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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詩篇》第1章 搖擺不定的靈魂
  “站住,小偷!”

  我不禁要問,人們為什麽這麽說?世界歷史上有哪個小偷真的停下來過嗎?

  我想這種叫法更多的是為了提醒其他人注意小偷,但“抓住那個小偷”不是更有意義嗎?

  更好的辦法是描述小偷。比如“那個披著鬥篷的黑發綠眼女孩偷了一塊麵包!抓住她!”

  當然,作為那個女孩,我不想給追捕者任何提示。

  至少這一聲大喊給了我一個很好的提醒,讓我知道是時候停止漫不經心的行走,開始向最近的小巷狂奔了。

  我已經盯上這家店十幾次了,麵包師格裡格肯定對我很不滿意。

  但拜托,他只是把新鮮的東西放在露天!我能怎麽辦,不接受它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買的,真的,做街頭老鼠可不是什麽有趣刺激的自由冒險。

  它很爛,糟透了,對於許多無家可歸的居民來說,宏偉美麗的天合鎮並不那麽宏偉美麗,他們沒有錢生存,也沒有受過訓練,無法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我和所有像我一樣的人都徹底完蛋了,如果沒有好運氣和別人的同情,我什麽也做不了。

  格裡格沒有為我提供這種憐憫。當我竭盡全力在人群中穿梭時,他卻徑直衝了過來,一邊推開人群,一邊在我身後咆哮。

  這很糟糕,因為我很虛弱,吃不飽,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天賦,他肯定會抓住我的。

  但是謝天謝地,我還有盟友。

  “喲!維塔!我在這裡!”

  一個親切的聲音讓我來了個九十度大轉彎,很快我就和林恩面對面了,她是個比我高明得多的盜賊。

  “傳過來!”她呼喊道。

  我把兩個麵包扔給她,她繼續朝格裡格的方向揮舞著麵包,一邊嘲笑一邊譏諷。

  “有本事抓住我們,胖子!”

  她咬了一大口,朝相反的方向跑去,讓我有機會溜出格裡格的視線。

  我氣喘籲籲地穿過小路,啃著我僅有的一塊麵包。

  麵包並不是特別好吃,但它溫暖且新鮮,而且我非常非常的餓。

  我撕開了麵包,但知道最好不要全部吃掉。雖然我也許能逃過這一劫,但憔悴的我......

  嗯,除了林恩和羅文,我們這個小團體裡的每個人都很憔悴,這不公平。

  林恩有驚人的天賦,是個天生的盜賊,她學習新技能的速度比我從地上撿石頭還快。

  事實上,她是天合鎮最受歡迎的人之一,雖然她是個普通的盜賊,但她幾乎是我們這群可惡的小老鼠能吃飽飯的唯一原因。

  我穿過蜿蜒的小巷,找到了羅文開店的地方,他是個騙子,也是個賭徒,林恩偷的是我們生存所需的東西,而羅文賺到了錢。

  盡管他的商業模式有問題,但是他很小心,他不想背上壞名聲。

  我蹲到他的攤位後面,把一半的麵包遞給他。

  “你的早餐,羅文。”

  “嘿!維塔!謝謝,我很感激。你自己弄的?”

  我點點頭。我已經幫助林恩一個星期了,努力爭取到自己的位置。她會施舍,但施舍的東西並不多,都是些生活必需品。

  如果我多幫點忙,就能多得到一點食物。那半塊麵包已經比我平時一天能吃到的還多了。自然,我幾乎成了一具骷髏,只剩下皮包骨頭。

  但是沒有林恩的幫助,我什麽也做不了......沒有我,她可能比和我在一起做得更多。

  但是沒關系,無論如何我都要試試,我欠他們的不只是食物,十六年的苦難已經夠多了,在林恩這裡可比別的地方好多了。

  仿佛是為了證明這一點,羅文遞給我一些硬幣。

  “給你,維塔。林恩一直說你越來越棒了。把這些分給孩子們,好嗎?”

  我很難不考慮給自己買把刀什麽的,但是不行。

  這些硬幣很重要,羅文把它們發下去是對我的信任。

  我攢了好幾年的錢,最後買了一件漂亮的鬥篷。

  穿著它睡覺很暖和,哭的時候還能把臉藏在裡面。可不能剝奪別人買這種好東西的機會。

  當然,不管我給不給他們錢,其中幾個孩子都會得到比鬥篷貴重得多的東西。這樣的人不多,但有些人就是有天賦。

  據說迷霧守望者在製造每個人的時候都會賦予他們一份禮物,雖然教會喜歡把這說成是多麽美妙的事情,但不管是什麽賦予了禮物,禮物的不平等是荒謬的,這已經不是什麽秘密了。

  有些人的天賦是無法理解的,比如林恩。有些人甚至不用學習成為法師就能從手中射出火焰!

