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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扮演福爾摩斯開始成為神秘學家》第69章――1封勒索信
  夏洛克一邊喝著茶,一邊聽著葛萊森向他講述他所遇到的案件。

  簡單概括一下,這是一起綁架案件,而被綁架的人質是財政部長的兒子,現在已經收到了綁匪的信件,要求交付一萬英磅的贖金,否則就撕票。

  交付贖金的時間也已經定下了,就在後天。

  因為財政大臣掌握著所有行政機構接下來一年的經費開支大權,所以在接到這起案件時,整個蘇格蘭場都被調過來處理這起案件了。

  如果案件不能盡快有所突破,那麽人質就依然處於危險當中。

  聽完了葛萊森的簡述之後,夏洛克很真切的建議道,“說真的,你真的不來一杯甜茶試試看嗎?”

  “我現在哪有心思喝茶!”葛萊森現在現在急得都快冒火了。

  “光著急也沒用,還是先冷靜下來,梳理一下現有的情報!”

  “首先把案件發生的過程說一下吧!”

  案件發生的時候是在一周前,財政大臣的兒子勞倫斯在裡面輸光了很多的錢。

  在將帶過去的錢都輸光了,並且打下了許多的欠條之後,仆人開始催促勞倫斯回去,因為再不回去,他的母親就又該找借口懲罰他們這些仆人了。

  在仆人的再三催促下,他才不情不願的離開。

  當勞倫斯坐著馬車中在經過海德公園附近的時候,突然說尿急,於是便讓車夫停了下來,便獨自一人鑽到了海德公園之中。

  “他喝了酒?”夏洛克問。

  “是的,他喝了許多的酒,因為那天他輸了許多錢,心情非常不好,所以便喝了許多酒。”

  然而在勞倫斯鑽進海德公園之後,便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還是等在原地的仆人發現勞倫斯長時間沒有出來,便找了過去,這才發現勞倫斯消失的事實。

  仆人沿著周圍找了一圈,都沒有找到勞倫斯的身影,便急忙回去,將這件事情通知了勞倫斯的母親。

  第二天,他們組織人手,將整個海德公園都翻了一個遍,但是都沒找到勞倫斯的身影,於是他們便在報紙上刊登了尋人啟示。

  等到錄人啟示刊登後的第二天,勞倫斯的母親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與之一起送來的,還有勞倫斯消失當天戴的帽子。

  “我能看看嗎?”

  葛萊森將那封勒索信和那頂帽子一共遞了過來。

  夏洛克看了一下帽子,信封的紙很粗糙,使用的是格林威治的郵戳。

  他將信件展開,裡面寫著。

  I kidnapped your son. If you want he back, paper 1000 pounds.

  (你的兒子在我的手上,如果想要讓他平安回家,用紙包著一千英磅來贖人。)

  Don't inform the copper, or You will never see your son again

  (不要報警,否則你將永遠也見不到你的兒子。)

  在看完信件之後,夏洛克讓葛萊森幫他取來這幾天的報紙。

  這兩天,他因為鍾塔的任務,還沒來得及閱讀這幾天的新聞報紙。

  在翻了幾份報紙之後,他基本有了結論。

  “這就是個騙子。”夏洛克說道。

  “你怎麽知道的?”

  “收信的時間對不上,如果你是綁匪,你會不會在綁架後的第一時間也就是第二天,

將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倫敦的距離,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夠收到信件,然而這封信卻是第四天收到的,時間上就對不上,除非這個劫匪有拖延的習慣。”

  但那樣的可能性極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報紙刊登的尋人啟示之後,才將信件寄出,時間上就對得上了。”

  所以他才說這是一封詐騙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個綁匪,會為了一千英磅就去綁架財政大臣的兒子嗎?”

  那可是財政大臣的兒子啊,隻勒索一千英磅,說得過去嘛!

  人家少辦幾場舞會,少訂幾件衣服著飾就能補回來了,看不起誰呢!

  然而一千英磅對於一個普通的民眾而言,幾乎得上是一筆巨款了。

  一個初級的行政人員的年收也不過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應該是個賭徒,同時很愛喝酒,居住在倫敦東區,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勞倫斯消失的那天,他應該與勞倫斯出現在同一店賭場。”夏洛克繼續總結道。

  第一,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簡單,甚至還用錯了一個單詞,原本應該想寫的是prepare (準備),卻寫成了paper,所以可知寫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寫“警察”時,他使用了copper這個俚語。

  而這是一種倫敦方言,被稱為考克尼英語,多流行於倫敦東區,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倫敦的東南方向,正好對應上了這個身份。

  至於他是怎麽知道對方是個賭徒的,那當然是與這頂帽子有關。

  “這頂帽子,這頂帽子有什麽問題嗎?”葛萊森問道。

  “上面有著很濃肥皂的味道,這證明它最近剛被人洗過。”

  “你會在什麽樣的情況下突然清洗一頂帽子?”夏洛克問題。

  “當然是在帽子髒了的時候啊!”葛萊森一副這還要問嗎的表情。

  帽子這種東西與衣服不同,不會經濟清洗,一般只有弄髒的情況下才會清洗。

  “問題就在這裡,這頂帽子曾經髒到必須要被清洗的程度,以財政大臣兒子的這種身份,你覺得他會在帽子髒了之後帶回去讓人清洗嗎?”

  當然不會,而是直接扔掉。

  而且這頂帽子的材質也算不上是最上乘,扔掉他也不會覺得可惜。

  “於是這頂被隨手丟掉的帽子就這樣落到了寫信人的手中。”

  “這頂帽子被寫信人帶走之後,進行過一番清淨,原本準備拿去二手市場賣掉的,但是在準備離開的賣掉之前,他看到了報紙上的新聞,於是便改變了主意。”

  “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寄出了這封信,畢竟成功了就能夠拿到1000英磅,而失敗也只不過是坐一陣子的牢房罷了。”

  以上的條件建立在一個前提上,那就是拿走這頂帽子的人知道這頂帽子就是勞倫斯的。

  賭徒之所以被稱為賭徒,那是因為他們可以面不改色的將人生的一切都壓上賭桌,從手指到妻女,從金錢到道德。

  只要能拿來當賭注的,他們都敢放上賭桌。

  “最後就是你看到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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