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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姓竊明》第三百三十一章 光複大員-下(鄭芝龍之死)
朗裡奇一番文縐縐地質問,似乎佔住了道德製高點,用天朝上國的國際影響擠兌住了大明。

 確實,不宣而戰,偷襲別人佔領的領土,帳面上怎麽看都不地道。

 可惜,他顯然低估了大明文官的找借口能力,鄭成功張名振既然敢來,當然是文武兩手都早就做好準備了。

 鄭成功用朱樹人提前交代好的理由,義正詞嚴地反駁:“本將軍奉詔討賊,何謂之無名!”

 朗裡奇一愣,他還沒見過這麽不要臉的明國人,一時氣急:“這……這大明皇帝就能隨意亂命,破壞邦交不成!我荷蘭與大明之間,已經有七年互不相犯!”

 鄭成功:“你也知道才七年互不相犯?你剛才還好意思說,‘此前多次談判停火、達成貿易和約’,若是貴國一貫守信,又何來的‘多次談判停火’?

 不該是自天啟四年貴國退出澎湖、雙方達成協議後,大明與荷蘭便互不相犯麽?那崇禎六年料羅灣海戰,崇禎十一年你國海軍將領朗必即裡哥率領九艘戰艦、打折為劉香復仇的借口,劫掠我沿海,諸般舊怨,又當如何論處!

 此前兩次,都是貴國撕毀合約,劫掠在先,貴國此前所謂的合約,根本就是因為離國萬裡、久戰補給不濟,便偽作求和以圖緩一口氣、籌措增援罷了!”

 鄭成功一通翻舊帳,立刻讓荷蘭人被纏夾得難以厘清,朗裡奇奮力辯解:

 “一事歸一事,當初雖有摩擦反覆,但多是誤會所致,而且崇禎十一年最後那次停戰談判,不是已經把誤會都說清楚了麽?

 那年之所以打出襄助劉香、恢復東海南海秩序,不過是因此前東亞諸海、政出數門,我荷蘭商船從未聽說要繳納船旗金才許貿易!

 鄭將軍您剿滅劉香之後,才強令東亞諸船,無一例外,但凡出海,都需每年繳納船旗銀三千兩,此例為原先所無,朗必即裡哥一時衝動,本意也只是與貴方交涉,要求收回成命,並非試圖與大明開戰。此後既然談妥,何必舊事重提!”

 朗裡奇說到的這段往事,涉及一個歷史,那就是1638年以前,東亞海域並不是所有的海船都臣服鄭家主導的國際秩序。

 因為此前劉香還沒剿滅,東亞有好幾家海上勢力各自劃分地盤,也就沒人能一刀切收所有人的“衛生管理費”。

 但劉香覆滅之後,鄭家獨霸東亞海域,就開始強推無差別每年每船三千兩銀子船旗銀,誰都不能例外。

 按照當時統計,如果不到福建以北海域經商,不掛鄭家旗的被劫殺概率就能達到五五開——就是說哪怕葡、荷船從馬尼拉去廣東,不掛鄭家旗也有那麽大概率被殺。

 如果要到福建以北海域經商,那不掛鄭家旗的被殺率一般是九一開,九死一生,逮到就是全船殺光立威。

 荷蘭人一開始不想交錢,就又讓一個叫朗必即裡哥的海軍將領帶著艦隊打了一仗,被揍沉了一半多,荷蘭人才和談服軟。

 現在荷蘭人都覺得,咱已經交“衛生管理費”七八年了,怎麽能突然翻臉呢?莫非是想漲價?要漲價也不能直接偷襲打仗啊!嫌銀子給少了可以外交談判解決的啊!

 然而,朗裡奇的叫屈再次踩坑了。

 鄭成功敢來,當然提前悄咪咪摸清了荷蘭人的罪證。他直接“啪”地丟出一堆證言、書證,冷冷說道:

 “我們大明,好像從來沒有允許過你們荷蘭船繳納船旗銀冒貢吧?當初停戰時,隻說了荷蘭船不許越過黑水溝,只能在大員島,等閩粵的漢人商船來出貨,你們只能負責對紅夷本土的外洋航運!

 可是近年來,我們多次抓到荷蘭船偽裝倭船冒旗繳銀、私自接近大明沿海進貨!尤其最近一兩年,大明北方淪陷,我們還抓到你們與淮安以北海域的鞭子船來往!此等行徑,在我大明視為通敵、對我大明宣戰!僅憑這一點,大明就要將你們徹底驅逐出大員島!”

