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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省刑事檔案》體育用品商店的2個塑料袋
  謝麗麗是一名16歲的高中生。她與父親謝強和母親李偉麗以及一個哥哥和一個妹妹住在G市H區R鎮。

  謝麗麗很興奮離大學生活越來越近了。她想將來成為一名社會工作者,幫助人們。在空閑時間,謝麗麗喜歡去修剪指甲、頭髮和眉毛。她也很喜歡和朋友們呆在一起。

  2003年11月28日下午5點左右,謝麗麗離開了家,她和最好的朋友約好要一起去美甲。美甲店離她家只有大約5分鍾的步行路程。謝麗麗告訴家人她很快就會回來,但她一直沒有回家。

  母親李偉麗以為謝麗麗只是在朋友家睡著了,這並不奇怪,因為以前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謝麗麗仍然沒有回家。

  李偉麗聯系了謝麗麗的朋友,朋友說她並沒有去美甲店見謝麗麗。李偉麗十分震驚,她隱隱感覺情況不妙。

  謝強和李偉麗開車在R鎮四處尋找謝麗麗。根據謝麗麗的一個朋友提供的一條線索,他們最終將車停在D街大橋附近四處張望。李偉麗隨後看到似乎有一個人躺在橋下的礫石堆裡,沒有穿外套。李偉麗立刻撥打了110報警。

  橋下的受害者是一名十幾歲的女孩。受害者符合謝麗麗的特征。謝麗麗的錢包在附近被發現,她的身份證在裡面。

  謝麗麗被發現面朝上躺在礫石裡。她的襯衫被撕開,褲子沒有扣,雙手被綁在背後。她的身體沒有明顯的損傷。

  謝麗麗的內褲被扯掉了,腰部留下了紅色的勒痕。警方認為這起犯罪是出於性動機,謝麗麗可能遭到了性侵。她破損的內褲是在她屍體附近的現場被發現的。

  在謝麗麗的脖子上纏繞著一塊頭巾,可能是凶手打算用來塞住她的嘴的。在謝麗麗的嘴裡還發現了兩個塑料袋,它們似乎來自附近的一家體育用品商店。其中一個塑料袋裡面有一張黑色T恤的收據。收據的日期是在下午4點28分左右謝麗麗失蹤的同一天。

  警方將謝麗麗的死訊通知了謝強和李偉麗。

  警方想知道謝強和李偉麗是怎麽知道要在這座橋附近找人的。李偉麗告訴警方,謝麗麗的一個朋友在她四處打電話打聽女兒下落時向她提到了D街大橋。這位朋友提到,謝麗麗平時就不願意靠近這座橋,朋友問她為什麽,她說她覺得這座橋有邪氣。

  警方確認謝麗麗已經如約到了美甲店。監控錄像顯示,謝麗麗下午6點左右離開的美甲店,和她約好在美甲店見面的朋友因臨時有急事不能前來,所以謝麗麗隻好獨自一人離開。

  警方開始將注意力放到了謝麗麗的這位朋友身上,問她是如何知道謝麗麗會出現在D街大橋附近的。謝強相信她的這位朋友知道的更多,或者可能參與其中。

  警察找到她問話。她聲稱自己對謝麗麗可能出現在哪裡有預感,她只是無意中向李偉麗提起了這件事而已。她說,她覺得謝麗麗可能要走這條路去看望她喜歡的男孩,這條路是去那個男孩兒家的必經之路。

  謝麗麗的這個暗戀對象是個玩家,他在同時與多個女孩約會。警察去找他談話,他的母親也在場。他承認謝麗麗是在當晚6點30分左右來的。他說他沒有見謝麗麗,因為他要好好休息一下,他是個足球運動員,稍後有一場比賽。他的媽媽開的門,並和謝麗麗交談了幾句。他的媽媽說那天晚上她沒有讓謝麗麗進屋,因為她並不喜歡謝麗麗。

