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五年級後,我的寄宿生活開始,這也是我的噩夢開始。
我寄宿在林鋒家,這是因為他家在鎮上有房子,我們又恰巧在鎮上小學讀書,為了方便,而我的父母也很放心,似乎覺得不會出什麽問題,便雙雙出去打工了。
這其中發生了很多事,這些事情有大有小,我選擇幾個對我有巨大傷害的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餓肚子,當然不是一兩天的餓肚子。我也沒想到親情讓我連飯都吃不上。
我餓不餓肚子取決於煮的飯的多少,如果煮的少,那麽我得讓他們吃的飽,不能盛第二碗飯;如果煮的飯多,有剩飯的話,他會逼著我把飯吃完。所以我經常要麽餓得胃酸翻騰,要麽撐的嘔吐。也是這個原因讓我得了難以治愈的胃病。
其實這些還算不上什麽,這些都只是身體上的傷害,過不了多久總會好的,但心裡的傷害是不會好的。在一次吃中午飯時,我剛拿起碗,他用那輕蔑的眼神瞟了我一眼,示意我下桌子。用他的話說,我沒資格上桌子。我並不想有太多的麻煩,用筷子挑起零星的菜,轉身到後屋裡坐下。
我的忍讓並沒有得到他的原諒,反而是他那不依不饒的刁難。我輕輕地拔了兩口飯,沒注意他進來,沒有起身。(興許是看到我坐在哪,看到我沒有起身,大概覺得我沒把他放在眼裡。)他一下拍掉我的碗,白花花的飯撒了一地,我的雙手停在半空中,靜靜地望著他。
我難受極了,想哭卻哭不出來。我現在依然記得他那傷人的話。他說:“看啥子看,我想讓你吃飯,就讓你吃,不想讓你吃,你就不能吃,你現在是住在我的家裡,你還想上桌,你連狗都不如。”這是第一次我覺得我活在這個世上,毫無意義。
到最後,我用手把地上的米粒撚乾淨,然後將他們飯後的“戰場”打掃乾淨,我坐在屋外,一棵梨樹下,這棵梨樹已經乾枯好多年了,但它的末梢卻還開出了小花,我坐在那裡想了很久,我有想過去死,可是我想到我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但是我的父母怎麽辦,白發人送黑發人,這是最大的不孝。說到底,其實我心裡還是懼怕死亡。
在“這個家”我連下人都算不上,可能連狗的地位都比我高,因為狗沒有吃的可能他們會擔心,而我吃不吃倒不是那麽有所謂。每次吃完飯後,我看著鐵罐(農村都是拿這個煮飯,電器其實還沒有普及。)裡有點點焦糊的鍋巴,我拿著杓子用力刮,企圖刮下來能飽飽腹,又怕聲音太大,引起沒必要的謾罵。後來我找到一個好辦法,就是洗這個鐵罐的時候,需要用水泡,在火裡熱水,那個鍋巴會自己脫落,這時候我拿杓子把水倒乾淨,然後在吃點這些米粒。說實話,這些米有點像泔水,但不得不吃。
後來,我跟我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吃飯時,總是很快吃完,他們有時會說:“幹什麽,吃那麽快,有狗攆來了?家裡沒飯吃了嗎?沒有點人樣。”
我尷尬的笑著說:“習慣了。”我並不想解釋什麽,也沒有什麽好解釋的,因為沒有人會相信。至於我為什麽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把我的事告訴了父母,他們說我是自私,我編這些謊言只是為了不讓他們出去打工。 這時候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些事,沒必要解釋,就不要解釋,因為沒有人想聽,把這些東西藏在自己心中,
自己舔自己的傷口就好了。 上了初中,早上起來很早,他家裡也就不煮早飯了。拿錢讓我們出去吃,一個人一早上六塊錢,總共六天,但是錢卻把握在他的手裡。星期天的時候,會把錢發下來,只不過到我手裡是多少,看他心情吧。有時是五塊,六塊,有時候是十塊,當然這是一周的早飯錢,但是我已經很滿足了,因為我起碼能吃早飯。
這時候的我,正是長身體的時候,並不奢望有能補充營養的東西,只求能吃飽。僅有的早飯錢,讓我也對不起一個開早餐店的老板。
這個老板人很好。我有時拿著僅有一塊錢找他買一個餅子,然後坐在哪裡喝點稀飯(其實不是一點,是三碗)。他有時看到我隻拿一個餅子時,會在我的盤子裡夾上三個小籠包,雖然嘴上說的是賣不完,但是因為老板的手藝很好,而且對人非常友善,所以來買早餐的人特別多,怎麽可能賣不完。可是我肚子的餓感戰勝了我,只能連說謝謝。
也是因為這個善良的老板,讓我覺得這個世界是美好的,讓我知道即使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裡,依然會存在給人引路的星光。也是這個老板讓我的心一直保持良善,不被黑夜侵蝕。
這麽多年來,似乎餓肚子成了我的一個技能。有人問我:你既然都有胃病,你為啥還不按規律吃飯,這不是讓病加重嗎?
我的回答永遠都是:習慣了,餓,其實沒感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