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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第274章 曾經有人搶劫被判了80年
這是出自於對秦牧的完全信任。

 秦牧……

 從不會說什麽大話。

 每次出手,都無漏網之魚。

 “機票錢我自己買吧,你給我個地點,我馬上就來。”

 秦牧想了想,開口回復道。

 事情緊迫。

 只有五天時間,他不能再浪費時間了。

 這個案子……

 最主要的難點,是他對國外的法律不熟悉。

 目前只知道了事件經過,在如何訴訟辯護這塊,還是一頭霧水。

 要知道。

 歐洲那邊的法系,和本國完全不同。

 本國的法系……

 在一定程度上,沿襲了最為完善的德系,以及部分美洲體系。

 算是如今全球頗為完善的法律之一。

 因此。

 許多涉及了宗教、當地風俗的奇葩法律,在本國是沒有的。

 在掛斷了張清源的電話之後。

 他直接朝著萬中元的辦公室而去,將老張遇到的這個案子詳細說了一遍。

 說出了自己請假的想法。

 “你……去國外打官司?”

 而萬中元聽後,卻是愣在了當場。

 臉上盡是不信。

 他知道秦牧的牛逼。

 卻沒想到……

 秦牧連國外的法律,都想摻和一腳。

 “不去沒辦法啊,老張被導遊坑了,這個案子估計不怎麽好打。”

 秦牧苦笑了一聲。

 頗有些無奈。

 他和張清源比較熟悉,對方極有可能是因為自己幸運值的緣故,而身陷黑導遊事件。

 真要說起來……

 還有他的原因。

 而且。

 在歐洲那些國家,最看重契約精神,簽訂的合同非常神聖。

 老張既然簽字了……

 就代表他願意捐款,不能朝令夕改而反悔。

 若是敗訴的話……

 他可能會被強製執行償還的捐款。

 “那你……懂那邊的法律嗎?”

 萬中元聽後,又忍不住問道。

 他擔心的……

 是秦牧一知半解,對那邊法律的造詣不深。

 這樣的話……

 還不如讓張清源在國外直接請一個律師幫忙打官司。

 此外。

 國外的審判制度……

 和國內的截然不同。

 國內的是二審終審制度,國外似乎還有陪審團之類的。

 法官的權限極大。

 聽說可以憑借個人一己私欲,無視法紀,決定法律是否執行。

 “這個……我隻了解了部分,打算在飛機上爭取多掌握一些。”

 秦牧尷尬的摸了摸鼻子,如實說道。

 這件事……

 他沒怎麽隱瞞,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過有【過目不忘】技能在,他對此倒不是太過擔心。

 這個技能。

 是目前為止,系統獎勵的最實用的技能。

 一目十行。

 他看過的任何文獻內容,都可以化作已掌握的知識,融會貫通。

 再者。

 國外的法律條文遠沒有國內這麽繁雜詳盡,而法律思想是共通的。

 一通百通。

 對他而言,難度並不大。

 “好吧,我還有個問題,伱的律師證……能去承接國外的案子嗎?!”

 萬中元神情複雜的看著秦牧,又問出了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才是至關重要的。

 不然的話……

 秦牧屁顛屁顛的跑到了國外,卻連打官司的機會都沒有。

 “這個我了解過了,外國律師代理訴訟,可以通過授權和公證的方式,再加上一名當地律師,便可以參與法庭訴訟了。”

 秦牧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

 他要代理老張的這個案子……

 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大使館或者其他法律機構的公證和授權。

 把這個流程辦理下來。

 他就可以順利在法庭上,為張清源辯護。

 並沒有太困難。

 最後。

 一番交談完畢。

 萬中元批準了秦牧的假期,一批就是十天。

 給了秦牧充足的時間。

 而獲批了假期之後。

 秦牧立即預定了當晚的機票。

 李衛國等人聽聞這個消息,紛紛趕到了門口來給他送行。

 “小秦,國外的案子可以看直播嗎?你這去了國外,咱們也沒法看啊。”

 “聽說是有直播來著,但是要翻牆?我這年紀一大把了,估計沒辦法去翻牆了。”

 “怎麽可能是徒手翻牆,我聽我兒子說,要用梯子,咱們院的雜物間只有兩把,也不夠用啊。”

 “這個老張,去哪裡溜達不好,非要去國外,國外有什麽好的?”

 “……”

 送行的同時。

 眾人殷切的看著秦牧,希望秦牧能在國外整點直播出來。

 他們對這個國外案子……

 非常感興趣。

 這也是他們遇到的第一起國外官司!

