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這樣轉移財產……
目的自然是為了不還錢。
事實上。
在生活中,很多老賴都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
只要轉移了財產,債權人就算勝訴了,也拿不到錢。
目前為止。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還不起錢要坐牢。
這也給這些老賴們找到了一個漏洞。
利用這個方式……
將財產轉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但……
老賴們的這種行為,和孟磊的有著明顯的區別。
孟磊的轉移財產行為,發生在法院判決之後。
而老賴們轉移行為……
發生在法院判決之前。
只需要他們把錢藏的好,法院也無法查詢到轉移財產的去處,那麽他們真的不用還錢。
是各種意義上的不用還錢,且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唯一能製裁他們的,就是失信人懲罰了。
禁止高端消費、禁止坐高鐵、臥鋪、飛機、輪船等。
不過這些……
對他們而言,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懲罰。
而孟磊的行為,明顯是在法院判決之後。
這裡面有著一個本質的區別。
那就是……
涉嫌了拒執罪。
他轉移財產的行為,導致了判決無法順利實施。
主客觀上,完全符合構成要件。
且達到了情節嚴重,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這等於是把自己給坑了。
想到這裡,秦牧無奈搖了搖頭。
要是孟磊多懂點法的話,知道拒執罪的構成,肯定不敢模仿老賴做這些事。
那些敢當老賴的人……
背後都付出過很多功夫,確保自己在法律方面不用擔責,才敢這麽肆無忌憚不還錢。
“你不用急,你遇到的只是個低級老賴,錢肯定是能要回來的,他跑不了。”
秦牧想了想,給馬明回復道:“而且,還能把他給送進去。”
沒過幾秒。
馬明便發來了消息:“真的能送進去?”
文字裡,透著一股激動和興奮。
顯然。
馬明受孟磊之苦,久矣。
秦牧笑了笑。
接著回道:“可以的,他的行為,夠坐幾年牢了。”
“首先,在判決之後轉移財產,孟磊的行為涉嫌拒執罪。”
“其次,你不是還有很多同學嗎?可以讓他們也準備起訴孟磊。”
……
乾州。
某辦公樓。
上班期間。
本該對著電腦敲代碼的馬明,此刻卻低頭看著手機。
露出了苦笑。
看到了秦牧發來的最新消息。
他忍不住輕歎了口氣,回復道:“up,拒執罪我了解,可是……同學們現在都心灰意冷了,沒有起訴的想法啊。”
拒執罪他很了解。
作為秦牧的忠實粉絲。
在往期的一例視頻裡,他曾經看到過。
一對中年夫妻霸佔了他人的房屋數年,最後被判數罪並罰。
其中一項……
就是拒執罪。
屬於暴力對抗、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
但起訴孟磊……
他的同學們看到了他的先例之後,都很悲觀。
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
他們根本沒有再繼續起訴的想法。
沒過多久。
另一邊的秦牧發來了一句話:“誰讓你們起訴還錢了?你們發起多人訴訟,狀告他的行為涉嫌詐騙,告他詐騙罪。”
看到這裡。
馬明愣了一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詐騙!
這兩個字,再次衝擊了他的心神。
詐騙罪……
按照金額來判定,分別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過了秦牧每期視頻的他,對這個基礎法律的概念十分熟悉。
可孟磊的行為……
他只是當作了單純的借錢,並沒有往詐騙上聯想。
“孟磊先是找你們所有人借錢,卻沒有歸還一個,名義上說是借錢,實則是騙錢。”
而另一邊。
秦牧很快解釋了涉嫌詐騙的原因:“詐騙罪,指的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非法佔有他人財產。”
“這個罪名,判定的關鍵在於存在欺詐行為。”
“而孟磊借錢時,都承諾不久後就還,但至今未還,欺詐行為明顯存在。”
“他的目的,也是為了非法佔有財產。”
“你現在可以找一下其他同學們,問問他們的意見,統計下總共借出了孟磊多少錢,算算總金額。”
看完了秦牧發來的消息解釋。
馬明再次咽了咽口水。
目光愈發明亮。
秦牧等於給他指出了一條全新的思路。
不僅能要回錢,還能把孟磊給送進去!
事到如今。
他和孟磊之間,已經不存在所謂的同學情誼了。
真正的同學……
絕不會借錢不還,更不會在法院判決後還惡意轉移財產。
這一口惡氣,他一定要出!
