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年輕
活著?什麽是活著?
沒什麽意義……
對我來說,活著沒有任何意義,感受不到快樂,感受不到生活的欲望。
沒有想吃的東西。
沒有想要的東西。
沒有喜歡的東西。
也沒有想做的事情。
我並不想這樣子。
我,可以三天隻吃一頓飯,不是因為我不會餓,想到我很餓,可我一點東西都不想吃。
我就像靈魂離體的行屍走肉,一具空空的軀殼,讓我做什麽,我就做什麽,接受到的只有命令,沒有屬於自己的東西。
或者說
截止到目前為止,對我自己,對我本身來說,活著沒有任何的意義。
只是對他們來說,我活著才有意義,對旁人來說我需要活著,僅此而已。
家人需要我,
愛人需要我,
朋友需要我。
唯獨對我自己,我不需要我自己。生活好艱難,哪怕我衣食無憂。
可我活的好痛苦,好難過,當然在大多數人眼裡我只是很矯情的家夥。
畢竟很多人都在艱難的活著。
可是……
他真的並不一樣。
我只有傷害自己,我為什麽喜歡傷害自己?
只有在傷害自己的過程中,疼痛才讓我覺得,我還活著。
因為只有痛苦絕對不會是假的,是我肉體的反饋。
快樂,和悲傷。
都不一定是真的。
我想要明白我自己到底是什麽。
想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對它來說,我該怎麽活。
我曾經想要的是,一個人生活,無妻無子,老無所依。
等到媽媽走了,我的路也就到了終點。
可,生命中又出現了一個女人,一個如果我可以長久的生存下去,那麽就會成為我妻子的女人。
於是我自己產生了矛盾,我很愛她,可我又有很大的可能傷害她。
並且,我自己也不清楚該怎麽辦。就像是一直在,無病呻吟。
我想,如果最近這段時間我的情況沒有好轉,我會留一封遺書吧。
當然並不是指我目前有一些想不開,只是以防萬一,出了事,也能留下點什麽。報以安慰。
就這樣,我當然想讓人救救我,可是又覺得人終究要靠自己走出來,更何況,她都救不了我,反而我在拖她下水。
現在的我,內心很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