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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兆日月猛回頭》一十八章 姚・艾弗森・明
  半場弱側的方向。

  詹姆斯·波西和格裡芬做了一個無球交叉掩護,繞過上線的時候,再次匯合弗朗西斯。

  波西和弗老大連續做了兩個無球掩護的假擋之後,弗老大轉身直插籃下。

  波西繞過弧頂,在強側牛角位,繞著姚明的身軀,呼嘯而過。

  現在,強弱側人數倒轉。

  無球的1/2半圓,反向拉到底角的格裡芬,和插入籃底的弗朗西斯。給了姚明兩個接應的出球點。(注1)

  波西繞過姚明之後,將自己的防守人直接拉向強側底角,和第一輪給球後轉向底角的莫布裡,還有防守老貓的阿裡納斯。

  四個大漢攪成一團,搞基。

  ——這是一個中鋒單打的戰術前置。

  清空整個弧頂高位,留下整片的寬闊空間,給持球中鋒最大的攻擊空間自由度。

  如果波西的防守人,敢有一瞬間的遲疑,或者是乾脆跑去夾擊持球人。

  那麽波西自己,就會在那一瞬間,直奔籃筐。

  在沒有防守的情況下,直接空接扣籃。這種無防守攻框,幾乎必定會獲得一個進球。

  考慮到此前,波西和弗朗西斯之間的互相掩護,只是假擋。

  那麽此時,勇士隊守在籃下的,就只有一個防守弗老大的勇士後衛。

  即使他補防過來。在前鋒和後衛的尺寸差距下,這種防守有也幾乎等於沒有。

  波西甚至都不用二傳,直接隔人暴扣完事!

  而這種情況下,考驗的就是姚明在夾擊中的出球能力。

  關於這一點,早在三天前,波西就和姚明配合練習過無數次了。他非常確信,姚明能做到——

  人到球到!

  這就是為什麽,NBA會非常追捧,擁有超越體型尺寸的敏捷性的球員的原因所在。

  像是這幾年的新秀,具備這種特點的都能得到一個足夠高的選秀順位。

  比如奧多姆,

  比如利文斯頓。

  姚明也是這種類型——7尺6吋的身高,擁有超越普通7尺球員的敏捷和動作協調性。

  姚明的敏捷性甚至能在七尺球員中,排到中前列!

  作對比的話,姚明的敏捷、協調。和大加索爾幾乎完全一樣,但要優於比他矮10公分的小加索爾。

  當然,和加內特、諾維斯基、小斯這些速度頂尖的內線比,姚明的絕對速率還是要差一個檔次

  但姚明的高度,也超出他們一個等級。

  你有前鋒的身高體型,

  但你的敏捷足以追上後衛。

  你來打後衛的話,遇到這樣的戰術。你的前鋒體型,可以給你提供一次有效的一防二的機會。(注2)

  這有時候是一種無奈的戰術補救。

  但更多的時候。

  善於調教防守的教練,會利用這個位置上的天賦球員,額外提供的防守保險絲,布置對持球人的夾擊戰術。

  NBA永遠不會缺乏單打能力爆棚的攻擊天才。

  包夾戰術,永不過時!

  所以,在NBA,成為持球型巨星的分水嶺,就只有一條——能不能用自己的攻擊,吸引包夾。然後在包夾中,具備出球能力。

  像尼克楊、克勞福德、JR.史密斯,這一類的神經刀單打狂魔。為什麽在他們爆發狀態的時候,我們也隻說他們打得像個巨星?

  而不是說,他們是分時段巨星?

  因為他們出狀態的時候,確實也擁有“單防不可遏止,

只能看他自己的手感”這樣的攻擊狀態。  但是巨星是要被上包夾的。

  這幾個逼,在包夾中,統統不具備出球能力。

  ……(以上,戰術番,是鋪墊合理性。下面是情節)……

  言歸正傳。

  在火箭隊的單挑戰術成型的瞬間。

  姚明做了一個戰術之外的另類選擇——他把高舉在頭頂的籃球,直接傳向波西跑動方向的前方。

  但這是個傳球假動作。

  姚明球未離手!

  被晃點了一下的丹皮爾,身體跟著下意識,往自己的左側,稍微邁了一小步。試圖去夠到這個傳球,或者封鎖一下傳球路線。

  左側,這一小步。

  輕微的交出重心,也是破綻!

