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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四合院靠救助金度日》第70章 要男人還是要碗
熱門推薦:知道了被褥的問題,易傳宗的心裡就敞亮了。

看來他當傻子的時候也不是那麽難堪嗎?

這跟著大隊乾活就不說了,下力氣而已,但凡有兩斤窩窩頭那不是和玩一樣?

當時他醒過來的時候身體狀態還不錯,最起碼不怎麽餓。

好像當傻子的時候比在城裡過得還好啊!

在城裡的時候他都只能孤枕獨眠,當傻子的時候有需求就有媳婦兒幫忙?抱著媳婦兒睡覺的感覺實在舒爽。

想到這裡易傳宗抬頭看了一眼花姐姐,然後又拿起窩窩頭默默地吃起來。

他現在人是回來了, 卻在城裡面相親了。

要說讓他放下婁曉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說實話,他對於花姐姐的好感更是傾向於本能,主觀方面也喜歡,但他感覺還是喜歡婁曉娥多一些。

兩人交流的次數也多,他對於婁曉娥也更加的了解。再說, 婁曉娥可是他好不容易搶過來的。

在吃了一口之後, 易傳宗認真說道:“這次和我一塊離開吧,我不放心你自己在村子裡面。”

花姐姐的面色有些糾結, 沒有直接答應他,而是反問道:“你在城裡面過得怎麽樣?”

易傳宗微微沉吟,他相親的事情花姐姐已經知道了,他也隱瞞不了。

“大爺是工廠裡面的八級鉗工,我很輕松的就加入了工廠當學徒工,在一個星期以前我通過了鉗工考核,並且被認定為四級鉗工,現在一個月的工資五十二塊八,足夠養得起你!”

花姐姐本來面容很是震驚,她可不是鄉下丫頭,對於城裡的事情也是比較了解的,最起碼這種都是統一的工資,這是屬於常識。

一個月的時間竟然能晉升四級鉗工,他病好了之後那麽出色的嗎?

“跟我進城,我想離你近一些。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半夜把你劫走!”

在聽到最後面的這話, 花姐姐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好, 我跟你進城。”

‘他還是那樣霸道,和當初結婚的時候一樣。哪有人按著新娘跟他結婚的!’

易傳宗咧嘴一笑,心中雖然感覺萬分歉意,但有歉意也比後悔來得更強。

還好花姐姐願意跟著他走,顯然對他有別的女人心裡已經接受了,這讓他的心裡松了一口氣。

只要兩個女人有一個願意隱藏,那麽他易傳宗就翻不了車,最多翻翻牆,他現在擅長這個。

指望婁曉娥隱藏那是不可能的,這個笨娥雖然有點蠢蠢的,但她性格非常要強。這種想法要是敢冒出來,易傳宗感覺婁曉娥會恨不得拿刀捅死他!

他也不會一直委屈花姐姐,尤其是在知道兩人以前關系就近乎夫妻,花姐姐還一直照顧著他。

甚至在知道被褥的事情之後,他也想到了自己的身體。

一個傻子怕是連擦屁股都不會,系統廢物習慣了,會幫他清潔身體?他清醒之後的身體那麽乾淨,恐怕都是花姐姐像照顧孩子一樣照顧著他!

並且, 易傳宗一直猜測的花姐姐以前的男人就是他自己,他心中就對花姐姐多了一種莫名的喜愛。

現在他是沒有什麽辦法, 以後還得想辦法結婚,左右不過是名義上面的事,短時間內可能不好操作,等以後總會有辦法。

主要還是這時候的可操作性比較高,像他大爺那種,建國之前就結婚的,有兩個老婆也就有兩個老婆,HK還有二姨太、三姨太之類的。

吃了三個窩窩頭,喝了一大肚子糊糊,易傳宗感覺身體暖洋洋的人,力氣也一點點地回暖。

人是鐵飯是鋼,

一頓不吃餓得慌。飯飽了之後這人的想法就多了起來,易傳宗眼睛灼灼地看著身側的花姐姐。

他感覺花姐姐的並沒有他認識的那麽簡單,平時說話倒是聽不出什麽,但是衣著打扮就比較有泛。

花姐姐喜歡盤發成髻,並且不像是那種盤成一個小黑球的村姑式髮型。

她偶爾會盤成雲髻,霜髻、靈蛇髻、飛天髻等等,在發髻不同的時候氣質會發生小幅度的變化,這個易傳宗之前在村子裡面有好好打量過。

其實這些都是花姐姐故意打扮吸引他的,畢竟易傳宗突然清醒之後把她忘了,她當然要想辦法吸引他。

還有就是衣著,花姐姐一般都是穿純色的衣服,比如現在一身純黑色的衣服,再加上她那分外白皙的皮膚,莫名地有一種端莊的氣質。

如今花姐姐曲腿正坐在那裡,她那盈盈一握的楊柳細腰伸直,還稍微有點傲嬌的挺起胸脯,就算是一身黑色的衣服稍顯瘦小也凸顯出傲人的身姿。

他的大手有點勉強。

易傳宗眼睛有點發直,喉嚨莫名有些瘙癢,他忍不住吞咽了一下,“花姐姐,時間不早了。”

