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被拖去相親了。
其實我一直覺得相親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不僅僅因為社恐,更重要的是在我眼裡這是一種恥辱的象征。
我感覺自己像是在自由戀愛市場競爭失敗的殘次品,尤其是在我戀愛經驗為零的情況下,好像在宣告著我在婚戀市場上毫無價值和優勢可言。
我尷尬地坐在餐廳的隔間裡,聽著雙方母親的歡聲笑語,自己就像被拖去上秤的豬,讓人評頭論足。而我實在不是什麽上好的大肥豬,所以每分每秒都很難捱。
於是我全程幻想著小說男主未來的風光,好像男主的風光就是我的風光,我沉浸在這種幻想裡,以此逃避這令人抬不起頭的現實,打發著漫長的時間。
有人說相親的本質是,讓最不會搞定女生的男生,去搞定最難搞定的女生。我一直覺得這句話有失偏頗,但我的確是最不會搞定女生的那一類。
我是個相當晚熟的人,直到初二上生物課才知道一些男女之間的事情。我又是個扭曲的人,一邊渴望著女生,一邊又不敢接近。
原因可能追溯到小學二年級。我從小喜歡看書,或者說喜歡看一切有字的東西。但因為家裡不太注重這些,條件也不富裕,平時很少有書看。所以後來我拿了稿費就瘋狂買書,可能也有一部分報復性消費的因素。
當然這種推測是否成立也是很可疑的,因為小學中高年級之後,學校附近開了一家書店提供租書服務,我就整天去書店租書看。我記得價格好像是五毛錢一天,辦黃金會員卡充值就便宜一點。
以上這些只是毫無意義的題外話,我二年級的時候是沒什麽書看的。當時學校有定的課外雜志,有的學生訂了,但沒有拿,就丟在講座角落裡,時間久了我就撿回去看,看完再放回去。
當時常常被剩下來的是一本叫做《家長》的雜志,因為主要是寫給家長看的,內容也是如何教育為主,所以同學們都沒有興趣。其他沒人認領的課外雜志早被人撿走了,只有《家長》常常能在講台上放到學期末。
不過那正是我對文字如饑似渴的年紀,就連教科書都被翻了一遍又一遍,遑論課外雜志。說實話,《家長》這本雜志的絕大部分內容已經完全記不清了,它只是HA市印的,不算特別權威,我偶爾還能在作者欄看到我們學校的老師。
但這依然給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比如說家長雜志裡面經常會提到的重男輕女的話題,所以我早早就覺醒這是不對的,並留意關照我的堂妹們。
我還記得《家長》上面有一個女生寫的作文,她說自從訂了這個雜志,她就把有關重男輕女的文章讀給不識字的奶奶聽,然後奶奶就對她好多了,還和對弟弟一樣給她零花錢。
小時候讀到這篇作文我是深有觸動的,可能是為她開心吧,所以到現在還記得。
不過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裡面關於早戀的話題,其中的任何一篇文章我都記不清了,隻記得曾經出現過的兩個詞“男女有別”、“男女七歲不同席”。
如果我的記憶沒有出現偏差的話,原作者似乎想批評這種封建思想,勸家長們不要男女生的正常交往視作洪水猛獸。不過對於一個二年級的學生來說,這兩個半文不白的詞實在太高大上了,所以偏偏記住了這個。
而且很不幸的是,《家長》雜志常常會刊載一些文章,女主們都是五年級六年級的“高年級”學生,然後被壞男生引誘,
偷嘗禁果,然後懷孕了,再被拋棄甚至打罵。 不得不說這些文章很效果,盡管我不明白“偷嘗禁果”是怎麽一回事,但每次都看得我血壓飆升。
一個七八歲的小學生是絕難有什麽思辨能力的,我只知道男女生交往不是什麽好事,會讓女生收到傷害,這樣做的男生是壞蛋。
所以原先那篇批評“男女有別”、“男女七歲不同席”等封建思想的詞,在我心裡反而是覺得有道理的,非常有道理。這甚至成為了構建我人格的一部分,就像一種被寫進最底層的原始代碼,一種堅牢的思想鋼印。
