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磊小弟落網後的第三天,我突然收到了一封沒有發出地址的匿名信,打開一看,連開頭稱呼都沒有,就寫了一句話:
“我是個有原則的人,恩怨必報,不惜天涯海角。”
署名汪磊。
我翻看了信封上的郵戳,是一個很遠很遠的城市,幾乎是祖國的另一頭了。我歎了口氣,原來他已經逃得這麽遠了。
我不知道那天他把我和梁洪用貨梯放下去算不算是放了我們,也或許只是為了方便他脫身的一個環節。那樣的話我們就不算兩清,更何況我現在又揪出了他的小弟,他今後會始終記著,在這座城裡留了一筆帳。
收到威脅信我並不意外,倒覺得來得正好。我正好可以拿它來辦一件事——名正言順地拒絕調任。
這件事我想了很久了,我鐵定不想去接梁洪的班,繼續做他們的傀儡。但老楊像是有某種魔力一般,每次看到他的臉我就說不出口了。現在好了,我有了充分的理由,我的性命正受到嚴重威脅,因此要改換身份逃命去了……
第二天,我將威脅信扔給老楊,告訴他我將辭去這裡的工作,換個地方重新開始。
老楊沒有我想象中的大發雷霆或大失所望,只是眯起眼睛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我知道那一行字沒什麽好看的,他是在醞釀要怎麽留下我。
果不其然,他放下威脅信後慢條斯理地說:“你知不知道對於汪磊而言,什麽地方最危險?”
我想了想說:“樺縣囉,他的老根據地。那裡有很多人認識他,一露面就會被逮住。”
“對。”老楊滿意地笑笑,“他只能去沒人認識他的地方,且那個地方必須對外交流滯塞,來自省外的通緝訊息也通常會被忽略。”
我瞅了一眼信封上的郵戳,暗示他確實已經逃到那樣的地方了。
老楊接著說:“如今,這裡就成了第二個他絕對不能回來的地方。”
我明白他要說什麽了,汪磊兩次在圍捕中逃脫,地方警察再怎麽不作為,丟了兩次臉後也總要奮起一下。只要汪磊膽敢再回來,那他面對的必將是更為嚴密的天羅地網。
“所以呀,你哪兒也別去,待在這裡是最安全的。”老楊從容地收了尾,一副志在必得的樣子。
我細細打量著今天的老楊,不禁感慨這才是他真實的模樣。他們精心打造的棋子即將遠走高飛,可他還能鎮定如常,並精準迅速地找到問題的痛點。過去十幾年,老楊看似一個庸庸碌碌的老好人,但我卻總對他有種隱約的佩服,從來不敢招惹他,看來我的直覺還是相當不錯的。
但很可惜這回我是打定了主意的,我非走不可!
我還是遞交了辭呈。老楊搖著頭一個勁地說:“你會回來的,你一定會回來的。”
我會不會回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此刻是真的要走。
我離開了工作十幾年的地方,當我滿桌的雜物都搬空時,我才看清了自己辦公桌的全貌。它看起來是那樣陌生,和平常堆滿東西的樣子完全不同。
我自以為十幾年來,我對自己的工作,對自己的周身環境十分了解,但其實我什麽都不了解,一切都在渾渾噩噩中。別人說我們的法制報賣得好,是集團旗下唯二的盈利刊物,我也就理所當然地接受了。別人說我是精英媒體人,是靠自己努力翻身的奮進青年,我也接受了。別人說《撈屍人》的報導寫得非常好,能曝光到這種程度已經是英雄了,
我也接受了…… 那些隻道是平常的事,如今看來一件都不平常,就連那個“金筆獎”,也不平常。那個獎有什麽理由不頒給梁洪呢?他一直兢兢業業,做事周全,稿子寫得不比我差,調查能力不比我差,辦事效率也比我高,結果我就憑著一篇並不完整的《撈屍人》,從他手裡搶到了那個“金筆獎”。
這些,都不平常。
我對十幾年來的平常瑣事深感畏懼,原來它們都不是我所熟悉的樣子。
我收拾完辦公桌又回去收拾家裡。還好我這個單身漢一直都是租房,只要退了租就能換個地方。我把日常不用的東西先打包,想試著像梁洪那樣條理分明地處理事情。我笨拙地列清單,粗糙地將物品分類, 將之後要辦的事情列了個時間表……自己操作了一通才發現,在千頭萬緒面前要時刻保持清醒是何等的困難。
老楊還在努力挽留我,但我都堅定地拒絕了。不過他試圖挽留我的那個理由卻很值得參考:如今我所在的地方就是汪磊第二個不敢再回來的地方。我沒有勇氣去遠在天邊的陌生樺縣,所以留在這個地方就是最好的選擇。只要——我不再是我。
我想起了此刻不知身在何方的梁洪,不知道他現在是不是還叫梁洪,也不知道以後如果有緣再見,他會不會與我相認,還在裝作路人一場……我沒這個能耐像電視劇裡的亡命之徒那樣做全盤整容,但稍微做一點改變還是可以的。
我試著染了頭髮,像很多時髦青年一樣做了髮型,又配了一副黑邊框的平光眼鏡。當我穿著花哨的衣服,走到鏡子前時,一股撲面而來的陌生感讓我頓覺新奇。誰說女人化個妝就能變個人?有時候,男人也可以。
後面的幾天裡我一直忙著辦理更改姓名的各種手續。一連串的忙碌讓我像上了發條的機器人一樣不停奔走,一時間顧不得傷春悲秋了。
那幾天我頻繁地輾轉於公安局、銀行和電信公司之間,就連老楊打來的幾通電話都漏接了。身邊從來沒人嘗試過改名字,也沒有任何人能指點我,我只能自己摸索和自己查詢,才知道原來一個名字牽扯到那麽多事務。
等一切都忙完後,那個新身份才讓我逐漸有了點真實感。我在一張白紙上一筆一劃地寫下了一個全新的名字——
張筆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