  當然有些人一無所獲。或者至少,如果他們得到了什麽,那也是微不足道的,只有迷霧守望者知道是什麽。

  據我所知,我就是這樣的人,我穿過小巷,獨自思考著。

  “真讓我好找啊,小賊。”

  麵包師格裡格的聲音像沒洗過的油槽一樣讓我感到恐懼。

  我呆住了,他怎麽......?轉過身,我看到了他。

  他胖胖的,毛茸茸的,像頭熊,氣喘籲籲地從小巷的另一頭怒視著我。

  “我死定了。”心想著的我扭頭就跑。

  但他比我跑的快,當然每個人都跑的比我快,他那麽胖,我卻脆弱不堪。

  我還沒從第一次跑步中恢復過來,這次我沒有後援了。糟糕,我該怎麽辦?

  天合鎮的小巷到處都是,牆也很高。即使是較小的建築,也有兩層樓高,全是磚塊、粘土和木頭。

  我瞥了一眼窗框......該死,如果是林恩會直接跳上去,然後離開這裡。

  但如果我爬上去翻牆,也許能甩掉他。雖然他跑得比我快,但我打賭他爬不上去。

  ......我真的能爬上去嗎?最好快點弄清楚。

  不出意外的話,我對這些街道很熟悉。左轉,右轉,沿著岔路往下走......

  與此同時,那個胖雜種正追上來,咆哮著要把我的人頭交給守衛。

  這家夥到底有什麽毛病?我只是想吃東西!

  在那兒!窗戶旁有個箱子,旁邊是一面比正常牆矮的牆。如果我爬上去,就能跳過去,他就追不上了。

  該死,我的肺仿佛在灼燒著,雙腿疼痛難忍,我慌忙爬上逃生通道。

  我在窗台上了!只要一拉——

  一隻肉乎乎的手抓住了我的腳踝,隻一拉,我就趴在了地上,頭順勢撞到了牆上。

  “整個星期!整個星期你都在搶我的店!你以為我會讓你得逞嗎?哼!”

  我已經被打得暈頭轉向,但胸口被踢的那一腳讓我疼痛難忍的身體更加疼痛。

  我在石頭地上滑行,仿佛快要窒息。

  不,不,不,我就差一點了!

  “他們不會在我的店門口安排任何守衛。我告訴他們,他們要找的那個賊在追殺我,但他們好像我在胡說八道!但你認識她,不是嗎?我追了她半個城市!”

  又是一腳,很疼,還能有什麽新鮮的招式?

  媽的,他生氣了,林恩警告過我太多次不要偷別人的東西。我應該聽她的。

  “你這小雜種,我回來的時候,我那沒用的兒子會燒掉多少麵包?你花了我大半天的時間......”

  “......也許你不該再把它放在外面了,”我哽咽著說。“是你讓事情變得如此簡單。”

  胖子額頭上的青筋都快蹦出來了。

  啊,該死,我真不該把這話說出來。

  緊接著,他的靴子朝我的臉砸來,又一次把我砸得東倒西歪。快點,起來,起來!

  我就是這麽死的嗎?如果是這樣,那就說得通了。

  可悲的人死得可悲,我的一生一文不值,我甚至都不記得自己還想做什麽,直到現在我才學會靠別人的施舍生活。

  而我已經16歲了,還沒開始呢, 所以在小巷裡被打得頭破血流才是正常的,這種事經常發生在無名小卒身上,我也可以成為他們中的一員。

  隨著一聲脆響,我感覺自己的肋骨斷了,因為那人最近一次怒火中燒的一腳把我從地上踢起,直直地撞到了牆上。

  這白癡可不是烤麵包烤出來的,有些人就是有這種天賦。愚蠢、幸運、墮落、肥胖的混蛋!

  為什麽這個混蛋能得到一些東西,而像我這樣的人卻只能自生自滅?

  為什麽是他而不是我?

  我嘴裡發出一聲尖叫。在整個毆打過程中,我都沒有哭出來,但現在呢?現在我生氣了。

  我隻想報復他。

  我已經厭倦了等待奇跡來拯救我!我想在死之前看到他受苦!

  也許這不會起任何作用,也許他根本感覺不到,但我還是向他發泄。

  我還能做什麽呢?我盲目地,憤怒地,用盡我的一切向他伸手。我希望他死,死!

  我抓住了什麽東西。他又踢了我一腳,把我踢飛了,但我撐住了。

  它無聲無息地從他體內流出,他摔倒在地。

  我被打得遍體鱗傷,血流滿面,孤零零地躺在大街上。

  只有一隻傷痕累累的眼睛還能睜開,但格裡格......似乎沒有呼吸了。

  戰鬥結束了,我的拳頭緊緊握住一個我看不見的東西。

  它在我視野的邊緣閃爍著,搖搖欲墜,虛弱不堪,好像隨時都會散架。

  我的內心湧起一陣滿足感。出於某種原因,我知道

  那是格裡格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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