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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小農民》第286章 美麗的誤會!
士可殺不可辱,到了這一地步,就算傻子也明白,事情已經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解決的了。

 “夠了,太過了,對誰都沒好處!”鐵青著臉,身上殺意湧動的蛇哥,呵斥一聲。

 “好,既然蛇哥你說夠了,那就夠了吧,大不了,這兩隻狗還你就是。”林楓說著,雙腳一踢,將昏迷在地上的馮剛以及黑衣男子踢了過去。

 這下,林楓的舉動,還真是捅了馬蜂窩了,一時之間,群情激奮。

 或許,這些個混黑道的沒有多少仁義道德可講,但是,作為在刀口上舔血的他們,絕對不缺少血性。

 站在他們的角度看,林楓的行為,無疑是對他們的蔑視與侮辱,奮起反擊是毋庸置疑的。

 可如果站在林楓的角度來看,他的行為也是可理解的。

 龍遊逆鱗,觸之則死,這絕對是不可挑釁的。

 既然,雙方都有理,那就以拳頭說話,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否則,那你就唯有認命。

 就如,這事,如果林楓沒來,如果林楓的拳頭不夠硬,那麽白芸以及林楓的下場,絕不會比躺在地上的兩人好到哪去。

 一時間,陳舊的倉庫內,劍拔弩張,戰鬥一觸即發。最後,還是林楓率先開口說道:“蛇哥,不得不說,你的忍耐力真好。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難道還想揣著明白裝糊塗,你們,要的不就是我來嗎?”

 “哈哈——,好,好,沒想到我傅蛇也有看走眼的一天。說實話,在此之前,對於幫主的決策,我雖然執行了,但一直抱有保留意見。可現在,我很慶幸,我終究執行了幫主的決策。”

 “你不是第一個毒蛇幫的敵人,也不是最後一個,但是,你絕對是毒蛇幫至今最大的敵人。你一日不除,那麽將來,除名的就是我們毒蛇幫!”

 傅蛇(蛇哥)語氣無比嚴肅的說道。

 “哦,是嗎?最大的敵人,呵呵,真不知是小爺太幸運,還是太悲劇。只是,你確定,就你們這幾個人,能除掉我嗎?”林楓說著,掃視了眾人一眼。

 的確,就目前的陣勢來看,盡管螳螂多了幾隻,但依舊只能是螳臂當車,不知量力。

 眾人裡面,實力最高的也就傅蛇,後天巔峰,其余,還有兩個後天初期,另外,另外就不值一提了,反正一個檔次,炮灰級別。

 “確實,以我們現在的實力,要是與你交手,無異於以卵擊石。但是,你真以為,事情就這麽簡單嗎?”傅蛇說著,便拍了拍手掌,似乎在打著暗號。

 “難道——”,見此,林楓一驚,隨後,精神力快速散發而出,向四周蔓延開來。

 “咦!”不久,林楓臉色一變,因為,在倉庫一個應該是密室之內,自己的精神力居然遭到阻擋,查探不出裡面的情形。

 也就是說,裡面如果不是借助什麽秘寶,那唯一的解釋,就是裡面有一個至少在精神力上實力相當之人。

 此時,林楓的臉色也是禁不住一變。若是,現在只有他一人,就算不能解決,但想要離開,林楓自信還真沒問題。

 可是,事實就是事實,白芸的存在已變成他的致命所在。

 怎麽辦?怎麽辦,現在,林楓甚至有點後悔,裝什麽逼呀!先前,直接帶著白芸走人就是,搞什麽一探究竟。

 後悔是後悔,可不代表林楓會就此認命,因為,在他的人生,詞典裡,從沒有認命一說。

 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上蒼以萬物為芻狗,那他就誓要成為將上蒼財於腳下的“芻狗”。

 “龍老,待會交戰起來,你能不能幫我護住芸姐!”這一刻,林楓依然先關心著白芸的安危,真不愧是憐花惜玉之人。

 “哈哈,臭小子,你這是在求我嗎?”誰知,龍老卻是沒心沒肺的打趣道。

 翻了翻白眼,心中默默咒罵了龍老幾句後,事實比人強,不得不低頭。無奈之下,林楓隻好背著良心說到:“是,龍老我求你了,求求你,行行好,可憐可憐小的吧,小的已經好幾——”。

 “少給我放屁,去,你小子待會就安心去吧,你的小媳婦我幫你照顧著。”

 靠,這話怎麽越想,越覺得富有歧義呀!什麽叫,你安心去吧,你的小媳婦我幫你照顧著。

 這話,怎麽像是某些,咒人家早死,好霸佔人家妻女的惡霸。

 “老頭子,你這叫啥話,還有,跟你說,芸姐可不是我小媳婦,就算我願意,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我,別給我亂扯。行不行一句話,給個痛快行不?”

 林楓澄清的說道。

 “呵呵——”,龍老打了個哈哈,也沒再糾纏小媳婦一事,轉而說道:“小子,待會你只要將你手裡的血紋戒,放在你那小媳婦手上,其余的就不用你來操心。”

 “額,那個,龍老,為什麽是血紋戒,這空間戒指就不行嗎?”林楓嘀咕著問道。

 “不行就是不行,你問也沒用,一句話給不給!”得,贔屭這個老王八也乾脆耍起賴來。

 見此,林楓也不再爭辯,畢竟,時間不等人。而且,就在這時,時刻關注現場狀況的林楓,發現已經陸續從暗室內走出三個人。

 一名先天中期,兩名先天初期,不對,應該還有一人,還未出現。也就是說,那名至少精神力與他相差不大的修真者還未現身。

 沒多說,林楓趕緊來至白芸身邊,抓起白芸的手,就將自己左手手指上的血紋戒取下,戴在白芸右手的中指上。

 “林楓,這——”, 不明所以的白芸,看著霸道的林楓,不顧自己答不答應,就將直接戴在自己手上,心裡既是難言的甜蜜,有事害怕的問道。

 唉,不得不說,林楓在某一方面,還是比較白癡。要知道,戒指這玩意,可不是隨便亂送亂戴的。

 一般來說,富貴人家,顯示身份,就會在大拇指上戴個玉扳指。如果,年輕又未婚的男女,在食指上戴個戒指,則表示暫時還沒有交女朋友或結婚的意思。

 也就是說,他(她)還是孤身一人。至於,戒指戴在中指,無名指上,想必大家也知道,那是訂婚和結婚。

 巧的是,由於林楓沒想這麽多,又加上林楓這丫的手指肯定比白芸的要大許多,因此,起先戴在他無名指上的血紋戒,到白芸這,也就中指勉強能戴。

 林楓沒想這麽多,可不代表白芸也不會想這麽多。於是,一個美麗的誤會,就這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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