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賣鞋的大棚,我倆並沒急著逛,我拿出包裡的報紙,分給三水一張,找了個台階,就坐下來休息。
“照我最初的意思,咱倆不來就對了,來了反而有點不妥了。”三水有些泄氣,接著說道:“怪不得來前安老大衝我詩詞歌賦、擠眉弄眼呢,還是他先看出了些眉目。”
我卻不以為然,“別後悔了,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既來之,則安之——再說,是大志請咱倆過來的,也不是咱倆先提出來的。看起來,大志還是希望咱倆來,可能大志對今天將要發生的事兒,心裡是有準備的。”
“照這樣看起來,”三水撓了撓頭,“大志以後這個哥有點不好做了。”
“三水,別瞎操心了,人家倆的事,自有他們的道理。我倒是覺得大志和蘇妹子很般配,真要是成了,也是一樁美好的姻緣。”
“也是這個理兒,但可能大志心裡多少有個坎兒,畢竟兄妹的情份都處了一年多了,想轉變也需要個過程。”
“你說的也有道理,”我拍了拍三水的肩膀,“不過我相信,事在人為,有些事只要順其自然就好,也許到時候就水到渠成了呢。”
過了一會兒,我又問三水:“你的那位偶遇怎麽樣了,認識了快一個月了吧。”
三水“嗯”了一聲,“後來我們見過兩次,互相了解了一下。她叫鄭小美,在中文系學生會裡,是管文藝的一個部員,家是HD市的,父親是HD市裡面的一個什麽領導,具體什麽領導沒有提。”
“可以呀,三水!她也算是官二代的子弟了,你攀上高枝兒了。”
三水點點頭,“可以這麽說吧,但是我們也算剛認識,互相並不十分了解,處處再說吧,至於什麽高枝低枝,並不是我所看重的,那不是重點。”
我同意三水的看法,“那就慢慢來吧,時間久了就相互熟悉了。”
“在兩個系之間的學生會交流時,她曾見過我幾次,等於說以前她了解我一些,我不認識她,她說她挺喜歡我的。”三水說起鄭小美來也是很開心。
“喜歡就好,互相喜歡才是重點!”我微笑著說,“你們倆也是很有緣分的,好好處吧。”
三水扭過臉來問我:“利文,你的女老鄉,怎麽樣,後來見過嗎?”
“自打上次咱們去她們宿舍,後來就在我們老鄉會上見過一次,還合了一個影呢。”然後我壓低了聲音,悄悄衝著他的耳朵說:“是我主動邀請她照的,她雖然有些猶豫,但沒有拒絕,我倆臉都紅了。”
“大男,你可真厲害,我真佩服你!真沒想到,你還有這個賊膽兒——這點兒你比我強。話說回來,我和大志都覺得你倆特別般配,那叫什麽來的——對了,叫有夫妻相。”
“算了吧,三水,我們也是剛認識,慢慢來吧。”三水說的我都有點不好意思了。
“放心吧,大男,你倆絕對有戲,好好把握吧,我支持你!”
我從心裡還是很感謝三水的,他總是鼓勵我,給我鼓氣兒。
這時,大志和蘇妹子也轉過來了,蘇妹子手裡拿著個小手包,衝我倆一晃,說:“看我買的這個包包怎麽樣,好看嗎?”
三水一臉的驚訝——也不知是真的還是裝出來的,驚歎道:“簡直太好看了,既時尚,又精致,這是誰的好眼力呀!真是太厲害啦!”
大志笑得差點噴出來,走過來,用手指著三水的鼻子,“三水,你太假了,一看就是個托兒,
還是五毛錢一天的那種‘五毛賤托兒’!” “我說的是實話,並不是阿諛之詞。”三水收起笑容,強做出一副平靜的面孔。
大志走到我身邊,盯著我空空如也的雙手說:“你們倆不是說來看鞋嗎,你們買的鞋呢,鞋在哪兒呢?”
我呲牙一笑,“那什麽——鞋在攤子上,還沒顧上買呢;你和咱妹子沒過來,我倆哪好意思先下手買呀!”我狡辯道。
“你這張破嘴呀!”大志無奈地說,“什麽話都讓你給說了去——不過,你說的也在理兒上,咱們一起再轉轉鞋子。 ”
趁著蘇妹子認真看鞋的空當兒,三水悄悄地湊近了問大志:“剛才除了買包包,你們沒乾點別的?”
大志搖著頭說:“就是買包來的。”
我也追問了一句:“真的沒乾別的?”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你們倆沒事別瞎猜。”大志終於忍不住有些氣惱了,大聲地嚷道。
三水笑了,低聲跟我說了句:“大志一生氣就愛拽詞兒,還‘君子坦蕩蕩’;我看他是煮熟的鴨子——就剩下嘴硬。”然後專心看鞋去了。
鞋子買的很快,我和三水沒有用二十分鍾,就各自選了一雙踏雪用的運動鞋,都是高幫兒防水的,雪化了以後正好穿。
大志先給蘇妹子選了一雙高幫雪地靴,白色的防水鞋面加上駝色翻毛裝飾,蘇妹子甚是喜愛,然後大志自己選了一雙黑色雪地鞋。
我們各自都買到了鞋子,也就完成了任務。快兩點半了,由於時間緊張,道遠路滑,每人隻草草得吃了一份炒餅,就趕到汽車站。
下午四點有回保定的車,我們趕緊買了票,然後就登車返回了。
回到宿舍,天已經大黑了,往床上一躺,腰酸腿疼,就再也不想動了。
過了一會兒,大志和蘇妹子買了一些方便麵、麵包和火腿腸送了上來,讓我和三水都很感動。
大志也招呼了宿舍裡其他幾個舍友,大家合在一起吃了一頓夜宵。
聊起今天的白溝之旅,都覺得不虛此行,收獲頗豐。
尤其是蘇妹子,言談話語間,美得合不攏嘴,很是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