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陽光透過絢麗多彩的窗戶,照進了韋恩莊園內部。
飯桌上,布魯茜頂著黑眼圈,眯著眼吩咐阿爾福雷德:“阿爾福雷德,你去拉一下窗簾,太刺眼了!”
“哦!遵命!布魯茜小姐!”
阿爾福雷德挑起眉,豎起一根手指,然後就慢悠悠地走過去把飯廳的窗簾拉上。
一邊拉著窗簾,他一邊說:“沒辦法直面陽光,這也是生活在黑夜裡的代價啊。”
“行了!我又不是天天這樣,就只是今天沒什麽精神而已。”
面對阿爾福雷德辛辣的挖苦,布魯茜擺了擺手,臉上卻有著若隱若現的笑意。
昨天晚上,她跟韋恩把牆壁敲著玩,硬是敲了一天晚上——一開始還是用摩斯電碼的來直接表達的,後面就直接是用摩斯電碼來傳輸自己要說的話在哪本書裡的哪一頁哪一行了。
布魯茜自己是記得的,她看過的書基本上都不會忘,什麽話在哪一頁哪一行她都記得一清二楚。
但是韋恩就沒有這種犯規的能力了,他只能在房間裡找書,回答的時間比起布魯茜要短不少。
至於為什麽不用摩斯電碼直接交流……
因為他們倆吵起來,就摩斯電碼那種效率,根本沒辦法讓他們兩個滿足,最後就差快要把牆壁給敲碎了。
後面兩人就開始引經據典了,展開了一陣拉鋸戰。
至於為什麽吵起來,那就只是因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蘋果,是吃粉的好,還是吃脆的好。
事實證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紛爭,兩個人好說歹說都是蝙蝠俠,最後居然因為這麽一點小事吵來吵去吵了整整一個晚上……
最後是誰勝出了——是布魯茜——因為韋恩熬不了夜,他老了,頂不住了,所以布魯茜贏了,蘋果就該吃粉的,吃什麽脆的?
至於韋恩是不是真的熬不了夜……
這是真的,他的困意永遠都會在凌晨五點半到六點左右的時間達到最高峰,也就是說,他會在黎明前的黑暗時段,困得不行。
除非是有十分緊急的事情,不然韋恩一般都趕緊找個地方睡了去。
“阿爾福雷德,給我個蘋果。”
想到自己把這個曾經直擊自己心靈脆弱面的家夥給掰倒了,駁斥得他鴉雀無聲,布魯茜的心情莫名有些雀躍。
“好的,布魯茜小姐!”
阿爾福雷德不是把一個蘋果拿上來,他直接托著一整盤的水果什錦拚盤上來,其豪華程度,足以在高級宴席的飯後階段端上來。
“嗯……”
吃下了一瓣蘋果,把牙簽咬在嘴裡,布魯茜沉吟著:“有脆的蘋果嗎?”
“嗯?布魯茜小姐,你一向都是吃粉的蘋果啊?”阿爾福雷德嘴上這麽問著,但是手裡的功夫一點都不慢,把拚盤的另一邊調轉到了布魯茜的面前:“不過,人偶爾還是要嘗試一下新鮮事物的,我十分讚同這一點,布魯茜小姐!”
“我難得讚同你的說法……對了,他還沒醒嗎?”
吃下了一塊脆的蘋果,布魯茜托著下巴向阿爾福雷德問道。
“呃,我早上去敲過韋恩先生的房門,他好像還在睡……哦,他來了!”
正說著呢,韋恩就穿著阿爾福雷德為他準備的襯衣西褲走進了飯廳。
他倒沒什麽黑眼圈,畢竟雖然跟布魯茜辯論了一晚上,他是睡了兩個小時的,布魯茜是完全沒睡。
“早上好,
布魯茜,阿爾福雷德。” “哦,早上好,韋恩先生!”
阿爾福雷德向他行了一禮,然後領著他坐到了布魯茜的旁邊——這餐桌太長了,就算整個圓桌騎士團坐下,都還能把她們各自的老婆帶上。一共23個位子,讓韋恩坐布魯茜對面的話,真的會連對方的臉都看不清楚的。
“請問韋恩先生想吃點什麽?”
