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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傳奇》第六章 豪華都市
  北卡州的德勒姆市和紐約市相鄰不遠,其實嚴格來說,都屬於美國東部的沿海城市群。  經過華盛頓,費城,紐約也馬上就要到了。

  在火車上吃過晚飯的陳傑和碧昂斯拿好東西,準備下車。

  旁邊一個黑色皮膚的青年的身影一閃而過,那身形讓陳傑感覺有些熟悉。

  他皺眉苦苦思索,自己在美國可是沒有熟人的啊。

  “怎麽了?”碧昂斯提著小包,正準備下車,突然看到旁邊的陳傑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好奇問道。

  陳傑搖搖頭,好奇怪啊。真的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呢,算了,不去管了。自己在美國除了碧昂斯父女倆可沒有認識的人了。也許隻是錯覺呢,畢竟在東方人眼裡,美國人尤其是黑人,基本上都差不多。

  碧昂斯見陳傑沒有回答,也不去問個究竟,以為他是第一次來紐約被震撼到了呢。

  說真的,和曾經陳傑去過的其它城市相比,紐約真的是最繁華的了。

  畢竟大蘋果市怎麽說也是世界經濟中心,如此豪華說的過去。

  走出火車站,陳傑悠悠的歎息。

  美國佬真是有錢。

  聽說紐約遍地是黃金呢,是不是真的啊?

  “陳,這裡就是曼哈頓最繁華的地段了。我們今晚先在這找個酒店住下好麽?”碧昂斯指著周圍一群高大的建築物對陳傑說道。

  曼哈頓?

  陳傑一個激靈,妹的,傳說中寸土寸金的曼哈頓?就這麽被自己踩在了腳下?

  那啥,哥是不是拍張照片發個?

  哥也來曼哈頓了,哈哈。

  陳傑很想放聲大笑,但是又怕碧昂斯會以為自己是精神病。

  忍著激動的心情,陳傑四處打量著。

  等一下,這裡是曼哈頓的話,那麽,自己剛才出來的地方就是。

  紐約中央火車站?

  啊,又是一個傳說中的地方啊?

  忍不住回答看了一眼,陳傑發現自己剛才真是忽略了好多東西呢。

  整個火車站像極了書上看到的巴黎歌劇院,真的是美輪美奐到了極點。這哪裡是火車站,分明是個旅遊景點。

  怪不得評論家TonyHiss以很高的評價來形容中央車站,說它是“一件華貴的建築、曼哈頓中部最重要的一部份、工程上如一個天才般的傑作。”

  真是名符其實呢!

  眼前數千棟摩天大樓在深夜依然燈火輝煌的場景讓陳傑再次感歎。

  “陳,紐約是不是很漂亮?比起你們國家的首都如何?”見陳傑一臉的感歎,碧昂斯笑著問道。

  恩。點點頭,陳傑剛要說紐約真的比京城豪華多了,但是轉念,陳傑想起自己在碧昂斯家的那句話。

  對,就是那句。不能弱我國威。

  想到這,陳傑的表情一變,嘖嘖攢了幾聲,接著歎了一口氣:“哎。”

  “怎麽了?陳。”見陳傑剛才還說一臉的讚譽,聽到自己的問話之後反倒歎息,碧昂斯有點茫然不解。

  陳傑一臉的可惜解釋道:“紐約是很美的。建築也很豪華。不得不說你們紐約的經濟比起我們首都是好許多。可是,碧昂斯,你知道對一個城市來說最重要的是什麽嗎?”

  “什麽?”碧昂斯很是配合的問道。這讓陳傑心中一讚,小女孩很會和人聊天麽。恩,做個捧哏很有天賦。

  陳傑在歎口氣,嚴肅道:“文化!底蘊!”

  “恩?”碧昂斯有些不解,

“那又怎麽樣呢?紐約也有自己的文化呢!”  “是啊,紐約也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可是,碧昂斯,你要知道。文化的積澱不是一朝一夕的。像我們國家的首都,經歷了好幾千年的歷史,千年的積澱,你覺得紐約能比麽?你看紐約,豪華是豪華,但是怎麽看都有一股爆發戶的樣子。可是我們首都呢,建築古韻,置身其中,能洗滌人身上的浮華。正所謂光芒內斂,浮華進去,低調才能華麗,低調才是王道……”

  陳傑口若懸河,左一句右一句的幾乎把自己的詞匯給用盡了,把碧昂斯說的一愣一愣的。

  “陳,有機會,我一定要去你們的首都見識見識。好幾千年的底蘊和積澱,你們那,一定比紐約好的多!”碧昂斯正色道。

  陳傑噓一口氣。

  妹的,哥費盡唇舌。總算是給我大首都爭來了面子。

  哥也算是民族英雄了吧?

  獨生在國外,不墮國威,怎麽的也得給哥頒個愛國獎章吧。

  兩人一邊說著話,一邊在曼哈頓的小道上走著路。

  之所以說是小道,是因為美國的這路,真心和中國沒法比,不是很寬,除了主乾道,基本上就可以說是兩個摩天大樓之間的小巷了。

  “陳,選秀要五天后才開始,這幾天,我們乾點什麽呢?”碧昂斯邊走邊道。

  “呃。我們可不可以在選秀之前見一下那麽參加選秀的球員呢?”陳傑問道。

  “陳,你瘋了麽?你以為那麽簡單就能見到他們麽?他們雖然還沒有進入職業聯盟, 但是現在也都算是有點名氣和影響的人了。若是你能遇到他們還好,若是你去找他們又沒有一個合適的身份,難免會被人誤會的!”碧昂斯驚訝道。

  陳傑點點頭,道:“好吧。那這幾天我們就在紐約逛逛吧。我以前還沒來過這裡呢。”

  “恩,好的。我也沒來過。這次出來,順便也當旅遊了!”碧昂斯附和道。

  陳傑心裡卻想起了別的事情。

  選秀之前沒法見到威廉姆斯了。

  記憶中他出車禍就是在選秀當晚。

  那麽,自己能阻止這整件事情發生的時間,也就隻有選秀那一天。

  隻是,即便自己真的能在麥迪遜花園見到威廉姆斯,怎麽說服他呢?

  雖然自己抱著不管如何都要試一試的態度來的,但是這個問題,應該好好籌劃一下。

  直接告訴他他一會不要騎摩托車去玩,要不然會死的。

  呃,這麽說,他會不會生氣呢?

  陳傑揉揉鼻子,心道,應該不會把。畢竟哥也是好心啊。可是,他的心裡很是發虛。

  萬一生氣了,就憑他那強壯的身板,哥可打不過啊。

  要不然,委婉點,讓他注意安全?

  還有別的方法麽?裝預言帝?我叫保羅?我是個章魚?

  算卦的?給他算算吉凶?不知道西方人信不信這一套呢。

  他們應該是信上帝的吧?

  那哥裝一把上帝?或者,神父?

  去哪搞點行頭呢?

  陳傑的思維越來越是發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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