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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宋做台諫官》第四十一章:審案小竅門,張氏吐真言
  開封府監牢。

  燭光昏黃,空氣中彌散著一股刺鼻的霉味。

  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端坐於桌前。

  內侍王昭明與蘇良分坐兩側。

  前方則是身穿白色囚服、犯下通奸罪的張氏。

  “張氏,你聲稱在成親前與翰林學士歐陽修有苟合之事,可記得發生在何日何時何處?”

  張氏緩緩抬起頭。

  “民婦……民婦……不是……不是已經招過了嗎?”

  “本官問話,你隻管作答,莫言其它!”蘇安世面色冰冷,甚是威嚴。

  “發生在六年前,立夏後的第二日,子時以後,在……在歐陽家,我的臥房內。”

  “你可記得當時歐陽修穿什麽衣服?”

  “當時……屋內黑暗,我……我未看清楚。”

  “你們有過幾次這樣的關系?”

  “一次。”

  “《望江南》是何時所寫?”

  “事發第二日,他念給我聽的。”

  ……

  “此事已過去多年,你為何此時才說起?”

  聽到此話,張氏哽咽起來。

  “奴家……奴家當時名節受損,但迫於歐陽修的權勢地位,不敢說出真相,但……但今日鑄成大錯,心中有恨,故而……故而便想讓世人都知曉歐陽修的禽獸行為!”

  “你可知,僅憑你的一己之言以及那首無法確定到底是否為歐陽修所著的《望江南》,是無法證實此事的,若你所言乃是誣告,罪責將比通奸更為嚴重!”

  “奴家……奴家……沒有……沒有誣告啊!奴家……奴家……我……”

  張氏頓時抽泣起來,越哭聲音越大。

  蘇安世無奈地看向蘇良和王昭明。

  審訊之前,蘇安世便告知二人。

  這個張氏最多審問半盞茶的功夫,便會開始哭,後續根本無法再問話。

  蘇良看向張氏。

  若他不知張氏是個蕩婦淫娃,這種可憐兮兮的哭相還真能讓人相信她是個無辜的受害者。

  蘇良緩緩站起身來,示意二人出去說話。

  當即,三人來到隔壁的一間房內。

  蘇安世道:“三次提審張氏,證詞全都一樣,基本無含糊之處,此事可信度極高呀!”

  蘇良微微搖頭。

  “蘇判官,我倒越來越覺得張氏所言像是假的。”

  “假的?”王昭明一臉不解。

  “不可能吧!假的怎麽能說的如此細致,她不僅記得何時何地何處發生,甚至連舉報的目的都說的如此毫無破綻!”蘇安世說道。

  蘇良微微一笑。

  “如果是有通曉刑律的高手在背後指點呢?”

  二人不由得一愣,隨即脫口而出:“楊日嚴!”

  權知開封府府事的楊日嚴,被歐陽修多次彈劾。

  二人矛盾極大,朝野皆知。

  而此案最初,本就是楊日嚴的主審。

  蘇良擺了擺手,笑著道:“我可沒說是誰啊,只是覺得他背後可能有人指使!”

  蘇安世和王昭明都不由得白了蘇良一眼。

  此子年齡不大,心眼倒是比誰都多。

  作為主審和監察官,沒有證據,確實不能指認任何人。

  “那……那接下來該如何審?”

  蘇安世甚是無奈。

  從張氏的嘴裡根本就問不出別的東西,且對方的哭,簡直就是個大殺招。

  “二位,俯耳過來!”蘇良將自己的想法講給了二人。

  說完後。

  蘇安世的腦袋搖得如同撥浪鼓似的。

  “不行不行,我等作為朝廷官員、又主理刑案,怎麽能用如此歪招!”

  而一旁的王昭明卻是眼前一亮。

  “我認為可行,此案有別於其他,若無法還歐陽學士清白,即使查無實證,歐陽學士也將身敗名裂。”

  “對,只要結果正確,沒人在乎過程的。”蘇良說道。

  蘇安世是個很好的審判官。

  就是太正了。

  辦案手段也太正了!