“給我點麵包和粥就行了,麵包不要塗果醬!”
阿爾福雷德微笑著點點頭,就去廚房裡面準備了。
“給,蘋果,粉的!”
等到阿爾福雷德離開後,布魯茜用牙簽戳了一塊蘋果,遞到了韋恩面前。
“我不吃粉的,粉的蘋果是人吃的?我今天就算是死,死外面,從韋恩莊園跳出去,都不會吃粉的蘋果!”
哪怕是凌晨的辯論輸了,韋恩也不願意改變自己的看法,這是一種信念,而信念是不可被侮辱的!
其實他就是有點不服,要不是他真的太困了,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你吃一塊,我讓你在蝙蝠洞裡挑一輛蝙蝠車……”
“這裡一共二十塊蘋果,你欠我二十輛!”
韋恩毫不猶豫把布魯茜遞給他的蘋果一口咬掉,但是卻睜大了眼睛。
“脆的。”
布魯茜收回牙簽咬著:“我很尊重你,不想侮辱你的信念。”
“不是,那蝙蝠車……”
“你又沒吃粉的。”
韋恩挑了挑眉:“你又沒說粉的,只是說我吃一塊。”
“啊,我討厭貪得無厭的小孩子!”
“我怎麽貪得無厭了?我又沒真要你二十輛蝙蝠車。”
“你沒反駁你是個小孩子是吧?那就好了,你是蝙蝠俠,你也知道,蝙蝠戰車不能讓小孩子開吧?蒂亞未成年的時候,我都沒讓她開過蝙蝠戰車。”
說起蒂亞,兩人之間的氣氛仿佛變得有些凝重。
“未來,到底怎樣了?或者說,未來到底會怎樣?”
布魯茜把牙簽拎出來,然後在空中一圈一圈地畫著圓。
“未來我會殺了那個紅眼蝙蝠俠。”
韋恩斬鐵截釘地說道。
布魯茜眯起眼睛,神情嚴肅,把牙簽捅進了韋恩的嘴裡:“從你的話裡,我能夠知道兩個信息!
其一,未來已經徹底絕望了。無論是超級女俠,還是神奇小子,亦或是你,都沒辦法拯救!
其二,我們會出現在這裡,大概率是因為你和那個紅眼蝙蝠俠之間發生了些什麽,也許是你殺了他,然後讓時間倒流,但是更大的可能是,你和他做了交易。”
你是神棍對吧,我還什麽都沒透露呢,你怎麽就幾乎什麽都猜到了?
韋恩腹誹著,然後指著飯廳上那個巨大的日歷:“還有一個月,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準確來說,是二十九天的時間裡,我需要把哥譚裡所有的罪犯抓進牢子。”
“這不可能完成!”
布魯茜搖了搖頭:“哪怕你和我能夠在一天晚上把企鵝人,雙面人他們統統抓進GCPD裡面,哥譚的罪犯也不會絕跡。
哥譚就是犯罪的溫床,犯罪的天堂!
作為哥譚歡迎委員會的唯一成員,對每個初次進入哥譚的人渣表示問候是我的義務!
而這個義務,我幾乎每天都要履行!
你抓不完的。”
韋恩點頭讚同,順便把牙簽拿出來,豎在了布魯茜的面前——是真的豎著了,不是像哥倫布戳雞蛋那樣把底部弄平。
“我也不打算真的把哥譚所有的罪犯抓進監獄裡,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再怎麽好的城市都會有犯罪!”
其實紅眼蝙蝠俠給他的任務是把哥譚的反派抓乾淨——但這也是不可能的,尼格瑪還不是謎語人呢,這就表示哥譚粉絲團還沒成型。
誰知道到了最後驗收的那一天,會不會突然蹦出個謎語人,或者突然蹦出個急凍人出來?
“所以?”
布魯茜輕輕一吹,就把那根牙簽吹倒了。
“所以,我會殺了那個紅眼蝙蝠俠!”
韋恩說著,用手指輕輕地敲著桌面,等到他把自己的想法表達出來之後,布魯茜驚訝地看著他。
“你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