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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長安小坊正》第27章 1別2寬
  憨厚的樂喜背著兩貫錢,笑容滿面地踏入敦化坊,正要與街坊鄰居打招呼,卻迎來了陣陣白眼。

  婆娘們指指點點,眉眼裡滿滿的鄙夷與厭惡,這是從來不曾有的事啊!

  “記住了,以後嫁女,可萬萬不能找這種人家。”

  “嫁別人家最多是挨罵幾句,嫁他家是要送命喲!”

  樂喜拉住匆匆路過的鐵大壯,目光懇切:“大壯兄長,小弟家中是出了什麽事?為何大家的議論總感覺是在針對我?”

  鐵大壯歎氣:“自信點,把‘感覺’去了。苦貞貞當年嫁給你,為救老娘,索了十貫聘禮,確實過分了些。”

  “可是,十年時間,苦貞貞給你家當牛做馬、忍氣吞聲,多大個十貫錢也抵回來了吧?”

  “也正因如此,苦貞貞在你家受氣,偶爾被打,街坊鄰居只能裝聾作啞。”

  “可是,再怎麽樣,把人往死裡打就不對了吧?真要覺得不合適,和離可好?放人一條生路!”

  連鐵大壯這號人都看不過意,可想而知其他人是什麽態度。

  樂喜悄悄回自家宅院,在屋外頭就聽見老娘惡毒的咒罵聲:“小浪蹄子,不就是打你骨裂、肋骨斷開麽?就敢躺在床上裝死,看老娘不打死你!”

  擀麵杖打在被褥上,發出悶響聲。

  傷害是減輕了,可還是痛,尤其是身體還未盡複的苦貞貞,只能低聲慘呼。

  樂喜總算知道,為什麽街坊鄰居的態度變得如此惡劣了。

  如果對方不是自己的娘親,說不定樂喜已經操著木棍打過去了。

  推開門,樂喜一言不發。

  樂林氏回頭,看到樂喜鐵青著臉,手忙腳亂地扔了擀麵杖,堆出一張笑臉:“喜兒,聽娘說,娘這是在教媳婦……”

  聲音,終究是越來越小。

  完了,在娃兒面前露了底,慈母的面具,徹底毀了。

  倒是不是她平日作偽,慈母,隻限於使用在樂喜身上,對苦貞貞這個與她爭奪娃兒寵愛的賤人,樂林氏越來越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別說,世間還真有這種母親,就想獨裁娃兒的愛。

  但下手像樂林氏那麽黑的,就比較罕見了。

  心裡不舒服,冷言冷語幾句、小小地耍幾次威風,彰顯一下家中地位,就很常見了。

  麻木地站了許久,樂喜出門,找來坊正范錚、坊丁陸甲生、樊大娘等幾名坊中頭面人物,請入屋中。

  “樂喜外出,不知家中幾乎要鬧出了人命。此事,一邊是妻,一邊是母,手心手背都是肉,樂喜無能為力,只能請坊正主持,報上戶曹,和離吧。”

  說完這一席話,樂喜仿佛用盡了所有力氣,靠在椅背上不再動彈。

  坦白說,樂喜這個態度,出乎所有人意料。

  正常人的話,多少會努力調解一下。

  “不要哇。”病床上,苦貞貞哀憐地哭了起來。

  “再不和離,你會被活活打死,伱婆婆也會因為殺人而被處死,樂喜更是一下失去兩位親人。愛不起,就放手吧!”

  范錚定下了調子。

  “陸甲生,騎我的小叫驢去縣衙,請戶曹司戶佐廖翁來辦一辦此事。”

  按正常的流程,和離得到縣衙六曹公房辦理,可如今苦貞貞的身體不是極度不便麽?

  特事特辦,衙門也沒那麽死板。

  當然,也得看是誰出面了,換個其他坊正說這話試試?

  至於說花三貫錢買小叫驢的奢侈事,

范錚理直氣壯。  你見過哪個朝廷官員出門全靠步行的?

  轎顛不起、馬車坐不起、高頭大馬買不起,我騎個驢總行了吧?

  寶馬我有不起,有個寶驢也不錯。

  雖然這東西脾氣倔了點兒,但拉磨、代步還是可以的,還不嫌棄粗精飼料,啥都能嚼得有滋有味。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廖騰揮毫寫著格式“放妻書”,讓樂喜與苦貞貞各自摁手印,蓋上戶曹印章,宣告生效,樊大娘立刻吆喝一幫健壯的婆娘進來,將哀怨的苦貞貞抬回娘家了。

  雖然苦貞貞表現出不舍,但摁手印的利落程度說明:老娘早就不想侍候了!

  樂喜像是被抽去了脊梁骨,無力地靠在椅背上,眼如死魚,生無可戀。

  不害人,是他最大的善。

  只要阿娘樂林氏活著,就不要想什麽祖宗香火之類的好事了。

  要不,改名叫樂妻吾吧。

  樂林氏氣鼓鼓的,偏偏不敢說一句話。

  她這一輩子,就是兒奴,願意為樂喜當牛做馬,也執意要別人給她當牛做馬,好像如此才理所當然。

  樂喜的任何決定, 哪怕她再不滿意,也無力阻止,一如當年舉債娶那個小妖精。

  現在唐朝的離婚,細說下來有幾種。

  七出、義絕、和離。

  七出與義絕,是其中一方有不可彌補的過錯,和離則相當於後世的協議離婚,對雙方名聲都沒有太大影響。

  唐朝的婚姻制度,算是整個封建歷史上,最接近後世的存在。

  范錚憐憫地看了樂喜一眼,起身告辭。

  長痛不如短痛,樂喜還算果斷。

  不過,攤上那麽一個阿娘,半輩子算是毀咯。

  陸甲生絮叨:“其實就應該請廖翁嚇唬一下毒婆子,太肆無忌憚了!”

  范錚擺手:“這個想法,有點意氣用事了。做事,首先要分主次,我們去的主要目標是讓苦貞貞和離,而樂喜也因為洞悉此事心懷愧疚,才主動提出和離。”

  “那麽,在樂林氏都沒有出聲反對之前,便不宜節外生枝,讓苦貞貞趕緊脫身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這口氣,導致和離出了變故,就是罪過了。”

  這是范錚個人的想法,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

  同一件事,在不同人手中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范錚只是將自己的想法灌輸給陸甲生,接受與否,看陸甲生個人。

  而且,當年的聘禮,可遠遠超出了同等水平,樂喜要是提出返還部分,誰能反對?

  就苦貞貞那個病懨懨的老娘,去哪裡弄錢來賠?

  所以,妥協才是坊間處理事務的根本原則啊!

  快刀斬亂麻當然痛快,但你得問問麻線痛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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