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裡一名駐監律師,薪資開到一萬五,對初出茅廬的新人律師來說,這個薪資是非常高的!可這卻比和律所合作要低得多!另外,你不會覺得如果需要額外的法務支持,科菲縣監獄不用額外付訴訟代理費吧?”
“這一來二去的,在法務成本上,你也能省不少!不是我本傑明非要給你加擔子,而是這事,你不做,誰來做?誰能做得好?縣裡現在的關押成本是3000美元每人每年,就這樣,監獄還年年虧空。從公共事業的角度說,道格拉斯需要你,也信任你來做這件事;從實際運營上說,這科菲縣監獄就是個妥妥的不良資產,需要一位有能力的人去對其業務進行重組!”
“所以為什麽到我這,補貼就少了一千啊?!”
卡特有些鬱悶地都囔了一句。當然,都囔只是抱怨,卡特心裡很清楚的知道答桉:省錢!
若非能省錢,私營監獄在美國怎麽可能遍地開花呢?
在不考慮其余相關產業的利益,也就是所謂的利益聯合體外,僅從私營監獄的存在合理性上看。美國之所以能誕生這麽個奇葩的東西,源發性的政治制度是土壤,而種子,就是那愈發高漲的監禁成本。
尤其是在67年普遍廢除死刑以後!
其實看這個時間點就能發現,普遍廢除死刑的時間與黑人爆發大規模平權運動的時間,幾乎是一致的。在六十年代:自由之夏運動、塞爾瑪投票權利運動、“黑人權力”運動、伯明翰運動、靜坐抗議與自由乘車運動、以及馬丁路德金領導的芝加哥自由運動...
隨便一扒拉,就能發現成堆的與blm類似的黑人運動。而且波及范圍及其廣泛,北起芝加哥,南至左治亞隔壁的密西西比州...
可以說,在那段時期,動亂無處不在!
再結合羅納德上校曾經就拒絕支持rotc學員持槍時說過的解釋,卡特也不難分析出,當年為了平複動亂,美國甚至派出了軍隊進行武力鎮壓。以至於那段時期以後,多方地方與聯邦、黑人運動領導與保守派勢力之間,應該是達成了某種妥協。現在表現出來的,卡特清楚知道的便是軍方自那以後,便不再插手國內事物...
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對現在的卡特來說很難探究,而且探究的意義也不大。只是如果站在一個宏觀的角度去看這些事情,在知道“南北對調”,“兩黨換家”這種美國歷史大變革正在當下發生的情況下,再回過頭看看那個年代彷佛巧合式的集中爆發出的黑人平權運動...
這裡面的味道就不太一樣了!
巧合嗎?
從57年轟動全美的小石城事件為開端,到1968年馬丁路德金被刺身亡,這短短十年裡。爆發出的黑人平權運動,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都是無與倫比的!從未有哪個時期,美國能出現這種大范圍的政治運動。
或許黑人運動的初期,只是備受歧視的黑人們忍無可忍的抗爭。是壓迫下不得不揭竿而起的無奈...
可正如歷史上的無數起義者一樣,或許在早期,農民起義是真·農民。而一旦有了聲勢,進入到抗爭的中期就必然少不了士紳群體的支持。
卡特本能地想到了民主黨,可想想小石城事件...
下令出動那大名鼎鼎的101空降師“佔領”被時任阿肯色州長下令動用國民警衛隊封鎖學校,禁止黑人入學的小石城,用空降師的大兵們護送9名黑人學生入學的艾森豪威爾卻是共和黨人。
這盆髒水如果無緣無故地潑到民主黨頭上,似乎並不嚴謹。
可無論當時,是哪個群體在為黑人利益代言,他們能用的“武器”,應該是統一的:即所謂的天賦人權!人人平等!好,那麽問題來了!
黑人是人,罪犯是不是人?
這個問題如果放在中國人眼裡,那絕對是一個令人感到發笑的問題。守法公民和罪犯,那能一樣嗎?要是這能享受同樣的待遇,那還不翻天了?這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啊!
可放在美國,這就是個好問題了!姑且先把樸素價值觀放在一邊,也就是美國大眾對有犯罪前科的人的態度給忽略掉,先去考慮另一個方向:
要知道,美國可是沒有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力”的啊!這意味著什麽呢?意味著,罪犯在美國同樣是擁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
正如美國憲法裡從未規定,罪犯不能當總統一樣!
在那個監禁率還算正常的時期,罪犯這一特殊群體的選票,或許不能造成如黑人運動那般沸沸揚揚的動靜。可如果把目光縮小,聚焦到監獄所在地的那個市,甚至是那個區!
那情況就不一樣了...
首先,監獄附近,通常人口密度不大吧?誰願意住監獄隔壁呢?
而監獄本身又是一個人口密度極大的場所,結合附近的環境...
這似乎就形成了一種,一個監獄在所在區的選票比重及其之大!而美國早前的大部分選舉都是以選區制度為主的,就是和總統大選一樣...
一個州為一個選區,只要你能在這個州內獲得更多的選票,那麽該州所有的選票都會記入到你名下一樣。施行的是贏家通吃的選區制度!
在這種環境裡,監獄裡的那群人手裡的選票,就很重要了!對有志競選市長的人來說,那你說他們會不會競相維護罪犯的利益?
比如提高基礎生活品質,比如規定不得強製勞作,或者使用罪犯的勞動依舊需要為他們支付報酬等等...
打著人權的幌子,行苟且之事!
這套路其實和面對黑人群體時所作的,基本換湯不換藥。而這樣一來,監禁成本上升,就是名正言順的了!甚至廢除死刑,這個提桉拿到議會上,用的理由卡特都能猜出來:
無非是什麽生命權是自然權力,不能被剝奪啊!什麽要善良,死刑太殘忍,要給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啊等等...
事實證明,這一法條後期壓根沒屌用。76年時,維持還不到十年,全美便有38個州恢復了死刑!明擺著是覺得,廢除死刑與讓罪犯改過自新屁關系沒有!
“這不是相信你的能力嘛,哈哈哈哈!2000美元,還可以,還可以!你要知道,亞拉巴馬州的平均監禁成本也只有1500呢...你還比他們高五百!”
“亞拉巴馬州應該是最低的吧?紐約和洛杉磯的監禁成本呢?他們是多少?”
卡特揶揄地望向本傑明...
如果自己的判斷沒有出錯的話,這種很藍的地方,監禁成本應當比紅州要高...
“洛杉磯不清楚,估計5000多?也可能更高一點,反正紐約目前是6600美元每人每年...哎呀,你不能這麽比,紐約的地價多貴啊!你瞧我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