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王大媽,我去了都快一個星期了!
“學校怎麽樣?在?”
“還好吧!”
“我家孩子璐璐不爭氣啊,連初中都沒考上,哎!”
王大媽落寞無奈的走回了家,
璐璐和方華可是小學同班同學,一起考的試,
這王大媽今天怎麽了?轉性了?
以前的王大媽眼睛都長在腦門上的,那可是趾高氣揚的看他,他也知道那是一種看不起人,狗眼看人低的表現,
但是那又如何呢?打鐵還需自身硬,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方華他家住的這一排房子都是連在一起的,村子裡統一蓋了,
當初幾百塊就可以買一間作為自家的房子,
這一排一共有六間,都是兩層的磚瓦木料房子,而方華家就在中間,
左右的鄰居這兩年相處還行,那是因為方華長大了,但是他們從自己小時候就會欺壓自家,
要不是母親勤勞,將家裡管理的有理有條,比起他們絲毫不差不說,還更好一些,
不然那狗眼看人怕是得將自己放在地板上去看,更會在門縫裡看,
現在自己不聲不響的考上了初中,他們也開始從地板上看人放到了眼睛邊正常看人了,
人性就是如此,你強他怕,你弱他欺,你和他差不多但是比他好一點呢,他會眼紅嫉妒。
同行的乞丐從來不會羨慕開豪車的人,但是他會眼紅嫉妒和他走在一條街上撿垃圾比他撿得多的乞丐。
人間的冷暖需要自知,方華他自小就對這些清清楚楚!
方華家左右鄰居是兄弟倆,中間卻隔著他家,
而他家隔著一家就是他親大伯家,也是他父親的親大哥,
大伯家還會聯合這兩家來欺負自家,從他小時候到現在都這樣!
只是隨著自己年齡的增長,關系逐漸緩和了一些!
這些人已經不敢明面上欺壓自己一家了!
曾經,他和妹妹很小的時候去大伯家玩,
可是在快要吃飯的時候卻被大媽從家裡趕了出來,
還說不要來他家,滾回自家去,竟然還動手打了小妹兩下,這一幕剛好被從地裡回家的母親看到,
母親她什麽也沒說,只是拉著兩個孩子一聲不吭的回了家,
從那以後,方華和妹妹就很少去大媽家裡,到後面,就從來沒有去過!
爺爺對他家也是不冷不熱,自父親成家以後就不管不顧,但是對於自家的大兒子就很照顧,
許多老人都隻喜歡大的和最小的孩子,至於中間的孩子感覺就是非親非故,那個年代的老人的思想始終會讓人捉摸不透,難道不是自己親生的嗎?
出於生活的困苦和生活的奔波,為了養家糊口沒時間照顧,這可以理解,但是許多時候並不是如此,
聽老一輩人說,爺爺可是遠近聞名的能人,做了一輩子的生意,算得上他那一輩同輩人中的翹楚,
方華父親讀書的時候,村裡沒有一家能吃得起白米飯,就爺爺家吃得起!他一人就養活了家裡的十幾口人。
可是那又能怎樣?對於方華家來說,爺爺宛如最熟悉的陌生人,冷漠之後還是冷漠,
父親也想跟著爺爺學做生意,但是爺爺卻不願意教他,父親雖然氣憤但是又無可奈何,
於是他想跟爺爺借錢買個拖那幾自己去做生意,這依舊被爺爺否定-不借,最後父親只能去玻璃廠打工,
剛結婚不久的父親能有什麽錢?一窮二白不說還為結婚欠下了不少債務,
方華的爺爺對此也是不管不顧,說是什麽兒孫自有兒孫福,可是當外人想和他學做生意之時他卻教了別人,
多年以後,那外人已經成為了當地最大的生意人,而父親還在四處打工還債,
許多年後,當爺爺年老了,他寄托最大希望的大兒子卻不想養他,而他不管不顧的小兒子卻依舊照顧他......
當然這只是20年後的事情了。
而此時2000年,爺爺已經是一個七十歲了的老人了,對應別人來說算是年老了,人生七十古來稀嘛,
方華家又能苛求什麽,就算自此偏心,那又如何,
方華母親骨子裡的志氣從不允許靠他人而活,自力更生,自立自強,這所有的一切都靠自己,為了兩個孩子,她就算是再苦再累那又如何呢?
方華也許從小就受到母親的感染,心中自立自強的骨氣也是就此種下,哪怕今後再苦再累,他也從未向他人求助過和訴說過,
在他的心中,我會用雙手創造自己的夢想。
但方華不懂大人的世界,他隻遵循自己的本性做事情,自他小時候開始,家裡只要炒肉還是有什麽好吃的,就會盛一碗過去給爺爺家,
時間一長,爺爺對他倒是比父母好一些,但是對於妹妹不是像對他那麽友好,
就如爺爺吃飯只會叫方華,而不會叫妹妹!
方華在這個年紀就知道:有時候,自己家的親人是遠遠不如外人的,就比如這些所謂的親戚,連外人都是遠遠不如的!
他也不知道和這些人要怎麽相處,只是隨著自己的意願做事情,爺爺那就是爺爺呀,年紀大了,雖然對自己家不怎麽樣!
但是自己家裡有好的東西自然要分一些給他,而那些鄰居就盡量敬而遠之,不說話就是了,
人家和自己說話,禮貌回答一聲,其他的沒必要這樣那樣的裝作很熟悉的樣子扯家常!這樣會很尷尬的?