 朗裡奇被揪住把柄,沒法直接反駁,急得跳腳:“冒旗繳銀?這事兒你們是今天才知道不成?起碼五六年前就知道了吧,為何當時不禁止,現在卻拿出來說,這是放水養魚,想養肥了再殺啊!

 大明居然如此狡猾沒有誠信不成!此事是非曲直,天下人都會看在眼裡的,朝鮮安南倭國也都會知道你們大明的言而無信的!”

 鄭成功最後幾句話裡提到的一個罪證,涉及到一個細節,就是說“當年鄭家要求東亞海域的商船全部給鄭家交錢”時,其實並沒有允許荷蘭人交錢,荷蘭人連交錢後就允許逾越黑水溝的資格都沒有,只能在島上等貨來。

 那個交錢的資格,是給大明本國人,還有朝鮮人倭國人安南人葡萄牙人的。

 但實際上,荷蘭還是成功服軟,並交錢了,當時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靠著一個叫揆一.弗雷德裡克的東印度公司駐日商館高級商務、館長(這人歷史上十六年後鄭成功來襲時,已經是荷蘭駐大員島的總督,我們歷史書上看到的大員戰役,對手就是他了)幫忙想了個辦法:

 讓平戶、長崎的荷蘭商館(大航海時代和太閣立志傳遊戲裡,平戶也都有荷蘭商館)跟當地的日本大名交涉,給肥後藩築後藩等大名一筆手續費,讓這些日本大名出面,每年多繳納幾份三千兩、超租幾面鄭家船旗,然後拿回來挪用到荷蘭船上掛著。

 說白了,就是荷蘭人不配直接給鄭家交錢,所以找日本人給手續費掛靠,借殼交錢。

 這事兒鄭成功知不知道?當然知道,畢竟海上巡邏的時候,看到一條掛著鄭家旗的船開過來,船型究竟是蓋倫船還是日本船,能看不出來?

 只不過往年朝廷沒讓他找借口收復大員,鄭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收下這筆錢。現在王爺讓他打,他就直接一翻臉:

 “突擊檢查!你丫的你們荷蘭人掛靠借資質犯法了知不知道?”

 而且,鄭成功今天既然要撕破臉,他還能說出非常義正詞嚴的補充理由:“咱大明素來收每船每年三千兩,不過是看在福船普遍不過四百料,倭船最多也就自重四百料。

 可你們紅夷的重型蓋倫船,自重何止一千料?能裝的貨比大福船大倭船重幾倍?這樣的船,冒籍騙取船旗手續,每年隻給三千兩,你們打發要飯的呢?”

 你特麽交的是皮卡的養路費,開的卻是半掛大貨車,這不查你荷蘭人查誰?

 朗裡奇徹底啞口無言,因為鄭家當初說得明明白白,收費標準不針對荷蘭,也不給荷蘭人交錢的機會,現在說你繳少了,欠稅了,確實大明佔理。

 剩下的,無非是這事兒的性質嚴重程度,要怎麽解決。

 朗裡奇暫時沒有拿到足夠多的授權,他今天本來只是得了科爾內利斯將軍的授權來譴責一下的,現在己方理虧要談讓步賠償,他也做不了主,隻好懇求鄭成功暫緩一天攻勢,讓他回熱蘭遮城請示授權。

 鄭成功撂下狠話,不接受其他條件,只要求荷蘭人撤離大員島,而且從此廢除天啟四年起時雙方定下的“荷蘭人不許到大明大陸,鄭家人不許去馬尼拉”的禁令的後半句,即日起允許大明船去馬尼拉。

 當年這個條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荷蘭人和鄭家人都能當一道中間商,有足夠的利潤空間。

 如果荷蘭人能直接到粵閩沿海收貨,那他們的絲茶瓷器進貨價肯定會更便宜,鄭家就無法壟斷中間商環節賺差價了。

 而鄭家船如果直接去馬尼拉出貨,荷蘭人也當不了轉手賣給西班牙人的中間商了,雙方這才約定俗成互相保證對方的一部分壟斷中間商地位。

 但現在荷蘭人率先違約了,尤其是最近兩年華夏北方淪陷,荷蘭人居然有小規模悄咪咪跟清國韃子貿易,還試探靠近華夏大陸沿岸。既然他們違約在先,鄭成功當然要廢除大明船不許去馬尼拉的承諾,作為對等懲戒!

