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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撩!她的病嬌小狼狗又奶又黏》第二十章 不能無罪釋放
  “幹嘛每天這麽凶?說不定以後會好起來呢?”

  明辭笑眯眯的,走上前,揉了下他的俊臉。

  她唇角微勾,“來,給姐姐笑一個。”

  謝禦的額角突了突,一把打掉明辭的手,打得她手背都紅了。

  他還神色不悅,“能不能離我遠點?”

  “那我走了?”

  她還真繞開他走了。

  謝禦沒說話,眼眸略顯陰鬱。放在輪椅扶手上的手,不自覺地收緊。

  看到她並沒有離開別墅,只是去了樓上房間,他放在扶手上的手緩緩松開,狀似不在意地讓助理去拿了工作文件來處理。

  明辭回房間之後,看了下《發光的你》的項目文件。

  除此之外,謝禦的助理還把相關負責人的聯系方式發給了她,說是已經打過招呼,讓她全權來管理。

  看完項目文件,明辭又聯系幾個負責人,詢問了一下項目細節。

  雖然她是首都大學法律系的學生,但大學期間修的雙學位。

  另一個專業學的是管理學。

  哪怕明辭此前沒怎麽接觸過娛樂圈的項目,但是上手會很快。

  這一忙就忙到了晚上,還是管家來叫明辭吃飯,她才反應過來天黑了。

  後面的幾天時間,明辭也是主要了解《發光的你》的項目進度,還去了禾庭娛樂和那幾個負責人開會。

  《發光的你》開播之時,蘭娟案件也開庭了。

  這個案件上了好幾次熱搜,輿論很厲害。

  所以開庭那天,法院門口的記者比明星發布會還要多。

  “明律師,群眾對這個案件的關注度很高,大家都很同情蘭娟。請問這次開庭你有沒有把握讓蘭娟無罪釋放?”

  明辭剛出現,不少記者朝她湧了過來。

  她只是淡淡地回答,“請各位相信我國律法的公正性。”

  “聽說警方已經找到了死者的一位賭友,一會兒會出庭作證。但薛律師透露,案件並不是我們猜測的那樣,請問明律師有什麽看法嗎?”

  明辭冷笑一聲,絲毫不顧無數攝像機對著自己。

  “不管這個賭友的說辭是什麽,我們都可以肯定死者對蘭娟的婚內強迫行為是絕對成立,按照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面對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不負刑事責任。”

  “可是薛律師說蘭娟屬於蓄意謀殺,故意激怒醉酒的死者。”

  “醉鬼的情緒本來就不穩定,何來激怒一說?你走夜路的時候,為了安全起見帶了一把彈簧刀,結果遇到一個醉鬼要對你進行不法侵害,你把他捅死了,這叫謀殺嗎?”

  明辭犀利的反駁,讓一眾記者無法接招。

  而觀看直播的群眾,也終於明白薛仲英為死者的狡辯是多麽的牽強。

  【我去,這個薛仲英還是人嗎?】

  【她就是想證明自己沒錯,所以犧牲無辜的人。】

  【真是大無語,這種人也配做律師?】

  【簡直給首都大學丟臉!】

  薛仲英也到了,聽到了明辭的采訪。

  她朝明辭這邊走過來,“學姐,你這個比喻並不恰當。走夜路本來就不安全,可是自己家有什麽不安全的?

  正常人會在走夜路帶防身的東西,可是不會在臥室放菜刀。”

  “你可以代表所有正常人嗎?”

  明辭譏諷地看向她,“別用你狹隘的世界觀去看待所有人,

我就見過一個人,戒備心特別強,會在枕頭下面放匕首。”  薛仲英神色一僵,只能說道,“那就等開庭再說吧。”

  兩人避開這些記者,先進了法院。

  開庭之後,警察局的人先陳述了案件詳情。

  雙方律師陳述自己的看法。

  隨後,警察帶來了死者的賭友。

  “我從來沒和蘭娟發生過關系,我問他要債的時候,他說過拿他老婆來抵債,但是我給拒絕了,這種缺德事哪裡能乾啊?”

  不管法官和明辭如何詢問,賭友都不承認這件事。

  表示死者只是提過這樣的建議,但是還沒來得及實施。

  薛仲英說道,“我認為蘭娟從他人口中得知丈夫的想法,故意將刀具藏在臥室,並且激怒他實施報復。”

  “我沒有!”

  蘭娟連忙反駁,“剛開始我不知道事情真相,只是覺得不對勁,為了安全起見才把菜刀放在臥室!

  我根本沒想報復他,而是發現真相之後,他還想和我上床,我覺得惡心不同意,他非要強迫我,我才...我才動手的!”

  明辭緩緩開口問道,“既然對方律師認為我的當事人事先就知道死者的打算,蓄意謀殺報復死者,那麽她是從什麽地方得知死者的想法?”

  “隔壁鄰居的口中。”

  薛仲英話語落下,觀眾席有一個大媽走了過來。

  “我有一次偶然聽見,然後就告訴蘭娟,讓她要當心點。”

  法官問道,“你是否見過死者的賭友出現在他們家中?”

  “沒有,沒看到過陌生男人。”

  法官再次確認,“死者從未帶過賭友去家裡?”

  “是的。”

  死者的母親這時候喊道,“我也沒見過,我和他們住在一個屋簷下,晚上從來沒聽到別的動靜,不可能有陌生男人進來!”

  “死者母親的言論,不具備參考性。”

  明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目前看來,案件存在多處疑點。根據鄰居提供的口供,有理由懷疑蘭娟存在蓄意謀殺的心理,但缺乏關鍵物證,蓄意謀殺暫時無法成立。

  對於被告律師提交的無罪釋放申請,暫時也無法批準。”

  開庭結束,對於蘭娟的判決,法官還沒給出答覆。

  依照結束的話語來看,很難實現無罪釋放。

  “明律師,她沒告訴過我,她在撒謊。”

  蘭娟被警察帶走之前,慌亂無措地看著明辭。

  她不明白鄰居老太太為什麽要撒謊,說她提醒過自己。

  蘭娟事先根本不知道丈夫有這麽禽獸的打算,而且丈夫並不只是提出想法,早就帶人回來實施過侵犯。

  可是婆婆和鄰居太太都否認,說是沒見過陌生男人回來。

  明辭給了她一個安撫的眼神,“你先留在警局,結果還沒出來。有些法盲可能不知道,作偽證也是違法行為。”

  她說完看向鄰居老太太和死者母親,兩人的臉色都有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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