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明軒那邊回來已經過去三天了。
這三天裡,卓歌一直奮戰在“市場”中。打掃衛生、清點交易記錄、給“商品”分類擺放、給顏承的收藏品編碼、給某些放置時間過長的物品維護……
“市場”很大,光是清掃灰塵,就用去了一整天的時間,但這也只是體力活,對於一個魔偶而言,並不算什麽。真正難的是對物品的維護,裡面許多的收藏品和“商品”都不是能長久放置的。
先前顏承一睡就是二十多年,基本沒維護過,一些物品都出現了損壞或者變質。
顏承就是把物品的維護辦法告訴卓歌,然後就讓卓歌自己去解決了。
在這些事上,她的的確確是稱職的。每天休息之前,顏承去“市場”驗收工作,都能夠感受到她負責任的態度。
所以,這三天裡,卓歌身價飆升至三百塊。
這已經夠她去買一身像樣的行頭了。雖然身為魔偶,身上的大棉襖、大棉褲和解放鞋在夏天並不會讓她不舒適,但多多少少會笨重一些,所以還是換了身輕便的著裝。
她的確是個不得了的衣服架子,全身上下的地攤貨加起來不過兩百來塊,硬是穿出大品牌的感覺。
換了夏裝後,顏承也才實實在在看到她身為一個獵人,長期鍛煉下的身材。
脖子纖細,肩膀挺直,胸膛豐滿,腰部恰到好處。最吸睛的還是一雙大長腿,寬松的闊腿褲也絲毫不能掩蓋修長與筆直。
顏承不由得想,依照她的身材和樣貌,穿中世紀的公主裝,應該很合適,宮廷女仆裝也非常不錯,女王裝就不太搭她了。
公主裝,宮廷女仆裝他這裡也不是沒有,畢竟活了那麽久,收藏的好東西可不少。
不過,想歸想,真要拿出來給卓歌穿,他還是舍不得的,畢竟都是珍貴的收藏品,隨便拿出去一件,都是可以放進大型博物館的。
卓歌在“市場”忙碌這幾天,顏承則著手研究四冊《銜命經》。
四冊《銜命經》裡,有一冊單獨講魃,主要就是特征、習性、事跡、能力,以及現在被封印的地方。他只是稍稍看過一遍後,就沒有去細致研究。他只需要知道魃被封印在哪裡即可,真要論魃的事跡,還沒有人比他更了解。
畢竟,是老熟人了。
顏承有時候想來,覺得說是老熟人,不如說是老對頭才對。
這天下午,顏承坐在自己的藤椅上,專心地研究著《銜命經》。
終於把“市場”裡的五百多件收藏品安頓好後,卓歌上來休息一下。看著顏承還在讀那本泛黃的古書,忍不住問:
“顏哥,這《銜命經》到底講了什麽?”
顏承看著書,漫不經心地回答:
“命運。”
“命運?”
“說不清楚。我這裡也只有四冊,要看了全冊才知道到底在講什麽。只不過,曾經有人告訴我,生命的終極奧秘就藏在這八冊書中,是真是假,我暫時也無法判斷。”
“那這是誰寫的?”
“不清楚。忽然出現在歷史長河中,又忽然消失。若不是寧明軒,我也不會想起這回事。”
“那你這幾天有沒有什麽研究成果呢?”
顏承放下書,搖了搖頭,“除了這一冊,另外三冊都虛得很,給人一種有點東西的感覺,但具體講了什麽,又說不清楚。”
卓歌好奇地拿起顏承說的那一冊,略微翻了翻,大概知道是講述魃的。
她不由得說: “顏哥,你之前說魃是你的老熟人,能給我講講嗎?”
“魃……說著是熟人,其實是對頭。她看不慣我,我也看不慣她。以前,碰著了,就免不了爭鬥。她打不過我,但她命的確硬,我打不死她,每次給她打個半死不活,就溜了,過段時間又滿血復活來找我報仇。像這樣,過了不知道多少次,久而久之,再見到了,就懶得動手了。”
顏承自嘲似地笑了笑,“反倒還養成了點惺惺相惜的感覺。”
“惺惺相惜?”
顏承微微搖頭,沒有多解釋。
他眼神微惘。
自古多少人羨長生,可真的長生了,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
一路走來,見證無數英雄美人化作一抔黃土。從來沒有什麽真正意義上一直伴隨著自己的,真要說的話,魃算一個,畢竟她也是個死不掉的家夥。
惺惺相惜,就是這麽來的。
“那之後呢?”
“之後……”顏承神情沉頓,似追憶,似發呆,“之後啊。明朝時,鄭和下西洋,我想出去瞧瞧,就跟著一趟去了,在阿拉伯半島下了船,就在歐洲待著了,之後輾轉過許多地方,一直到上個世紀初,才回來。這邊兒一切都變了樣,我起初也試圖去找過她,但沒找著,就不再找了。現在不想找,結果又碰著了。”
這算什麽?
顏承想了想,大概是孽緣吧。
卓歌咽了咽口水,又一次問:
“顏哥,你到底活了多久?”
“問這個有什麽意義?”
“就是很好奇。”
“好奇心害死貓。”
“我不是貓。”
“……”
卓歌見顏承不說,也沒有過分逾越,舒暢地伸了個懶腰,完美的身材顯露無疑。她很放松,側躺在另一邊的木製涼椅上,長發垂落在一邊,被窗外吹來的風蕩起。
“所以,顏哥你打算什麽時候去找那魃呢?”
她很好奇,能夠被顏哥稱得上老對頭的是怎樣一個存在。能從顏承那平淡的話語裡聽出來,他其實也挺懷念這位幾百年沒見過的老對頭,只是用詞遣句太過保守了,顯得毫不關心。
“等心情不好了,再去找。”
“啊,為什麽?”卓歌愣了愣。怎麽還有心情不好才去找的說法?
“可以揍她一頓,拿她出氣。”
“顏哥。”
“嗯。 ”
“你是變態吧!”
“有人這麽叫過我。”
“……”
清涼的客廳裡,靜謐,平和。只剩下顏承輕輕的翻書聲,嘩啦,嘩啦……二號和三號靜靜站在角落裡,像是人形座鍾,也像是富有藝術感的裝飾品。
伴隨從窗外吹進來的深巷涼風,卓歌緩緩入睡。她安靜地躺在一側的涼椅上,修長的睫毛時不時顫動一下,垂在一旁的纖細手臂映射出微光,如同畫家油畫裡的姑娘。
美麗的魔偶小姐會夢到什麽呢?
兜裡的手機微微震動。顏承拿出來一看,是寧明軒發來的微信,說是那口大鍾他已經送到了,就在外面等著,但是找不到路,讓出去接一下。
“卓歌。”顏承輕喚。
“啊,怎麽了?”
卓歌連忙站起來。
“寧明軒送鍾……”顏承說到一半,覺得不吉利,改口說:“寧明軒把鍾運過來了,去搬一下。”
“哦,好。”
顏承放下書,出了門。
卓歌在後面愣了好一會兒,才猛地驚覺——
顏哥,他他他他剛才叫了我的名字!
第一次,第一次啊!
不知有什麽好高興的,卓歌像跳芭蕾一樣,激動地跳著跑著追上顏承的步伐。
“顏哥,你剛才叫我名字了。”
“沒有。”
“肯定有,我都聽到了!”
“笨蛋。”
目送他們遠去的三號陷入思考。
男人……女人……名字……高興……不承認……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