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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第197章 借錢借成了詐騙!
對方這樣轉移財產……

 目的自然是為了不還錢。

 事實上。

 在生活中,很多老賴都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

 只要轉移了財產,債權人就算勝訴了,也拿不到錢。

 目前為止。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還不起錢要坐牢。

 這也給這些老賴們找到了一個漏洞。

 利用這個方式……

 將財產轉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但……

 老賴們的這種行為,和孟磊的有著明顯的區別。

 孟磊的轉移財產行為,發生在法院判決之後。

 而老賴們轉移行為……

 發生在法院判決之前。

 只需要他們把錢藏的好,法院也無法查詢到轉移財產的去處,那麽他們真的不用還錢。

 是各種意義上的不用還錢,且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唯一能製裁他們的,就是失信人懲罰了。

 禁止高端消費、禁止坐高鐵、臥鋪、飛機、輪船等。

 不過這些……

 對他們而言,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懲罰。

 而孟磊的行為,明顯是在法院判決之後。

 這裡面有著一個本質的區別。

 那就是……

 涉嫌了拒執罪。

 他轉移財產的行為,導致了判決無法順利實施。

 主客觀上,完全符合構成要件。

 且達到了情節嚴重,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這等於是把自己給坑了。

 想到這裡,秦牧無奈搖了搖頭。

 要是孟磊多懂點法的話,知道拒執罪的構成,肯定不敢模仿老賴做這些事。

 那些敢當老賴的人……

 背後都付出過很多功夫,確保自己在法律方面不用擔責,才敢這麽肆無忌憚不還錢。

 “你不用急,你遇到的只是個低級老賴,錢肯定是能要回來的,他跑不了。”

 秦牧想了想,給馬明回復道:“而且,還能把他給送進去。”

 沒過幾秒。

 馬明便發來了消息:“真的能送進去?”

 文字裡,透著一股激動和興奮。

 顯然。

 馬明受孟磊之苦,久矣。

 秦牧笑了笑。

 接著回道:“可以的,他的行為,夠坐幾年牢了。”

 “首先,在判決之後轉移財產,孟磊的行為涉嫌拒執罪。”

 “其次,你不是還有很多同學嗎?可以讓他們也準備起訴孟磊。”

 ……

 乾州。

 某辦公樓。

 上班期間。

 本該對著電腦敲代碼的馬明,此刻卻低頭看著手機。

 露出了苦笑。

 看到了秦牧發來的最新消息。

 他忍不住輕歎了口氣,回復道:“up,拒執罪我了解,可是……同學們現在都心灰意冷了,沒有起訴的想法啊。”

 拒執罪他很了解。

 作為秦牧的忠實粉絲。

 在往期的一例視頻裡,他曾經看到過。

 一對中年夫妻霸佔了他人的房屋數年,最後被判數罪並罰。

 其中一項……

 就是拒執罪。

 屬於暴力對抗、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

 但起訴孟磊……

 他的同學們看到了他的先例之後,都很悲觀。

 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

 他們根本沒有再繼續起訴的想法。

 沒過多久。

 另一邊的秦牧發來了一句話:“誰讓你們起訴還錢了?你們發起多人訴訟,狀告他的行為涉嫌詐騙,告他詐騙罪。”

 看到這裡。

 馬明愣了一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詐騙!

 這兩個字,再次衝擊了他的心神。

 詐騙罪……

 按照金額來判定,分別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過了秦牧每期視頻的他,對這個基礎法律的概念十分熟悉。

 可孟磊的行為……

 他只是當作了單純的借錢,並沒有往詐騙上聯想。

 “孟磊先是找你們所有人借錢,卻沒有歸還一個,名義上說是借錢,實則是騙錢。”

 而另一邊。

 秦牧很快解釋了涉嫌詐騙的原因:“詐騙罪,指的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非法佔有他人財產。”

 “這個罪名,判定的關鍵在於存在欺詐行為。”

 “而孟磊借錢時,都承諾不久後就還,但至今未還,欺詐行為明顯存在。”

 “他的目的,也是為了非法佔有財產。”

 “你現在可以找一下其他同學們,問問他們的意見,統計下總共借出了孟磊多少錢,算算總金額。”

 看完了秦牧發來的消息解釋。

 馬明再次咽了咽口水。

 目光愈發明亮。

 秦牧等於給他指出了一條全新的思路。

 不僅能要回錢,還能把孟磊給送進去!

 事到如今。

 他和孟磊之間,已經不存在所謂的同學情誼了。

 真正的同學……

 絕不會借錢不還,更不會在法院判決後還惡意轉移財產。

 這一口惡氣,他一定要出!

