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故事:
晚上,我出去發傳單,看著大街上人來人往的,隨手一伸就發出去了一張傳單。
隨後,沒過多久,有個自稱城管的人跑到我面前,說我亂扔垃圾,要罰款50。
聽完,我驚呆了。
這50塊錢,要的不是錢,是我的命啊,畢竟我已經窮得叮當響了。
然後城管又對我說,讓我看看地面情況!
我看看地上被人踩踏的一大堆傳單,我沉默了。
地上到處都是散落的傳單,雖然不是我扔的,但源頭是我,是我發的,所以城管就算我頭上來了。
於是乎,我乖乖交了罰款,讓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在經歷這件事的話,我看到地上有掉落的傳單,剛發給人家就扔掉的,我就過去撿起來。
維護城市的衛生,人人有責。
……
算了,我不發傳單了,要被罰款,我去賺點其他的外快。
於是乎,我打算去乞討,畢竟已經揭不開鍋蓋了,沒飯吃,要餓死了!
找了個人流更多的地方——十字路口紅綠燈旁
我拿出了個破碗,擺放面前,又在地上找了些泥巴,往自己臉上塗一下,爭取讓自己看起來慘兮兮的。
打扮好了,妥妥的一個乞丐樣。
然後我在敲那個破碗,大喊著:“有沒有人給我點錢啊,沒錢吃飯了”。
一個又一個人從我面前路過,卻沒有一個人施舍點錢給我的。
我心裡懷著大大的疑惑,隨手攔住一個路人,問他,我在這裡乞討,為什麽不給點錢?
那人卻說:現在是現代社會,人人都用手機支付,哪裡還帶了零錢出門?
哦,原來是我自己的乞討方法落後了,應該帶兩張支付二維碼出來的。
過了許久,我看了一下,還是沒有收到錢,準備收工走人了。
旁邊卻來了兩個警察,說收到群眾舉報:這裡有個長相猥瑣,行動可疑的人在這裡鬼鬼祟祟的,懷疑是小偷或人販子,趕緊過來抓……
這說的是我嗎?
我左看右看,最後確認應該是我,因為這裡除了我自己就沒別人了。
真是天大的冤枉啊,我在這裡就是當乞丐而已,討點錢,也沒幹啥。
然後兩個警察對我進行了盤問,首先是姓名,年紀,還有老家是哪裡的?
然後再問我自己在這裡幹嘛?
我說,我在當乞丐。
警察問:為什麽當乞丐?
我答:因為沒錢吃飯了,出來賺點外塊。
警察又問:你這小夥子,年紀輕輕的,有手有腳,為什麽不找一個正式的工作做呢?非要當乞丐?
我答:我是有一份正式的工作的。但是,該公司包住不包吃,導致我的夥食費有點緊張,所以才會出來當乞丐。
警察說:這樣呀!那你為什麽不去找一份兼職做呢?總比做乞丐好吧,而且你現在沒錢的話,等下班之後,有多余的時間做做兼職,賺點夥食費也可以呀。
這時候我就弱弱地說了一句:“之前我就是做兼職的,發傳單,但被城管罰款了,現在就不發傳單了。我是真的沒辦法了,所以就跑出來當乞丐了!”
我又補充了一句:我這邊剛當乞丐沒多久,你們警察就來了,看樣子我這乞丐也沒得當了。
兩個警察聽完之後,面面相覷,然後又跟我大眼瞪小眼。
氣氛一度陷入了尷尬場面。
(第一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