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昨天還接到了父親的電話。很開心。喝得很多,加上身體不舒服,早早休息了。這麽多年,總算是熬出了頭。家裡有礦,不再是玩笑。富甲一方,不再是夢想。
早上四點醒了,總覺得應該寫點什麽。
人每時每刻都在做選擇,小的選擇已經習慣,用不著思考。大的選擇讓人糾結,反覆衡量,反覆斟酌。勝敗乃兵家常事,不到最後,怎麽知道誰是贏家。不被看好的事情,誰又能說清它的好壞與對錯。或者人生本就沒什麽對錯,只有相對。盡管不是第一次做這個決定,但是每次想起免不了衡量,考慮,如果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不是太迂腐。但心底又有另一個聲音,不要去太在意結果,結果看得太重,就容易自我感動。
如果達不到期望的標準,自我感動的代價就是死。沒有值還是不值,認為對的,就該去做。
各種堅持的借口,各種放棄的理由。各種信息,難以分辯,難以選擇。就像兩軍交戰,來回往複。本是個很有決斷力的人,在天人交戰,在猶豫,在反覆。怪哉,怪哉。
我現在唯一要做選擇的只有感情,雖然做出了一個決定,但仍免不了質疑和否定。
她反正都要相親,反正都要談戀愛,為什麽不可以是我。與其讓她在那堆臭魚爛蝦裡挑挑撿撿,倒不如走上前去讓她感受。
值得澄清的是,盡管沒被看上,但那是片面的,昨天的我。就像看過我隻言片語陳述的人,是對我感受不清的。並不是差了幾分表述力,只是人不能太通透。念頭,狀態,可以展示,但真正的想法,誰又能窺視呢。呵呵。手機裡不被看懂,現實裡也讓人捉摸不透,我這人,奇。
其實長這麽大,並沒有遭受過太大的失敗,至少我是這麽看。或者是好了傷疤忘了痛,已經忘了被摧毀的感覺。
人如果迷失方向,最簡單的就是一個念頭找回初心,所謂開悟,也不過一念之間。如果想不通,那就只能被摧毀才能找回自己。
看得懂的一目了然,看不懂的也解釋不清。
盡管不再患得患失,但是偶爾還是迷茫。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的,終歸不是。前不久才體會了這個道理,這才多久,又給忘了。
也曾有過感動她的念頭,幼稚。如果時間讓人感動,感動平複之後,還剩什麽呢。
出現的時機,特征,各種信息,都在鼓勵,讓我決斷。卻總是懦弱的想去逃避。
所謂緣份,不過是因緣際會相識,在通過努力讓分開的人在一起就是份,這就是我的正解。
在相互看不見的地方,還能被影響,我想,這才是交往的意義。在認識她之前,從沒寫過什麽長篇大論,也不認為自己可以能寫出這麽多感悟與體會。
也沒有送過她什麽實質性的東西,像個小孩的坦誠,是我認為最珍貴的禮物。
那些所謂的感情文案,並沒有適用於我這種情況。所以總是拿不定主意。想來,那些語錄文案不過是些鸚鵡學舌的誇誇其談而已。
我可以接受自己被擊潰,也可以接受失敗。會氣壘,會松懈,可以接受升起的一切負面情緒。時間會讓我平複,讓我凝聚起比上一次更強力量去挑戰。去追一個千裡之外不喜歡自己的人,我想,這是很有挑戰性的事。
我喜歡挑戰
我選擇,相信自己的判斷。我相信,自己的選擇。
夢中蝶影也好,一城山水也罷。情劫,得應。沒人能在劫難逃。
最後的幾條信息,也許在她那兒就是幾個數學。所以在這裡我是獨台表演,可以暢所欲言。沒了情緒垃圾桶,就只能不起情緒。
從出生開始,就一直掙扎著活下來。長這麽大,做到了很多了不起,別人眼中不可能的事。父輩做到了,祖輩也做到了。家族的基因讓我從小就莫名的自信,總覺得能改變什麽。意志其實很堅定,只是在脆弱的時候被情緒侵蝕。
好像背負的東西很多,還記得第一次喝醉,醉倒無意識的醉,什麽也不知道,依稀記得當時再哭,哭得啜泣。哭完之後本能的想站起來,盡管又倒下了,但我還是做到了。沒吵,沒鬧,也沒有借酒裝瘋,或者本身就是瘋子。
抖音上說,成見是殺死一個人最好的的方式。輕蔑的目光殺不死我這種近視,只有眼神中不輕意流出的憐憫,才是對我最大的否定。
不知道,看過我長篇大論的寥寥幾人,又能看懂幾分。
昨晚想看書來著,但是少了那個為我講解的人,什麽也看不進去。不知道算不算睹物思人。
老東西死的好。當初淨帶著我吃喝玩樂,學壞了。有些眼紅。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