 緊接著。

 他打開了大學同學群。

 在群裡面詢問大家都借過孟磊多少錢。

 “我五十二塊,當時和他出去吃飯,說好的aa,結果他說他沒帶錢,我就幫他墊付了。”

 “我1000,他當時說奶奶死了,結果沒錢辦喪事,我就借了他。”

 “我二十七塊,大學時候他讓我幫忙買煙,說是事後給,結果現在還沒給。”

 “我八千,他當時……”

 “……”

 同學群裡。

 眾人將他們借出的金額都說了出來。

 這些錢……

 要麽是墊付的,要麽是用各種名義外借的。

 總而言之。

 沒有一個人從孟磊手中拿到了他們的錢。

 馬明將這些金額一一記錄下來,用計算器簡單相加。

 共計43621元!

 心情突然有些激動。

 按照詐騙罪來計算,金額只要超出了三萬,便可以稱之為金額較為巨大。

 量刑區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了,你問這個幹嘛?這不是戳大家的痛處嗎?”

 “錢根本要不回來啊,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這種老賴太可惡了,和房地產開發商爛尾一個德性!”

 “我已經準備算了,就當肉包子打狗了,還錢買個教訓。”

 “還好我借他的錢不多,才幾十塊。”

 “……”

 同學群裡。

 眾人接著討論,狀態非常消極。

 親眼目睹了此次要錢之難……

 他們的心氣,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馬明見狀。

 連忙發言道:“大家先不要著急,我在想,大家可以聯合起來,一起起訴孟磊。”

 消息剛發出。

 一瞬間彈出了十幾條消息。

 “起訴?起訴有個屁用!你不是也起訴了?錢要到了?”

 “我算看出來了,這世道,就是老實人吃虧,守規矩的人受欺負,不守規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

 “你的十八塊錢都要不回來,我們的錢更多,根本不可能要的回來!”

 “孟磊已經鐵了心不還錢,他轉移財產,肯定不是因為你的十八塊錢,而是擔心我們一起找他要錢!”

 “……”

 好幾個同學的語氣都有些衝。

 在群裡直接說起了髒話,爆出粗口。

 他們都看的很透徹。

 孟磊之所以轉移財產……

 擺明了是怕他們繼續要錢。

 十八塊不多,可所有同學加起來,足足有幾萬塊錢!

 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我說的不是起訴他還錢,而是起訴他詐騙罪。”

 馬明看著同學們憤怒的發言,連忙說道:“我找高人問過了,他在判決之後轉移財產,對抗判決,導致判決無法施行,明顯觸犯了刑法的拒執罪。”

 “還有他的借錢行為,我們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

 他將秦牧和他講解的內容,一股腦發在了群裡。

 拒執罪這個罪名……

 屬於公訴罪名,大概率公訴機關會對其發起訴訟。

 當然。

 秦牧還叮囑了,若是公訴機關認為金額不大,未曾起訴……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發起拒執罪的訴訟。

 堅決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詐騙罪本來也是公訴罪名。

 但對於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許公民發起刑事自訴的。

 而他們所遇到的這個事件……

 孟磊在借錢和詐騙之間不斷遊走擦邊,說是犯罪又似乎沒有犯罪。

 便在這類案件的范疇。

 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來確定對方是否構成詐騙罪。

 “真的假的?”

 “詐騙罪?告他?讓他坐牢?”

 “臥槽!你找的這個高人靠不靠譜,別是信口胡諏的!”

 “如果真的能把這孫子送進去,我的錢不要了,一分錢都不要了!”

 “……”

 而同學群裡。

 看完了起訴方法的同學們,瞬間沸騰了。

 一改之前的頹態。

 無比激動。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錢了。

 對他們而言。

 能送孟磊進去,比什麽都開心。

 馬明看著同學們的反應,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於那幾個問秦牧是否靠譜的人……

 他沒有解釋什麽。

 只是將秦牧在小破站的帳號,分享在了群裡。

 上面的每期視頻,都用血淋淋的案例,進行了“生動”的普法。

 讓人記憶深刻。

 從詐捐、黑中介、高空拋物,再到彩票店、銀行、4s店……

 累積起來的“獲刑者”,數量高達四千余!

 ……

 次日。

 馬明又雙叒叕請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後,他再次奔赴陽城。

 來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時。

 他也得到了同學群裡共計34名同學的授權公證。

 公證書上寫明了,授權他幫忙代理這一系列的訴訟行為。

 畢業之後。

 各個同學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來不了。

 但都表示要參與這次的刑事自訴,要求他幫忙異地辦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著再次登門而來的馬明,嘴角抽了抽。

 歎了口氣:“馬明啊,就是十八塊錢,要不就算了吧。”

 馬明的上個官司,就是他幫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也是他幫忙異地辦的。

 結果孟磊卻轉移了財產,始終不肯還錢。

 讓他沒想到的是……

 他這個前當事人,居然為了十八塊錢,又飛到了陽城!