  若一直這樣循規蹈矩,此案大概率查到最後還是不清不楚,最後皇帝趙禎和稀泥,歐陽修黯然離開朝堂。

  蘇良可不希望出現這樣的結果。

  若歐陽修是清白的,他便一定要保下歐陽修。

  蘇安世想了想,猶豫了片刻後,才不得已點了點頭。

  ……

  入夜,牢獄內。

  一名獄卒推著餐車來到張氏面前,開始為其打飯。

  待張氏來到跟前後,獄卒半掩著嘴巴,輕聲道:“官人說了,你做得不錯,只要不松口,答應你的事情就一定會兌現!”

  張氏聽完後,微微點了點頭。

  這個獄卒自然是蘇良派去的。

  蘇良的第一招,便是詐一詐張氏。

  《宋刑統》曰: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北宋末期刑罰更輕,徒兩年可折換成脊杖十五,然後當場釋放)

  目前。

  張氏的通奸之罪也就是二年徒刑,其奸夫,是一年半徒刑。

  張氏若真是受人指使誣告歐陽修,那促使她這樣做的,定然是錢財。

  畢竟,張氏出獄後,便與夫家沒有關系。

  其被驅逐出戶,最缺的便是錢財。

  故而,蘇良便想著詐一詐。

  哪曾想,一句話便詐出來了!

  張氏點頭,便意味著她背後絕對有人。

  於是,蘇良與蘇安世、王昭明二人聯合演起了第二招:嚇唬。

  翌日,午後。

  張氏再次被帶到了審訊牢房。

  “啪!”

  一份供狀擺在張氏的面前。

  蘇安世面色冰冷地說道:“張氏,你的案情已調查清楚,共犯有通奸罪與構陷官員罪兩種,不日將流放瓊州,你簽字畫押吧!”

  “流放瓊州?”張氏傻眼了。

  她雖為女流,但長期住在書香門戶,自然知曉瓊州是個什麽鬼地方。

  流放到那個未曾開化之地,與判死刑沒什麽區別。

  她低頭看向供狀,不由得花容失色。

  “官……官……人,民女……我……我隻涉通奸之罪,最多徒兩年,我……我沒有構陷官員啊,怎麽能流放?”張氏看向蘇安世。

  蘇安世面無表情地說道:“根據《宋刑統》, 孤證不取,你的口供不足以證明遭受了歐陽學士猥褻,故而本官認定你有構陷官員之罪!”

  一旁的王昭明也隨即補充道:“張氏,歐陽學士乃官家重用之臣,豈能容你這種蕩婦構陷!直到此時,你還不知罪嗎?”

  王昭明那獨特的嗓音,一聽便知是內侍。

  蘇良站在一旁,強忍著沒有笑出聲來。

  蘇安世和王昭明都是在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不過。

  這足夠讓張氏信以為真了。

  張氏聽出王昭明是內侍時,心就徹底慌了。

  內侍代表的乃是官家。

  王昭明的話給她一種感覺,官家是站在歐陽修那邊的。

  歐陽修即使有罪,官家也會保他。

  張氏也是讀過詩書的人。

  她想明白後,徹底慌了。

  一旦被流放到瓊州,得多少錢財都沒機會花。

  “簽吧!”蘇安世再次說道。

  一旁有獄卒已將筆墨端到了她的旁邊。

  張氏咬了咬嘴唇,突然將筆墨掀翻,道:“我……我和歐陽修沒有發生過關系,是有人出錢讓我攀咬他的。”

  聽到此話。

  蘇良的臉上不由得露出笑容,心中喃喃道:歪招就是好用。

  先詐,後嚇唬。

  這些歪招都是蘇良在地方任縣令的時候研究出來的。

  百姓間的矛盾大多都很扯皮。

  若一板一眼地審訊找人證物證,猴年馬月也破不了案。

  但一旦知曉了他們的動機,順藤摸瓜找破綻,一切便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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