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綜藝出道,我成了娛樂圈全能大佬》一百二十二帶貨商標
對於胡伯的熱情,甚至整個村,林晨幾乎都已經習慣了,所以選擇了坦然接受。

既然胡伯回來了,林晨幾人也沒有再繼續聊天,而是幫著胡伯一起把屋子收拾了一下。

剛好茜茜沒地方住,就在胡伯家多收拾了一個屋子出來,這幾天茜茜正好可以住在這裡。

至於司機,林晨索性把錢結了讓他回去了,畢竟接下來也用不著了,到時候上臨安我有節目組的車。

屋子收拾完時間也來到了五點半,幾人是能幫忙的絕不閑著,一頓豐盛的晚餐很快就擺上桌了。

直到上了飯桌,林晨和胡俊這才明白了什麽叫做兒媳親。

胡伯對待安安和茜茜,那叫一個熱情,碗裡的菜就沒吃完過,而林晨兩人多夾一塊一都還要挨揍。

安安就算了,對於這種熱情內心是非常開心的,但茜茜就不同了,她可不是林晨的女朋友,她只是一個小小的助理罷了,對於這份熱情,她內心其實是惶恐的。

好在,飯局並沒有持續太久。

飯後,閑來無事的幾人一起離開家壓馬路去了。

胡伯沒來。

不是林晨他們不帶他,而是他死活不願意一起,說什麽他跟著一起大家玩不開心。

農村人,沒辦法,死強死強的。

路上,林晨一直在與胡俊聊關於網紅村的事。

從做帳號,到注冊公司,再到今後公司的運營模式。

公司林晨會佔股,不僅要佔,還要擁有公司的控制權,不然誰也保不準今後會不會有人因為利益鬧什麽么蛾子。

畢竟,人性是貪婪的。

而且,村裡不是每家每戶都有適合的年輕人,他要回饋的是整個村子,而不是某幾家人。這個時候就需要林晨的介入了,他的股份分紅,會一分不少的分發到每家每戶。

至於為什麽不把股份分散到每家每戶,這其中就涉及到商業問題了。

他們又不懂經營,天性還善良,根本不知道這股份的價值,萬一被人忽悠賣出去了,那這公司就成笑話了。

對於林晨佔股這事,胡俊兩人是沒話可說的。準確的說是胡俊沒話說,因為安安終究只是外人。

林晨佔據55%的股份,胡俊30%,至於剩下的,那是以後給加入公司其他人的。

後來者也是合嶺村人,所有加入公司的人都會有相應股份,只是多與少的問題罷了。

畢竟他們才是收益生產者,不可能跟其他坐享其成的人獲利相同,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當然,林晨提供的可不只是流量和方案,否則他拿這55%的股份,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前期的投資,後期的運營,這些都是他的責任,不過後期運營他隻負責大致的策略,畢竟他挺忙的。

至於注冊公司什麽的,都交給茜茜去做了,正好這幾天她沒啥事,胡俊他們也有車。

胡俊問道:“晨哥,那按照你這規劃,我們是不是還得蓋一棟樓,作為我們以後的電商基地啊?”

林晨道:“這是肯定的,不過八字還沒一撇呢,帳號建設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慢慢來吧。”

未雨綢繆是好事,但這剛剛起步就建大樓,那就是傻了。這一系列方案能不能行得通,都還不知道呢。

聊到這裡,大方向的事也就聊的差不多了,細節問題以後再看吧,他也不是神,不是所有細節都能考慮到的。

幾人又逛了一會兒,然後就踏上了返程。

將兩女送到胡伯家,胡俊則開車送林晨回去。

“你女朋友。”車上,林晨突然提起胡俊的女朋友安安。

原本專心開車的胡俊沒由來心裡一突突,

不過卻並沒有說話,而是靜靜地聽著。林晨本不想提這事得,畢竟老話說的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何況那還是他的粉絲。

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卻不可無。人心是最難測的,誰也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麽。

“如果合適,盡早結婚,包括你在內,以後所有進入公司的人,都必須簽訂不平等條約。所有的華音號,都必須掌控在公司手裡,不管是誰,但凡想要脫離合嶺村,都是淨身出戶。”林晨一臉嚴肅的說道。

他所做一切都是為了合嶺,而不是做慈善,紅了就跑的人,在地球實在太多太多了。

胡俊道:“這個沒問題,但粉絲認的都是這個人,而不是號,這個問題是沒辦法避免的。”

林晨笑道:“所以我才說要把合嶺打造成一個商標,我們是帶貨,不是娛樂主播,粉絲只會認可這個商標。 ”

另起爐灶?哪有那麽容易。

就算有公司願意複刻他們的路,甚至把價格壓到更低,都無所謂。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們又能堅持多久?只要胡俊他們自己不出問題,那一切就都不是問題。

地球的李佳琦,薇婭,他們的路子誰不想複刻?但又有幾個人成功?又有誰能超越?

這就是螃蟹效應,名聲已經打出去了,只要他們自己不作死,基本就沒人能夠超越他們。

而商標也是一樣的道理,薇婭和李佳琦,不就是人型商標嗎?唯一的難點就在於這商標的打造。

想要將整個合嶺打造成一個帶貨商標,這可不容易,不過林晨心中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想法,至於能否執行下去並且成功,那就只有試了才知道了。

“我總感覺你描述的一切都是空中樓閣,不太靠譜的樣子。”胡俊撇了撇嘴,有點不自信的樣子。

不怪他不相信,而是這件事太離譜了。

什麽樣的網紅他沒見過?他們工會不小,娛樂的、帶貨的啥都有,但從來沒有說粉絲隻認商標不認人的。

“這事也不是一兩天就能辦到的,慢慢來吧,只有等到真正成功那天,你才會真正相信。”林晨也不知道該怎麽去說服他,也懶得去說服。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只要他願意去做,願意跟著自己去嘗試,那就有希望不是,至於究竟能否成功,鬼知道。

沒有什麽十全十美、包賺不賠的生意,就算失敗,林晨也虧得起。而參與這件事的人,他也養得起。

有這些,就夠了。

122帶貨商標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