緊接著。
他打開了大學同學群。
在群裡面詢問大家都借過孟磊多少錢。
“我五十二塊,當時和他出去吃飯,說好的aa,結果他說他沒帶錢,我就幫他墊付了。”
“我1000,他當時說奶奶死了,結果沒錢辦喪事,我就借了他。”
“我二十七塊,大學時候他讓我幫忙買煙,說是事後給,結果現在還沒給。”
“我八千,他當時……”
“……”
同學群裡。
眾人將他們借出的金額都說了出來。
這些錢……
要麽是墊付的,要麽是用各種名義外借的。
總而言之。
沒有一個人從孟磊手中拿到了他們的錢。
馬明將這些金額一一記錄下來,用計算器簡單相加。
共計43621元!
心情突然有些激動。
按照詐騙罪來計算,金額只要超出了三萬,便可以稱之為金額較為巨大。
量刑區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了,你問這個幹嘛?這不是戳大家的痛處嗎?”
“錢根本要不回來啊,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這種老賴太可惡了,和房地產開發商爛尾一個德性!”
“我已經準備算了,就當肉包子打狗了,還錢買個教訓。”
“還好我借他的錢不多,才幾十塊。”
“……”
同學群裡。
眾人接著討論,狀態非常消極。
親眼目睹了此次要錢之難……
他們的心氣,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馬明見狀。
連忙發言道:“大家先不要著急,我在想,大家可以聯合起來,一起起訴孟磊。”
消息剛發出。
一瞬間彈出了十幾條消息。
“起訴?起訴有個屁用!你不是也起訴了?錢要到了?”
“我算看出來了,這世道,就是老實人吃虧,守規矩的人受欺負,不守規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
“你的十八塊錢都要不回來,我們的錢更多,根本不可能要的回來!”
“孟磊已經鐵了心不還錢,他轉移財產,肯定不是因為你的十八塊錢,而是擔心我們一起找他要錢!”
“……”
好幾個同學的語氣都有些衝。
在群裡直接說起了髒話,爆出粗口。
他們都看的很透徹。
孟磊之所以轉移財產……
擺明了是怕他們繼續要錢。
十八塊不多,可所有同學加起來,足足有幾萬塊錢!
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我說的不是起訴他還錢,而是起訴他詐騙罪。”
馬明看著同學們憤怒的發言,連忙說道:“我找高人問過了,他在判決之後轉移財產,對抗判決,導致判決無法施行,明顯觸犯了刑法的拒執罪。”
“還有他的借錢行為,我們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
他將秦牧和他講解的內容,一股腦發在了群裡。
拒執罪這個罪名……
屬於公訴罪名,大概率公訴機關會對其發起訴訟。
當然。
秦牧還叮囑了,若是公訴機關認為金額不大,未曾起訴……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發起拒執罪的訴訟。
堅決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詐騙罪本來也是公訴罪名。
但對於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許公民發起刑事自訴的。
而他們所遇到的這個事件……
孟磊在借錢和詐騙之間不斷遊走擦邊,說是犯罪又似乎沒有犯罪。
便在這類案件的范疇。
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來確定對方是否構成詐騙罪。
“真的假的?”
“詐騙罪?告他?讓他坐牢?”
“臥槽!你找的這個高人靠不靠譜,別是信口胡諏的!”
“如果真的能把這孫子送進去,我的錢不要了,一分錢都不要了!”
“……”
而同學群裡。
看完了起訴方法的同學們,瞬間沸騰了。
一改之前的頹態。
無比激動。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錢了。
對他們而言。
能送孟磊進去,比什麽都開心。
馬明看著同學們的反應,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於那幾個問秦牧是否靠譜的人……
他沒有解釋什麽。
只是將秦牧在小破站的帳號,分享在了群裡。
上面的每期視頻,都用血淋淋的案例,進行了“生動”的普法。
讓人記憶深刻。
從詐捐、黑中介、高空拋物,再到彩票店、銀行、4s店……
累積起來的“獲刑者”,數量高達四千余!
……
次日。
馬明又雙叒叕請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後,他再次奔赴陽城。
來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時。
他也得到了同學群裡共計34名同學的授權公證。
公證書上寫明了,授權他幫忙代理這一系列的訴訟行為。
畢業之後。
各個同學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來不了。
但都表示要參與這次的刑事自訴,要求他幫忙異地辦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著再次登門而來的馬明,嘴角抽了抽。
歎了口氣:“馬明啊,就是十八塊錢,要不就算了吧。”
馬明的上個官司,就是他幫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也是他幫忙異地辦的。
結果孟磊卻轉移了財產,始終不肯還錢。
讓他沒想到的是……
他這個前當事人,居然為了十八塊錢,又飛到了陽城!
