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場弱側的方向。
詹姆斯·波西和格裡芬做了一個無球交叉掩護,繞過上線的時候,再次匯合弗朗西斯。
波西和弗老大連續做了兩個無球掩護的假擋之後,弗老大轉身直插籃下。
波西繞過弧頂,在強側牛角位,繞著姚明的身軀,呼嘯而過。
現在,強弱側人數倒轉。
無球的1/2半圓,反向拉到底角的格裡芬,和插入籃底的弗朗西斯。給了姚明兩個接應的出球點。(注1)
波西繞過姚明之後,將自己的防守人直接拉向強側底角,和第一輪給球後轉向底角的莫布裡,還有防守老貓的阿裡納斯。
四個大漢攪成一團,搞基。
——這是一個中鋒單打的戰術前置。
清空整個弧頂高位,留下整片的寬闊空間,給持球中鋒最大的攻擊空間自由度。
如果波西的防守人,敢有一瞬間的遲疑,或者是乾脆跑去夾擊持球人。
那麽波西自己,就會在那一瞬間,直奔籃筐。
在沒有防守的情況下,直接空接扣籃。這種無防守攻框,幾乎必定會獲得一個進球。
考慮到此前,波西和弗朗西斯之間的互相掩護,只是假擋。
那麽此時,勇士隊守在籃下的,就只有一個防守弗老大的勇士後衛。
即使他補防過來。在前鋒和後衛的尺寸差距下,這種防守有也幾乎等於沒有。
波西甚至都不用二傳,直接隔人暴扣完事!
而這種情況下,考驗的就是姚明在夾擊中的出球能力。
關於這一點,早在三天前,波西就和姚明配合練習過無數次了。他非常確信,姚明能做到——
人到球到!
這就是為什麽,NBA會非常追捧,擁有超越體型尺寸的敏捷性的球員的原因所在。
像是這幾年的新秀,具備這種特點的都能得到一個足夠高的選秀順位。
比如奧多姆,
比如利文斯頓。
姚明也是這種類型——7尺6吋的身高,擁有超越普通7尺球員的敏捷和動作協調性。
姚明的敏捷性甚至能在七尺球員中,排到中前列!
作對比的話,姚明的敏捷、協調。和大加索爾幾乎完全一樣,但要優於比他矮10公分的小加索爾。
當然,和加內特、諾維斯基、小斯這些速度頂尖的內線比,姚明的絕對速率還是要差一個檔次
但姚明的高度,也超出他們一個等級。
你有前鋒的身高體型,
但你的敏捷足以追上後衛。
你來打後衛的話,遇到這樣的戰術。你的前鋒體型,可以給你提供一次有效的一防二的機會。(注2)
這有時候是一種無奈的戰術補救。
但更多的時候。
善於調教防守的教練,會利用這個位置上的天賦球員,額外提供的防守保險絲,布置對持球人的夾擊戰術。
NBA永遠不會缺乏單打能力爆棚的攻擊天才。
包夾戰術,永不過時!
所以,在NBA,成為持球型巨星的分水嶺,就只有一條——能不能用自己的攻擊,吸引包夾。然後在包夾中,具備出球能力。
像尼克楊、克勞福德、JR.史密斯,這一類的神經刀單打狂魔。為什麽在他們爆發狀態的時候,我們也隻說他們打得像個巨星?
而不是說,他們是分時段巨星?
因為他們出狀態的時候,確實也擁有“單防不可遏止,
只能看他自己的手感”這樣的攻擊狀態。 但是巨星是要被上包夾的。
這幾個逼,在包夾中,統統不具備出球能力。
……(以上,戰術番,是鋪墊合理性。下面是情節)……
言歸正傳。
在火箭隊的單挑戰術成型的瞬間。
姚明做了一個戰術之外的另類選擇——他把高舉在頭頂的籃球,直接傳向波西跑動方向的前方。
但這是個傳球假動作。
姚明球未離手!
被晃點了一下的丹皮爾,身體跟著下意識,往自己的左側,稍微邁了一小步。試圖去夠到這個傳球,或者封鎖一下傳球路線。
左側,這一小步。
輕微的交出重心,也是破綻!
