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前兩年的冬天,有了愛女。
而我還在X縣師范學校部隊中師班讀書。
我身在曹營心在漢,時常欠掛她們母女倆的生活。
妻子是一名操絲工,無法背著孩子上班。
後來與廠裡一位王姓鄰居約定,白天上班吋,把女兒寄放在他們家,請他們幫我們照看著女兒。
妻子下班後在接回孩子,按約定每月付給王姓鄰居二十元保姆費。
那時,我雖然每個月工資五十三元零伍角,除去我每月應繳十五元生活費外,按時把余下的四十元錢寄給母女倆。
除去應付保姆費二十元,余下的二十元作為孩子的營養費開支。
1985年,正是“三月桃花天,走路打偏偏”的中午時分。
懶洋洋的陽光,不但把人烘得懶洋洋的,連廠宿舍也快在悶懨的汽溫中,我朦朧入睡了。
突然,一陣石破天驚般的喊叫聲,打破了寧靜,也驚醒了我的午覺。
隔壁的鄰居“羅大炮”咚咚敲我的門,高聲叫嚷道:
“解放軍,中午給你的老婆子煮的啥好吃的?”
“我們女工很辛苦哦,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也許是胖嫂專門要給軍人一個下馬威。
我一開門,胖嫂還嘻嘻地笑開著,她並感到有一絲的歉意。
第X幢樓是紅磚家屬樓,是1958年***那個時候的產物。
紅磚外牆沒枺灰,一層樓住四戶人,沒有陽台,合用一個廁所,一個水龍頭。
兩口子說個悄悄話,還要防止鄰居偷聽呢。
別說打孩子的,罵丈夫的,喝酒劃拳的,聽流行音樂的,等等五花八門的噪音汙染了。
胖嫂呢,聽老住戶說,她那大嗓門鬧得可歡哩。
當然,有些事沒得她還真不行。
比如收個水電費啦,放包耗子葯啦,打掃環境衛生啦,總還是她在承頭露面。
大家還是喜歡她那大嗓門,有號召力。
為了掙表現,從一樓到四樓的樓梯道,我每天用拖把,把樓梯過道擦冼得乾乾靜靜。
能轉業回來和愛人小孩在一起,就已經應該燒高香了。
而且,住房那麽緊缺,能有個窩就已徑不錯了。
在部隊,婚後象牛郎織女那樣,秋水伊人,天各一方,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丈夫獻身國防事業,妻子一人既要上班,又要撫養孩子。
可想,那時軍人的妻子,她們的生活如此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