 這份執著,他平生僅見!

 “咳咳,我說過了,這不是十八塊錢的事。”

 馬明正色道:“這次我來,還想請石律師再幫個忙,我想再起訴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隨後問道:“你不會還要起訴還錢吧?一事不二訴,你再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訴訟法明確規定,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訴和審理。

 這個事件。

 判決已下。

 馬明若是再以十八塊錢起訴,法院將不會受理此案。

 現在的關鍵在於……

 執行判決的問題。

 “我起訴的不是這個。”

 馬明搖了搖頭,將來意說明:“我想要起訴對方詐騙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問道:“詐騙罪?”

 馬明認真說道:“對,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塊錢,說是第二天就還,結果都一年過去了,還沒還,這明顯是利用虛構事實的方式對我進行欺詐。”

 “他的行為,已經涉嫌了詐騙罪。”

 石良平聞言,眼皮一顫。

 不由咽了咽口水。

 馬明在主客觀、構成要件、非法佔有的目的上,都詳細論證,說的有理有據。

 這種起訴角度……

 他此前根本沒有想到過。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緩緩抬起頭。

 幽幽的說道:“你說的這些構成,的確符合詐騙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塊錢,也構不成立案標準啊。”

 按照刑法。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最低在三千元。

 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調。

 某些地區的詐騙罪,最低立案標準在一萬元。

 十八塊錢……

 實在是太少了。

 “誰說他才欠十八?”

 馬明冷哼了一聲,甩出了一份帳單。

 這些帳單……

 是他連夜做出來的。

 上面清楚寫著孟磊借錢的大致時間,借錢的由頭,借錢的金額等等。

 累計金額43621元!

 “嘶!!”

 石良平看著眼前的一對帳單,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

 身軀隱隱有些顫抖。

 如果加上這些……

 完全達到了立案標準。

 詐騙罪還真有可能成立!

 詐騙罪屬於財產犯罪,是按照詐騙金額的多少來定的。

 詐騙越多,刑期就越重。

 “我還有同學們的公證授權書,他們來不了現場……”

 緊接著。

 馬明十分上道,甩出了一堆授權書。

 石良平見狀。

 深深看了眼馬明,直覺告訴他,馬明的來歷不簡單。

 他是律師。

 別人來找他,完全是聽取專業的法律建議的。

 而馬明來找他……

 反倒像是來給他建議的。

 順帶讓他當了一波工具人。

 他只需要幫忙起訴,上庭即可。

 ……

 兩日後。

 陽城。

 某小區內。

 辭職之後,孟磊舒服的躺在家中。

 並沒有急著找工作。

 他打算先享受幾天閑暇時光。

 畢業之後的這些年……

 他為了多賺點錢,已經換了不下十個工作。

 乾的時間有長有短。

 “咦?群裡這麽多人艾特我?”

 突然間。

 他看到了手機裡,公司大群裡彈出的消息。

 “@孟磊,給你發消息你不回,給你打電話你不接,狗日的,還錢!”

 “他也借你錢了?這家夥借了我三百塊,突然不聲不響的就辭職了。”

 “臥槽!他說他爺爺去世了,我剛借他九千塊啊,我一個月的工資啊!”

 “@孟磊,辭職之前,你好歹把欠我們的欠給還了吧?”

 “……”

 總群裡。

 他的前同事們,都在親切的問候他。

 對他表示了深切的關心。

 希望他有空常回公司看看。

 同事。

 也對他的不告而別,表示了譴責。

 孟磊看到這一幕,嘴角抽了抽。

 他才辭職不久。

 公司的群管理還沒有把他踢出總群。

 而這些同事……

 找不到他人,居然跑到公司總群裡來了。

 “我居然忘了主動退群了。”

 他皺了皺眉頭,認真反思了一波。

 隨後。

 直接點開總群,選擇了退出。

 無視了群內的紛紛擾擾。

 深藏功與名。

 現在的他,已經辭職了。

 公司的一切事務,和他再無任何關系。

 這種小場面……

 他也已經經歷了很多次了。

 早已習以為常。

 “叮鈴鈴——”

 突然間。

 他的手機鈴聲響起,田舒蘭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

 “喂?孟磊,我今天陪閨蜜逛街,晚上如果太晚了,就不回來了,外賣我已經給你點好了。”

