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雖然猜得出來你們想幹嘛,但能不能提前知會一下我老人家,怎麽還突然搞偷襲呢,還好我反應夠快!
不過,這兩人聽起來平常,實際上暗藏深意的對話,還是讓他看得直呼過癮。
好像兩隻狐狸在見招拆招,甚至讓他都不禁想做些反思,難道,我是真的老了麽?
這個念頭剛一出來,他就趕緊打住,不會不會,應該是這娃太妖孽了,肯定不是我的問題!
不管吳樂怎麽在想,反正李洋跟王常苗兩人是聊得賓主盡歡。
看著氣氛不錯,李洋趁機問道:“王總,咱陽光傳媒這邊最近有什麽電影,要不也讓我參與參與?”
王常苗答道:“這兩個月會有一部喜劇上映,這部戲還不錯,就是時間可能太趕,你們投資之前要去做調研啥的,估計是來不及了。”
李洋“哀嚎”一聲,喊道:
“別啊王總,我這人最喜歡喜劇片了,喜劇片肯定能火,還調啥研啊,要不王總你讓我參與參與,算是我們第一次合作,打個開門紅,怎麽樣?”
吳樂在旁邊撇了撇嘴,心裡腹議著。
稍微調研過一點點的都知道,喜劇片現在完全沒市場,就連以喜劇出名的那個馮導這兩年都不拍喜劇了,而且也不是在賀歲檔這種喜劇電影最適合的檔期上映,“肯定能火”這個判斷真不知道是從哪來的,能小賺就謝天謝地了。
不過,他覺得李洋應該是調研過的,小珠也算懂事,不會跟著胡來的,這麽說只是為了忽悠老狐狸而已。
但還是奇怪,為什麽他們對這部戲如此有信心,是不是有什麽關鍵信息自己沒掌握到?
“李總,投資的事情,不用跟合夥人商量一下嗎?”王常苗說完,瞥了瞥旁邊的佩琪。
李洋大咧咧回道:“沒事,這公司我自己就能做主!”
王常苗聽了李洋的話,面帶猶豫的勸說道:“這樣還是不太好吧,你不調研一下就進來,萬一…”
李洋急了,打斷道:“沒事,我還信不過您嗎,這部劇投資多少,我加個五千萬進來夠不夠?”
“倒不用這麽多,這部戲投資不大,成本才三千多萬,加上宣傳費用也才六千多萬,我只能讓你個15%左右的額度,20%最多了!”
“這才幾個子啊,完全不夠吃呀,王總再放一點唄!對了,要不這樣,你們的錢投進去也是有成本的,我按照年化10%,而且是滿年給你算,怎麽樣?這條件應該不差吧?”
電影實際拍攝時間也就半年左右,而且錢不是一次性投入的,按照這個條件,嚴格來算的話,相當於給到的回報率是年化超過20%,正常來講,確實是非常不錯了。
按照票房換算,差不多要1.5億以上的總票房才能比這個劃算。
其實,如果沒有外部投資的話,王常苗是打算搏一搏這部戲的,自己撐下去看能不能有爆的可能。
但既然有冤大頭的話,是不是可以像往常那些一樣,來個穩賺不賠?
他考慮了一下,勉為其難地說道:
“行吧,難得碰到李總這樣對胃口的,就當為我們以後深度合作打個基礎吧。我給你口頭承諾一下,額度一定不低於30%,至於具體的條件,要不就下來再談?”
話沒說完,一層深紫色情緒冒了出來,這是貪“欲”。
王常苗說著,轉頭對秘書說道:“田秘書,條件你回頭給劉總說一下。”
然後又對李洋解釋道,
“劉總是我們主管這塊的副總裁,到時候由劉總來跟你們對接,對了,李總這邊,是安排誰來負責,這位小姐麽?”
李洋點點頭:“對,後面這些事我就不管了,Pearl是我同學,她來負責具體事務。”
“好的,”王常苗點點頭,抬手看了看表,說道:“不好意思李總,我這邊還有個會,你難得過來,本來應該中午給你安排一頓的。”
李洋大咧咧回應道:“沒事,飯就不吃了,我等會兒也有安排了。反正以後合作多了,有的是機會,到時候要多向王總請教!”
