一隻都在,自從他從月牙泉馱著程仕和羚羊回來,看到商隊的慘像之後,眩暈感就止不住的襲來。
但是他不能倒下。
程仕有句話說錯了,他說,他的心比李阿五更痛,因為當他得知一家四口的慘案後,他暈了過去。
其實,李阿五何嘗不是差點暈過去。
但是,他不能暈,也不配暈。
程仕能暈過去,是因為他是富家子弟,他家裡出了這等大事,自有下人布置後事。
但是李阿五只是一個普通的農家孩子,是個出來跑江湖的麻頭小子。在這荒無人煙的戈壁之中,他要是暈過去了,保不準就喂狼了。
所以說這個世界上,同樣的遭遇下,富人永遠理解不了窮人的苦,除非,讓富人也變成窮人。
掛著兩袋子人頭,李阿五沉默地騎著馬,往自己營地走。
與其說營地,不如說墓地。
在荒無人煙的戈壁裡,墓地無處不在。死亡的威脅不僅僅來自馬匪,還來自野獸、饑荒、天氣。
而馬匪是最直接的生命威脅,也是最大的威脅。
和來時的順序相反,此時,李阿五騎馬奔襲在最前面,程仕則跟在他身後。
不同的是,二人來時,李阿五是騎馬,程仕走路。
現在二人都有了馬匹,不過李阿五騎著他爹的黑馬,程仕則騎著一匹從馬匪營地挑選的棕馬。
二十個人頭的重量並不輕,足足抵得上一個壯漢的分量,所以黑馬的速度並不快。
程仕只是不緊不慢地跟在黑馬的後面。
他看著這個小子騎馬,兩袋子人頭分別掛在馬匹兩側,隨著馬蹄的奔躍,人頭袋子一晃一晃,有節奏地撞擊著馬肚子。
在雄壯的馬匹和鼓囊囊的袋子的襯托下,李阿五顯得如此的瘦小。
他本來也就瘦下。
除開程仕,誰能想到,這個瘦小的少年,竟然親手割下了二十個人的頭顱。
走了不到一裡路,李阿五突然停下腳步。
他回頭看向程仕。
眼神裡似乎在思索著什麽。
“你怎麽了?”程仕問他,“是落下什麽東西了嗎?”
李阿五點點頭,道:“我要回馬匪的營地,取點東西過來。”
程仕道:“取什麽東西?”
李阿五突然笑了,露出他潔白的牙齒。
雖然他渾身上下都髒兮兮的,但是牙齒卻格外的白,像是一排亮晶晶的珍珠。
他是一個跑江湖的,是一個走南闖北的商人,日常住宿條件自然不會太好,竟然會有這麽白淨的牙齒,著實令人吃驚。
李阿五淡淡道:“我要回去,取大幾壇子酒。”
程仕覺得奇怪,難道他要喝酒?
他繼續說:“你想錯了,我不喝酒。我剛才說過,馬匪一定會喝酒慶祝。只不過,他們沒有口福,沒有開封那幾壇子酒,就被你全殺了。我要拿走這些酒,帶回我爹的營地。”
程仕問他:“既然你不喝酒,
取酒是為了什麽?是為了祭奠你的隊伍嗎?” 李阿五微微點頭,然後搖頭。
“我爹他們喜歡喝酒,半壇子酒,灑在地上祭奠他們。剩下的酒,我要灑在我爹的遺體上,然後點火,燒掉。”
聽到李阿五這麽說,程仕不解,他為什麽要燒掉光頭李的屍體?
自從穿越以來,程仕了解到在乾朝,秉承著最為傳統的喪葬禮儀,講究入土為安。
就像程仕的爹娘和哥哥一樣,最後都是裝進棺材裡,買入山巒的土層裡。
屍體回長久的沉睡在黑暗的棺材裡,然後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腐爛。
最終,變成一具白骨。
“阿五,不要再折騰了,等我們回去之後,一起挖七個坑,把你爹他們都埋了吧。”
“不,其他人可以埋,但是我爹必須燒。他曾經和我娘承諾過,他一定回回來,就算是化作一堆灰,也不會死在這無人的戈壁灘。”
程仕一怔,緩緩道:“你娘呢?”
李阿五垂下頭:“她死了,出這趟生意之前, 她就死了。現在我爹也死了,我就要完成他的遺願。他寧願變成一堆灰,也不要死在這戈壁裡。”
程仕點頭道:“但是你爹現在死了,所以,你就要將他的屍體澆上酒,然後燒成灰?”
“是的,”李阿五的眼裡閃爍著淚滴,“所以,要將馬匪的酒取回去。”
李阿五的馬匹已經不堪負重,程仕將三壇子酒系在自己的馬上,二人趕回營地。
地上橫七豎八的死者,現在一個多時辰過後,已經開始變得僵硬。
在隔壁這個風沙大的地方,些許砂礫已經開始侵蝕死者的身體,給他們蓋上灰蒙蒙一層的灰土。
二人覺得先把其他的屍體賣了,再處理光頭李的屍體。
程仕拿起鏟子,本想去挖坑,卻被李阿五攔住。
“你想挖幾個坑?”
“一人一個,我準備挖六個。”
“不用了,這戈壁上常年飛沙走石,你就算給每個人挖了坑,不出幾年,就會露出屍骨。”
“那你說怎麽辦?”
“挖一個大坑就好了,挖得深一些,深得能夠讓他們並排睡在一起,也就足夠了。”
正好有兩把鏟子,二人你一鏟我一剗,挖了足足有一個時辰,挖出一個平坑。
程仕抬頭,李阿五抬腳,一具又一具屍體,被平放在坑裡。
然後填上土。
做這些的事的時候,李阿五依舊很專心,專心得像再做一項偉大的事業。
他的確是在做一項偉大的事業。
他幫助客死他鄉的同村人,入土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