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在走訪了學院院長與建築學院的相關課程教授後,卡特得到了幾份采訪記錄。
直到這時,卡特才知道這位瑪雅林居然是華裔。全名是Maya Ying Lin,不過這不重要,因為她明顯是二代,甚至三代及以上的華裔。
如果是新移民,那根本不可能有過往的中學記錄,更別說申請耶魯了。因為中國目前連托福考試都沒有,第一屆托福考試還在籌備當中。沒有標準化的考試成績,她沒有可能進入耶魯,更別說還是77年就考入了耶魯大學,那會還沒建交呢。
不過其華裔的身份,外加手裡的采訪稿,讓卡特對其微微有了些好感。起碼,就目前的邏輯鏈關鍵證明來說,她並沒有讓自己難做...
相反,關於越戰紀念碑的爭論,還讓卡特嗅到了一絲機會的氣息。
如果能在這件事,包括此次的危機公共中拿出足以令人心服口服的論據。那自己這個第一炮,就算打響了!人設,也能立住了!
果然,危機危機,總是危險與機遇並存...
“嘿,瑞克,我後天請假了,要去一趟哈佛,親自見一下瑪雅林。這是曼恩院長給我開的請假條,回頭辛苦你幫我跑一下教授們那邊吧,我應該明天晚上就出發,可能等不到後天挨個去拜訪科任教授們了。哦,對了,瓦德琳教授,還有蒙特利爾教授那邊不用跑,他兩不點名...”
“去哈佛的話也不遠啊,三個小時左右就到了。你這麽著急幹嘛?”
接過卡特的假條,瑞克倒是不介意幫卡特跑跑腿。
“擔心找不到人,我是聽她們院的院長說她現在可能在哈佛讀研。但也可能會在華府那邊的工地,說不好,所以我得先去劍橋,如果她不在的話,我還能有緩和的余地去一趟華盛頓。”
拍拍瑞克的肩膀以示感謝,卡特越過瑞克靠門邊的桌椅,繞到自己的書桌前坐下。
“你這麽做,值得嗎?”
“誰知道呢,或許值,或許不值...”
卡特聳聳肩,稍作休息後,便開始處理起當天的課業...
第二天下午,剛剛下課的卡特便跳上了諾頓開來的陸巡。三人直奔波士頓都市區裡的劍橋市...
晚上八點左右,卡特見到了哈佛大學理事會負責接應自己的人。
作為百年老對頭,耶魯和哈佛的關系頗有點相愛相殺的味道。尤其是在體育圈裡,雙方可以說是水火不容,見面不乾一架那都是講文明,懂禮貌了。可反觀學生理事會這邊,作為同樣是在高校學生自治制度下,負責管理哈佛學生的哈佛理事會與耶魯理事會關系反倒還不錯...
偶爾甚至可以一塊坐下來喝杯咖啡,互相溝通一下管理心得什麽的...當然,偶爾這裡面也會加入斯坦福大學,因為他們也是這吊樣...
大家同在一個校園政治生態下,彼此間不缺共同話題。當然,這個是以後卡特才會知道的事情,這次聯系哈佛理事會的同學幫忙,還是梅琳達出面幫自己聯系的人。
作為卡特的發掘者,梅琳達也不希望卡特在耶魯的政治人設就因為這麽個破事而崩塌。要是卡特人設崩了,她在理事會還怎麽抬得起頭啊?!
稍稍繞了個圈子,但事情卻辦得很快。盡管有些驚訝諾頓與德米爾兩人的身份,但哈佛那人還是迅速帶著卡特去到建築系,土木系或者設計研究院等可能是瑪雅林進修的地方查證。
結果,不出卡特所料,在哈佛建築設計研究院,卡特幾人找到了瑪雅林,或者叫林瓔的入學記錄。
可此時的林瓔,人卻是在華盛頓...於是乎,在謝過哈佛“同僚”的幫助後,卡特又帶著諾頓兩人,急急忙忙地趕往機場。在等待紅眼航班起飛前的時間近兩個小時時間裡,卡特也谘詢了一下身邊這兩位的看法。
這兩位越戰老兵比較佛系,他們並不在乎林瓔的設計到底如何。用德米爾的話說:“我們好不容易走出了戰爭的陰霾,為什麽又要讓我們回到過去?”