 當然,鄭成功這番話,朗裡奇暫時也只能是表示聽到,回去會商議請示,不會承諾。

 一天之後,他拿到了科爾內利斯將軍的新授權,再次來苦苦哀求:

 “鄭將軍,您的要求太苛刻了,之前冒籍和越權貿易的錯咱認了,也認賠。這樣吧,咱在大員島,最多也就二十艘船,一半多還不是重型蓋倫船,只是護衛艦。

 但為了表示我方誠意,東印度公司願意對過去七年的大員貿易船隻,都比照認定為重型蓋倫船處理,也不用貴方具體核查船型了。

 我們覺得,按照重型蓋倫船和大福船的噸位、載貨量對比,大福船收三千兩一年,重型蓋倫船收一萬兩一年總夠了吧?

 過去七年,每年二十條船,每船差價七千兩,我們東印度公司願意全數賠償差額九十八萬兩白銀,這事兒就揭過了吧?以後我們承諾絕不越界探索、營商,照章納稅。”

 鄭成功聽了,氣極反笑:“天下還有這種好事?你家被查稅,查出來後把偷漏的稅款補交了就算完事兒了?”

 特麽後世稅務局查出來問題,全額補交加滯納金,還能給三四倍的罰款呢!

 雖然鄭成功不是穿越者,腦子裡對大明稅法也概念不深,但樸素直覺告訴他,這種事情哪裡是把偷漏的錢補上就算完的,那也太便宜了。

 朗裡奇也知道有點過分,然後又緊急表示:補交不夠,還可以翻倍罰款,東印度公司願意給一百九十六萬兩白銀賠款,換取不丟棄大員島這塊殖民地。

 這年頭的荷蘭人還是有錢的,一條去馬尼拉的走私銀船沉了,後世打撈上來,都能發現報關單上寫的是五十萬銀比索,實際上裝了一百六十三萬銀比索,整整一百一十三萬銀比索都是走私不上稅的。

 能保住大員島的話,一次性賠個兩百萬兩左右的銀子,對荷蘭還是劃算的。

 可惜,鄭成功背後的朱樹人是有家國情懷的,鄭成功本人也不差,怎麽可能放過這個機會。

 鄭成功義正詞嚴拒絕了,並且再次重申了自己的條件:

 荷蘭人在大員島上的動產都可以帶走,甚至房屋田地也允許他們賣掉再走,此前的欠稅和罰款也可以不追究,這次就要拿大員島作為荷蘭人此前非法行徑的抵償懲罰!

 鄭成功還網開一面,只要荷蘭人放棄大員島,並且不干涉大明船前往馬尼拉所在的菲律賓北島,其他通商條件還可以照舊,將來還是允許荷蘭人通商,而且可以正式通商。

 如果非要再打下去,那麽大明就不能保證荷蘭人在大員島上的私產的安全了!因為戰爭是有損失的!那些要作為大明的軍費和戰爭賠償!

 ……

 朗裡奇灰溜溜地帶著談判條件回去,而荷蘭人仗著自己好歹有城堡可以堅守,不願意妥協。

 荷蘭人的艦隊也沒能被鄭成功徹底封鎖,第一時間就有護衛艦溜回去報信求援了,這也是荷蘭人的信心所在。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慢慢圍城強攻了。

 明軍後續船隊,陸續把張名振的重型火炮,尤其是開花彈攻城臼炮都逐步運上了岸,部署到位。

 明軍攻城臼炮的最大射程,也明顯超過了這個時代的荷蘭人要塞炮,誰讓明軍的煉鋼技術和火炮技術,已經超越了荷蘭呢。

 雖然正常情況下,同一個時代的要塞炮射程都會遠於艦炮、野戰炮,但奈何明軍最新式重炮和荷蘭要塞炮,已經不是同一代產物了。

 鄭成功和張名振試探性攻打了幾日後,也逐步摸清了被分割包圍的荷軍各據點守軍實力強弱,兩人一合計,就決定各個擊破,先挑軟柿子捏,爭取捏爆的過程中,也能震懾住相對硬柿子城池裡的守軍,讓他們選擇直接投降。

 既然如此,熱蘭遮城位於台江口大員灣南岸的丘陵上,地勢相對較高,城池也最堅固,守軍人數和大炮最多,那就最後再打。

 赤嵌城在海灣腹地相對平坦的地區,人數也少一半,要塞炮沒法居高臨下彌補射程優勢,那就讓明軍攻城臼炮充分發揮射程差慢慢推好了。

 在明軍火炮的圍轟下,進攻還算順利,雖然近似17世紀新式西方棱堡的堅固程度很高,幾天才轟開一些小坍塌,但畢竟是放風箏白嫖的傷害。

 假以時日,赤嵌城陷落是必然的。城內的守軍也有試圖組織夜襲、破壞明軍炮兵陣地,但都失敗了,還白白折損了敢死隊。

 600多人的赤嵌城,被圍攻了一個多月後,還剩400號人和若乾平民,終於因為絕望而選擇了投降——

 實際上荷蘭人的陣亡數,當然遠不止200多,因為這200多只是正規軍士兵的陣亡,而城內的水手商人碼頭工人,戰時也都會拿著槍上城助守的,這部分人也有不下於此數的傷亡。