雖然我很少主動想起,但在日常中又隨時隨地的提醒著我,男女有別。我刻意地覺得男生就該和女生保持距離。
就算後來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本性也很難再改過來了。
我小時候喜歡看童話書,王子拯救美女、勇敢的冒險者迎娶公主,這些也是我人格構成。所以在我的世界觀裡,戀愛,尤其是學生的早戀是羞恥的,是不該的,應該長大之後再嘎嘣一下就結婚。
至於多少歲算是小孩子,長大如何不談戀愛就結婚,也不是小孩子會考慮的。
但是,如果這個時候的我還能勉強自圓其說的話,那麽隨著年齡的增長,開始逐漸對異性感興趣的我就開始扭曲起來。
年紀稍大些,大約四五年級左右,我的目光就開始越來越多的在女生們身上停留,甚至還會偷看那些開始發育的胸脯,以及短裙校服下的大腿。
矛盾之處也在於此,男女有別的觀念在我腦子打上了鋼印,我鄙視我自己,但又控制不住,或許越是壓抑,就越是扭曲。我告訴自己是錯的快停下,但完全不能自已。
我那段時間非常惶恐,因為那時我的父親是一個流氓,吃喝嫖賭抽,風評在老家非常糟糕,我怕我將來和他一樣,因為“有其父必有其子”。
我更怕的還不是變成流氓,而是當時“十歲看老”的說法,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我想我現在就這麽好色了,長大會不會控制不住自己去犯下“強奸罪”,然後被警察槍斃?
我有段時間篤定我會越來越糟糕,不安到了極點,甚至我已經看到了被警察槍斃的未來。
也因為這樣,這份對異性感興趣卻又不敢靠近的扭曲心態,貫穿了我的整個青春期。
說到這,我不由得想到了鄭淵潔的《幻影號》,那是我童年最喜歡的一部作品。我看著皮皮魯帶著漂亮的女孩周遊世界,在車裡懲惡揚善,心想那真是酷極了。
我把《幻影號》看了好多遍,幻想著自己也有這樣厲害的幻影號,但不敢對同桌那位和女主一樣漂亮的女孩吐露一點心意。
我有一次忍不住在帶密碼鎖的日記中寫著將來一定要和她結婚,但立刻又覺得自己做了什麽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壞事,匆匆把日記合上鎖了起來,然後心虛地東張西望。
那時我和她在同一個老師家補課,那天我們第一次坐到一起。雖然我們白天在學校也是同桌,但是那畢竟是兩張桌子,中間還有段距離。而補課老師家是個大圓桌,我們做坐在一起,就是緊緊地挨著。
我記得我的心裡跳得很快,就像我考試沒考好向父母撒謊時那樣,心臟要從嗓子眼飛出來。不過後者是害怕到飛起,前者是開心到飛起。
日記也是在這種衝動下寫成的,女孩就在我身邊,我寫個日記跟做賊一樣,偷偷摸摸地寫下今天和yjx坐在一起了非常開心,希望將來我們一定要結婚,我要讓她做我妻子,但是“妻”字忘了怎麽寫,又改成了“老婆”。
但即便如此,冷靜下來後我仍然覺得自己太不知廉恥了,居然寫下了這麽“齷齪”的內容。你想幹嘛,你喜歡yjx?是想早戀嗎?真是大逆不道。
是的,那個時候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不僅不對別人承認,還不對自己承認。我不喜歡yjx,我沒有早戀,我一直是那麽告訴自己的。
所以我後來又把這一頁專門撕了下來,也沒扔,就丟書包裡,久而久之就沒了,可能是被書夾成了爛紙條,也可能是被我媽當廢紙扔了。哦,我媽不怎麽識字,不擔心她看見。
對了,可能有人關心我和那位同學坐一起之後的後續,告訴大家一個不幸的消息,那天是我們離得最近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那種小小的幸福只是一次性的體驗卡。
因為第二天我媽就讓我換了一個補習班。
我當時還挺不樂意的,心想我這剛好不容易跟yjx坐一起,你就讓我換地方了?我跟她說周老師家教的很好,我不想走,然後她拿出我英語四十多分的試卷(滿分一百)揍了我一頓,罵罵咧咧地把我拖到英語老師家補習去了。
