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這幾天,倍感舒爽,但是美好的時間總是最短暫,
就在昨日,方華再次回到了學校,全新而美好的一切開始了!
天色微亮,方華就一骨碌爬了起來,這是自初中開始就養成了早睡早起的習慣,
不一會,方華就已經走到了足球場上,
他開始活動手腳各個關節,準備跑前運動,
他大口的吞吐著早上的新鮮空氣,伸了伸懶腰,感覺神清氣爽,
幾分鍾活動完筋骨,他開始在操場上跑步,
沒跑幾圈,他轉頭便看見了前幾天天和他比試的孫子花家表哥趙剛,
這麽巧,這貨也開始來跑步了。
方華收回視線繼續跑步,顯然他已經打敗這個人,不然他怎麽會輕易放過自己!
但是這小子肯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主,和孫子花一樣的心高氣傲,怎麽會甘心做別人的手下敗將,
昨天是對抗路,今早已經是統一路。
也許他也在悄悄的練習跑步,目的也就是取勝於他。
至於昨天那場比賽,輸的人呢?要答應對方一個力所能及的要求,方華一時半會沒想起來要他幹啥,那就先余著唄。
時間在晨鍾暮鼓裡來回激蕩,在朝花夕拾裡賞花賞月,在光輝歲月普照大地,在一日三餐四季裡幸福敲門,
方華的記憶裡,高二的學習生活似乎沒有太大的事情發生,平而淡無奇的生活,喧囂而寂靜的夜晚。
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時間不曾留下什麽,也不曾帶走什麽,但是它確確實實存在過。
就在這樣來來回回,日複一日,有時枯燥而乏味,有時沉重而輕松,
大多數的日子,都是學習,奮進,萬千莘莘學子,隻為那幾分,就是學生命門的那幾分,就是決定一個人命運的那幾分。
方華坐在那個靠牆的角落,有時候晨光繚繞著他,有時候夕陽輕浮著他,他依舊是那個麥田裡的少年,多少年來不曾改變。
只是隨著時間的流動,他已經告別了田間地頭,面朝讀書的大路,太陽已經曬不黑他的臉龐,
在那炯炯有神的雙眸間,白皙的臉龐多了幾顆紅紅的痘,
在那堅毅的骨髓裡,他的心中早已經充滿了力量,
是非成敗,就在兩年後的今天。
方華想著,發著呆,看著班上的同學,他感覺還是如此的陌生,
他努力回憶著每個人,但依舊認不全本班的人,隻認識了前後左右的人,有的還是叫不出名字。
算了,叫不出就叫不出吧,因為在下學期,分文理班的時候就算認識的也還是會有離別的那一刻,所以對於他來說,相見不如懷念。
就讓我們相逢何必曾相識,就此相忘於江湖吧。
但是,
方華的內心還是比較糾結到底是要去讀理科還是要去讀文科,因為這次期中考試下來,他的成績又進步了一點,他考到了前十名的吊尾車,也就是他老十。
同學們都叫他方老十,他後面那個姓陳,則叫陳十一。
方華感覺他的文理科分數都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說他並沒有顯現出文科的天賦還是理科的天賦。
甚至可以認為他並沒有如初中那般覺醒數理化的天賦,他的數理化不再是第一,他的名字,他的面龐也不再如當初那麽受人矚目,
曾經我曾踏足山巔,如今我已墜入低谷,學路漫漫,唯書作伴,我一路走來卻從未失去本心,但是在這人生的十字路口,我還是不清楚我到底要走哪一條路?
為此,方華他問了許多人,有人說讀文,有人說讀理。
最後,蕭雯她說她要讀理科,那麽他也就選擇了讀理科。
終究是戀愛腦戰勝了理智腦。
也不知道遠處的吳全拿那小子讀什麽科,老丁,海軍讀什麽?
兄弟雖在,但是卻隔千山萬水,
方華不去多想,一會兒他就要去上教室自習了,
方華從操場剛到教室,語文老師就叫住了他:“方華,你看這裡有一篇文章你幫忙抄寫一下給我。”
方華拿過來一看,原來是班上龍文書的作文,
語文老師摸了摸他的白框透明眼鏡說到:“方華,你的字寫得好看,幫他抄一下,然後我拿去參加市裡的作文比賽。”
“作文比賽?”
“對,”
“我能參加嗎?”
“能,”
“那我為什麽要給他抄寫?我自己寫一篇給你不行嗎?”
“這......”老師見方華很是認真的模樣,緩緩說道,你幾天能寫出來?”