 這時代敢來遠東謀生計的荷蘭人,幾乎個個是亡命徒,就算不當兵,也民風彪悍。

 拿下赤嵌城後,張名振還覺得這個攻擊速度有點太慢了,

 但實際上他要是知道平行時空的歷史上、鄭成功強攻各處荷蘭要塞花了多久,就不會這麽覺得了。

 張名振和鄭成功再次合計,確認這個戰術是沒問題的,但長期消耗那麽多部隊圍攻,實在是有些軍糧補給不上。

 這時代的大員島土著人口數量也不多,島嶼東岸中部還有一個叫大肚王國的土著人國家,比較排外。此前肯跟大明王師貿易賣糧補給軍需的,不過是島南當地的少數土著而已。

 要長期越海維持三萬大軍的軍糧,從福建那邊把一切所需物資運過來,成本就太高了,運輸壓力非常大——

 在鄭家,如今鄭成功也不是完全能話事,他父親鄭芝龍還活著,產業經營和商貿運輸,都捏在鄭芝龍手裡,鄭芝龍表示壓力太大,張名振也沒法查帳。

 考慮到步兵部隊只要最後攻堅掃尾、加上包圍住城池防止荷蘭人出城反衝炮兵陣地,後續階段還真用不了那麽多人。

 雙方一合計後,終於做出了一些妥協,張名振隻留下少數炮兵部隊,其余北方明軍問題,再回南京請示了朱樹人後,允許暫時撤回。

 鄭家的出兵,也從兩萬五千人酌情減少一部分,或許會減到一萬五,用於長期圍城攻堅和保護炮兵。

 與此同時,鄭芝龍還通過鄭成功給朱樹人下了軍令狀,保證即使張名振大部分人撤走,只要留下攻城重炮隊,鄭家就一定最終拿下全島。

 張名振和鄭家一部分兵力撤回北歸的時候,就順路花了個把月時間,走走停停,滅了東岸中部的大肚王國,一個高山土著人國家,沒什麽好說的。

 隨後途經澹水,又滅了澹水的安東尼堡守軍,把島北荷蘭人主力肅清。安東尼堡是兩年前被摧毀的西班牙人聖多明各堡重修而來的,如今還沒修完,破破爛爛的,所以在明軍火炮下很容易攻破。守軍的五個不滿編連隊800多人,被擊殺了一小半,其余也都投降被俘。

 到了臘月底,開戰整整兩個多月後,線尾嶼炮台、赤嵌城、安東尼堡三處都已經告破,大肚王國也滅國了,

 全島唯一抗拒大明的,只有一座熱蘭遮城,撐到了隆武三年新年。

 ……

 張名振把大部分朝廷嫡系軍隊撤走後,隻留了一個負責攻城炮兵隊的參將張國柱協助鄭成功。

 鄭芝龍得知了這一情況,才親自帶了一些船隊,趕來大員島,跟兒子私下裡見面了。

 鄭芝龍這廝也是有野心的,立刻跟忠義的鄭成功交代了一些事情:可以少量部隊圍住熱蘭遮城,然後在周邊屯田,把被荷蘭人堅壁清野的田地重新種起來,而且要擴大開荒,逐步實現攻城部隊的軍糧自給自足。

 大員島南部的台江平原,還是挺肥沃適合大面積種稻米的,後世也能產出大量糧食,足夠當地人吃還有余,能往北方的澹水販運。

 鄭成功對於這種過於顧惜傷亡、遲緩的進攻方法,表示了很不理解,他認為,多付出最多數百近千人的傷亡,絕對是可以把已經被轟得半殘的熱蘭遮城強攻下來的。

 但鄭芝龍這個歷史上當了漢奸的家夥,卻表現出了更多的野心,他告戒兒子,朱樹人雖然一直跟鄭家聯盟,但他現在勢力已經非常強大了,遠遠碾壓鄭家。

 朱樹人還許諾荷蘭人開海關,正式收關稅,完全廢除大明數百年的海禁,讓海貿徹底走到明面上收錢。將來鄭家的船旗銀子生意還怎麽辦?

 朝廷收過關稅了,鄭家還能再收一遍船旗銀子?那可是一筆巔峰時每年一千一百多萬兩銀子的巨額財富!

 所以,鄭芝龍想持重緩佔大員島,在佔據島嶼的過程中,先讓鄭家的軍屯遍布島上肥饒之地,控制咽喉製造既定事實,確保未來就算大員島作為合法外貿收稅的島嶼,鄭家依然能在大員島擁有絕對的經濟利益!