 而秦牧聽著眾人像模像樣,一本正經的討論,則是老臉一黑。

 頗為無語。

 神特麽的翻牆和梯子。

 就是一個連接外網的設備而已,被他們整的跟體力活一樣。

 “我會給小林留個鏈接,如果可以直播的話,再讓他幫你們投屏。”

 臨走之前。

 秦牧找到了院裡的員工小林,將投屏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國外的庭審……

 通常也是允許直播的。

 只不過……

 他們更看重個人隱私權,即便是具備公益性質,也需要在遵循當事人準許的情況下才能直播。

 而這個案子如果對方當事人不同意。

 國外法院同樣是無法直播的。

 “是這樣啊?”

 李衛國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失望。

 老張肯定會允許直播。

 就看對方是不是願意直播了。

 在他看來。

 對方這麽不要臉,居然騙取他人的簽名,估計不會授權同意直播了。

 不出意外的話。

 他們看不到這場官司的直播。

 ……

 當晚。

 秦牧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前往國外的飛機。

 途中。

 登錄了專門的現行法律文獻網,花錢購買了大批量的國外法律電子書。

 在飛機上。

 盯著手機,一目十行。

 瘋狂吸收著這些知識。

 其中包括了該國當地的審判制度、律師制度、民事訴訟制度、刑事訴訟制度等等。

 此外。

 還有本案中涉及的捐款協議的《合同法》相關領域。

 有【過目不忘】技能在。

 他學習的速度極快,很快就對國外的法律有一整套的了解。

 相較之下。

 這些法律更注重於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而國內的則更看重集體的利益。

 這也是為什麽……

 國內更加穩定,而國外動不動就是槍戰每一天。

 在國外。

 基層民警是危險性極高的職業,每天都有一大批的人因公殉職。

 也因此……

 國外經常出現為了製止某某自殺,警方持槍將其擊斃的新聞。

 因為自殺的人手中,是存在致命武器的。

 長期杯弓蛇影之下,沒有人敢冒險,只能先發製人。

 而在審判制度上。

 國外施行的通常是三級二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是一方的違約行為或者不法行為或者民事侵權行為引起的,而判決的標準更多的是依照既有的判例。

 即……

 曾經出現過該類似案件,已做出過判罰,那新的案子也該按照該判罰進行判處。

 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保證法律的專一性和公正性。

 防止判罰不同,造成有失公允。

 只是……

 這樣卻忽視了每個案子的區別。

 世界上沒有兩個相同的案子,當事人有可能另有苦衷……

 而民事訴訟中,還存在一個審前會議。

 即法官和法院組織雙方律師參與,當事人不參與該環節,三方協商,確定該案件如何審理。

 有的案子……

 因為過於簡單,不存在疑點,通常是三方溝通後便足以做出宣判。

 連正式的審判環節以及陪審團都不需要。

 這點類似於國內的庭前調解,若是三方達成一致,將視為原告撤訴,同樣不需要繼續庭審。

 而在開庭前。

 法官和法院是不會做任何準備的,不會事先了解案情,更不會事先進行調查。

 也就是說。

 庭審的時候,更多是看雙方律師在法庭上的發揮。

 若是能憑借證據、資料以及口才,說服法院,基本就穩了。

 而庭審的答辯環節裡……

 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問題,要求對方在宣誓之後進行回答。

 宣誓的回答,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不準予推翻。

 而庭審環節……

 和國內相差不大,主要是答辯、出示證據、辯論、判決等環節。

 值得一提的是……

 國外做出判決的,並非是合議庭,而是陪審團!

 每個案子,都會隨機挑選陪審團,坐在陪審席旁聽整個案件。

 這些陪審團……

 來自社會各行各業的合法公民,門檻極低。

 有可能是優秀企業家。

 有可能是清潔工人。

 也有可能是乞丐。

 法院的最終裁判,將由陪審團作出。

 且該結果必須要集體一致,方可生效。

 若有一個陪審員認為該案不能這麽判,那該案子將延期再審,或者重新挑選陪審團進行審理。

 在判決上。

 不遵循多數服從少數的原則。

 這也導致了一個現象。

 那就是國外的許多案子,往往一拖再拖,始終未決。

 “這個案子……不好搞啊。”

 飛機上。

 秦牧了解了相關情況後,揉了揉額頭。

 隻感覺有些棘手。

 想要勝訴,有兩個難點。

 第一,在當地,已經有過了類似捐款簽名被起訴的判例了,所有判例都判處了當事人償還許諾的捐款。

 這估計是這個黑導遊團夥選擇在該地騙取捐款的原因。

 在已有判例的情況下……

 不少法院會選擇囫圇吞棗,按照以往的民事案件判罰來判處。

 第二,他和老張作為外國人,想要取得陪審團的傾向和信賴,難度極大。

 陪審團是由沒有任何背景的公民組成的。

 這些公民是隨機抽調的。

 但無一例外。

 全是當地人。

 他們的職責,是傾聽案件,對案件的事實做出判斷。

 而法律是否適用,則是法官的職責。

 這些陪審團……

 對他和老張,肯定是很陌生,且沒有共情力的。

 要取得他們的認可,讓他們做出一致的決定,難度非常大。

 難怪系統會評斷,說完成任務後將會獲得稀有獎勵。

 光是難度……

 就超過了以往所有案子,還是個國外案件!

