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頂處。
譚靈還是沒有頭緒,因為他實在不知道,到底還有什麽能和鐮刀沾上一點邊的東西。
就算有一樣,哪怕一樣也好。
譚靈也可以用繩子回到家裡,殊死一搏。
可最悲哀的莫過於此。
他連一點頭緒都沒有,哪怕一個想法,目標,都提不出來。
“難道我要困在這裡一輩子麽?”
有些泄氣,譚靈痛苦的搖了搖頭。
疲憊也隨之充斥到全身,拿書包當枕頭,譚靈找個舒服的姿勢躺了下來。
一股困意襲來。
譚靈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清醒一下。
如果出去看一下,那自己腿上的那塊肉,一定被自己掐紫了。
又拿出自己與父母的合照,用手電筒照亮,看了看,譚靈的心中五味雜陳。
時隔半年,自己與父母重逢,卻沒想到是這種形式。
這該死的鬼。
譚靈最後留有的一點回憶,一點溫情,都要變成自己的噩夢。
“不,我一定要出去,一定要活下來,要將這隻鬼送入地獄。”
看著那副合照,譚靈咬牙切齒的打起精神。
仇恨,會永久的鞭策著自己。
前行,不會停下腳步。
只要這種奪走他人美好的鬼東西還存在於世上一天,自己就絕對不能倒下。
活下來。
一定。
“呼——好好思考一下,不要想當然,讓死腦筋束縛住自己。”
再次用仇恨給自己來了一記強心針,譚靈長出一口氣,放下那張合照,開始閉目沉思。
在洋館事件裡,無論是那張“戒指”的證據,還是閃靈完成遺願的方式,都曾讓自己陷入低谷。
但那是因為自己陷入了思維誤區。
完成閃靈的遺願,意義很廣,不一定是口頭轉述。
當時自己的思維固化了,還以為是一定要自己做鬼和鬼的中間人,但事實上,白子良只是想讓自己做一個傳遞者,將錄像帶放到厲鬼面前。
而這把噩夢中的鐮刀,也許並不一定是非常要是一樣物品。
有可能是一個人,一樣痕跡,一段聲音...
夢是不符合邏輯的,萬能的,充滿想像的。
也有可能是怪誕的。
尤其是噩夢,有些人夢到自己被追殺,但最後發現,追殺自己的是一群長著翅膀的牙刷和肥皂,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有可能是童年對洗漱用具產生恐懼,到了成年以後,這種經歷被潛移默化的歪曲,成為了噩夢中離奇的元素。
以此類推,這把鐮刀可能變成任何東西,不一定非要是一樣物品,一個工具。
只要是符合譚靈對鐮刀的期望,或是符合遺物的某種特質,萬物皆有可能。
想到這,譚靈似乎有了那麽一點眉目,思維開始變得明朗起來。
但在這時。
一種怪異的感覺襲來。
好似被人觀察,有某對眼瞳正藏在某處,偷偷的看著自己。
那熟悉的窺視感。
“什麽?”
譚靈有些驚異,不敢相信,自己都到了這裡,怎麽還會有那種詭異的窺視感。
從之前的經歷推測,這窺視感就是這夢裡的鬼。
它躲起來,可以化成任何人的面目,還可以操控“父母”的身體。
而一旦這種窺視感附加到自己身上,就說明,這鬼一定在附近,正偷偷的看著自己。
“該死的!”
譚靈一個激靈,站起身,用手電筒四處照著,尋找起那窺視感的來源。
漂浮的房間上方。
虛幻,永恆的黑暗中。
一道白色的光柱四處亂掃,譚靈面目猙獰,根本想不通,到底是哪點不對,鬼居然能看見自己。
自己的計劃明明是天衣無縫的。
臨走前,譚靈擦掉窗台上下的腳印,關上窗戶,將出路還原,可以說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在這種情況下,擁有專業技術的刑偵人員或是經驗豐富的偵探有可能發現,找到自己的去處,但對於鬼來說,這絕對不可能。
因為它們雖然狡猾,但沒這麽聰明。
這是屬於人才能想到的范疇,屬於人類才能擁有的智慧,鬼不可能有這樣的偵查和推理能力。
鬼沒有想象力,更沒有創造力,它們只是會動的死人,不會富有這些人才能擁有的代名詞。
所以,在理論上,自己想到的無敵點絕對不會被發現。
一定是哪裡出現了紕漏。
“冷靜,冷靜,想一想,這鬼的能力到底是什麽...”
