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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青春會回來嗎?》第6章 可憐
  二十三歲,不知多少人和他一樣,在這人生的路上,不斷嘗試,不斷放棄,看著別人的勵志故事,卻忘不掉自己改變不了的現狀。他真的像一張白紙,大學畢業的前幾個月,他還靠著父母給他的生活費,他不敢買那些好東西,那些他夢寐以求的希望有一天自己賺錢了會買給自己的精神上可以帶給他寄托的東西。他現在能做的是簡單生活,畢業後去找一份工作,每個月固定的工資,三年過去,攢了點錢,或許能買車買房,那都太遙遠了。大學校園裡,有一條路是食堂和宿舍樓間的必經之路,每次走在這條路上,他都會感到不自在,陌生的人或熟悉的人投來的目光,有意無意,他都不敢接。他喜歡走在人少的街道,喜歡去人少的自習室上自習。走在路上,他看見了他喜歡的那個女生,他們兩個的路線通過他精密的時間和距離的計算,會在某一點重合,他眼睛不敢斜視,腳步也變得笨拙,仿佛那女生的目光緊緊地跟在他身上,他心跳慌亂,想加快腳步錯過重合點。千算萬算還是不可避免地碰面了,他先看到了她對他的微笑,他用他慣用的點頭示意回應她,其實他倆不算陌生,在一開始兩人還沒什麽接觸的時候,學校的實驗課程命運地把他和她還有一個男生安排在一組,做實驗的過程中一來二去,談了不少話,但也隻限於學習內容。後來的他,每次在路上看到她,都會打聲招呼,被動的。他開始注意自己的形象,盡量刪去自己不好的過去,想給她一個好印象。他從她身邊走過之後,腦子裡還是剛剛的畫面,這是難忘的時刻,大腦需要一定時間存檔。吃過飯以後,他背著書包去上自習,在自習室裡坐了一會,卻怎麽也學不進去,也許是一直學習帶來了厭倦感,於是他放下筆,走出教學樓,走出校門,在校外的人行道上溜達。校外的世界複雜而充滿吸引力,他一個學生的身份,走在路上也會小心翼翼,畢竟生活總是那麽捉摸不定,睜大雙眼才能順順利利。王一二這個名字聽起來是個不重要的角色,甚至有點混蛋,可名字代表的只是一個標記,更多的關於他的標記並不會具體化。王一二在路上看到很多小商小販,感到有些可憐,可想到自己連錢都賺不到,又覺得自己還是很渺小。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看透這個世界,才能站上人生之巔。他從後門回到學校,走在操場上,有一些校外來的人們在操場上鍛煉,原本隻屬於學生們的校園,一下子變得貼近生活起來。他走過宿舍樓下,那些小情侶們抱在一起說著曖昧的話,他不敢多看,四目相對會很尷尬。他以前從來不在乎形象,他喜歡真實,他怎麽做是他的事,別人怎麽看是別人的事。或許是有一些東西根本沒法改變或者改變很難,那就不要那麽努力地去改變,生活的痕跡本來就是日積月累的,慢慢地做事成就自然成長的他。真好啊,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遠遠地看見了她,他匆匆一眼,記住了最美好的瞬間。他知道表白需要驚喜和浪漫,所以他想了一個創意,每天寫一封情書,每次寫的字數是她名字的筆畫數。等到某一天,把厚厚的一遝信給她,或許她會明白,他也會勇敢。其實他並不了解她,她是否單身,處過對象沒有,家境如何,喜歡什麽,是否喜歡他這種類型,或者自己有什麽地方會是吸引她的,他一無所知,他冥冥之中有種感覺,他想試試,和她。他會記起她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有她存在的畫面,他會偷偷翻看她的朋友圈,但從不點讚,他是隱身的愛慕者。