這份執著,他平生僅見!
“咳咳,我說過了,這不是十八塊錢的事。”
馬明正色道:“這次我來,還想請石律師再幫個忙,我想再起訴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隨後問道:“你不會還要起訴還錢吧?一事不二訴,你再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訴訟法明確規定,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訴和審理。
這個事件。
判決已下。
馬明若是再以十八塊錢起訴,法院將不會受理此案。
現在的關鍵在於……
執行判決的問題。
“我起訴的不是這個。”
馬明搖了搖頭,將來意說明:“我想要起訴對方詐騙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問道:“詐騙罪?”
馬明認真說道:“對,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塊錢,說是第二天就還,結果都一年過去了,還沒還,這明顯是利用虛構事實的方式對我進行欺詐。”
“他的行為,已經涉嫌了詐騙罪。”
石良平聞言,眼皮一顫。
不由咽了咽口水。
馬明在主客觀、構成要件、非法佔有的目的上,都詳細論證,說的有理有據。
這種起訴角度……
他此前根本沒有想到過。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緩緩抬起頭。
幽幽的說道:“你說的這些構成,的確符合詐騙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塊錢,也構不成立案標準啊。”
按照刑法。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最低在三千元。
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調。
某些地區的詐騙罪,最低立案標準在一萬元。
十八塊錢……
實在是太少了。
“誰說他才欠十八?”
馬明冷哼了一聲,甩出了一份帳單。
這些帳單……
是他連夜做出來的。
上面清楚寫著孟磊借錢的大致時間,借錢的由頭,借錢的金額等等。
累計金額43621元!
“嘶!!”
石良平看著眼前的一對帳單,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
身軀隱隱有些顫抖。
如果加上這些……
完全達到了立案標準。
詐騙罪還真有可能成立!
詐騙罪屬於財產犯罪,是按照詐騙金額的多少來定的。
詐騙越多,刑期就越重。
“我還有同學們的公證授權書,他們來不了現場……”
緊接著。
馬明十分上道,甩出了一堆授權書。
石良平見狀。
深深看了眼馬明,直覺告訴他,馬明的來歷不簡單。
他是律師。
別人來找他,完全是聽取專業的法律建議的。
而馬明來找他……
反倒像是來給他建議的。
順帶讓他當了一波工具人。
他只需要幫忙起訴,上庭即可。
……
兩日後。
陽城。
某小區內。
辭職之後,孟磊舒服的躺在家中。
並沒有急著找工作。
他打算先享受幾天閑暇時光。
畢業之後的這些年……
他為了多賺點錢,已經換了不下十個工作。
乾的時間有長有短。
“咦?群裡這麽多人艾特我?”
突然間。
他看到了手機裡,公司大群裡彈出的消息。
“@孟磊,給你發消息你不回,給你打電話你不接,狗日的,還錢!”
“他也借你錢了?這家夥借了我三百塊,突然不聲不響的就辭職了。”
“臥槽!他說他爺爺去世了,我剛借他九千塊啊,我一個月的工資啊!”
“@孟磊,辭職之前,你好歹把欠我們的欠給還了吧?”
“……”
總群裡。
他的前同事們,都在親切的問候他。
對他表示了深切的關心。
希望他有空常回公司看看。
同事。
也對他的不告而別,表示了譴責。
孟磊看到這一幕,嘴角抽了抽。
他才辭職不久。
公司的群管理還沒有把他踢出總群。
而這些同事……
找不到他人,居然跑到公司總群裡來了。
“我居然忘了主動退群了。”
他皺了皺眉頭,認真反思了一波。
隨後。
直接點開總群,選擇了退出。
無視了群內的紛紛擾擾。
深藏功與名。
現在的他,已經辭職了。
公司的一切事務,和他再無任何關系。
這種小場面……
他也已經經歷了很多次了。
早已習以為常。
“叮鈴鈴——”
突然間。
他的手機鈴聲響起,田舒蘭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
“喂?孟磊,我今天陪閨蜜逛街,晚上如果太晚了,就不回來了,外賣我已經給你點好了。”
電話裡。
田舒蘭簡單交代了一句,都沒等他開口就掛斷了電話。
“嘟嘟嘟——”
聽著電話裡的忙音。
孟磊忍不住皺了皺眉頭,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這幾日裡。
田舒蘭對他的稱呼,發生了明顯的轉變。
以前張口閉口就是老公。
可現在……
都是直呼其名。
以前每天晚上都是在家做飯,打掃家務,現在有事沒事就往外跑。
也不知道整天在忙些什麽。
他打電話詢問,田舒蘭要麽是陪閨蜜逛街,要麽是同學聚會。
晚上就算回來……
也是一副有氣無力,昏昏欲睡的樣子。
男人的直覺告訴他,這裡面可能有什麽問題。
“叮咚——”
正在此時。
門鈴聲響起。
“外賣這麽快就來了?”
