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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第369章 這是個正經的學法論壇!
除此之外。

 這個案子是本系列案件中,最簡單的一個。

 唐歲明交待出的其他案子.....

 一個比一個離譜,一個比一個複雜。

 緊接著。

 周全民俯視著下方,接著主持道:「接下來,由被告人唐歲明對公訴人剛才的控訴進行答辯。

 被告席上。

 唐歲明聞言,身軀不由一顫。

 面露難色。

 旁邊的張瑋見狀,朝著他微微一笑,安慰道:「別緊張。

 「記得我開庭前對你說的,千萬別自亂陣腳,你是有機會......減刑到二十年的。

 唐歲明咽了咽口水。

 苦笑了一聲。

 在公訴人的控訴中,量刑建議是二十五年。

 可他找到張瑋後,張瑋卻表示有機會幫助他減刑到二十年。

 要知道。

 他今年四十九歲。

 若是被關二十五年,出來的時候都快八十了!

 二十年的話,他還勉強能在七十歲之前出來!

 想到這裡。

 他深吸了一口氣,抬頭看向了周全民:「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對於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無異議。」

 「另外,在羈押的這段時間裡,我痛定思痛,不斷反思,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罪行,願意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當著整個法庭的面。

 他聲淚俱下地表示認罪,態度無比誠懇。

 一副悔不該當初的模樣。

 至於反抗?不存在的。

 張瑋說的很清楚了,他要是再反抗的話,刑期可能直追二十五年。

 聽人勸,吃飽飯。

 活了這麽多年,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

 晉城。

 養老院。

 「又一個不反抗的......「

 大屏幕前。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一邊磕著瓜子,一邊點評著。

 投影屏幕裡。

 唐歲明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十分痛快的承認了。

 一點反抗都沒有。

 不反抗才是正常的,這個時候再反抗……已經沒啥意義了。」

 人群裡。

 萬中元看著屏幕,輕聲喃喃了一句。

 唐歲明早已經承認了一切。

 這個時候就算想狡辯,也無濟於事了。

 唯一能讓他獲得減刑的......

 一是自首,外加檢舉的重大立功表現。

 二是積極認罪認罰,改過態度良好。

 他相信。

 張瑋絕對會圍繞著這兩點,進行重點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唐歲明答辯結束後,張瑋突然站了出來。

 補充道:「我放當事人在本案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非法性,並且積極改過自新,幫助警方抓捕到了其他嫌疑人......「

 在補充辯護裡。

 他全程圍繞著唐歲明的自首立功表現展開。

 「因此,我認為,應當對我方當事人唐歲明予以法定限度內的減刑,公訴人的量刑建議並不合理。

 最後。

 他看著周全民以及全體合議庭成員,再次強調了己方觀點。

 周全民等人對視了一眼。

 面無表情。

 並未表

 露出什麽態度。

 「咚--」

 隨後。

 法槌敲響。

 周全民轉過頭,看向了被告席上「自備輪椅」的廖向銘。

 別的被告都需要法庭安排一個座位。

 而廖向銘......

 乾脆是自己直接帶了個輪椅來。

 「對於公訴人控訴的內容,你有什麽要答辯的?」

 廖向銘瞄了眼旁邊的唐歲明。

 咽了咽口水。

 同樣沒敢自己發揮,老老實實的按照張瑋的話來答辯。

 他和唐歲明不同。

 唐歲明要判二十多年。

 而他......

 隻被控告了九年而已。

 要是再努力搶救一番。

 說不定能再少點。

 人和人之間,就怕對比。

 若是只有他一個人被判處九年,他肯定不能接受。

 但……

 有個「老大哥」在上面罩著,他的九年看起來還是很短的。

 至少肯定能在壽終正寢前出獄。

 可唐歲明就不一定了。

 按照他這個歲數,說不定會提前在監獄裡壽終。

 「又一個積極認罪的......「

 院子裡。

 李衛國撇了撇嘴,對廖向銘沒骨氣的行為表示了不屑。

 「他們都是張瑋代理的,不會全部都積極認罪吧?」

 「這可是兩百八十七個被告!!全部都認罪了那還有什麽看頭?」

 「有小秦參加的案子,絕對不會這麽簡單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為什麽,我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

 投影屏幕前。

 張清源等人搖頭晃腦,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來。

 在庭審前。

 書記員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全是張瑋律所負責的。

 按照訴訟法。

 一個律師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辯護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時委托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

 但一名律師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過。

 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同一事務所代理同案幾個被告辯護服務。

 張瑋他們律所接下了這個案子的全權代理。

 也就是說......

 兩百多個被告的代理律師,都是張瑋律所的人。

 張瑋必然會吸取以往的教訓,讓他們所有人「積極認罪」,爭取最大幅度的減刑。

 然而......

 兩百八十七個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聽張瑋的。

 世界上......

 最難揣測的,就是人心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庭審的進行。

 論壇的熱度空前高漲,越來越高。

 討論庭審的帖子如同雨後春筍般湧現。

 「好家夥!都積極認罪?這些人是不是看過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賣小哥@黑中介@銀行行長@藥店老板.都來看看,早有這種覺悟,你們也不至於這麽有判頭。」

 「這才是正確應對庭審的方法,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不過話說回來,

 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審結束後up科普一下這些罪名。

 我剛才粗略數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個不同類別的罪名,真牛皮!」

 「......」

 眾人倒是沒有覺得不過癮。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這種生動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裡麵包含了諸多的刑法罪名。

 而論壇裡的人要麽是法學生,要麽是對法律有著濃厚興趣的網友們,都想借此機會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後被人莫名其妙給送進去了。

 雖然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專業書籍實在是太枯燥了。

 遠沒有現實案例來的「生動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講解......

 他們頓時就有了學習的興趣和動力。

 不少人....

 已經在論壇裡逐一羅列本案中出現的罪名,進行「名詞解釋」了。

 「敲詐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脅或者脅迫的方法,試圖非法佔據他人財物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指的是沒有經營許可,從事非法活動,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綁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製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

 不多時。

 論壇突然展現出了它的專業性,沒再有人飆段子。

 討論的內容......

 全是和法律相關的知識。

 看上去像極了正經的專業學術論壇。

 ......

 晉城。

 某區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咚--」

 法槌聲回蕩在法庭上。

 在廖向銘等人答辯完之後,庭審進入了舉證、質證環節。

 在這個環節裡。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證,控訴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行為。

 公訴人同樣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證據,用以佐證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事實。

 在鐵證面前。

 唐歲明和廖向銘沒有任何反駁,十分光棍的承認了這些罪行。

 緊接著。

 進入了自由辯論環節。

 張瑋率先站了出來,據理力爭,為己方的兩個被告爭取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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