“哈哈,李總太客氣了,那,今天就先到這?田秘書,你帶他們去見一下劉總吧。吳總,今天招待不周啊。”王常苗起身送客。
“王總客氣了。”
幾人客套一會,就此別過。
李洋等人在秘書引導下去往另一個辦公室。
接下來的事,就簡單多了,主要是佩琪跟對方的副總裁一點點磋商具體條件了,作為“草包”的李洋,肯定是沒資格發言的,在旁邊聽得直打哈欠。
大致意向已經達成,但具體到每筆數字,以及後續合同的審核,都得回去確認以後再敲定下來。
眼看快到中午,李洋表示聽不下去了,要去吃飯,有什麽問題後面他們單獨再談。
待人走後,劉副總裁來到王常苗辦公室,問道:“王總,這個富二代真的假的?就按照這個條件給嗎?”
“嗯,不像是假的,年紀輕輕的也不太可能演成這樣,而且能讓吳樂帶過來,肯定是有些背景的。
不過沒關系,管他真的假的,反正是他砸錢進來的,而且條件還不錯。
這部戲市場上反響一般,有個二愣子過來幫忙扛下風險,也挺不錯。我們現在要的,是不虧的情況下上量,量上去了,自然就會有爆款出來。
票房上賺不賺錢倒是次要,如果電影大爆,口碑肯定是我們的,這誰都搶不走,到時候反映到資本市場上的,比這三瓜兩棗可就多太多了。”
“好的王總,我明白了!”
……
另一邊,幾人一上車,吳樂就開始抱怨起來:“我說你們兩個,什麽情況,整這一出,要把這部戲的額度全部吃下麽?”
佩琪沒理他,對李洋問道:“剛那個劉副總說的條件聽到了吧,你覺得怎麽樣?”
李洋答道:
“代理發行費要了15%,雖然有點高,不過就算了,不用處處都討價還價,重點還是放在份額上面。剛剛他說可以考慮給到40%,但我估計等他回去匯報以後,還可以往上在抬一些,最好就是能到60%,把我們手上這兩千萬全花出去!”
吳樂見兩人都不搭理他,繼續說道:“喂,跟你倆說話呢?喂?”
佩琪沒好氣地說道:“你沒聽到麽,我們只有兩千萬,怎就全部吃下了?”
李洋心裡一動,問道:“樂叔,你們要不也參與參與?”
吳樂心思被猜中了,也不再藏著,問道:“小洋,你老實說,認不認識這部戲的導演,是不是看過原片了?為什麽這麽有信心?”
李洋故作高深,笑道:“樂叔,我不認識,但有人認識。”
老周:【是的是的,我認識!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但原片我是真看過。】
“這些你就別管了,反正我什麽態度你也看到了,也肯定不是亂來的,現在機會難得,怎麽樣,一起發財?”
吳樂笑道:“倒也不是不行。”
佩琪這時嘲諷了一句:“怎麽,現在不說我們是冤大頭了?”
吳樂哭笑不得,問道:“丫頭,你是不是搞忘記了,明珠娛樂是你自己家的公司啊,你到底是哪一邊的?”
佩琪嘴硬道:“我不是哪一邊,我是正義的這邊!”