現在的他,沒有收入,靠著父母的錢混日子,他也盡量節省,減輕家裡的負擔,但是這生活還是不滿足。他想等他有錢了,他要買一把好吉他,買樂高,買拚圖,買一個麥克風,買一些簡單的能給予他精神財富的東西。什麽車和房都算了吧。他也曾想過孤身一輩子,沒有老婆,沒有孩子,這樣省去很多麻煩,至少是錢的麻煩。可是人總是活在別人的眼裡,該做的事不做的話,會讓人議論。即使自己聽不到,心裡也接受到不安的信號。這世界總是有太多陷阱,他想把所有困難處理好,再去對一個人表達他的愛意,可是什麽時候是盡頭?人們都是在跌跌撞撞中失去或得到什麽。那些他想買的東西,想做的事,想得到的別人的看法,都是他前進的動力。看來一個人的人生一定會墮落下去,而不是一個人的活法才顯得忙碌而有意義。一個人寫作的風格應該是多變的,這和他所處的心境有關,如果他剛看過一本書,那麽他的寫作風格也會類似於剛看過的那本書的風格。什麽時候開始,不敢看過去,不敢仔細看現在,隻想不停看未來,讓過去走得快一些。他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會坐在房間裡發呆很久,有時候很簡單的事情卻怎麽也想不明白,沒人傾訴,獨自痛苦。他想有一些朋友幫他成長,和他組樂隊,和他創業,和他做一些年輕人敢闖敢做的事,可是他沒有。他是這世界上一個點,和其他縱橫交錯的線分開。有一天,他聽到一句話,叫做別把碌碌無為當做平凡生活,他突然從他覺得很正常的二十幾年的生活方式中醒悟,這個時候的他應該努努力了,否則將來有一天吃不上飯的時候會後悔。他想不明白別人是如何成功的,機會這東西怎麽把握。他總是想得很多,卻什麽都做不出來。他比別人差嗎?他只是不求上進。兒時的夢想不再有。他發出的聲音,別人聽沒聽到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聽沒聽到。他活他的人生,她活她的人生,沒有一個人和另一個人是相互關聯的。他寫下了他對這個世界的善與惡的看法。以前的他隻追求真理,吃了不少虧,看清現實不太容易。他只是想了想,但是沒有那樣做。他是一個什麽樣的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自己該做什麽,多可悲。他的父親穿的衣服要不是他穿剩的,要不是穿舊的漏著洞的不願意縫補的衣服。他看了覺得好笑又心酸,還有點親切。他想做一個有出息的人,不想一生碌碌無為。那些細節讓他不敢細看,越看越覺得自己的思想有問題。如果人不會犯錯誤,這世上怎麽會有“改正”這樣的詞匯。他有時很平靜,有時很焦慮。最後他也沒能成名,還是過著他平淡的生活,自由是唯一的定義。他想到如果有一天她離開了他,眾人來探望並且安慰他時,他會對他們說:“她沒死,我要是還活著,她就沒死”。當他離開了她,他發現他的生活開始了,屬於他一個人的生活,漫長又孤獨的生活。我總會莫名其妙地開始強迫症,我隻好努力控制自己,顯得正常一些。身處這鬧市之中,有時候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該幹嘛,怕這怕那,想要這想要那。得到別人的認同,才有價值嗎?自己的肯定也是價值的體現。沒有拘束才能創造可能,就這麽想著,寫著,無論世界多麽喧鬧,你都是自己世界裡的安靜一角。他總是做一些無謂的努力,往正確的道路上趕,誰不是這樣呢,只不過不想放棄,等待一個機會,向著光,雙眼明亮。人們穿著不同的衣服,帶著不同的脾氣秉性,自在地活著,從老到少,都在這世上東張西望。賣力地吆喝,試探性地攀談,這是群居社會的規則。他曾買過兩輛自行車,都是便宜貨,他看不上它們,扔了或丟掉。為了適應環境,他不得不做出改變,但是原則不能打破,否則丟了外界,也丟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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