我的一生好像總是在倒霉,大大小小,各種霉運。
總之,我就是這麽矛盾扭曲,我鄙夷我的**,我鄙夷我對女生好感。但是隨著年紀增長,到了中學時代我的欲望愈演愈烈。
我對女生的渴求與日俱增,但在有女生對我表達好感的時候,又忍不住往後縮。
我很想有女朋友,可是又不敢,退縮之後又後悔,後悔之後又譴責自己太齷齪。
性壓抑是有害的,不在壓抑中爆發,就在壓抑中變態。
我沒有爆發的膽子,就只能變態了。於是我在初中時還是一個小白紙,當全班同學的面問老師什麽是夢遺也沒覺得羞恥,但在高中後很快成為了xp豐富的老司機,無論是網站還是磁力鏈,亦或是小眾到要翻牆才能找到的東西(那個時候1314年前後,網絡管理很松,真正要翻牆找的都是真小眾的東西),幾乎沒有什麽是不看的……如果要列舉的話,大概會被封禁。
當然我絕對沒有炫耀的意思,我是想說,在我一個人如此饑渴的時候,現實裡依然慫的要死。
當時班上有個女生說,你可以讓你做我男朋友,我心裡猛跳,然後嘴硬回答,我為什麽要當你男朋友,我不想。
我真是傻逼,說完就後悔了,當天晚上在床上翻來覆去更後悔。因為她挺漂亮的,身材嬌小,全班最矮,胸還大,全班最大。貨真價實的巨R蘿莉,是我xp之一,而且這屬性很稀有,二十多年也就遇上這麽一個。
但如果單單把那一段截取出來倒帶的話,那個女生說上一百遍,我也會拒絕上一百遍,沒有一丁點隨機性,也不存在我會同意的可能性。
這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敢。
盡管當時的我會說,什麽男女有別,狗屁胡話。但這種狗屁胡話已經深深嵌進了我的心裡,那是抹不掉的思想鋼印。我不敢越雷池一步。
直到現在,在現實中也無法完全擺脫掉這種思想。主動接近女生就是猥瑣的,我蔑視這種說辭,但潛意識又無比認同。
相親結果也乏善可陳,我和女方做了一個小時的鴕鳥,最後雙方加了微信。但如果不出意外,我想我一輩子都不會主動去和她聊天。
我有點臉盲,也有可能是因為我全程都不好意思去看女方的臉,以至於我現在已經完全記不起她長什麽樣子了。
好像還行,至少不醜,但也算不上好看。不過我照完鏡子後覺得和我還挺配的。相親嘛,既然雙方家長都知根知底的,就說明你就值這條件。
我心說年紀不小了,可以試試,你也不想當一輩子處男吧,但一方面又覺得這麽想的自己很下作,明明兩個256G的u盤裡塞滿了不可見人的視頻。
說起來,我一直很抵觸相親,每次想到這兒就有種被標價出售的恥辱。這絕不是對女方的不滿,而是對被雙方家長以看貨物眼光審視之後,那種被物化的憤怒。
不過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我這扭曲的矯飾偽行。我到底在期待什麽,天降一個美少女,然後不管不顧地拽著我往前走嗎?
無論是蘇陌還是沈陌塵,我可是真是羨慕他們,發自內心的羨慕。
他們不虛偽,他們很優秀,他們很年輕。他們有著我沒有的、願意一直守護他們的女孩子。
他們有人愛,我真羨慕,他媽的。
前段時間我和yjx同學微信聯系上了,因為某個讀者告狀,她還知道我有個女主角姓尹。我很開心的和她聊天,聊了兩個多小時,聊到凌晨。她還說晚上睡不著可以隨時找她聊天。
我說起我們當初同桌的時光,說著一些對我而言,記憶很深的事情,她回答很熱情,但也很含糊,想來她是不記得了,只是在溫柔地迎合我。
不記得才正常,對你而言的珍貴,對別人來說不足為惜。這才是常態。
所以我沒有和她提起我們挨在一起寫作業的那次,她應該也不記得了,畢竟那只是我一個人的兵荒馬亂。
現實沒有羅曼蒂克,至少我沒有。
自爆到這種程度,我應該是起點最丟人的作者。
願天下再也沒有催婚。
今天無,我太累了。
明天再更新正文。
這章四千多字,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