 電話裡。

 田舒蘭簡單交代了一句,都沒等他開口就掛斷了電話。

 “嘟嘟嘟——”

 聽著電話裡的忙音。

 孟磊忍不住皺了皺眉頭,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這幾日裡。

 田舒蘭對他的稱呼,發生了明顯的轉變。

 以前張口閉口就是老公。

 可現在……

 都是直呼其名。

 以前每天晚上都是在家做飯,打掃家務,現在有事沒事就往外跑。

 也不知道整天在忙些什麽。

 他打電話詢問,田舒蘭要麽是陪閨蜜逛街,要麽是同學聚會。

 晚上就算回來……

 也是一副有氣無力,昏昏欲睡的樣子。

 男人的直覺告訴他,這裡面可能有什麽問題。

 “叮咚——”

 正在此時。

 門鈴聲響起。

 “外賣這麽快就來了?”

 孟磊略微有些詫異,他老婆明明說才點的外賣。

 帶著疑惑。

 他走到了門口,打開了大門。

 結果……

 又遇到了上一次的郵政快遞員。

 “你好,是孟磊吧?你的快件,請簽收一下。”

 快遞員確認身份後,直接遞給了他一份文件。

 孟磊的心咯噔了一下。

 被動接過了文件。

 文件上面……

 還貼著陽城法院的標識。

 這已經是他這個月,第三次收到來自法院的文件了。

 第一次是法院的傳票。。

 第二次是執行庭的執行通知。

 “還沒完沒了了?這個馬明真的是有病!”

 簽收之後。

 他一邊罵罵咧咧著,一邊拆文件。

 鬧到現在……

 他愈發覺得馬明腦子有坑。

 為了十八塊錢,前後至少花了上萬。

 如果換做是他的話……

 絕對不會做這種賠本買賣。

 “又是傳票?”

 文件袋拆開之後,孟磊突然愣了一下。

 馬明似乎……

 又告他了!

 一個月內,告了他兩回了!

 搞得這個郵政快遞員看他的眼神,都有點奇怪。

 “我倒要看看,你要告我什麽!”

 他冷哼了一聲,打開了傳票。

 結果看完了傳票內容……

 臉色微變。

 突然愣在當場。

 好半天才回過神。

 “詐……詐騙?”

 他咽了咽口水,揉了揉眼睛,再次確認了一遍。

 這次對方的起訴和上次截然不同。

 上次是起訴他借錢不還。

 可這一次……

 起訴的卻是他涉嫌詐騙!

 原告人一欄裡,足足三十四人,全是他的大學同學!

 而在附帶的起訴狀副本裡,則將他“詐騙”的行為,全部都羅列了出來。

 包括他當初用的各種借錢理由!

 傳票上,要求他於四日後出庭陽城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屆時將正式審理此案。

 “這……這這這……”

 看著手中的傳票,孟磊隻感覺頭皮有些發麻。

 他讀過大學。

 知道這個傳票的嚴重性。

 如果敗訴了的話……

 他可能要坐牢!

 詐騙罪,屬於明顯的刑事犯罪。

 雖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只是借錢沒還,怎麽就變成了詐騙。

 “看來得找個律師了。”

 他深吸了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先前的案子。

 只有十八塊錢,他不舍得找律師。

 可這個案子……

 他必須要找律師。

 沒有律師的話,他實在是太虛了。

 想到這裡。

 他連忙給妻子田舒蘭打了個電話:“喂?老婆,出了點事,你能回來一趟嗎?”

 “出什麽事了?”

 電話那邊。

 田舒蘭緩了幾秒,才有些喘息的問道。

 可孟磊聽完,臉色不由沉了下來。

 因為……

 他在無意中,聽到了一個男人的聲音。

 他半眯著眼,再次說道:“我又被馬明告了,這次要找律師,但是我沒錢,你能回來一趟嗎?”

 現在的他。

 將身上的存款、現金,以及房車等不動產,全部轉移到了田舒蘭那邊。

 真正意義上的身無分文。

 就連吃飯……

 也是田舒蘭給他點的外賣。

 他想請個律師,都需要田舒蘭幫忙付錢。

 “找律師?”

 十余秒後。

 電話那邊,田舒蘭才開口道:“你知道現在一個律師多貴嗎?陽城的物價這麽高,就跟上個官司一樣不行嗎?花這個冤枉錢幹嘛?”

 語氣裡。

 滿是不情願。

 根本不想要請律師。

 甚至搬出了上個官司。

 上個官司裡,糾紛十八塊錢,也沒有請律師。

 “可是這個官司……可能要坐牢。”

 孟磊緊咬著牙,再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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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稍後還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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