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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長安小坊正》第2章 同姓不婚
  敦化坊不大,雞毛蒜皮的事不少。

  張家的柴火堆了佔李家門前空地,丘家的狗咬了石家的雞,不時鄰裡間叉腰罵街,聲震坊內,就差沒上前薅頭髮了。

  范錚一家家上門,該訓斥的不留情,該調解的各退一步。

  “老董家的,你家的新院牆,超出界限三寸,趕緊縮回去。要不然,別說街坊鄰居不給情面。”

  別以為古人就都是道德君子了,哪個時代都差距不太大,有君子、有偽君子、有小人,但更多的是眾生相。

  那些張嘴閉嘴“世風日下”的,他們才不會管真實的古代有沒有那麽道德,那只是他們噴垃圾話的借口而已,無關事實。

  佔小便宜、相互摩擦、口舌之爭,才是真實的世界。

  “喲,是小坊正呐。”

  捯飾得精神煥發的萬年縣民曹官媒烏氏,搖曳著豐滿的身姿進入敦化坊,順帶拋了個媚眼給范錚。

  “這不快三月三了嗎?我尋思著讓坊東延氏的小娘子與坊西延三順出去踏青,看看能不能對眼。”

  范錚的眼神變了,跟著烏氏前行:“不妥吧?《貞觀律》可是有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

  徒,徒刑,強製勞作。

  烏氏以帕掩唇輕笑,面上那一層粉底在春風中飄飄灑灑,跟下了一場小雪似的。

  “喲,范坊正不會以為,我們民曹就不學《貞觀律》了吧?姐姐可跟你說,坊東延氏是春秋吳國季劄避讓王位、隱於延陵的後裔;坊西延氏是鮮卑可地延氏漢化,或改可、或改延,不是一家!”

  不知不覺到了坊東延氏宅院,延氏主人延喜迎他二位入土木宅院,奉上醴齊。

  醴之一字,除了用於指甘甜的泉水,基本都與甜酒有關。

  你要說後世醴的某幾種釀法失傳,絕對得認;

  可要說醴完全失傳,那就有點牽強了。

  反正,味道有點甜,比綠蟻酒淡了許多。

  “同宗共姓,皆不得為婚,唯一的例外是姬氏衍生的姓氏,初雖同族,後各分封,並傳國姓,以為宗本,若與姬姓為婚者,不在禁例。”范錚的態度很堅決。“有聲同字別,音響不殊,男女辨姓,豈宜仇匹。特蒙賜姓,譜牒仍在,昭穆可知,今姓之與本枝,並不合共為婚媾。”

  延喜攏著雙手,一臉讚同。

  別看坊正年紀小,懂事咧!

  一個同姓不婚,裡頭的忌諱能仔細講清楚,有學問!

  烏氏品了一口醴齊,輕笑道:“坊正很熟悉《貞觀律》啊!但這事吧,不是沒有余地。有複姓之類,一字或同,受氏既殊,元非禁限。”

  啥意思呢?

  就是說,可地延氏與延氏的通婚,是不在禁令之列的。

  范錚擊掌:“對啊!我們說的是同姓不婚,延三順若是肯恢復本姓,自然就不是同姓了嘛。”

  “哼!三順兄長一定願意恢復本姓的!”

  布衣木釵、姿色略平凡的延氏小娘子,渾身洋溢著青春氣息,氣鼓鼓地從側屋衝了出去,想來是去找延三順了。

  大唐對於男女之事,包容度可謂歷朝之最,小娘子在坊內來去也不受什麽拘束,倒也無所謂了。

  延喜張著嘴,眸子裡現出一絲灰暗。

  他不是小娘子這種不諳世事的年輕人,自然知道,要改動一個已經固定下來的姓氏,需要多大的決心。

  延三順若是能出人頭地,改回本姓當然不是事。

  可是,延三順若能出人頭地,又憑什麽看得上自家女兒?

  烏氏眸子裡帶著淡淡的擔憂。

  當初她肯接延三順的請托,自然是看明白了姓氏上可鑽的漏洞。

  然而,烏氏卻忘了,延三順是否願意恢復本姓,他家長輩是否同意改姓!

  兩刻鍾,延氏小娘子嗚咽著闖入宅院,自己進了偏房,趴到床上嚎啕大哭,以淚祭奠自己死去的情感。

  烏氏歎息一聲,與范錚一道向延喜告辭,出了宅院。

  “想不到我自立國做媒妁,在敦化坊崴了腳。”

  烏氏苦笑。

  還好沒有進入到六禮階段,否則更是騎虎難下。

  “烏姐姐說和婚事,應該會得到衙門的一定獎勵吧?”

  范錚不是在無端猜測,因為前朝死的人口太多,此時朝廷正積極鼓勵婚育,《令有司勸勉民間嫁娶詔》也是因為這個背景而誕生,並且沒遭到多少阻力。

  烏氏淡淡一笑,並不接話。

  是或者不是,一切由你猜測。

  “敦化坊已經整理出適齡丁男、中女的名冊,想請烏姐姐盡快安排他們談婚論嫁,爭取在五月末之前成婚。”

  烏氏的眼裡閃過一絲喜色、一絲疑惑。

  有相應名冊,要加快六禮速度,縣衙的賞錢自不會少。

  但是,聽范錚的口氣,似乎從六月起就不宜婚嫁了?

  噗,他只是個最底層的小坊正而已, 懂什麽大勢?

  ……

  地動山搖。

  樊大娘的步伐,能讓整個敦化坊為之側目。

  問題在於,樊大娘還不是虛胖,是真壯實,那塊頭連范錚都有些怵。

  “喲,坊正兄弟,聽說你還惦記著為姐姐招夫婿呐?”

  鋪子大開,荷葉雞香開始彌漫。

  范錚哈哈一笑:“這不是怕姐姐寂寞嗎?姐姐的雞肉,買賣興隆哩!”

  樊大娘豪邁大笑:“一般一般,就混個生活。還有啊,坊正你可得記住了,這雞,它不算肉啊!”

  雞不算肉,典出《新唐書》。

  (馬)周每行郡縣,食必進雞,小吏訟之。

  帝曰:“我禁禦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

  李世民因為愛才,偏袒馬周,這是一定的。

  但這也與唐朝隻認牛馬驢羊等畜類為肉、雞鴨鵝等易飼養的家禽另算的習慣有關。

  相對而言,雞鴨的靡費要便宜得多。

  讓禦史下鄉,又不是讓禦史去當和尚。

  征收稅賦是有定數的,雜賦則區別有點大,肉與非肉的數目可真不一樣。

  租庸調只是針對莊戶人家、務工人員。

  名滿天下的東市、西市,大約相當於後世的批發市場,小商小販的,當然是在各自坊內經營。

  至於打通坊牆經營,現在還沒誰有這狗膽。

  長安城在前朝營建時,就是按一個超大型軍鎮來建的,各坊就是按一座要塞來設計的。

  可惜的是,真到外敵打進來,坊牆基本沒什麽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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