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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方舟的抽象復活賽:初生》第17話 塔、河、人、魚
  廿四劍塔三面環水,就波瀾不驚地立在幽州運河環繞的大地上,它腳下既不是移動城邦,也沒有群山襟帶以作掩護。

  幽州人常說這座塔定住了大炎的氣運,因為這座塔的存在,北荒邪魔不敢寸進,就連天災也不敢踏足。

  如果它倒了,地處偏遠的幽州城必然會遭遇不幸。

  好在它沒有倒,也絕不會倒,它立得很穩,穩得就像是歷史,歷史是世界上最不可撼動的一種東西,存在過的人、發生過的事都可以歸入其中。

  所以說歷史是一個國家的靈魂,一個國或一個城的好壞,從歷史上就能夠得到最切合實際的答案。

  廿四劍塔也是幽州歷史的一部分,它高聳入雲,它陳舊古雅,它的每層樓的每一面窗上都帶著令人望而生畏的劍氣。

  劍,是否也能如歷史一樣,跨越時間的藩籬,橫貫古今?

  特子卻說:“這劍塔不過是架在皇帝老兒脖頸上的一柄利劍,還是當年廉大叔與葉傾城合力開辟的。”

  特子從不輕易把“廉大叔”掛在嘴邊,但每一提起這個人,他臉上就寫滿了崇敬,又仿佛墜入了回憶當中。

  這是位已逝的故人,是他的恩師,也是他忘不得的人。

  令是能理解他這種感受的,當年玉門守關,除了慷慨激昂,最少不了的就是離愁。

  她的胞妹,也就是歲相中的夕,同樣惦記著一位叫小黎的女人,奈何歲月如刀催人老,歲相亦無權干涉這一規律,她再不舍,也只能將小黎畫進自己的畫中世界,作一位帳房先生。

  很早很早以前令就想明白了一件事,世上最令人恐懼的並非各類奇異怪獸,亦非戰爭交伐,而是離別。

  離別當然包括死亡帶來的天人兩隔,也有分割兩地的人兒終生不得相見。

  若家人生死不離,兄弟間肝膽相照,就算是在地獄一般的絕境,也能無憂無畏,殺出一片天。

  特子心裡也有這種類似的渴望與恐懼,他嘴上說著天不怕地不怕誰都敢打,但他也怕寂寞,怕離別。

  寂寞隻的並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奈何世上有千百萬人,卻無一人能真正理解你心中所想的那種絕望的無力感。

  但世上的人,又不是人人都能夠互相去理解包容的,如果真能做到這點,人們一定會過得比現在好得多,也幸福得多。

  所以他也嘗試過與人溝通,可他說的話又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就比如他說的那句“我又是何等志向”,這究竟是什麽遠大的理想,連他自己也捉摸不透,隻覺得現在的生活不是自己所想要的。

  同樣的,令想要“逍遙自在”,但究竟何為逍遙,單單只是無事可做想去哪就去哪的自由自在和無憂無慮嗎?她斷斷續續想了上百年這個問題,也沒想透徹,沒想明白。

  “倘若每個人的心思,能像叫花子當街要錢一樣簡單易懂,那就太好了。”

  令想著,從口袋裡掏出了三枚硬幣,遞給了坐在路邊面前擺著個破瓷碗的乞丐。

  可就在她把錢放在乞丐碗裡時,那位老乞丐和她對視了一眼,她忽然感受到四周發生了一種奇妙的變化。

  與每天都愛大罵鄉下人的特子不同,她對乞丐並沒有任何偏見,相反,她每次看到這些叫花子什麽事也不用擔心,什麽事也不用考慮,就連天塌下來腿都不會抖一抖的悠閑姿態,就覺得他們和自己所追求的“逍遙”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只不過令天生就是法力通天的歲相,

乞丐或是天生窮困,或是遭了變故,成了乞丐,他們之間就好像一個人天生坐的是汽車,另外一些天生就要趕路,這才造就了彼此之間的天差地別。  可那種奇妙的感受並不來自於他們觀念上的相同點或是與生俱來的不同點,而是一種關注。

  令感覺有人在注意著他們,而且還不是一個,而是好幾百個。

  乞丐中很少有人會故意看他們一眼,可無論是年、令還是特子都清楚地感受到他們在密切關注著自己三人的一舉一動。

  就連身後帶著面具的高個子卓越,也在看著他們。

  特子試圖無視這種感覺,繼續往前走,因為運河小築已在不遠處,到了小築,就相當於能見到歐陽嵐嵐這個人。

  對這個未曾謀面的神秘人,他很好奇,因為這點好奇,就足以驅使他繼續向前走。

  這些叫花子各個衣衫襤褸,極盡落拓,幾乎涵蓋了泰拉大陸的所有人種,外加所有年齡,其中有源石病的感染者,也有這輩子都未接觸過源石的阿戈爾人。

  苦難和貧困從來都是不分年齡、不分種族的,有錢的魔族人和薩科塔人都可以成為貴族,可家徒四壁的龍族人和菲林族人都會淪為乞丐。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最繁華的地方和最富饒的國度就一定沒有窮人嗎?

  不一定的。

  每個乞丐的手裡都拿著一根長棍,有的是從路邊樹叢裡隨意折來的松枝,有深山老林裡難以尋覓的烏木榆木,也有士卒用壞的白蠟槍杆,被他們卸掉槍頭,當成木棍來用。

  他們中瘸子並不多,但走起路來卻總愛用棍子杵著地,走一步,就用木棍在地上杵一下,發出“啵”的一道聲響。

  一百來人,一百多根棍,每走一步,都會引來一百來次聲音的起伏。

  啵啵啵……啵啵啵……

  這聲音好像是在昭示周圍的人:他們來過, 他們這些丐幫子弟來過這裡。

  隨後,他們走路的節奏也隨著木棍打出的聲響而變化,由正常行路,改為了兩次輕踏,一次重踏,每個人都踏著鼓點,看起來十分開心。

  特子被這一百來名乞丐簇擁著,聽著鼓點,隻覺心煩意亂至極,木棍敲地的急促聲響合著腳踏地的聲音,他實在覺察不出這種行為究竟有何美感。

  更重要的是,年和令居然在學他們這種兩輕一重的奇怪踏步方式。

  特子不耐煩地問向二歲相:“你倆也難不成想做乞丐,學這個怪東西做甚?”

  令說話的神態卻很放松,道:“因為好玩。”

  好玩,當然是個很有個性的詞,你覺得有趣到能引起你注意的東西那就是好玩,就算別人說它一文不值,只要你覺得它好玩,那就是好玩。

  就比如跳舞,有人覺得跳舞是一種藝術,是一種美,有的人卻覺得費那麽大的功夫在那裡扭來扭去,只會落得一身汗,還容易扭斷脖子,實在無趣。

  這種意見上的分歧,當然各自有各自的道理。

  令與年兩姐妹就很喜歡這種奇怪的步伐,可是她們沒想到這些乞丐不光“跳舞”,還會“唱歌”。

  載歌載舞,歌與舞本來就像是夫妻與姐妹,分不開的。

  乞丐們唱的歌並無韻律,說是醉酒者念出的打油詩也不為過,裡面的詞是這樣的:“

  沒銀兩,沒女人,空有一張肚皮囊。

  不靠偷,不靠搶,吃飯看誰叫得響。

  拿木杖,走四方,天下最大是丐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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