  姚明直接下球,運球殺向丹皮爾身體的右側。

  丹皮爾在像右側運動之前,他必須收回自己的之前向左的重心。

  就這一下頓挫,姚明就拿到了半個身位的優勢——在突破的一瞬間,姚明和丹皮爾的肩膀是平行的。

  這一點點優勢,

  並不是很重要。

  因為它很快就會在丹皮爾切內圈的路徑優勢,和丹皮爾的優勢對抗力量的拉扯下,迅速被扯平。

  但這點優勢,

  又有它無可替代的重要性。

  因為,在這一瞬間,丹皮爾失去了他的合法防守位置。

  在籃球裁判的規則中,任何一起發生在防守人和持球隊員之間的,不合理身體接觸,裁判員第一判斷要素。

  是判斷:防守人是否具有【合法防守位置】!

  不具備合法防守位置,造成非法接觸的——防守人全責!

  唯二的例外,是出現雙方犯規的情形,或者持球人作出了惡意犯規等級以上的動作。

  和丹皮爾平行,肩並肩。

  姚明向籃筐突擊,但沒有用盡全力。

  一步,兩步。

  到姚明邁出第二步的時候。剛剛被晃點的丹皮爾,竭盡所能,重新追回了自己的位置。

  可是就在這時!

  姚明迎球的左手,拉球而回。

  向胯下運球!

  必須得承認——短手的高佬,運球做crossover,真的缺乏美感!

  過於高大的身材和體重的影響,使得他們不適宜在這個過程中,輕松的沉下自己的重心。

  這會產生一種嚴重的笨拙感。

  但是,重劍無鋒嘛。

  招式奏效就行!

  姚明在胯下運球之後,右手直接收起籃球。隨即調整身體重心,在罰球線內弧的位置上直接拔起……

  跳投出手!

  而未來的西部第二中鋒先生,在前後兩次,一左一右的極限重心拉扯中,身體已經跟不上自己的下意識。

  丹皮爾本能的撲上去。

  想要封蓋、或者干擾姚明的投籃。

  這是他作為一個防守型中鋒,看家吃飯的意識本能。

  但是,這一次,這種本能主導的行為,害他出了一個大醜!

  左前!

  右側後!

  再向前!

  當他第三次在極限拉扯中,嘗試改變自身的重心和運動趨向。身體卻沒能跟上自己的意識。

  小腦發出的運動指令,互相衝突,產生混亂!

  結果就是腳下一個拌蒜!

  TNT演播室。

  看著這一幕,肯尼·史密斯忍不住高聲驚呼:“天呐!我看到了什麽!”

  “7英尺6英寸身高的狀元秀,姚!

  他用一個6尺身高的後衛才會在比賽中使用的動作,將他的對位中鋒,晃倒在地!

  噢!

  我的天呐!

  丹皮爾被姚晃到直接跪在他面前!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去死啊,上帝!”

  電視畫面中,姚明假動作傳球後,一個胯下變向急停跳投。 強行想要封蓋的丹皮爾被晃倒之後,失去控制的手拍在了姚明的大腿上。

  唰!

  球進。

  哨向!

  紅燈亮起。

  ……

  ……

  (注1:夥計們,跟著狗作者學點籃球知識吧。

  你們在聽籃球解說的時候,會聽到強側、弱側。強

  弱側產生的淵源,以後再講,現在給你們說一下強弱側的定義。

  一個籃球半場,從正面90°三分那條線,分成兩半。就是兩側。

  籃球所在的1/2半圓,即強側。不管哪邊人多,哪邊人少,籃球在哪一側停留,那裡就是強側。

  比如,NBA的反孤立法則,就是那個喬丹法則。

  這規則條款出來前,公牛的常用戰術,就是其它4個人站一側,喬丹自己拿球,站另一側單打。

  所以哪怕喬丹這一側的半場只有2個人,而另一側有8個人。喬丹這邊,還是強側。

  因為球在這邊。

  順帶提一嘴,喬丹這招打國際比賽不好使,因為那年月NBA不允許聯防。所以公牛4個人站一邊,對面也要跟過去4個人。允許聯防,直接就上包夾了。

  一個版本一代神。

  喬丹:我逼迫版本打補丁!)

  (注2:控衛在籃下面對前鋒衝擊的畫面,莫名的,就想到了地表最強175、隆中鋒,面對詹姆斯快攻暴扣。

  雖然超級積極,但整個畫面都是無力感。但是換成利文斯頓來的話,至少能正兒八經的給一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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