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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0年代當村長》第五百六十章 拉攏人心
簽約經紀公司,工作室,或者是自己開個工作室,負責自己的形象包裝,或者是工作推廣等等……

 這是絕大多數人對於藝人工作形式的認知。

 事實也大概差不多。

 但在八九十年代,情況可就大不一樣了。

 在整個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早期,因為政策的關系,無論是電視,電影還是別的,都因為承載著很大的宣傳需要的關系,全部被掌握在官方的手中。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歌手還是藝人,如果沒有官方單位的掛靠,怕是根本就找不到什麽像樣的登台露面的機會。

 不能登台露面,那自然就不可能有什麽名氣。

 而沒有名氣,走穴賺外快,自然也就是妄想……

 也是因此,即便明知道各種官方歌舞團,藝術團之類能給的待遇極低,甚至都不夠養家糊口,但一旦有機會,相關人等卻依舊是削尖了腦袋的想要往裡頭鑽。

 軍區歌舞團也是如此。

 不過和平時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的毛啊茗身上,三句話不離毛啊茗又哪兒走穴賺了多少外快,或者又有那個作曲家給毛啊茗寫了什麽歌不同……

 今兒大家的目光,幾乎全都集中在范靈靈身上。

 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因為范靈靈居然出一千塊錢請團裡作曲隊幫她給新歌譜曲。

 雖然只是在作曲的間隙偶爾哼唱兩句……

 作為歌舞團的成員,幾乎每一位都是專業人士。

 所以即便只是隻言片語,隊員們也能輕易的從旋律之中體會到這首歌的玄妙之處——歌詞通俗易懂,旋律朗朗上口……

 最重要的,是這首歌的氣質,和范靈靈寬闊厚重的嗓音相得益彰,簡直就是絕配!

 也是因此,雖說譜曲之類尚未完成,但在場人等卻都已經能夠肯定,那就是只要給范靈靈一個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演唱這首歌的機會……

 范靈靈怕是想不火都難!

 想到之前整個歌舞團都是毛啊茗一個人的天下,范靈靈跟自己等人一樣,都是小透明。

 而有了這首歌,范靈靈立即就要異軍突起……

 一群人等是難掩豔慕,待到范靈靈出來便一湧而上。

 恭維的,討好的,巴巴的打聽這歌范靈靈到底是請誰寫的,花了多少錢等等,不一而足。

 要是平常,這些事范靈靈絕對是打死都不說。

 倒不是說吝嗇,而是生存法則就是如此。

 畢竟不說受限於幾十年樣板戲,美聲以及傳統戲曲的限制,像楊明這種能寫出如黃土高坡這等通俗易懂且頗具流行屬性歌詞的作詞人簡直少的可憐這點……

 也不說即便再天才的人物,能創作出的好做品都有限制這點。

 就說這歌壇多出一個紅人,那競爭的壓力就肯定會多上一分。

 范靈靈即便是再大方,那也不會蠢到幫別人來搶自己的飯碗!

 但這次,范靈靈卻絲毫沒有藏著掖著的意思。

 除了沒直接說是誰幫自己寫的歌之外,剩余的問題,幾乎是有問必答,表示人幫自己寫歌不但分文不取,而且還幫自己爭取到了走穴演出的機會……

 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和楊明提出的文化演出公司有關。

 雖然目前演藝文化公司還在籌備階段,但一些核心議題,卻都已經基本確定。

 比如演藝公司成立之後的發展方向,以及作為創始人之一,自己和王碩鄭小龍葉金馮曉綱等人一樣,可以享有一部分的股份。

 具體多少,則要根據公司成立之後的最終貢獻確定。

 這話的意思非常明顯,那就是誰要能多給演藝公司發展點人脈,甚至是帶來幾個人才……

 在最終確定貢獻的時候,就能多拿點股份!

 在這種情況下,范靈靈又豈會因為一時的小利,而放棄長遠的佔股以及分紅?

 “幫寫歌不收錢,還幫你聯系走穴賺錢的機會?”