 “突破口在哪裡……”

 秦牧皺著眉頭,仔細思索了起來。

 這一次。

 他選擇了第三個選項,如果失敗,是沒有任何獎勵的。

 同樣的。

 敗訴後……

 老張將被強製捐款兩萬元,若不捐款,可能會被拘禁!

 而這個黑旅遊團……

 也將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

 還有無數的老人繼續遭受其迫害!

 ……

 與此同時。

 某國。

 阿姆斯市。

 某法院附近的廉價旅館裡。

 “張清源,我最後再跟你說一遍,法院已經受理了這個案子,不久後將召開審前會議,你在這裡一個律師都不認識,語言也不通,與其花那個冤枉錢,還不如乾脆把四萬塊錢給了。”

 一個亞洲面孔的中年人拿著一份傳票和訴狀,冷冷看著張清源和馮翠花兩人。

 再次耐著性子“勸說”。

 而在幾人身旁,則聚集起了同行的許多老人。

 不同的是……

 這些老人們都選擇了忍氣吞聲,給了這兩萬塊錢。

 只有剩下張清源和馮翠花兩個人沒交錢。

 “姓張的,你知道這邊請律師多貴嗎?你又不是本地人,還要去找大律所,才能配備翻譯,一個律師費就超過了四萬塊錢了。”

 在中年人的身後。

 一個小弟見張清源始終不肯妥協,繼續威脅了起來:“我告訴你,你要是敗訴了,不僅四萬塊錢要交,還可能要承擔更多的罰款和拘留!”

 張清源的旁邊。

 其余老人聽後,都嚇得臉色難看起來。

 紛紛看向張清源。

 小聲勸說著:“要不老張,我幫你們給了這錢吧,這裡是外國,還是他們的地盤,我們細胳膊擰不過大腿啊。”

 “是啊,我們上當受騙簽了字,就算報警估計也沒啥用啊。”

 “老張,和他們對著乾沒有好下場,好漢還不吃眼前虧呢。”

 “唉,這個旅遊團就是仗著咱們在國外,人生地不熟,才敢這麽囂張的。”

 “……”

 這些老人湊在張清源的耳畔,紛紛好心勸說。

 旅遊了這麽久。

 他們之間都彼此熟識了,對張清源也有一些了解。

 不忍心看著老張因為“固執”,而被拘留了。

 然而……

 張清源面對同行的人勸說,依舊不為所動。

 委婉的拒絕道:“大家的好意,我心領了,但這筆錢我可以自己捐,我不願意的話,沒有人能讓我捐!”

 眾人見狀。

 對視了一眼。

 還想再勸。

 卻聽到張清源又說道:“其實,我以前也和你們一樣,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點虧就吃點虧。”

 “可是自從認識了小秦,我才發現吃虧不是解決事情的最好辦法。”

 “你今天吃虧了,並不會換來任何好的結果,對方只會更加囂張,變本加厲,而我們則是自怨自艾,越想越氣,白白吃虧。”

 “你們別勸說了,我不會妥協的!”

 他緊咬著牙,直視著面前旅遊團的兩人。

 目光堅定。

 絲毫沒有退縮。

 若是在認識秦牧之前,他或許會和其他人一樣。

 做出同樣的決定。

 可認識了秦牧,他學會了很多。

 或許他無法做到秦牧那麽“較真”,但在這件事情上,他絕不會退讓一步!

 “老張,你考慮清楚了?”

 而他的話,再次讓旅遊團的兩個中年人面色微沉。

 目光愈發不善。

 張清源昂首挺胸,冷笑道:“律師我已經找好了,不勞你們費心,這場官司,你們贏不了!”

 他的臉上,滿是自信。

 尤其是在給秦牧打了一個電話之後。

 他像是吃了一顆定心丸。

 秦牧已經在出發的路上了。

 只要他接手這個案子……

 別說勝訴了,這群旅遊團的人可能都要吃不了兜著走!

 “好,好,好!”