花姐姐有些害羞地低下了頭,本來對她來說兩人都是老夫老妻了,不應該有這種反應才對。

但是以前的易傳宗可沒有這種充滿侵略性的視線,她都是像哄孩子一樣的玩鬧,兩頭挑子一頭熱,情調方面肯定稍微差些。

“我先把鍋碗收拾一下!”

禁不住這種曖昧地氛圍,花姐姐站起身來要收拾桌子上面的東西,她這邊剛身手抓碗,就被易傳宗摟了過去。

“你等一下,今天不刷,明天要泡好久的!”

“要男人還是要碗?我會給碗讓路?讓碗等一下!”

易傳宗說著抱起花姐姐就朝著床邊走,這種事情怎麽能等得了?他可是在拿命找媳婦兒!

花姐姐沒有辦法,蜷縮在易傳宗的懷裡小聲說道:“那你把燈給吹滅,我有點不習慣。”

“不行!在牆外面看不清也就算了,在房間裡面我隻嫌燈不夠亮!我喜歡看著你!我最喜歡你的眼睛了!”

聽到易傳宗說喜歡,花姐姐開心地微笑起來,她能感覺到易傳宗眼神之中的那種喜愛,並不像是上一次那種單純的欲望和發泄。

她緊張的情緒也舒緩了很多,著看眼前那帶著微笑的臉龐,靠著那寬闊結實的胸膛,花姐姐感覺非常的安心。

就算是易傳宗恢復了之後,她也沒有克他,這是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她終於是將自己的男人等了回來,這次他不會再將她一個人丟下。

他們之後會一起離開,跟著自己的男人一起回到那個曾經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然後永遠地在一起。

花姐姐感覺自己的身體落在床上,口中情不自禁喊道:“郎……”

易傳宗隻感覺一股暖流從尾椎順著脊椎直通大腦,他忍不住直接俯下身子……

……

“叮,系統隨機選擇,龍鳳呈祥!神魔無量!陰陽無極!您的身體機+1。”

‘滾!’

……

凌晨已過。

“叮,系統隨機選擇,龍鳳呈祥!神魔無量!陰陽無極!您的身體機+1。”

‘滾!’

……

安逸舒適的一夜。

易傳宗昨天晚上睡的太過甜美,終究是沒有半夜起來找花姐姐藏的什麽東西。

不過晚上沒有醒,還有早上可以尋找。

在經過一個小時的尋找之後,易傳宗終於是找到了那件古怪的東西。

花姐姐也是會藏,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直壓在自己的枕頭下面,這可讓易傳宗找了好久。

伸手摸著有些硌得慌的被褥,他已經隱隱摸到了那件長長的東西,他面色古怪的低頭看著花姐姐。

“這不是對付你的。”

調皮的發絲還貼在白皙的皮膚上面,花姐姐的額頭上面有點汗漬,她小聲地解釋著。

易傳宗心中感覺更加古怪了,從床褥的一角伸進手去,隨後直接將裡面的東西拿了出來。

此時他直接愣住了,那是一根長近二十公分的扁形木鞘,整個木鞘的顏色略微發黑,表層的色澤變化不是很明亮,木質的紋理有些像是波浪。

拿在手裡渾源一體,整個木鞘沒有花裡胡哨的裝飾,只有握把的末端纏著一根紅色的繩子。

易傳宗神色莫名地看著這件武器,剛才他就問過,他留下的那些錢都買了什麽?

花姐姐含糊其辭地說買了一件東西。

結果就是這個?

好端端的誰會買匕首?

這讓易傳宗的心中很是憤怒,他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變得平淡一些,“有人欺負你?”

花姐姐搖搖頭,難後身子挪動了一下將頭靠在易傳宗的腿上,“沒有人欺負我,我只是有點害怕。”

易傳宗神色一怔,緩緩伸手放在花姐姐的後腦杓,輕柔的撫摸著那散開的秀發。

花姐姐將父母留給她的玉佩交給了他,他將父親留下的錢交給了花姐姐。

他從進城之後就將玉佩藏在了房間裡面,而花姐姐用他留下的錢買了一把匕首!