孟磊略微有些詫異,他老婆明明說才點的外賣。
帶著疑惑。
他走到了門口,打開了大門。
結果……
又遇到了上一次的郵政快遞員。
“你好,是孟磊吧?你的快件,請簽收一下。”
快遞員確認身份後,直接遞給了他一份文件。
孟磊的心咯噔了一下。
被動接過了文件。
文件上面……
還貼著陽城法院的標識。
這已經是他這個月,第三次收到來自法院的文件了。
第一次是法院的傳票。。
第二次是執行庭的執行通知。
“還沒完沒了了?這個馬明真的是有病!”
簽收之後。
他一邊罵罵咧咧著,一邊拆文件。
鬧到現在……
他愈發覺得馬明腦子有坑。
為了十八塊錢,前後至少花了上萬。
如果換做是他的話……
絕對不會做這種賠本買賣。
“又是傳票?”
文件袋拆開之後,孟磊突然愣了一下。
馬明似乎……
又告他了!
一個月內,告了他兩回了!
搞得這個郵政快遞員看他的眼神,都有點奇怪。
“我倒要看看,你要告我什麽!”
他冷哼了一聲,打開了傳票。
結果看完了傳票內容……
臉色微變。
突然愣在當場。
好半天才回過神。
“詐……詐騙?”
他咽了咽口水,揉了揉眼睛,再次確認了一遍。
這次對方的起訴和上次截然不同。
上次是起訴他借錢不還。
可這一次……
起訴的卻是他涉嫌詐騙!
原告人一欄裡,足足三十四人,全是他的大學同學!
而在附帶的起訴狀副本裡,則將他“詐騙”的行為,全部都羅列了出來。
包括他當初用的各種借錢理由!
傳票上,要求他於四日後出庭陽城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屆時將正式審理此案。
“這……這這這……”
看著手中的傳票,孟磊隻感覺頭皮有些發麻。
他讀過大學。
知道這個傳票的嚴重性。
如果敗訴了的話……
他可能要坐牢!
詐騙罪,屬於明顯的刑事犯罪。
雖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只是借錢沒還,怎麽就變成了詐騙。
“看來得找個律師了。”
他深吸了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先前的案子。
只有十八塊錢,他不舍得找律師。
可這個案子……
他必須要找律師。
沒有律師的話,他實在是太虛了。
想到這裡。
他連忙給妻子田舒蘭打了個電話:“喂?老婆,出了點事,你能回來一趟嗎?”
“出什麽事了?”
電話那邊。
田舒蘭緩了幾秒,才有些喘息的問道。
可孟磊聽完,臉色不由沉了下來。
因為……
他在無意中,聽到了一個男人的聲音。
他半眯著眼,再次說道:“我又被馬明告了,這次要找律師,但是我沒錢,你能回來一趟嗎?”
現在的他。
將身上的存款、現金,以及房車等不動產,全部轉移到了田舒蘭那邊。
真正意義上的身無分文。
就連吃飯……
也是田舒蘭給他點的外賣。
他想請個律師,都需要田舒蘭幫忙付錢。
“找律師?”
十余秒後。
電話那邊,田舒蘭才開口道:“你知道現在一個律師多貴嗎?陽城的物價這麽高,就跟上個官司一樣不行嗎?花這個冤枉錢幹嘛?”
語氣裡。
滿是不情願。
根本不想要請律師。
甚至搬出了上個官司。
上個官司裡,糾紛十八塊錢,也沒有請律師。
“可是這個官司……可能要坐牢。”
孟磊緊咬著牙,再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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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稍後還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