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赤著上身,拿起武器往帳蓬方向圍過去。
原來是十二連連部通信員李某,在擦63式半自動步槍時,事前沒驗槍,槍口又對著正在埋頭整理資料的連部文書張某某。
一摳扳機,叭的一聲,打中張的右大腿,子彈對穿對過,鮮血順著大腿淌了一地。
連長葉某某,1970年入伍,平時就是一個脾氣很曝燥的人,跑上去就搧了通信員兩耳光。
接著大吼到:“在戰場上,張某某沒有被越南鬼子打死,回到國內叫自已人誤傷。”
“擦槍,為什麽不事前驗槍?老子要處分你!”
結果呢,葉連長打罵戰士,由連長降為副連長,擦槍未驗槍的戰士違反操作規程也受到連隊的警告處分。
活著的人一生平安回到國內媒體稱之“新一代最可愛的人!”
吃的住的用的都比在異國好得多。
每天,從祖國慰問信象雪片一樣飛來,還有源源不斷的慰問團送來各種慰問品、紀念章。
那場戰鬥歷時二十五天。
雖然已過去三十多年了,我一直珍蔵著中央慰問團送的三件自衛還擊作戰紀念品,一枚紀念章、一支圓珠筆,一條金黃色毛巾繡上的一朵大紅花。
活著的人分享了很高的榮譽,而在戰場上犧牲的戰友卻永遠長眠在河口烈士陵園。
按當時的撫血標準,犧牲戰士的親屬憑《烈士通知書》,在地方民政部門領取500元撫恤金,犧牲幹部的親屬領取800元。
這筆錢在當時可以買幾輛鳳凰牌自行車、幾塊手表。
在農村也就能買一頭牛,得到的撫恤就是這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