沒有驚慌失措太久,譚靈捂住胸口,安撫一下急速跳動的心臟。
從以往遭遇,得來的信息,和之前所經歷的結合,分析。
這如同木偶一樣僵硬,怪誕的父母,是被商場那隻鬼改造的結果,是那隻鬼靈異的產物。
而那藏在木偶嘴裡,可以操控木偶殺人,窺視的雙眼,是另一隻鬼。
這隻鬼最喜歡偷偷看人,而且疑似可以變化成父親和母親的樣子,就隱藏在這一家三口裡,悄悄的,平常根本不露面。
所以這隻鬼的能力,就是隱藏麽?
“不,不對。”
想到這,譚靈自我否定著,心念電轉間,想起了某種關鍵。
不是隱藏,而是融入,替代。
變成父親或者母親,裝作它們的樣子,而不露面,是因為自己的父母已經成了木偶,是另一隻鬼的作品,它動不了手。
它唯一能動手的,是這家裡唯一的正常人。
那就是譚靈自己。
所以,它才會在自己睡著以後,一直站在門外,或是站在床邊,偷偷的觀察著自己。
這也是這鬼東西為什麽要查看自己有沒有睡著的原因。
因為它想在自己熟睡之後,鑽進自己的身體,像操控自己的父母一樣,將自己變為它的“外表”。
只有睡著了,它才能動手。
從之前眼睛的顏色來看,它是一隻惡鬼,而這,也正是這隻鬼的弱點。
只有熟睡的人,才會被這隻鬼攻擊,操控。
不睡覺,它就拿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也是夢境的來源。”
簡短的時間內,被逼急了的譚靈已是激發了所有的潛能,推測出了這夢中惡鬼的弱點。
只有睡著的人,才會做夢。
一旦做夢,睡著的人就會成為鬼的目標,進到它的地盤,身處一場循環著的噩夢。
而一旦受害者在夢裡遭到折磨,身心俱疲的睡著,就達成了這隻鬼動手的條件。
“只要我不睡覺,這鬼永遠都拿我沒有辦法。”
想到這,譚靈松了一口氣,但旋即又想到了什麽,眉頭一皺,再次緊張起來。
不對,這家裡可不只這一隻鬼。
別忘了,這場噩夢是複合性的靈異,除了這只在睡覺時鑽入人身體的鬼以外,還有一對會動的木偶。
如果睡著是那隻鬼動手的條件,那不聽話,就是這對木偶動手的條件。
應該說,是人偶。
活著的人偶。
循規蹈矩,規律又重複,像木偶劇一樣活著,著就是那對活偶對自己的要求。
不遵守,就得死。
“聽話,又不睡覺,自己這兩天是做到了。”
想到這,譚靈有種後怕的感覺。
不知不覺間,自己竟然完美的避開了這兩種靈異的殺人條件,雖然過程難挨了點,但起碼沒丟了小命。
活偶與夢鬼,這就是這場噩夢之家裡,所有靈異的來源。
“不行,就算不觸發殺人條件,但那隻夢鬼可以鑽入活偶的身體,操控它們動手。”
譚靈想到了重點,“如果那隻鬼還在窺視我,定位了我的所處地點,它可以控制活偶來殺我。”
如果自己不睡覺,那給自己殺了,閉上眼睛,也是一種沉睡。
物理沉睡。
這也能達成夢鬼的目標。
這也許就是兩種靈異能夠雜合到一起的原因, 狼狽為奸。
“所以那夢鬼到底在哪,怎麽還能看到我?”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從這鬼的能力出發,譚靈思考了一番。
沒過多久,譚靈面色陰沉,拿起了地上的合照。
那隻惡心的鬼除了可以在熟睡的時候,潛入活人身體,將人侵佔,操控外,還可以變形。
偽裝。
這也是它能力的一種。
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它都能變。
那自己呢?
在這個家裡,除了活著的譚靈外,就還有一個地方有著自己的存在。
照片。
自己在照片中留存的人像。
拿起自己與父母的合照,譚靈用手電筒照著,查看起自己的人像。
果不其然。
照片中的譚靈面色慘白,嘴巴一上一下,紫黑色的舌頭伸出,眼球凹凸,好似一條死魚。
而在感受到譚靈目光的那一刻。
似乎因為被人發現了,它玻璃珠一樣的眼球亂轉著,情緒有些激動。
“真是個狡猾又惡心的東西。”
看到照片裡的自己變成了這個樣子,咬牙切齒的譚靈將照片一甩,扔到無盡的黑暗當中。
但。
因為譚靈將照片扔掉,盤旋而下的過程中,鬼似乎看清了他所處的地點,到底在哪。
於是,在他腳下的房間內,譚靈原來的家中。
黑暗裡傳來一陣拍打窗戶,玻璃碎裂的聲音。
一對極長的人手從房間的窗戶裡伸出,朝上方抓撓著,想要嘗試著爬到房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