  他說,謝麗麗離開他家後便用街邊的付費電話反覆給他打電話。

因他媽媽不讓她進屋,她很生氣。他說謝麗麗打了大約15次電話。  他被要求到警察局做測謊測試。他通過了,沒有證據表明他參與其中。

  謝麗麗的屍檢證實她曾遭到性侵,在她的的褲子上發現了精斑。謝麗麗的死因被確定為窒息。

  在前兩名嫌疑人身上沒有查出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後,警方又仔細查看了手頭的證據。他們再次把注意力放在了塑料袋裡的收據上。他們去了附近的體育用品商店查看監控錄像。然而,店裡的監控攝像頭當時沒有工作。

  這時警方收到了一個舉報。舉報人說,他們看到謝麗麗的一位男性朋友在凶案發生當晚開車靠近了大橋。舉報者說,她可能在他的車裡看到了謝麗麗。這名男性是謝麗麗的一個朋友的男朋友。有傳言說他也喜歡謝麗麗。

  警方確定謝麗麗當時一直在街邊打付費電話。他們想知道謝麗麗是否知道這位男性朋友有車並打了電話給他。如果傳言說他喜歡她是真的,那麽他可能會很樂意載她一程。

  警方在警察局約談了他。他看起來很緊張,但很配合。他承認他喜歡謝麗麗。他否認凶案發生當晚與她在一起,並表示她在橋附近的車裡是另一個夜晚。他沒有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他說他去商場接了女朋友,然後回家了。沒有證據表明他參與其中。

  謝麗麗的案子至此停滯不前。幾個月後,警方接到了省犯罪實驗室打來的電話,他們從謝麗麗褲子上留下的精斑中采集了DNA樣本,又從兩名男性嫌疑人身上也采集了DNA樣本比對。他們兩個都不匹配。

  警方從內部的DNA數據庫對兩名嫌疑人的DNA樣本進行了分析,也沒有找到匹配的。這起案件再次停滯不前,這一次持續了好幾年。

  謝強每周都會聯系警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

  2007年3月,警方獲悉有更多新的樣本被加入到內部DNA數據庫中,其中一個樣本與從謝麗麗褲子上采集的精液樣本相匹配。

  DNA樣本與吳克宏匹配。沒有人聽說過吳克宏,但警方得知他是一個行為古怪的孩子,和謝麗麗上的是同一所學校。謝麗麗遇害後不久,他就輟學了。隨後,他搬到了廣西,並在謝麗麗被殺害兩年後因毒品犯罪被捕。

  吳克宏最終又搬回了G市,這樣警方就很容易找到他。因吳克宏正在取保候審期間,他必須每周到當地派出所報到。警方派人去派出所和他面談。

  在凶案發生期間,吳克宏一家住在離大橋兩個街區遠的地方。警方相信,那天晚上,在謝麗麗離開她暗戀對象的家後,他攔住了她。

  在接受警方面談時,他顯得非常冷靜,但卻無法集中注意力談話。他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社交能力都很差。

  吳克宏承認他認識謝麗麗,但只是在新聞上聽說了她被殺害的消息。面談進行到一半時,警方就在犯罪現場找到他的DNA一事與他對質。吳克宏最終承認那天晚上他和謝麗麗發生了性關系。

  直到吳克宏第二次接受警方訊問時,他才供認不諱。

  他那天從體育用品商店買了黑色T恤後步行回家,路上與謝麗麗打了個照面。謝麗麗在學校與他有一面之交,於是停下來和他聊天。一開始氣氛還算融洽,但當吳克宏見四周空無一人時,頓起歹意。他口出穢言,動手動腳,要和謝麗麗發生性關系。謝麗麗嚴詞拒絕了他,並讓他滾開。吳克宏惱羞成怒,用力將謝麗麗推倒在一旁的礫石堆上強奸了她,並用塑料袋捂住她口鼻防止她喊叫,這造成了謝麗麗的窒息死亡。隨後吳克宏把兩個塑料袋塞進了謝麗麗的嘴裡。

  吳克宏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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