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覺得:人之初相遇,是沒什麽緣分可講的。人的相遇,只是眾多,擁有不同名稱概率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毫無浪漫或驚喜的深意。
你與她初次相遇,我和你初次相遇,大多受製於你的家庭,你的學校,你的工作等等不同的因素罷了。這就導致,你遇見的幾乎都是你一樣的人。
假若,你要是出生在農村,你大約會經常和不同的農民相遇,雖然每日都有新的相遇,但是極少產生“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灑脫自由。反而,可能更多的是對你同類人的評頭品足和不屑一顧。
又假如,你是一個工作到深夜的勞動者,那麽你的新相遇往往發生在,幽深靜寂的小巷子中,在曖昧的紫紅色燈光下,很多“第一次做這一行的”美女,邀請你和他玩耍。但是極少產生“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愛情宣言。反而,輕者可能錢包受損,重則腰膝酸軟,頭昏腦脹。
十一月初的天氣還是很好。只是早晚涼一些,加件衣服即可。我經常騎著小踏板,四處亂跑,努力找到一個清淨又美麗的地方,作為自己的療傷秘境。你還別說,失戀的後勁還挺大,事情過去了,才生出當時應有的酸楚來。但我經常用尼采的話來安慰自己“那些沒有消滅你的,會讓你更加強壯!”,愛情還不是致死的毒藥。
在這期間,我遇到很多摩托車隊。我才知道,原來很多人都會騎著摩托,像風一樣自由。後來我知道了,他們的坐騎叫機車,而且有比較成體系的組織,外加一身超帥的裝備,汽車都追不上,在車流中任意穿梭,非常帥氣。不管是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都能看到他們肆意飛翔的身影。
我非常羨慕。
但是,他們好像不太願意和我交朋友。難道他們歧視失戀者嗎?
別人都喜歡去跑各種快車,各種險路,去飆車,去秀技巧。雖然偶爾會有摔骨折,甚至暴斃撲街的情況,但是青春就要至死不渝地揮灑。
我最終還是喜歡,走近一些鄉村,尋找著幼時農村的記憶。
城北,盡是連綿的群山。一些小村子深藏其中,隨著時代的發展。原住居民大多,都已經離開鄉村,來到城市。偶爾留下的,也是一些絕戶人家,或是絕不願意搬離的老人。
其實,大多數沒有搬走的人還是受製於貧困。他們普遍的文化程度不高,並不會有太多的故土難離的情感,反而是一個小小的疾病,沒有即使得到治療,或者由於遠離較好的醫療條件,就能輕松奪走他們的生命。若是,有一些情感,也是難以言說的,外人並不真切地懂得。
我沿著一條崎嶇的小路,一直往群山深處騎行。翻越了好幾座山,沿路的風景讓人心生喜悅。
天空有幾絲雲,像是高明畫師隨意的揮灑而成,雲外是深藍的天空,藍的刺眼,讓人不敢長看;空氣中彌漫著清涼的味道,是各種樹木氣味的混合;陽光透過樹冠灑到地面,路上鋪了一層落葉,群山染盡霜紅,層層疊疊,一條蜿蜒曲折的山路,延伸到群山深處。
景色美麗,但是卻讓人隱約膽寒。
山勢變化極大,再往前行,就出現了陡崖,並且都是急轉的陡崖。我十分小心的騎著,生怕不留神,跌落山下。此時,完全沒有了欣賞美景的心情。
好在半小時以後,不再有險路出現,反之就像是桃花源的“初極狹,才通人。。。。。。豁然開朗”。我重新放松下來,手裡邊的油門也不自覺的加重,車速快了起來。小摩托向會奔跑的小馬,盡情的馳騁疆場。我大聲歌唱,只有在沒人的地方我才敢唱歌,因為我唱的著實是難聽。
樂極生悲。我又不斷琢磨這句話。這句話用在我身上很合適,但是後來我想悲上加悲,似乎是更合適。
因為,我失戀以後,看到了美景,唱起了歌,不知道這能不能算是快樂,雖然這樣的快樂,轉瞬即逝。因為,我很快就掉落深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