不過在表達自己無所謂的態度的同時,他們也不理解林瓔為何堅決抗拒在越戰紀念碑中間加入美國國旗的想法。
或許是看在卡特這個雇主的面子上,他們沒有太過直白地表達出自己的不滿。
但兩人的態度,卻給卡特的心頭蒙上了一點陰霾。
說一千道一萬,無論林瓔設計出這種倒V字型紀念碑到底是出於獨特的設計理念也好,還是別的也罷。在這種涉及陣亡軍人的喪葬建築上,不允許使用國旗圖桉,著實有點說不過去...
要知道,烈士蓋國旗,這可不是中國獨有的傳統。甚至來說,在中國想蓋國旗還有點困難,一般貢獻不達標,你想蓋還不一定能蓋上!
但美國就不同了,一般只要是士兵陣亡。人均發放兩面偌大的國旗,隨士兵的靈柩一塊送到其家人手中。一面國旗隨士兵的棺槨進入地下,另外一面美國國旗則可以伴隨其家人...
在南方生活了兩年,卡特沒少見過這樣的“美國家庭”。就是那種,能夠在屋頂上,或者家門前的院子裡,豎起一面標準尺寸美國國旗的家庭。
這玩意,大概怎麽形容呢?就有點像國內的“光榮之家”,不,比“光榮之家”牌匾還要高一級的,類似於“烈士家庭”或者“英烈之家”的這種牌匾。
當然,縮小版國旗也有掛的,那個就太多了!許多美國家庭門口都有這樣一面旗子。可以說,美國國旗在絕大部分美國人的心中,意義非常重大。
即便是腦海裡還有著中國人的思維存在,但卡特都不得不為這個可以說有些敵對的國家裡,民眾的愛國之心點讚。
他們往往嘴裡從不叫嚷著愛國,但誰敢限制他們掛國旗試試?
就比如2005年的《聯邦自由展示國旗法》裡就給了物業等住宅區管理公司,限制居民懸掛美國國旗的法定權力。結果一年不到,2006年,又灰溜溜地頒布了新的法律條文,新法條明確地說:“公寓或物業不得執行任何政策或設定任何協議來限制或阻止業主在美國境內的居住地上展示美國國旗。 ”
還有發生在左治亞的事情,某個海軍陸戰隊退役的哥們在前院掛了面國旗。然後物業通知他,希望他把旗子挪到後院,不然每天罰款25美元。
注意,這還不是不讓掛,僅僅是挪個地兒!結果這哥們,直接硬剛,表示俺為黨...哦不,我為美國流過汗,出過血,這才換來了這面國旗,你們沒有權利讓我移動他!
再然後,這哥們就被告了。被物業公司索賠三萬兩千美金,按照每天罰款25美元來算,也就是說,這哥們硬抗了1280天,差不多三年半才被告上法庭...
州法院的無需賠付判決姑且不表,想想看!這哥們拖了物業三年半的罰款,物業才忍無可忍地去告他,這你要換別的事,那絕對不可能啊!
最多忍你一個月!一個月不給錢,立馬就請律師跟你打官司了!還讓你拖這麽久?
美國物業公司可沒中國物業的耐心,有些物業公司甚至有權在業主拒不履行管理規定時,直接拍賣其房產的!物業行業,算是美國幾個比較...嗯,比較黑,而且比較監管不嚴的行業了...
這種行業的資本公司,在面對一個四等馬潤退伍的屁民時,都不敢因為國旗問題搞得太過分,可見美國國旗在美國民眾眼裡的地位。
不讓在紀念碑上加國旗...
你這不是在捅美國民眾的腚眼嗎?!這不群情激憤都說不過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