方華自小就這樣你對我好我便對你好,你對我不好我便對你敬而遠之,
此時他也不再多想,走進家門,
一進家門,父母都在家裡忙忙碌碌,父親去二樓背糧食下來,母親正去喂豬,
他們看方華回來了,招呼了一聲,也沒停下來,
他們繼續忙活手上的活計,方華知道,他要準備炒菜做飯了,
因為他每次回家見到的都是父母忙忙碌碌的身影,去外婆家外婆和外公也是,他們一輩子都是如此的忙忙碌碌!
仿佛這家裡有永遠做不完的活計!一輩子都做不完的那種!
小妹早已經寫完了作業,她早已經麻利的把要炒的菜都準備好了,
但是她還不會炒菜,所以就只能等鍋鍋回來炒菜,
她也知道父母根本顧不上做飯,因為父母的忙碌根本停不下來,自小就是他和哥哥做飯,她已經習以為常!
父母不是在田間地頭,就是在田間地頭的路上,回來還要喂豬喂牛喂羊喂雞喂鴨喂小兔,
母親就是喜歡養她的小雞小鴨小兔,田裡地裡都是做不完的活計,
就如人只要一不除草,就會影響農作物的收成,草兒就會欺壓農作物,自己茁壯成長,搶奪農作物的養分直至農作物瘦小無收成!
物競天擇,本就是大自然為萬物而制定適應環境的生存法則!誰能逾越?
田地裡這一系列的活計,方華曾經也做過,真的是不得閑一分鍾,
他自小就會帶著妹妹去找豬草,兔草,哪怕是大冬天的,提著他自己簡單製作的小火爐就開始在寒冷的冬天前行,
還記得那年冬天,八歲的他帶著三歲的妹妹就去找兔草,因為小兔已經在家餓得著急,他怕他們餓死,可家裡已經沒有什麽糧食和乾草了,
於是他隻好冒著冰天雪地,扒開地裡的冰漬,顫抖的拔出自家地裡的蘿卜,
然後背滿一籮筐就帶著妹妹回家,路途雖然不是很遠,但是那寒冷讓他至今難忘!
小時候無憂無慮,不懂得家裡的艱辛與困難,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越發的明白家裡的不容易!
就是窮!
曾經的他總是盼望著長大,逃離這個地方,可是等他現在才長大了一點點就已經明白了,這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長大,與其這樣,還不如不長大!
十三歲的的他開始思考著曾經許許多多未曾想過的東西,還記得五年級的時候,班主任問他的理想是什麽?
他說他要成為一名律師,
而那個時候的他根本不知道律師是什麽?到底是什麽職業?他想大概和老師一樣吧!都帶師嘛。
那時候,只是因為他經常被班主任點名起來朗讀課文,他就覺得自己的朗讀能力還行,至少能說會道!
於是他就有了個大膽的想法,那就是當個律師!
而現在想起來,那才是少年不識天高地厚!
就算是現在的他也只知道那是打官司的人,很能說!
至於律師到底是啥?他還是一無所知!他只知道律師應該就是帶著羊毛手持正義大棒的光明使者,只要有他在,所有的黑暗終將會被驅散。
但是就是那位老師無意間的在意他,讓他想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很多時候,老師善意的喜歡與不經意間的關注就能在一個小小的孩子心中種下夢想的種子,
同樣,老師惡意的言行也會給小小的孩子心中種下罪惡的種子,
幼苗的成長,是需要善意呵護的,所以為人師表,為人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真的很重要。
有的人要用一生去治愈童年,他的童年肯定處於黑暗之中,而有的人卻能用童年去溫暖一生,那他的童年至少不在黑暗裡,至少還有光明溫暖著他。
我們的一生的日子本就清苦,我們何必再給孩子的童年添堵!
在此,希望每個祖國的花朵都能被善意對待,他能茁壯成長起來,成為國家的棟梁之材!
方華今天回來, 他要向家裡要欠了學校快有一個星期的學費了,
因為一個星期就是最後的期限了,學校也在催促這個事情,
今天班主任找他說了一句,他答應明天交,但是現在回家來,真是難以開口啊!
就家裡這種情況,哪裡去找那麽多學費呢?
如果不行,就去和外婆借一點吧!畢竟自己這個書是一定要讀下去的!
不讀書?!自己還能幹什麽呢?!
那將是一片灰暗!
飯桌上,小妹正專心致志的扒飯,方華也是,軍訓了一天可餓可累了,
他現在冒著大太陽,渴了連一瓶一塊錢的礦泉水和五角錢的冰棒都舍不得買!
一會兒,正在吃飯的母親從自己口袋裡抓出一把滿是褶皺的五百元遞給方華,
方華不知所措,又驚又喜!
他明顯愣了一下,他還不知道怎麽開口找父母要那些學費呢!
因為他知道家裡是沒這麽多錢的!
“媽,學費只要260塊,書本費40,總共300就夠了,現在已經不用交提牛款了,已經免除了!”
“拿著吧,多余的你省著點用,以後你就去外婆家住吧!
那裡讀書近,還不用住宿舍,住宿舍和吃飯一個月也要好幾百塊錢!
現在家裡暫時沒有這麽多錢,等我們想想辦法,以後就會有的!”
方華有些激動的接過錢,緊緊的捏了一下,這錢有點重,但是自己卻不得不拿起來!
他將錢小心翼翼的揣進兜裡,繼續扒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