 聽到這話,歌舞團一群簡直眼珠子都直了,紛紛央求范靈靈看能不能幫忙介紹。

 原本以為范靈靈肯定不會答應。

 但事實卻再次出了眾人的意料,因為范靈靈居然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不過雖然答應,但范靈靈也表示對方願不願意幫忙寫歌,或者是幫忙介紹一些走穴的機會,那可就得看人家的心情。

 要人不肯幫忙的話,自己也沒辦法。

 介紹媳婦可不敢包生兒子,這個道理在場人等,豈會不懂?

 也是因此,聽到這話的眾人個個是開心不已,個個猛誇范靈靈辦事大氣,表示要有什麽需要自己等人幫忙的,就盡管說。

 “這可是你們說的啊!”

 聽到這話的范靈靈也不客氣,表示過兩天的走穴,光唱歌沒意思。

 如果眾人願意幫忙的話,自己希望她們能給自己伴伴舞。

 當然了,伴舞也不白伴,每人二十塊錢!

 對於走穴已經定價一萬的毛啊茗來說,二十塊那就是個屁,掉地上怕都不帶彎腰去撿的。

 但對歌舞團的一眾透明來說,那情況可就不一樣了。

 畢竟歌舞團一個月的津貼就五六十塊錢,比一般廠子裡的工人都還不如。

 二十塊,那可等於她們十來天的津貼了!

 更何況還能賣范靈靈個人情!

 也是因此,聽到范靈靈說請自己等人幫忙就是伴舞,而且還有錢拿之後,一群人幾乎是毫不猶豫的答應不說,甚至還有人自告奮勇的建議,表示要就是瞎伴舞,那可就白瞎了黃土高坡這麽一首好歌了!

 如果范靈靈不反對,她們願意專門根據針對黃土高坡,編排一個伴舞!

 “那感情好!”

 范靈靈在笑眯眯點頭的同時,也暗暗的將這有舞蹈編排特長的人加入到了可拉攏人才的范疇之列。

 這些心思,毛啊茗自然是不知道的。

 她唯一知道的就是楊明為范靈靈寫的歌,在作曲編排的時候,就已經在團裡引起了轟動。

 被大家一致斷言必火!

 若僅僅如此,毛啊茗或許會後悔……

 但那種後悔,最多也就是為錯過了一首不適合自己的歌而已,並不會太過如何。

 真正讓毛啊茗後悔的,是在聽說了范靈靈收買人心的舉動之後感覺奇怪,於是給王碩打了個電話之後。

 雖說因為毛啊茗半點不給自己這個介紹人的面子,當眾讓楊明難堪這事,王碩是大為光火。

 但礙於毛啊茗的身份,王碩也不好意思太過追究,因而在埋怨了幾句之後,便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和盤托出……

 成立文化演出公司!

 對旗下藝人進行專業的形象推廣和藝術包裝!

 針對性開發旗下藝人的商業價值,包括但不限於商業演出, 廣告代言承接……

 對其中很多不屬於時下的專業名詞,毛啊茗雖說似懂非懂。

 但她可不是笨蛋,豈會不明白王碩所說的這些東西,楊明要真給搞成了,那對一個藝人來說意味著什麽!

 那意味著一個藝人的商業價值,將得到最全面的開發!

 到時候藝人可就再也不需要像自己現在這樣,成天苦哈哈的走穴賺點辛苦錢了!

 因為到時候藝人的一舉一動,衣食住行,可能都有辦法轉換成錢來!

 想著這些,毛啊茗就似乎已經看到了原本該如流水般湧入自己兜裡的鈔票半道拐了個彎,憑空的流進了范靈靈的兜裡……

 毛啊茗心疼的簡直渾身都在哆嗦,咬牙切齒的暗下決心,心說她范靈靈以前就是在姑奶奶手底下要飯的——她憑什麽?

 無論用什麽方法,姑奶奶都已經要將錢搶回來——因為那本來就是屬於姑奶奶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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