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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詩魂去找你》第13章 忘記悲傷
  花千了說:“我現在就給他發微信,你快在電腦上找裝修公司,要先談價恪。”

  鸚鵡丁小七搖搖鳥頭說:“不對吧,花頭兒,要不要先通知賈隊長?他需要線索……”

  “也對,要先通知他,讓他給找裝修公司吧……他們有經驗。”

  “好吧!這些都由你發微信解決吧!”

  “小七,你工作一年多了,存多少錢了?”

  “怎麽,要分我家產啊?”

  “你有啥家產呢?我覺得你應該買一台手機,這些事你都能做。”

  “我有很多錢,我還繼承了方子天的遺產了呢……”

  花千了驚鄂地問:“你現在到底有多少線?我身邊怎麽全是富二代呢?”

  丁小七毫不在意地說:“不多,幾千萬吧!錢只是個數字,它跟生命比起來,一點兒意義都沒有。”

  花千了服了天堂雲圖書館這些人了,那四個女圖書館理員也不簡單,丁小七有幾千萬還說不多,自己只有10來萬,這是過河錢,萬一有個天災和疾病呢?

  “那你打算怎麽花呢?”花千了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問丁小七這麽俗氣的問題。

  “準備找你當我的鏟屎官啊……如果你不乾,我就捐了這些錢。”

  “真的怎的?”

  “我這是跟你第三次提出這個問題了,有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再四;你總說,你養自己都費勁,能養活一隻鳥嗎?”

  “你可要知道,這兩年都是你給我買吃的買喝的,還買用的東西,我就是要看看你對我好不好?”

  “這回你放心了吧……我的領養文件就在荊館長的抽屜裡呢……找個律師事務所,簽個領養協議,你就可以當我的鏟屎官了,我也有家了。”

  這回,花千了再也沒有托脫的詞了,丁小七自己帶錢來了,就是要和他組成一個家的方式,生存在這個世界上。

  …………

  晚上,花千了和丁小七去了夜市,他要請丁小七吃炸知了,他可能看見誰吃了?

  油炸知了,是一道以知了作為主要食材炸製而成的美食,具有色澤金黃,外香脆,裡鮮嫩,乾香味美的特點。

  各個攤位的老板看見花千了肩膀上的丁小七,都在叫他:“鸚鵡,你吃啥呀?爆肚兒,燒麥……應有盡有!”

  “知了,知了!”丁小七喊著。

  “往前面走,有各種炸……天上飛的地上跑的家裡養的……應有盡有。”一個賣?貼的老板告訴花千了。

  到了賣炸知了的攤位,先給丁小七買了兩串,讓他先吃,不夠再買。

  油炸知了,也叫油炸知了猴,知了猴即蟬的幼蟲。食用價值和藥用價值都非常高,尤以剛出土的幼蟲含蛋白質最高。

  但是,花千了是不吃這些亂馬七遭的東西的,他買了三串烤大蝦,他吃兩串,給丁小七一串。

  又買了三串烤尤魚。

  走走停停,看看吃吃,瞬間已經把那些悲傷忘記了。

  人死不能複生,活著的還要繼續努力活下去。

  真是啊!忘記悲傷,唯有吃喝玩樂!

  館長荊楚歌才走幾天啊……一件事兒接著一件事兒的發生,明天不一定又輪到誰了。

  …………

  實際上,這種炸大蝦炸尤魚,丁小七都吃過,只有炸知了,他是第一次吃。

  真香啊……入口即化,把舌頭都香得不知道往哪裡放了。

  為了不想白天那些悲傷的事兒,丁小七又開始給花千了講他第一個鏟屎官丁小西和他的故事。

  丁小西高中畢業,即使要回家也是去自己監護人的家裡,監護人家裡有四個像他這種在美國讀初高中的小留學生。

  有的同學正琢磨著放暑假的三個多月去哪裡打工呢?他們都夠18周歲了,能去賺些零花錢……

  有的晚離開學校,就是為了更好的談情說愛,沒有了緊迫的課業和成堆的事情,戀愛中的男生和女生們總是格外期望放長假。

  樹蔭下的一男一女,他們人手一隻阿根達斯巧克力冰淇淋,邊吃邊漫步在灑滿斑駁陽光的林蔭路上。

  時不時還傳出女生和男生輕脆的歡笑聲。

  俗話說得好,站得高才能看得遠,站在樹枝間的鸚鵡丁小七,兩隻圓溜溜的大眼睛盯著不遠處的樹下,咽著口水。

  他最愛吃巧克力味的阿根達斯冰淇淋的,可是現在確拿在這兩個二貨的手上,剛才他就聽見賣冰淇淋叮叮當當的彩車了。

  他的內心不禁翻湧出一句人類才會用的詞語:這就是初戀中的兩個二貨加二B。

  他們倆走到一棵樹下,停下了腳步, 女生手上的冰淇淋已經吃完,她心血來潮,一隻手置於眉間做瞭望狀……

  看向身旁高大的樹木頂端,從樹葉的縫隙中透出的陽光,像灑滿金色的塗料,為綠意盎然的樹木,勾勒出另一番耀眼的美景。

  “唉,那是什麽?”女生突然發出一陣驚呼,招呼身旁正在看手機的男朋友。

    “看見什麽了?”男友抬頭眯著眼睛瞅了半天,不知道女友指的是哪塊地方?

  “什麽也沒有啊?”

  真是一驚一乍的,大驚小怪的,全都是樹葉子,有什麽好看的,光線把眼睛都刺得發花了。

  “究竟在哪裡呀?”

  “自下往上數第七個樹枝上,你看那是隻什麽鳥啊?”女生說出自已驚呼的原因。

  “通身綠色,只有脖子帶有一條紅色,體型也超大,我還是第一見過這種類型的大鳥呢!”

  “到在哪裡呀?我怎麽看不見呢?”男朋友再次向樹上看去,按女友的提示,他還真看到一隻綠色的大鳥,脖子上還夾雜著鮮紅色的羽毛,太漂亮了!

  他立即啊了一聲:“這隻鳥的個頭還真不小,真比野雞還大呀……”

  “就是,通身綠色,不仔細看還真發現不了。”

  要不是脖子上的一條紅毛,女生根本不會去注意樹上,竟然有這麽特別的一隻大鳥。

    “一坨綠,就那麽一點兒紅,紅配綠賽狗屁,也不怎麽好看……”

  這就是她男朋友的欣賞水平嗎?

  他實在看不出來樹上的傻鳥有什麽可欣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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