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G省刑事檔案》無法領會她的意圖
  李大志和他的法定監護人阮喜梅住在G市P區N鎮。

  李大志的父母離異,他和父親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他是個成年人,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阮喜梅收留了他。阮喜梅和丈夫沒有生育子女。

  李大志住處附近的小孩子們都叫他“大傻子”。

  由於發育障礙和語言障礙,李大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些幫助。失蹤時,他在一家華潤超市工作,工作地點離家大約10分鍾車程。

  李大志對每個人都是真心實意的。

  阮喜梅說,李大志很信任別人,如果別人對他不真誠或不友善,他無法領會到別人的意思。

  2008年10月6日,李大志被安排在超市工作到晚上11:30。他在下午6點左右聯系了阮喜梅,說他要和朋友們出去玩,打算第二天下班後就回家。

  10月7日晚上,阮喜梅開始擔心,因為李大志下班後並沒有回家。阮喜梅說打給李大志的電話直接轉到了語音信箱。

  10月8日,阮喜梅的丈夫早上5點左右醒來,發現李大志還沒有回家。阮喜梅去了李大志的幾個朋友家看是不是在那裡,但朋友們說沒有見到他。他們說李大志在工作中是那種提前給你打了電話才會出現在你面前的人。

  阮喜梅隨後報了警。她心煩意亂,但能夠向警察描述她最後一次見到李大志的時間以及他當時穿的衣服。阮喜梅還向警方講述了李大志的心理殘疾狀況。

  李大志的官方失蹤人員報告正式被發出。

  警方能夠確定李大志的手機自10月6日失蹤那天起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隨後,警方前往李大志工作的華潤超市獲取監控錄像。

  該店的一名經理告訴警方,他在10月6日與李大志共事過。他說李大志的班在晚上11點半結束。在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到李大志離開超市,又回來拿他的夾克,然後離開。李大志似乎在向外張望找什麽人。

  外面的攝像頭拍到了超市門前的一輛黑色本田。一個穿著黃色運動衫的人下車,打開車門讓李大志進去。

  警方找到了劉建光警官,他幾乎認識鎮上所有的小混混。

  劉警官看了監控錄像,立即確定了黑色本田車上有一條紅色的飾條。他熟悉這輛車,能夠確定它屬於一個名叫羅嘉良的人。李大志失蹤時,羅嘉良正在看守所裡服刑。

  通過調閱沿途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羅嘉良的車在一個停車場停了大約90分鍾後去接李大志。隨後,汽車停在超市門前,可以看到兩名男性下車後進入超市。

  劉警官能夠辨認出嫌疑人是史文斌和郝朝東。史文斌是在李大志跑出超市時為他開門的人。

  史文斌和郝朝東離開超市進入本田轎車後,開車的司機走下轎車進入超市。劉警官能夠認出她是譚珊珊。她也曾在這家超市工作,是羅嘉良的女朋友。看起來譚珊珊好像進超市去找人。

  警方根據劉警官提供的三名嫌疑人的信息,派警察和劉警官一起前往譚珊珊和羅嘉良的住處調查。當他們到達時,黑色本田不在那裡,也沒有人應門。

  劉警官在門上留下了他的名片。當譚珊珊聯系他時,他感到很吃驚,他以為她會逃走。譚珊珊同意談談,她讓郝朝東開車把她送到了警察局。譚珊珊接受訊問之前,郝朝東問劉警官警方是否對他發出了逮捕令。這是一個奇怪的問題,但劉警官說稍後會找他談談。

  譚珊珊告訴警方,

她最後一次見到李大志是在10月6號。她說李大志曾問過她能否載他一程。她同意了,並說她和郝朝東和史文斌三人一起來到了華潤超市。  起初,譚珊珊說他們把李大志送到了N鎮的十字路口。她後來又改口說,他們把李大志送回了家。譚珊珊被釋放,因為警方沒有證據關押她。

  郝朝東接下來接受了訊問,他顯得非常緊張。郝朝東告訴警方,他們把李大志送到了羅嘉良和譚珊珊的住處,並讓譚珊珊回她媽媽家過夜。

  他說,他們點燃了篝火開始喝酒,但不到20分鍾後,史文斌開始用刀猛捅李大志。郝朝東表示史文斌使用了兩把不同的刀,但他沒有參與刀捅。他說,他跑進屋裡,洗掉了粘在手上的血,然後開始看電視。

  郝朝東承認他幫助史文斌把李大志的屍體拖到了房子後面的荔枝林裡。然後他們挖了一個大坑,把李大志的屍體埋了進去。

  郝朝東認罪後,警方將史文斌拘捕。他承認自己和李大志整晚都在拳打腳踢。他說他們吵架了,他捅了李大志。

  史文斌說,他和郝朝東把李大志放在一輛手推車裡,然後把他推到了荔枝林裡。他還承認,他們挖了一個坑,埋葬了李大志的屍體。

  在認罪之後,史文斌問他是否可以給李大志的家人寫一封道歉信。他在信中寫道:

  “我叫史文斌,我想對你們家庭的損失表示道歉。那天,我和李大志發生了一場爭吵,我在憤怒之下捅了他。今天,我站了出來,把一切都告訴了警察。李大志是一個非常好的人、一個非常努力的人,他不應該被我們這樣胡搞。我對我所做的一切感到非常抱歉。謝謝,史文斌。”

  警方搜查了羅嘉良和譚珊珊的住處。在一口機井和閣樓裡發現了帶血跡的衣服,還發現了兩把帶血的刀。史文斌和郝朝東還試圖用水和油漆破壞篝火坑附近的血跡。

  李大志的屍體是在荔枝林裡的一個淺坑中找到的。史文斌和郝朝東都被控故意殺人罪。

  警方現在掌握了2/3的嫌疑人, 但仍不確定其作案動機。

  劉建光警官取得了最近一次譚珊珊和羅嘉良20多分鍾的探監電話錄音。在電話中,可以聽到譚珊珊告訴羅嘉良“完成了”,然後兩個人開始哈哈哈地笑。

  譚珊珊繼續否認一切,直到給她播放了她與羅嘉良的探監電話錄音。

  電話裡羅嘉良問譚珊珊,他們,也就是史文斌和郝朝東,是否打掃過現場。譚珊珊隱晦地說,放心,家裡一切都清掃的乾乾淨淨。

  羅嘉良是身在看守所的主謀,他和譚珊珊曾討論過要狠狠教訓一下李大志。羅嘉良原以為李大志一直在試圖性騷擾譚珊珊。顯然,史文斌是那晚真正想要殺死李大志的人,因為他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因故意殺人罪史文斌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郝朝東和譚珊珊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

  羅嘉良因共謀罪和其它罪行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沒有直接證據表明羅嘉良雇傭他的朋友殺害了李大志。

  這四個衰人顯然從一開始就準備教訓李大志一頓。

  李大志在工作中可能對譚珊珊很好,但那只是他的善意而不是性騷擾,可能譚珊珊並不喜歡這樣的善意,甚至有些厭惡。但正如李大志的監護人阮喜梅所說,他不善於領會別人的意圖。

  譚珊珊主動讓羅嘉良知道李大志在性騷擾她,肯定是有所圖謀。羅嘉良對李大志一無所知,可能都不認識他,卻和譚珊珊密謀要教訓他一頓。

  我相信從毆打到殺死,最後事情升級到無法控制了。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