姚明直接下球,運球殺向丹皮爾身體的右側。
丹皮爾在像右側運動之前,他必須收回自己的之前向左的重心。
就這一下頓挫,姚明就拿到了半個身位的優勢——在突破的一瞬間,姚明和丹皮爾的肩膀是平行的。
這一點點優勢,
並不是很重要。
因為它很快就會在丹皮爾切內圈的路徑優勢,和丹皮爾的優勢對抗力量的拉扯下,迅速被扯平。
但這點優勢,
又有它無可替代的重要性。
因為,在這一瞬間,丹皮爾失去了他的合法防守位置。
在籃球裁判的規則中,任何一起發生在防守人和持球隊員之間的,不合理身體接觸,裁判員第一判斷要素。
是判斷:防守人是否具有【合法防守位置】!
不具備合法防守位置,造成非法接觸的——防守人全責!
唯二的例外,是出現雙方犯規的情形,或者持球人作出了惡意犯規等級以上的動作。
和丹皮爾平行,肩並肩。
姚明向籃筐突擊,但沒有用盡全力。
一步,兩步。
到姚明邁出第二步的時候。剛剛被晃點的丹皮爾,竭盡所能,重新追回了自己的位置。
可是就在這時!
姚明迎球的左手,拉球而回。
向胯下運球!
必須得承認——短手的高佬,運球做crossover,真的缺乏美感!
過於高大的身材和體重的影響,使得他們不適宜在這個過程中,輕松的沉下自己的重心。
這會產生一種嚴重的笨拙感。
但是,重劍無鋒嘛。
招式奏效就行!
姚明在胯下運球之後,右手直接收起籃球。隨即調整身體重心,在罰球線內弧的位置上直接拔起……
跳投出手!
而未來的西部第二中鋒先生,在前後兩次,一左一右的極限重心拉扯中,身體已經跟不上自己的下意識。
丹皮爾本能的撲上去。
想要封蓋、或者干擾姚明的投籃。
這是他作為一個防守型中鋒,看家吃飯的意識本能。
但是,這一次,這種本能主導的行為,害他出了一個大醜!
左前!
右側後!
再向前!
當他第三次在極限拉扯中,嘗試改變自身的重心和運動趨向。身體卻沒能跟上自己的意識。
小腦發出的運動指令,互相衝突,產生混亂!
結果就是腳下一個拌蒜!
TNT演播室。
看著這一幕,肯尼·史密斯忍不住高聲驚呼:“天呐!我看到了什麽!”
“7英尺6英寸身高的狀元秀,姚!
他用一個6尺身高的後衛才會在比賽中使用的動作,將他的對位中鋒,晃倒在地!
噢!
我的天呐!
丹皮爾被姚晃到直接跪在他面前!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去死啊,上帝!”
電視畫面中,姚明假動作傳球後,一個胯下變向急停跳投。 強行想要封蓋的丹皮爾被晃倒之後,失去控制的手拍在了姚明的大腿上。
唰!
球進。
哨向!
紅燈亮起。
……
……
(注1:夥計們,跟著狗作者學點籃球知識吧。
你們在聽籃球解說的時候,會聽到強側、弱側。強
弱側產生的淵源,以後再講,現在給你們說一下強弱側的定義。
一個籃球半場,從正面90°三分那條線,分成兩半。就是兩側。
籃球所在的1/2半圓,即強側。不管哪邊人多,哪邊人少,籃球在哪一側停留,那裡就是強側。
比如,NBA的反孤立法則,就是那個喬丹法則。
這規則條款出來前,公牛的常用戰術,就是其它4個人站一側,喬丹自己拿球,站另一側單打。
所以哪怕喬丹這一側的半場只有2個人,而另一側有8個人。喬丹這邊,還是強側。
因為球在這邊。
順帶提一嘴,喬丹這招打國際比賽不好使,因為那年月NBA不允許聯防。所以公牛4個人站一邊,對面也要跟過去4個人。允許聯防,直接就上包夾了。
一個版本一代神。
喬丹:我逼迫版本打補丁!)
(注2:控衛在籃下面對前鋒衝擊的畫面,莫名的,就想到了地表最強175、隆中鋒,面對詹姆斯快攻暴扣。
雖然超級積極,但整個畫面都是無力感。但是換成利文斯頓來的話,至少能正兒八經的給一個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