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不太一樣的,我剛上班那時候還是計劃經濟,監獄企業可是盈利單位,人們口中的好單位,你上班比我晚,雖然比不了高光時代,但福利待遇也比很多單位都要高。現在呢?獎金也不讓發了,責任還越來越大,這個時候還來幹啥?”陶勇和侯哥發著牢騷。
“現在福利待遇是比不了當年了,但各項規章制度也越來越完善了,也在不斷發展進步啊,會越來越好的,高光時刻會回來的”,侯哥還是不敢苟同陶勇的觀點。
“怪不得黨委火線提拔你當副監區長啊,思想覺悟就是高,但是哥是過來人,看著吧,你會失望的”,陶勇也懶得和侯哥再做爭論。
其實陶勇年輕的時候不是這樣的,聽說當年也是年輕有為,29歲的時候就被提拔為副監區長了,成為了當時監獄最年輕的副科級領導幹部,後來在31歲的時候,剛符合提拔正科級的條件,就被任命為獄政科的科長,可以說是前途無量。
然而,過了13年,陶勇44歲了,依然還是獄政科長,從全省監獄最年輕的獄政科長變成了最年長的老科長。據說,當年賞識陶勇的監獄長作風比較霸道,得罪了不少人,老監獄長退休後,幾任監獄長都恨屋及烏,以至於陶勇在一個崗位待了13年了。
如果能夠在獄政科長的位置上乾到退休,也就還能接受,可偏偏在第13年,出了一個大事件。
那是一場嚴重的輿情事件,一個刑滿釋放的罪犯,出獄不久,就以一種殘忍的手段殺害了自己的前妻。公安機關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了解到了他是名刑釋人員,於是到監獄來調閱相關材料。
陶勇作為獄政科長,接待了公安機關的調查員,提供了該罪犯在監獄的檔案複印件。
這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工作了,可誰也沒有想到,竟然有媒體記者了解到了該罪犯在獄內的減刑情況,並在一主流媒體的頭版頭條發表了一篇極不負責任的文章,影射減刑中存在貓膩。沒成想,這篇文章竟然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監獄管理局在得知輿情事件的第一時間就派出了工作組進駐監獄,從該罪犯入獄服刑的第一天起開始倒查,從日常勞動,日常考核,再到減刑,詳細地調查了一番,最後他的考核和減刑沒有一點毛病。
但罪犯刑滿釋放不久就再犯罪,受害者還是和自己生活多年的前妻,說明監獄對於該罪犯的改造是失敗的,監區負直接責任,獄政科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最終,監獄黨委做出了處理決定,給予該罪犯所在監區的監區長、教導員,以及陶勇誡勉談話處理,並免去陶勇獄政科長職務,調任第一監區主任科員。
沉默了一會兒,陶勇想起了往事,突然激動地對侯哥說,“你聽說過刑滿釋放罪犯出獄後再犯罪,處理監獄乾警的事情嗎?”
“勇哥,你忘了?你調到第一監區的時候,我剛入職不久,那件事我趕上了,我知道你心裡苦。”
“我不是為自己叫苦,我那個科長早就不想幹了,給我免了去,當個科員,我反而更舒坦了,我是為監獄警察叫屈,憑什麽罪犯釋放了以後再犯罪,還要怨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