“幾天?就今天早上放學就能。”
“那行,你寫好給我,我看看,可以就和龍文書一起參加。”
“行。”
方華心裡想我又不是不會寫,為什麽要我給他人抄書,於是他開始按語文老師給的題目開始構思,
不一會兒他就寫出來一篇800字的文章,可以說是一氣呵成。
上午放學後,他交給了語文老師,老師看後覺得不錯,一個勁的說好。
於是他和龍文書的作文就被語文老師投去市裡參賽了。
這一天班主任李深宣布選文理科開始,發了一選學科卡,隨後就收了上去,很顯然,班上三分之二都選擇了理科,
隨後李深說選文科的留下來就在這個班級,選理科的下學期就會被分到其他理科班去了,
李深還說前十名中選理科的可以分去重點理科班和重點文科班,
此後,方華最後看了一眼教室,然後和讀文科班熟悉的同學一一告別,他的同桌張樂文本來是要留在這個班級讀文科的,因為他不想離開這個班級,他已經習慣了這個班級的一切,
他不想離開,
但是為了跟方華這犢子做同桌,這貨竟然也悄悄的選了理科班,雖然他的分數是第十二名,但是他竟然說道:“露似真珠月似弓”我不怕。
一個星期後,分科完畢,當方華抱著書本來到他的新班級時,他的名字已經被貼在了桌子上,但是當他找到他的名字然後向裡面一看,一個熟悉的名字在自己眼前,這人也叫張樂文,
他有些歡喜,決定等上完課就去告訴自己那個傻子同桌有一個和他同名同姓的人現在還是他同桌,到時候讓他兩要麽結拜,要麽回去問一下父母是不是一起約著起的名字,還是他失散多年的遠方兄弟。
但是就在上課鈴聲響起的那一刻,門口進來了一個傻子直直的撲向他的座位,來者正是他以前班級的傻子同桌,但是他是十二名,為什麽能來他這個班級呢?
他沒多想,喜悅一下子湧上他的心頭,這傻子真夠朋友,真他娘的講哥們義氣。
張樂文見了方華也是一個勁的樂呵,張嘴就說道:“方二貨,好久不見,別來無恙。”隨後便朝著方華的胳膊給了他一拳,有些焦急惱怒的說道:“放大傻子,我滴親哥誒,趕緊讓我進去,老師就要來了。”
剛好在老師進來的那一刻,張樂文跳進去坐下了,同學們不禁被這兩貨逗得哈哈大笑,見老師進來又憋了回去。
隨後上課,
有的同學如聽天書,有的同學聽得津津有味。
但不論聽得如何,45分鍾的時光馬上就會悄然而逝,
那時候方華覺得45分鍾有時候很長,有時候很短,他感覺他喜歡學的那科時間就很短,不喜歡的那科時間就很長。
就說語文課,他就不怎麽喜歡,
為了逃避這枯燥無味的生活,方華總是請假去上廁所,
語文老師自從他請過兩次假去上過廁所後,就再也沒讓他去過,並且對他是嚴防死守。
因為他一上廁所就能上個40分鍾,雖然雙腿都麻了,但不影響他用2分鍾的時間回來,至於最後一分鍾,當然是坐下休息一會,就下課了。
數學課他則會每一分鍾都會全神貫注的聽,物理化學嘛,就算是聽得黃河遠上白雲間,但他還是咬牙聽,
他和那二貨同桌更是形影不離起來,www.uukanshu.net 很多時候蕭雯都在做試卷,聽英語聽力,他就和同桌待在一起了,要麽他三人,要麽他和蕭雯兩人,三人行,居然不會感覺尷尬和生疏,
一日三餐吃食堂,朝朝暮暮又一天。
有時候張樂文看著方華兩人看著自己的眼神不對勁,就會自己找借口退出離開他們,
張樂文他走後,那兩人就開始拉著小手了,
到這時,張樂文他總算是覺得自己是個電燈泡了,但是過不了幾天,他自己就會就又回來了,像是什麽都沒看見,都沒發生,一切如初。
漸漸地,方華和蕭雯覺著這貨到底在幹啥?甚至懷疑他是不是取向有問題,
但是不久後他們就打消了這個顧慮。
因為他們三人行又加入了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就是張樂文的女朋友,
張樂文的女朋友名叫顧小冉,是一個大大方方又文文靜靜的小女孩。
聽說他兩也是初中同學,小女孩學習成績那是超出張樂文一大截的,自此,蕭雯和她就成了如方華和張樂文一般的好朋友。
但朋友歸朋友,感情歸感情,有感情的朋友和無朋友的感情,總在來回交換。
當然,高中時代,那是最真摯的友誼,沒有什麽雜質,也沒有什麽不良動機。
當我們進入下一階段,可能這種真摯就會減少,直至到社會中慢慢消散。
每一次告別,都是友誼真摯程度的稀釋。從初中高中最濃,密度最高,到大學,到走向社會,參水程度就會越來越高,友誼便會越來越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