 這個中年人死死盯著張清源,一連說出三個好字。

 冷聲道:“我倒要看看,你能在異國請到什麽樣的律師!簡直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說完。

 他也沒再和張清源多說,而是帶著小弟轉身就走。

 事已至此。

 張清源的態度已經表現的很明顯了,根本不妥協。

 而他們……

 也只是圖錢的,並非綁架和搶劫。

 在國外。

 這兩類犯罪的判處非常嚴重。

 若是被張清源抓到了把柄,他們可能會偷雞不成蝕把米。

 要知道。

 他們所在的,正是依照判例法的地區。

 搶劫罪和綁架罪,更多的是按照以往既定案例來判處。

 曾經。

 有過諸多搶劫罪,判刑最長的達到了八十年。

 十五歲入獄,九十五歲出獄。

 而且。

 這個人僅僅是搶劫,而沒有進行其他任何非法傷害。

 所以說……

 他們寧願用這種方式多賺幾萬塊錢,也不願意采取綁架或者搶劫這種冒險的方法。

 而在旅遊團的兩人離開後。

 其余老人紛紛圍了上來,滿臉擔憂的看著張清源。

 就連馮翠花……

 也是忐忑不安,顯得極為慌亂。

 “老張,咱們……實在不行,乾脆就給了錢吧,咱們也不旅遊了,買票回國吧。”

 馮翠花拉了拉張清源的衣袖,忍不住說道:“我覺得國外也沒啥好玩的,月亮也沒咱們晉城的好,那些鳥語我一句也聽不懂……”

 其余人經此一事。

 也都熄滅了繼續旅遊的想法。

 雖說他們這次定的團,一千元包含了十來個國家的旅遊。

 他們目前僅旅遊了四個國家。

 但……

 就已經被坑了數萬塊錢。

 再旅遊下去。

 他們擔心自己的棺材本都要被坑完了。

 還不如自認倒霉。

 趕緊回國。

 然而……

 張清源卻望著他們,咧嘴笑道:“大家先別急。”

 “我已經請了一個大律師前來,辯護水平非常牛逼,從無敗績,這個案子……我贏定了!”

 說到這裡。

 他賣了個關子,沒有講出秦牧的身份。

 而是接著說道:“你們這段時間被坑的錢,或許也有機會要回來。”

 眾人聽到這裡。

 更加感到驚奇。

 略帶幾分不敢置信。

 都覺得張清源在說大話。

 旅遊團的人都說了,說他們打的是國外的官司,用的是國外的法律。

 他們連字都簽署了。

 代表他們認可這份捐款協議。

 不能再反悔。

 就算打官司的話……

 從這點上,他們就很難反駁,極難勝訴。

 “大家再等等,他應該在路上了。”

 張清源看著眾人,耐心安撫著。

 對於秦牧……

 他有種莫名的信心。

 以往的經驗告訴他,秦牧所過之處,寸草不生。

 秦牧只要出現了,這些人絕不會有好下場!

 ……

 而另一邊。

 旅館的另一個房間。

 “許哥,這個老張跟個茅坑裡的石頭一樣,軟硬不吃啊。”

 趙彎看著前方的中年人。

 兩人回到了房間。

 他恭敬的幫其點燃了一支煙。

 忍不住吐槽道:“咱們跟他好說歹說,他就是不同意給錢,還說已經請了個律師,這是要和我們抗爭到底啊。”

 他的前方。

 中年人半眯著眼,沒有說話。

 不置可否。

 對付張清源的方法有很多,但其他的都是犯罪方法。

 他乾這行這麽久了,深知想要長久,就必須要保證自身的乾淨。

 真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那他離判幾十年也就不遠了。

 這裡不同於國內。

 一旦落網,被列舉出了罪名,適用的刑法將是數罪並罰!

 並沒有所謂的從一重罪處罰。

 他犯的每一個罪,都可能加重他的量刑。

 此外。

 在判刑上,除了死刑之外,還有終身監禁,以及不斷上升的刑期。

 以至於……

 曾經還誕生過判處某人三百年有期徒刑的經典案例!

 不管這個人能否活到三百年,但就是要判處他三百年。

 且這個判決還不同於終身監禁!

 因此。

 他不能對張清源等人動強。

 “先看看這個老張請的律師是何方神聖吧,我們的律師……在阿姆斯市的勝率高達百分之九十,我們以往的案子都是他代理的,從沒輸過。”

 半晌後。

 中年人,也就是許立明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

 他從事這一行好幾年了。

 除了張清源之外, 還有幾個硬骨頭。

 都不肯給錢,僵持到了打官司的地步。

 為此。

 還鬧上了法庭。

 最終法院判處他們勝訴,要求這幾人支付捐款以及進行賠償。

 在各種證據齊全的情況下,屢試不爽。

 從未失敗過。

 陪審團每次都站在了他們這邊,法院也是遵循以往判例進行審判。

 他不相信……

 這次對面的律師,還能讓法院做出不一樣的判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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