 鄭成功還是比較崇拜朱樹人的,也很認這個大哥,對付父親的小動作,當然有些不以為然,他還勸戒鄭芝龍,鄂王爺有許諾過,將來可以給鄭家分潤大員島的經濟利益,沒必要搞小動作。

 無奈鄭芝龍可以壓製住兒子,加上他做得比較暗搓搓,也立了軍令狀會拿下大員島,只是稍微拖一拖、拖到冬季相對涼快的季節結束,北方來的張名振的人受不了熱帶氣候紛紛告病退兵,然後由他親自掌控破城節奏和上報時機。

 鄭成功也不想讓家族獲罪,隻好是設法斡旋,讓強攻加速。

 最終,明軍預期三個月解決的戰鬥,實際拖了五六個月,才把熱蘭遮城最後攻破。因為是攻破而非投降,科爾內利斯將軍等人當然都成了戰俘,而不再享受投降待遇。

 但比起平行時空、整個戰役持續近一年,光熱蘭遮城就八個多月的圍城,還是快了不少。

 而且明軍在最終全勝之前,也確實又在海上擊退了一次荷蘭人從巴達維亞勞師遠征派來的增援艦隊,敲山震虎徹底樹立了大明在東亞海洋的絕對權威。

 朱樹人後來也知道了鄭家謀取私利,想多吃多佔的小動作,他原本當然要想辦法敲打懲戒鄭芝龍——朱樹人對鄭成功這個小弟是很好的,畢竟是民族英雄,但鄭芝龍就不一樣了,歷史上是當過漢奸的!

 朱樹人此前對鄭芝龍還算不錯,那只是看在他兒子的面子上,加上沒有利益衝突。

 然而,也算是天意弄人,朱樹人最終也沒逮住機會懲戒拖延發展自己島上勢力的鄭芝龍——或許就是因為鄭芝龍拖延了時間,把對荷蘭人的戰役,從原本冬末初春結束,一直拖到了春末夏初才結束。

 加上鄭芝龍貪心不足,還深入島嶼中部追擊大肚王國土著殘部、想抓人當佃農、乾掉騷擾反抗者。

 雖然他是福建人,但是大員島的原始熱帶雨林還是比福建凶險得多,最後在這年夏天的一次私下行動中,鄭芝龍感染了一種熱帶病,醫治不及時掛了——

 還真別覺得鄭芝龍身體不好,因為平行時空的歷史上,十六年後鄭成功光複大員島的時候,一樣是在打敗荷蘭人後,次年就飛速病逝了,死時才三十八歲。

 而現在的鄭芝龍,好歹也是四十好幾歲的中年人了。

 或許是鄭家人的基因有問題,就是特別害怕某種大員島上的熱帶疾病細菌或者病毒吧,到了中年後,就扛不住了,只有年輕人能扛住。

 大明提前了十六年光複了大員島,結果蝴蝶效應就是鄭芝龍代替他兒子被熱帶病弄死了。

 得到鄭芝龍死訊後,朱樹人此前盤算的那種敲打自然也就收斂了,沒必要再跟死人計較過不去嘛。

 而且,鄭芝龍死了,更需要打打感情牌,既徹底籠絡住鄭成功,也要幫助鄭成功徹底控制住鄭家的勢力。

 不管怎麽說,這一世鄭成功的二叔、三叔也都還活著,這些人歷史上是跟著鄭芝龍降清的,只有鄭鴻逵跟著侄兒乾。

 現在這些人沒降清, 朱樹人就要幫鄭成功盡快把這兩個不靠譜的叔叔排擠出去。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捏著鼻子給鄭芝龍上一個爵位,給一點哀榮,然後立刻允許讓鄭成功繼承。

 鄭成功有了爵位,有了朝廷明面上的絕對支持,也就可以把他二叔三叔邊緣化。

 朱樹人算是一石三鳥,既光複了大員,敲打脅迫了荷蘭人,還讓鄭芝龍和他倆弟弟退出了歷史舞台。

 隆武三年,算是得到了一個完美的開局。

 ——

 ps:我說過,我的書不能讓歷史上當了大漢奸的人榮華富貴善終。但蝴蝶效應到了這一步,你要說鄭芝龍再去當漢奸當徹底大反派,也不太可能。甚至像吳三桂那樣也不可能

 為了不惡心讀者,我覺得讓鄭芝龍因為貪欲,在擴張熱帶雨林地盤時染疫而早亡,算是最好的處理了。這也是全書最後一個劇情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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