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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玩家又來了》第四十六章 荒土上的世界
  他們收拾好,就要啟程。

  但......

  陳景不會騎馬,這還是打了孟阿滿一個措手不及。

  還有人不會騎馬的?

  就像在陳景的那個世界裡,有人不會騎自行車一樣。

  能理解。

  就是太奇怪了。

  怎麽竟然真的有人不會。

  臨時學也不現實,沒那麽多時間耽擱。

  孟阿滿隻好為他挑選出最溫順的一匹小母馬,囑咐他,死死夾住、抱住馬脖子就好。

  至於控馬......

  他們來!

  馬蹄聲達達,縱馳疾行。

  轉個彎、過了谷隘,荒土就赤裸裸展示在眼前。

  舉目望去。

  黑黢黢、腐敗的土地、裸露在土地外畸形、扭曲的黑色怪石,沒有高大茂密的樹林,甚至連低矮的灌木叢都沒有。

  只有一小從、一小從雜毛一樣的小草叢,禿狗身上斑紋那樣,一簇簇潦草的插在地上。

  更遠處。

  那一層層黑色凌亂的絨毛,密密麻麻覆蓋。

  一行人才走不過幾裡路。

  道路旁黑色土塊忽然拱起,小小一道黑影咻得躥出。

  陳景才反應過來,目光追著看去。

  錚——

  身旁一個人,已經扣動扳機,射出弩箭。

  轉瞬之間,精準無比。

  箭矢貫穿那頭生物的軀體,將它死死釘在地上。

  那是個披著長長黑色毛發,有如兔子一般的生物。

  猩紅兩顆眼珠,牙齒尖銳如刀,泛著金屬色澤。

  生命力極其旺盛。

  還在死死掙扎。

  那人翻身下馬,拔出匕首,割下它的腦袋,丟到路旁。

  將箭矢收回,把它的軀體收進包裡。

  陳景沉默看著。

  “知道差距在哪了?”孟阿滿點他一句。

  陳景沒說話,眼神深邃。

  玄妙視野中。

  殺死怪物的那個人,身上只有日漸衰敗的血氣,而沒有一絲一毫靈氣。

  是個徹頭徹尾的凡人。

  但就是這麽一個凡人......

  做的絕對要比自己這樣一位修士優秀。

  真讓自己來。

  倒也能殺死這頭怪物,也會很輕松,青瓶擲出去,就能砸死。

  但......

  不會這麽快,不會這麽自然。

  他殺死怪物,就像呼吸一樣自然。

  如果這真是一場遊戲,大抵就是戰鬥模式都沒來得及觸發,緊張刺激的BGM剛起一個頭,就又熄滅下去。

  自己和這個人的差距,就是在本能上。

  他把“生存”刻在了本能上。

  而自己還沒有。

  把這一點想通,陳景心裡反而松了口氣。

  他一直以來,最怕的就是自己想不通,沒有發現自己問題。

  只要發現問題,遲早都能想辦法解決。

  “那是什麽怪物。”陳景抱著馬脖子,開口發問。

  孟阿滿一手牽著他騎著的馬的韁繩,一邊回答:“那是齧鼠,受汙染變異,變得極有攻擊性。”

  “是拾荒者最頭疼的一種野獸。”

  “它們很會隱藏,爪子很鋒利,能勾住皮膚,一般在衝進衣服裡後,鑽進人身體裡。”

  陳景屁股不由一緊。

  這種小生物這麽邪惡的嗎?

  短短路程,他們一共遇到八波汙染野獸的襲擊。

  有齧鼠。

  也有一種,似鹿,但角血淋淋、像裸露在外的血肉一樣,渾身散發極其濃鬱刺鼻的腥臭氣息。

  孟阿滿說它是血鹿。

  在荒蕪紀前,它是運城一項重要的經濟來源,它是為數不多、不具備靈氣,但血肉有妙用的生物。

  可自從荒蕪降臨,它就產生變異,全身是毒。

  身上沒有一處能用,齧鼠的肉在經過處理後還能食用,它連食用價值都沒。

  還有一種類豬的生物。

  體型堪比大象,兩顆黑漆漆獠牙,渾身長滿瘤子,嘰裡咕嚕的跳動著。

  孟阿滿說它叫巢豬。

  是一種很棘手的生物。

  他們也沒去狩獵它,而是遠遠繞開。

  這種生物,本就是具備真氣的野獸,在汙染後,變異成更加恐怖的存在。

  不說它龐大體型所帶來的破壞力。

  它身上的瘤子,就是一個個巢穴,寄生著一群名為“線蟲”的蟲子。

  數量多、攻擊性又強。

  這讓孟阿滿有些頭疼,這種生物,內景六七層的修士都棘手對付,更不要說他這個內景二層。

  之前運城也有遭遇幾次。

  每次損失都極為慘重。

  等到枉死城下。

  孟阿滿回看剛才來時的路,愁眉不展:“看來這條路,走的人太多了。”

  “招惹來太多不該出現的生物。”

  陳景沒說話。

  他仰頭,觀察著這座城池。

  它很破敗了。

  城牆半倒、城門腐朽,青苔密密生著。

  但即便如此,也不難從這破敗裡,窺視到曾經的枉死城,在還叫“運城”那個名字的時候,有多輝煌。

  他所在的那個世界,現存最高的城牆,是金陵城牆,最高處能有十八米。

  作為廬州人,自然沒少去徽京,見過許多次城牆。

  可和面前這座城牆相比, 十八米......太矮小了。

  即便大半破損、崩塌,依舊要仰望。

  廢墟都高聳入雲。

  “這座城,傳聞是繁榮紀時,幾位陸地神仙以搬山倒海之大神通所建。”孟阿滿走到陳景身邊,開口介紹,語氣莫名傲嬌、也莫名悲痛,“是最大的幾座城池之一。其中就有我孟家先祖。”

  “城牆高百丈,有雲瀑之景。”

  “更是有數萬天門修士修繕維護,便是星墜也不損分毫。”

  說到這,他停頓下,歎一口氣:“只是......這些都是過去了。”

  雲瀑不見,修士也不見。

  只有一群守著這座奇跡,在荒土上苟延殘喘的拾荒客。

  腐朽高大的城門,堵住數十丈高的城洞,它緊緊關閉,堵住城門。上面被鑿開一扇雙開的門,供他們通行過去。

  入了城。

  裡面的破敗就更不堪入目。

  一座座高聳的塔樓,搖搖欲墜。

  只有些低矮的建築物裡,還能見有人穿梭通行。

  街道還算乾淨,沒有便溺之類的醃臢物。

  也只有這點還像個文明。

  城門後,搭著個小小的茶棚。

  不過棚子下沒人,只有老板一個,背後長著巨大瘤子,席地而坐,孤獨地抱著一本畫冊。

  “阿叔。”孟阿滿似乎與老板相識,開口發問,“這城裡的人呢?”

  茶鋪老板開口:“人啊?”

  “都去商街了。”

  “聽說那什麽天母信徒,在發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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