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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第346章 親自上陣的被告們
在秦牧趕到之前。

 李衛國試圖用「道理」說服他們,讓他們把魚給還回去。

 他們當然拒絕了。

 也因此引來了許多路人的圍觀,不少路人還拍攝了當時的視頻。開庭之前。

 他們特地找到了那些圍觀群眾,要到了這些視頻。

 就是為了證明......

 李衛國是為了去放生,而不是在放生點換水的。

 只要能證明這一點......

 這些魚就屬於無主之物,他們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侵佔罪的刑事責任。

 「原告方,視頻裡的話,你曾經說過嗎?」

 周全民看完了視頻,審視的目光落在了李衛國身上。

 這份證據......

 可謂是峰回路轉,可以側面證明李衛國的行為是為了放生。

 案件的性質......

 也將發生改變。

 「我......我我·......這些話是我說的。」

 李衛國不敢當庭撒謊,有些結巴的說道:「但當時我只是為了讓他們還魚,才這麽說的......

 其實。

 對方的反應,小秦早就料到了。

 在放生這個動機上......

 瞞是肯定瞞不住的。

 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將他當時的行為定性為換水。

 只要他死咬住這一點......

 後續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李衛國回答完周全民的問題後,秦牧立即站了出來:「按照《民法》和《物權法》,遺失物和遺棄物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別。」

 「遺失物,指的是非基於遺失人的意志而暫時喪失佔有的物,只能是動產,其拾得屬於事實行為,不以拾得人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而遺棄物指的是人為遺棄的,主動放棄了所有權的物,其屬於無主物,任何人都可以采取先佔先得的獲取方法。」

 「但《民法》中特別規定了一點,當一物難以判明為無主物或遺失物、埋藏物時,為保護真正的權利人,應推定為遺失物和埋藏物,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面對齊亮磊等人找出的證據......

 秦牧絲毫沒有慌亂,繼續引經據典。

 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條,佐證己方主張:「此事的核心在於魚是否是遺棄物,判定邏輯過於模糊,在此情況下,應當按照遺失物來處理。」

 他話剛說完。

 被告席上的齊亮磊七人......

 下意識的眨了眨眼睛。

 對於秦牧的表述,他們沒怎麽聽懂。

 但......

 他們卻察言觀色,看到了苗航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苗.....苗律師,拿出這個證據都沒用嗎?」

 齊亮磊咽了咽口水,小聲問了句。苗航歎了口氣。

 搖了搖頭。

 這個證據居......

 若是對一般律師,肯定是有用的,說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煩。可對秦牧來說......

 根本不頂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將他們列舉出的「放生證據」給化解了。

 的確。

 如果在遺棄物和遺失物之間存在過大的爭議,《民法》上特別規定了應當向遺失物傾斜。

 即......

 將該物判定為遺失物,而非遺棄物!

 「沒想到......秦牧不僅

 擅長刑法,對民法也這麽熟悉。」

 他無奈搖了搖頭。

 在舉證和質證環節,基本不用抱什麽希望了。

 齊亮磊七人給出的證據......

 很難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一輪就......這麽結束了?」

 齊亮磊和張春花對視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審的每個環節都至關重要。

 直接影響到了最終的判決。

 這才第一回合......

 雙方交鋒沒幾輪,他們貌似就全面敗下陣來了。

 最離譜的是......

 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輸的。

 「咚-」

 與此同時。

 周全民見雙方都沒有了新的證據列舉,宣布庭審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

 「質證環節到此結束。

 「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雙方需圍繞各自主張進行闡述。」

 話音未落。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都發出了嘩然之聲。

 「好家夥?這才十分鍾不到啊,質證環節就結束了?」

 「剛才秦牧說的你們聽懂了沒?好像是說遺棄物和遺失物已經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為遺失物?」

 「我總感覺哪裡不對勁,放生的魚歸屬權到底屬於誰?」

 「我記得以前看到過一個離譜的案例,某人將一個手表當做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漢撿到了,結果反過來卻狀告這個流浪漢盜竊,最後法院判定這個表給撿垃圾的流浪漢。」

 」......」

 不止是齊亮磊。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也沒太看懂剛才秦牧闡述的《民法》和《物權法》中的法條。在他們的認知裡。

 扔了的東西......

 就屬於拋棄物,其所有權早就不屬於原主所有。

 怎麽......

 到秦牧這裡,放生的魚的歸屬權卻又反過來了?

 ......

 同一時間。

 養老院。

 沒去法院的老人們聚集在一起,聚精會神的看著直播。

 眾人......

 同樣有些懵逼。

 先是對方拿出了一個「決定性」的證據,他們都以為要輸了。

 結果......