為了他值得這樣嗎?

易傳宗感覺眼前的女人是那樣的聖潔,就和她白皙的皮膚一般一塵不染。

而他……

“我們起床吧,被窩都涼了。”

花姐姐盈盈一笑,以前這些話都是她來說的,現在反倒是易傳宗催促了起來。

“我不!我還想再躺一會兒!”

易傳宗眉梢微挑,身子緩緩地出溜進了被窩,躺一會兒就躺一會兒,他其實也不想起床。

上次因為要離開,大早上的有些倉促,他還不知道賴床是什麽感覺。

拽著被子將兩人蒙在被窩裡面,易傳宗身體老實地問道:“這次我帶了些肉回來,中午給大家燉一鍋白菜吃。”

“嗯~我給大家做,只是我的工分不夠,咱們沒有油票,副食本也不夠了。”

易傳宗輕撫這光潔的後背,輕聲地說道:“我帶著呢,一會兒咱們一起去買東西。”

花姐姐的聲音有些含糊不清,“嗯~你別鬧。”

易傳宗也沒有再搗亂,兩人在床上膩到九點鍾,簡單吃了點東西,這才整理好衣服出門了。

自家門前的小路很窄,也就是一米多寬,到了村子裡面常走的路就寬了些,寬度能有兩米。

這時候村子裡面的都是土路,也就是一些地勢比較陡峭的地方才會用石頭鋪起來。

一溜的黃土被踩得很是緊實,到了下雨天就會變得非常泥濘,不過下雨天人們一般都不會出門,雨停了以後道路上面會留下一個又一個泥腳印。

易傳宗邁著四方步優哉遊哉地朝著前面走,而花姐姐則是在他的身側亦步亦趨的跟著。

易傳宗長得人高馬大,相應的邁的步子也稍微大一些,只要他稍微走快一些,花姐姐就得像是小媳婦兒一樣緊步追趕。

在臨近村中央的路上人稍微多了一些,現在棒子已經下來半個月了,棒子粒都已經剝了下來,村子中央的路寬也比較平攤,大多都是在這裡曬棒子粒。

“呦!瞧瞧這是誰,城裡人來咱們村了!”

一個身穿青色大褂寬褲的中年漢子招呼著,他手裡還拿著一個翻棒子粒的耙,只不過衣服很肥他人卻很瘦,也就是用骨架撐著衣服,像是一陣風就能吹倒。

聽到這聲招呼,周圍的人也抬起頭來,一個農村青年樂呵呵地喊道:“傳宗什麽時候回來的?”

易傳宗樂呵呵地笑著,“昨天晚上回來的,下班後我騎自行車過來的有些晚,也就沒有和大家見面。”轉頭看著很瘦的中年漢子,“李叔。知道我這城裡人來了,做好管飯的準備沒有?”

這位很瘦的中年漢子就是離著易傳宗家最近的鄰居,他蘇醒後的第一天晚上就是在這家吃的飯,影響那是相當的深刻。

簡簡單單地八個窩窩頭, 在加上小半鍋稀糊糊,當時易傳宗在那裡吃,李叔一家人在那裡心疼。

不好意思肯定是不可能不好意思的,餓的肚子咕咕直叫,在知道生活的年代之後,哪裡有易傳宗挑的份?不想吃也得吃,硬著頭皮吃。其實第一次的吃的感覺還好,越往後就越是糟糕。

總的來說當時吃的還是很開心的,他心理雖然不是很習慣,但是身體卻很誠實,也沒有什麽不適應地感覺。

“去!去!去!不幫著乾活還想吃飯?”李叔很是嫌棄的擺擺手,“你大爺能管得起你吃飯,我可管不起你!”說完就低下頭乾起活來,這麽一個大胃王是真請不起。

易傳宗也不在意,這個李叔表面說話有點嗆人,但是為人心很善,第一頓吃了八個窩窩頭,後面也是吃八個窩窩頭,但是這分量卻沒有李叔家的分量足。

“得,您不請我,那我請您總行吧?我從城裡帶了點東西回來,中午我請大家吃肉,你們見人在村子吆喝吆喝,相互通知一下。”

“不過我今天還得回去,咱們吃得稍微早一點,就定在下午兩點吧。來得時候自帶碗筷和窩窩頭,這東西我可沒有,也沒時間給大家做。”

李叔身子一僵,手中的動作直接停了下來,他直起腰將鐵耙豎在自己身前。

然後他抬起頭來朝著易傳宗上下打量了一番,狐疑地說道:“好小子,口氣這麽大?請大家夥子吃肉?”

全村近三百口子人,人數也得近千,這請全村人吃肉可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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