……
下午,佩琪又到了陽光傳媒,繼續磋商投資的事情,這一次就只有她一個人來。
吳樂作為引薦人,既然目的已經達到了,就沒理由再過來了。
而作為一個生活豐富的富二代,李洋當然也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些雞毛蒜皮的扯皮上面,全權交給“副手”鄭小姐來處理。
經過幾輪磋商,雙方都請示了幾次自家領導,最終確定了具體的投資條款。
宣傳費用由發行方墊付,代理發行費標準不變,但星火傳媒要求獲得該部電影70%的份額,為此,他們願意付出15%的溢價。
即,在投資額3200萬的影片中,星火傳媒支付2576萬,獲得70%的股份及對應的後續票房收益。
在雙方法務審核條款無異議後,就正式簽署了合同。
李洋他們的草台班子還沒有法務,審核是樂叔幫忙找人弄的。
這算是比較倉促的一次合作簽約了,當天接洽當天就簽約。
不過陽光傳媒眾人並不感到意外,跟土豪富二代合作就是這樣的,他們不喜歡墨跡,就喜歡直來直往,速戰速決。
雙方的目的都達到了,可謂是皆大歡喜。
……
差不多下午五點左右,佩琪回到了酒店。
看著在酒店大廳等著的兩人,她興奮地揮了揮手上的合同,仿佛得勝回朝的將軍。
不過事情還沒完,接下來,就是星火傳媒與明珠娛樂之間的事了,雖然說是一家人,但兩個公司之間還是需要補一份合同。
幾人回到樓上李洋的房間,做一下收尾的工作。
在星火傳媒需要支付陽光傳媒的2576萬中,明珠娛樂出資600萬,但隻佔電影15%的股份,星火傳媒佔55%。
等到合同簽下,吳樂不禁感歎道:“雖然投的不多,但我真都沒想到過,這輩子還會簽下條件這麽苛刻的合同!”
李洋“安慰”道:“樂叔,你現在這麽說,到時候可別把嘴笑歪了!”
“你這小子,”吳樂笑罵道,“我也不知道吃了你什麽迷魂湯,怎麽就這麽輕易信了!”
“算了樂叔,看你好像吃了虧似的,再友情提醒一下吧,趁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可以多儲備一些陽光傳媒的股票,到時候電影上映再買,可就不怎麽劃算了。”
“怎麽,你覺得有機會大漲?”吳樂問道。
“不只是大漲的問題,”李洋拍拍手上的合同,“這部電影一定會大爆,甚至有可能爆得超出很多人的想象。你想想,如果這就是陽光傳媒的翻身仗,到時候別說大漲,翻個幾倍都有可能!”
“真的有這麽誇張嗎?”吳樂半信半疑,思索起來。
“你最好信我,如果不是沒閑錢了,我肯定也投一點。”
李洋的話總是那麽篤定,好像他親眼見過似的,吳樂也有點被他說服了。
“行,就再聽你的一次,反正已經入局了,如果賺了,給你包個大紅包!”吳樂決定試試,並順便畫了個餅。
李洋聳聳肩,不置可否。
看他們正事做完,佩琪情緒不減, 高興地拍拍手,提了個建議:“好了,這個事也算圓滿解決,就等電影上映了,咱們是不是該找個地方慶祝一下啊?”
李洋點頭道:“慶祝是可以,但我先聲明一下,我可喝不了多少酒!”
佩琪狡黠一笑,心裡想著這可由不得你了,嘴上說道:“行行行,就隨便喝點。”
吳樂抬手看看時間,想了想,說道:“等一下,我先打個電話問下。”
說著走到遠處窗邊撥了個電話,李洋眼神朝佩琪示意了一下,給了個疑問的表情。
佩琪點點頭,表示肯定。
吳樂的聲音斷斷續續傳來,什麽“一起來家裡慶祝”,“外甥女和她朋友”,“你也見一見”之類的。
慢慢的,吳樂聲音變小了點,似乎要說些私密的話。
又過了一會,吳樂掛斷電話,回來說道:“走吧,帶你們去見個朋友,我們去她家裡慶祝去!”
佩琪故意問道:“什麽朋友啊?我們去,是不是不太方不方便啊?”
吳樂瞪了她一眼,斥道:“就你話多,愛去不去!”
這邊李洋還是“靠譜”一點,問道:“是長輩麽,我們第一次上門,應該要準備點禮物吧?”
吳樂沒多想,說道:“她什麽都不缺,應該不用準備啥禮物吧,人去就行了!”
佩琪趕緊扯了扯李洋,說道:“別聽他的,這方面他還不如我呢,咱們去旁邊商場買點東西帶過去。”
吳樂:“啥叫還不如你??你給我說清楚!我怎麽說也是長輩,能不能給點尊重啊?!”