 秦牧三下五除二,就化解了這波證據。

 對方律師更是因此如喪考妣,喪失了所有鬥志。

 「剛才發生了啥?沒有小秦在旁邊解說,這個庭審看的有點不得勁。「

 我反正是雲裡霧裡的,只要官司能贏,什麽都好說!

 「所以現在魚.......到底歸屬是誰?」

 「肯定是老李啊,老李買的魚,不是他的是誰的?

 「......」

 眾人一邊磕著瓜子,一邊討論著案情。

 看著這久違的直播......

 不少老人眉飛色舞,心情舒暢。

 副院長萬中元坐在角落裡,感受著老人們歡樂的氛圍,也露出了笑容。

 他們院的這種氛圍......

 估計找遍整個晉城,也找不出第二家。

 觀看庭審......

 使得許多老人身心放松,利於發泄情緒。

 有的老人在看庭審的過程中,罵罵咧咧。

 也有的老人跟著庭審的思路,思考了起來。

 大部分的老人...

 ...

 都在庭審中學習到了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

 他們養老院的庭審企業文化,已經悄然建立了。

 「就是......看不太懂。

 萬中元抬頭看著直播,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能看懂局勢。

 但涉及了一些相關性的法律知識的地方,他同樣是一頭霧水。

 就比如說......

 遺棄物和遺失物的判定,為何要向遺失物傾斜。

 秦牧剛才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將對方的證據直接給駁斥了。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隨著庭審的進行。

 秦牧繼續趁熱打鐵,站了出來:「我方依舊認為,這些魚的歸屬應當判定為遺失物,隸屬於我方當事人李衛國所有。」

 「第一,這些魚都是我方當事人李衛國從菜市場購買所得,和齊亮磊等人沒有任何關系。」

 「第二,這些魚是因為換水期間逃竄了部分,我方當事人才選擇了將剩余的魚放生,總的來說,我方當事人並非存在將其完全舍棄的動機。」

 「第三.....」在自由辯論環節。

 秦牧率先發難,再次陳述了己方觀點。

 一直圍繞著遺失物展開。

 而反觀被告席。

 齊亮磊七人臉色有些低沉,都意識到了不妙。

 苗航......

 比他們更早喪失了鬥志,基本沒有什麽像樣的抵抗。

 「免費的律師,就是不靠譜!」

 齊亮磊緊咬著牙,對己方的代理律師愈發失望。

 無奈之下。

 他隻得自己站了出來,沉聲反駁道:「既然他們都說了,有一部分的魚屬於放生的,那你們怎麽能證明我們抓的魚是逃竄的還是放生的?」

 「再者,就算我們承認了這些魚是你們的,但誰能證明所有的魚都是你們的,而不是自然水域的?」

 「第三,這些魚我們已經拿回家吃了,要麽是送人了,價值根本就不多,我們現在願意去菜市場買同樣的魚,還給李衛國!」

 這一刻。

 他的求生欲瘋狂爆發,仿佛律師之神附體。

 絞盡腦汁。

 反駁出了好幾條理論。

 當然。

 該認慫的時候,他還是選擇了認慫。

 表示可以還魚。

 然而......

 秦牧卻絲毫不肯退讓:「你們的侵佔行為已經構成,就該為你們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們了解過了,你們過去一年間,一直在放生點下遊撈魚,幾乎每天都盆滿缽滿。」

 「吃得完的就自己內部消化,吃不完的則直接轉手賣給了菜市場,賺取外快。」

 當著整個法庭的面。

 秦牧毫不留情,拆穿了齊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徑。

 這些行徑......

 可以從固有品行這方面,判定幾人行為邏輯的合理性。判罪量刑的時候,也可以從重判處。

 翻舊帳......

 在庭審的時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完了,他都開始攻擊你們以前乾的事了......」

 苗航眉頭一皺,壓低著聲音對齊亮磊說了一句。

 齊亮磊頓時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連忙看向了身側的其余六人。

 六個人......

 仿佛打了雞血一樣。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

 陸續站了出來。

 不斷為各自進行著辯護。

 「我們以前是在撈魚,但我們撈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魚,這應該不犯法吧?「

 我們以前不犯法,憑什麽這次就犯了侵佔罪了?

 「法律講究一個公平公正,要我說,我們撈的魚都是你們放生的那部分,這些魚本來就該歸屬於我們!

 「對於這種認定模糊、有爭議的東西,是不是應該作出偏向於我們被告方的判定?」

 」......「

 六人一一發言。

 絞盡腦汁,用盡了平生所學。

 試圖將秦牧給駁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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